为什么会喜欢裴行远?
高中时期,方淳拉动着架在脖子上的小提琴,听到云雀般的声音,他经常会想起裴行远。
那个时候,他们都穿着致知的校服,白色的衬衫很打眼,站在娃娃机前。
裴行远看着设备,他只投去了视线,耳边就响起了清脆的游戏币坠落声。
哗啦啦。
跳动的游戏币如同源源不断涌出的银流。
方淳拿着满框的游戏币,随手抓了两个,丢进去:“就玩它呗。”
裴行远眨眨眼,凑过去道:“你抓过娃娃吗?我觉得用上这些都不一定抓得到。”
方淳看着他笑了笑:“怎么,你心疼钱了?”
裴行远笑道:“我觉得可以用这些做更有意思的事情。”
方淳固执地摇摇头:“你不是想要那个小鲨鱼吗。”
方淳玩娃娃机确实没什么技巧,完全是在用钞能力刷强力抓的次数。他不信邪地抓着最里面的小鲨鱼,不断地在游戏机上投着币。
旁边的老板看得眉开眼笑。
裴行远看方淳抓完了大半筐游戏币,打开手机,刷了几条娃娃机攻略,他看了攻略很久,直到方淳探手摸到最后两枚硬币。
裴行远装作无事地探出手:“让我试试吧。”
他和方淳的指尖碰在一起,触感如他所想,方淳的指节很修长,微微凉。
他举起两枚带着体温的硬币,投入游戏机,回忆着教程。
甩动爪子。
找离出口最近的娃娃。
啪。
爪子落了下去,勾住小企鹅的后背。
娃娃机前流动的光落入了裴行远眼底,如同霓虹灯上的颜色,又像是旋转木马上令人眩目的彩色。
裴行远从底下拿出刚才抓的娃娃,递到方淳面前:“喏,给你。”
方淳抱着小企鹅,走到老板面前,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概是老板看方淳实在花了太多,亲自打开娃娃机箱子,拿了那只小鲨鱼放在裴行远手里。
裴行远请方淳去了H市一家很大的糖水店。
方淳吃过很多好东西,不太在乎吃什么点心,但他仍然很高兴地捧着裴行远请的糖水,用同一根吸管,和裴行远抢着下面的西米。
滋滋。
裴行远低下头,扫了眼手机,从糖水店起身:“我姑姑催我回去了。”
方淳:“不用着急回去,我可以请你吃晚饭。”
裴行远无奈道:“这周作业很多,今天不写,肯定要来不及。”
裴行远回姑姑家有地铁和公交两条线路。
方淳难得没有叫司机,和裴行远走在一起,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很多致知中学的学生,男生和女生都会朝方淳投去目光。他只是偶尔回应一下,和裴行远走到地铁售票处。
裴行远的交通卡被他放在书包夹层里,低头时,后颈从校服内露出,白皙的一截,干净地像洗刷过的白玉。
方淳看了一眼。他从来不用交通卡,视线朝机器上一票,没等裴行远给他买票,他已经把钱放了进去。
裴行远盯着地铁票道:“方淳,我们家在两个方向。”
方淳没理会他:“现在我想送你回家。”
地铁站地道里的风呼啸而来,冷冷地贴在臂膀上。
方淳盯着停在裴行远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告诉他道:“以后每个周五,我都把你送回去,怎么样?”
方淳开始在每个周五送裴行远回去。
周五的时间很充裕,他们不需要放学以后直接回家写作业。
他熟悉这座城市,带裴行远去过很多他喜欢的地方。
游戏结束,方淳会坐公交陪裴行远。
他在高中时就被很多人喜欢过,有时候看情书都觉得麻烦,每天找他的人数不胜数,和他们偶尔聊聊天比较有意思。
但是最有意思的事情还是逗裴行远,看他的反应。
太纯情的人不经逗,和裴行远多对视一会儿,就会避开视线。坐车的时候,他靠得近一点,裴行远就会低下头,握紧地铁扶手,一直握紧到下车。
这样的人不可爱吗?
方淳觉得,裴行远简直太可爱了。
他们谁也没戳破那层窗户纸,在方淳意料之中,裴行远和他选了同一所大学。
而在意料之外,裴行远似乎比他想象中更能付出。
方淳从来没有告诉过裴行远自己家庭的事。
万众瞩目的小提琴天才只适合站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厅内,不能让人知道他是站在血做成的舞台上。
这姿态不好看,也不被人羡慕。
上了大学,方淳想过,要不也找个机会对裴行远表白。
他想用零花钱给裴行远配一台昂贵的电脑,他想过要给裴行远写情书。
路过设计店,他又发现用机械零件配在一起的摆件很好看,想包装在一起,送给裴行远。
方淳在电脑里输入了所有想对裴行远说的话,在文字面前,他突然对裴行远这三个字有了羞耻症,于是全部用“你”代替。
落笔的瞬间,他好像成为了什么对爱过敏的人。
“因为你很好,所以我很喜欢你……”
“裴行远,我很喜欢你……”
喜欢吗?
真的喜欢吗?
方淳靠在椅背上,困惑地翻了一会儿手机。
手机里,有很多人对他表白。大胆的、奔放的,内敛的、温柔的。
他遇到的很多人都在对他说喜欢。
方淳陷入迷茫,再去想下面的情话,难以挤出半个字。他抓着头发,那张淡黄色的信纸上写了两行字,落笔的瞬间,他盯着字迹,居然觉得它们很陌生。
方淳涂抹着所有写过的笔记,盯着他写过的所有字发呆。
要不暂时不写了。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方淳朋友的生日宴会上。
方淳被邀请去了H市最大的酒吧,老练地咬着烟,和身边那些朋友诉说着不如意的事,在摇晃和喝酒时,他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同类。
“方淳说自己最近要去表白!!”场上不知道是谁在起哄,带了头,纷纷八卦。
“这年头还会有人去表白?”同类马上不屑。
“当心做人舔狗哦。”
“汪汪汪汪,你是舔狗吗?”
刺耳的欢笑声钻入方淳的耳膜。
方淳佯装不在乎:“怎么喜欢别人就是舔了?”
他嘴巴上是那么说,心底却觉得那些人好像说得就是对的。喜欢一个人若是停留在了低处,势必就会失去掌控权。
会输得一败涂地的吧。
他不想玩了,兴致缺缺地回了家。
回家后,方淳体察到家里的气氛变得异常,三楼书房的灯亮得过分,三楼以下却没有一丝丝亮光。
他在夜色中回了家,走上楼梯,站在书房内的男人身上穿着合身的西装,他冷冷扫了方淳一眼,开口却不容置疑:“上来。”
方淳颦眉,顿觉不妙,不意外地发现他的情书被撕成了碎片。
满地的落黄,像是把他的心事昭然若揭地摆在明面上。
方淳面色不改:“你撕我东西干吗?”
男人濒临爆发前夕:“畜生,这句话是该从你嘴里冒出来的吗,你在对谁说话。”
方淳吐字嘲讽:“你高贵,你在外做体面人。”
男人持续骂他:“你有什么立场对我这样讲话,喜欢男人你恶不恶心。”
方淳产生了窒息的感觉。
又来了。
方母走上前,憋红脸劝道:“你快说啊!你不喜欢男人,你只是好奇而已。”
“谁是杂种,谁养的孩子是杂种。”方淳轻飘飘道,“谁是畜生,谁养的孩子就是畜生。我喜欢男人,也是你养出来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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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淳,过期的情话毒如砒霜
裴行远:(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