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要去女校授课,初一今年也十四,是时候该把名字给定下来了,总不能永远都叫小名。
不过,初一年长,倒是都可以给自己起名字了,家里拟了几个给他选择,或是觉得不喜欢,还能自己起。
初一拿到几个名字,其中独独一个“挽”字在里面最为特别,一问才知道,这个字是根据他的八字五行起的,他命里缺火,便用挽字来补,可保平安顺遂。
也不知道这所谓的依据是什么,但初一仔细想了想,倒是有些玄乎在里面。幼时他就最是怕冷,冬日里得烧地龙和火炕,夏天也用不得冰,但身体会稍微好一些,或许他还真适合用这个名字。
杜若也觉得这个名字好,不仅用上之后对初一的运势有帮助,听起来也好听。
“冯挽……”燕尽夏拿起写着冯挽名字的纸,对着光转来转去地看,“可能还是不习惯吧,看着怪别扭的。”燕尽夏评价道,“但是念着好听。”他真心夸赞着,然后在嘴里嘟嘟囔囔给冯挽起昵称,“挽哥儿?挽哥哥?嗯……挽挽!”
燕尽夏将第二个字念成了轻声,听着像是小孩子学说话的时候喊“碗碗”,他自己也察觉了,自顾自乐起来,说到:“挽挽,锅锅,筷筷!哈哈哈哈!”
冯挽看他一个人也玩得开心,嘴角忍不住也扬起笑意来:“你要不习惯,以后还是喊我初一。”
“哼哼~”燕尽夏得意地原地转了一圈,“两边我都要叫!我要换着喊!”
一旁批阅教案的沅知安被燕尽夏叽叽喳喳地吵得头有些疼,他把钱袋子丢过去,让燕尽夏点几碗糖水来吃。
燕尽夏上个月干了件大事儿,被没收了零花钱,全身上下一个字儿都摸不出来,非常不客气地把沅知安的钱袋拿过去,然后哗啦一声,把所有的银钱都给倒出来。
“嗯嗯,不错不错。”燕尽夏满意地把桌面上的钱全部搜刮干净,丢下沅知安的钱袋子跑去买糖水吃了。
冯挽看了眼那钱袋子,不像外面买的,他身体不好,小时候便没学女红,也不会缝补,别的女子哥儿逢年过节的还能绣些手帕、香囊,或者自己打的络子送人,他就送不了这些。
那钱袋子做工精致,而且图案也不是外面常见的款式,上面绣着的图案,还精巧地把沅知安的名字给融合在了背景的云纹里,越看越是让人觉得有趣。
冯挽把钱袋子拿过来,左右翻看了一眼,问:“这是谁给你绣的?”
沅知安正在审批教案,闻言抬头,这才发现自己的荷包只剩个袋子了,叹了口气,随后解释道:“阿奶画的纹样,本来是给徒弟练手的,我瞧着不错便拿来用上了,免得阿奶又绣一个拿来给我,伤了眼睛。”
姜盼娣来京城之后改了名,她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给孩子丢脸,如今便唤做姜婧如,还到官府去进行过姓名变更。
她连名字都改了,仿佛是彻底和过去那个自己说了再见,便捡起来自己曾经喜欢的手艺。
小卖部这头有大儿媳田萱看顾着,制作新品饮食,她得空下来,便想做些别的。
姜婧如是家里最不起眼的女儿,从她以前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家里望着要儿子“传宗接代”,把年纪不大的她送去绣坊学习。姜婧如也争气,在刺绣方面特别有天赋,一点就通,还自创了不少绣法,最困难的那些年,她也卖了不少绣品补贴家用,只不过因为是散户,当时并没有卖出多好的价格,人绣房把绣片收去,转手就卖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价。
如今人到中年,倒是有了空闲,便把这手艺给捡起来,这也是她的兴趣,只不过因为年纪着实大了,刺绣又伤眼睛,便收了徒弟,总要把这门手艺给传承下来。
沅知安见冯挽对这荷包感兴趣,便提议道:“你要是喜欢,我便求阿奶帮你也设计一份纹样,正巧庆祝你定下了名字,这正面绣个‘挽’字,背面绣上‘初一’,你觉得如何?”
初一将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从里面取了些碎钱给沅知安放进去,又把荷包还给了对方。
“会不会很麻烦?”
“阿奶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了,但是喜欢设计些新花样,她那般喜欢你,定是很乐意给你画一幅漂亮的纹样。”
二人正说着话,出门点糖水的燕尽夏就回来了,一把扑到两个人中间。
“又背着我说什么小话呢?”
沅知安把自己的钱袋子收起来,随口答到:“不告诉你。”
燕尽夏佯装生气地一下子蹿起来,指着沅知安的鼻子,骂人的话到了嘴边,忽然灵机一转,扑到冯挽怀里。
“挽挽哥哥,你和我说嘛?”说完还装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躲在冯挽怀里对着沅知安挑衅地做了个鬼脸。
冯挽倒也惯着他,同燕尽夏说了荷包的事情。
“这个呀,我也有!”燕尽夏把钱袋子往外一掏,却掏出来个普普通通的钱袋,顿时嘴巴就瘪起来,“我的荷包被小爹没收了。”他耷拉着脑袋,叹了口气,随后突然想起来什么,立刻叮嘱道:“对了对了,这事儿千万别和沅冬凌说,他会杀了我的!”
沅知安听着有趣,问他为什么。
燕尽夏一脸嫌弃的样,顾左右而言他,不肯说自己是央了人好久才给讨来的。
其实,或许,只要他开口,倒是没那么难拿到,毕竟姜婧如还挺喜欢这个活泼的小哥儿的,但……某些人以公谋私嘛。
燕尽夏说着就想起来什么,糖水也不吃了,急匆匆出门去,打算买个差不多的先挂着,免得被一眼察觉了端倪。
燕尽夏离开之后,办公室才安静下来,日子便这么热热闹闹地溜走了。
沅知安手底下这个官学并不好管理。农学院那边,虽说所有人都上过学,但认得的字并不很多,尤其是遇到专业名词,开学之后才加设了识字课。
更让农学院学生们头疼的是,他们分明是凭着会种地考进来的,为什么还要学习如何教书育人?还得写教案和总结!
但毕竟是毕业之后就能考上编制,农学院这边学习氛围都还比较积极,女校这边就热闹了。
女校因为没有设置年龄限制,但凡是愿意送过来的,学校都会接收,因此下到四五岁的孩童,上到十几岁的女子哥儿,甚至还有一位年近三十的妇人,都挤在一间课室学习。
学校的老师本来就不多,而且只能是女子和哥儿,其中一些人还是兼职,所以学校不得不分大小班。
只有一个老师的就所有人一起上课,但老师比较多的,像是女红这些,就是小班制。
毕竟要符合这个时代的民情,若是让女子哥儿们来上女校,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参加科举,不夸张地说,报名的人恐怕一只手都数得清。
京城也不是没有这般有志向的才女,自从沅静开了个头之后,每年都有女子报名考试的,但这些人考试也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比男子差,至于考上之后做官……家里人舍不得她们外放,加上也不是所有人都像沅静那样豁的出去,目前为止,京城正儿八经入仕的女官还是只有沅静一个人。
女校想要招收学生,便是从民生这块儿入手最为合适,至于科举入仕一道,可以今后慢慢来,起码要让百姓习惯女校的存在才是。
于是,沅知安在他爹、他义父,几个叔叔的建议下,自己整理出来一个方案。
女校开设的学科,主科便是三百千等以前官学给男孩开蒙的书籍,而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学生,便可以申请学习包含四书五经的副科,目前,主科识字比较好请人,但副科只有冯挽一个人,好在选择这个副科的学生也不多,倒还照顾得过来。
而除了做学问方面的科目,女校更多的是教一些生活方面的技能。
像是女红,便是最受欢迎的副科,不论是自己缝补还是拿绣片出去卖钱,都是不可或缺的技能。
其他的,例如医科,虽然是副科,但每个学生都必须选修这一科目才能毕业,农学院那边也有这个科目。
倒不是为了让他们行医,纯属是这个时代还有太多人没有最基本的医学常识,这个科目仅仅是一个科普,从急救常识到常见病的判断和治疗,有的人可能学了这些一生都用不到,可但凡能用上,那绝对是可以救人性命的事情。
农学院那边还好,这些基础的内容,沅知安找他堂哥沅冬凌来代课就行了,至于女校这边……
因为一些“传男不传女”的传统,女大夫在京城很难找,甚至连多少懂一些病理知识的女子哥儿都没有。
沅知安都打算破戒了,打算让他哥来当女校唯一的男教师,一个小哥儿就毛遂自荐地来到了学校。
是临省一位医科圣手的小孙儿,这小哥儿早年间丧父,他爹还没来得及给他生个弟弟,就在一次采药的途中失足坠崖,丢了性命。
这位圣手的其他子孙在医学方面也没有天赋,唯独这个小哥儿,这才十五六的年纪,已经学走了他祖父所有的医术,别说来教这点儿皮毛知识,就是让他去给草药堂的大夫讲课都使得!
沅知安惊喜极了,这小哥儿甚至还不是京城的,竟然主动过来自荐,后面他才知道,原来是冯挽看他一直找不到医科的老师,这才写了封信。
“我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来,所以就没告诉你。”冯挽不想沅知安希望落空,也没收到回信,以至于他也不知道这小哥儿自己找上门这件事。
“初一哥哥你简直是我的救星!”沅知安高兴得飞快抱了冯挽一下,又风风火火跑出去安排教师宿舍了。
他大概自己都没注意,因为过于激动,连称呼都像小时候那样,动作也过于亲昵了。
虽然知道这个拥抱不带任何旖旎的味道,冯挽缓慢地,很轻地呼出一口气,抬手碰了碰自己的衣袖,那里似乎还残留着,独属于另一个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