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林瓊华蹲下来, 幫她一起整理衣服,“杏花姐,你不上班嗎?怎么在这儿擺摊啊?”
杏花笑眯眯道, “我上完班过来擺摊, 想多赚点錢。”
林瓊华觉得靠她擺摊赚錢買房太難了, 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装作若无其事问她, “生意好嗎?”
“还成吧。”杏花挠挠头, “你爸妈呢?”
林瓊华也没瞒着她,“他们之前在镇中学门口摆摊还剩下一些饰品。就在这边賣,我妈说她生意挺好的。”
杏花若有所思, “我得向三叔三婶取经,我賣得不如他们。”
“服装本来就比饰品難賣, 再加上咱们市好多服装厂, 竞争太激烈了。”林瓊华觉得杏花拿的都是老款,而且价格并不怎么便宜, 所以賣得不好。
杏花看她说得头头是道, 生出几分感慨, “不愧是小神童啊,居然连这都懂。”
林琼华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胡乱说的。”
杏花摇摇头,“你不是乱说。还挺有道理。”
她让林琼华幫她看一会儿摊子,她去找三叔三婶聊一会儿向他们取取紅。
林琼华答应了。
她将衣服全都挂好, 就站在边上等客人。
之前杏花说她生意还行, 林琼华觉得不对,这生意一点都不好,确实有人看衣服, 但大多数只看不買,没一个问价的。
杏花去了半个小时,林琼华一件衣服也没卖出去。
她倒是习以为常,林琼华问她,“你一晚上能卖几件?”
“运气好能卖三五件,运气不好,一件都卖不出去。”杏花笑道,“不过我从厂里拿货,卖不出去,还可以退回。不会砸手里。”
林琼华恍然,这样也挺好,不会压货,卖一件赚一件。要知道摆摊做生意最怕压货。
她想了想问,“你上一天班,这么累,还出来摆摊,多辛苦啊。”
“在家不舒坦。”杏花苦笑,“我想買套房搬出去,但是差的錢太多了。”
林琼华点点头,“我听二伯母说了,她今天来县城找我妈。”
杏花有点不自在,“她肯定没说好话。我爸妈不肯借这么多,他们最多借一万。但是我差的錢太多了,我就想卖衣服攒钱。”
林琼华幽幽道,“杏花姐,攒钱買房太慢了,你还不如换个人呢。”
杏花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看向她。
“换人比攒钱容易多了。”林琼华以为她没听清,又重复一遍。她觉得杏花姐挑的男人其实很不好。只是徒有其表,让杏花姐受了许多委屈。这才结婚多久啊,杏花姐就已经忍受不了,想搬出来。
杏花目瞪口呆,“这怎么行?!我都结婚了。”
这年头的人觉得离婚丢人,林琼华见她吓成这样,换了个更委婉的说法,“我只是觉得你换个房也不管用。等你怀孕,生了孩子,你婆婆是不是要来给你带孩子?婆媳矛盾照样存在。你逃不掉的。”
杏花怔住,这话也有道理,她咬住下嘴唇,“我不要她带孩子。”
“不要她带也行。”林琼华蹙眉,“你就得在家带孩子,你就没法挣钱,姐夫一个人赚钱够你和孩子花吗?”
杏花再次被问住,若有所思。
林琼华觉得杏花姐想一出是一出,没有自己的规划,她刚刚让她换人,其实也是想试探她的反应。既然她不想离婚,那她就得想想接下来的路怎么走。
林琼华不打扰她做生意,她得去别处转转,“杏花姐,我先走了。”
“好!”杏花让她有空过来玩。
林琼华去别的摊位,买了一份臭豆腐和两根烤面筋就回了爸妈的摊位。
还别说,爸妈的生意就是好,摊前围满了人,不少姑娘在挑头花。
林琼华没过去,怕臭豆腐的气味把客人熏跑了。
一直等那波客人走了,她才拎着臭豆腐过去。
“买什么吃的?”
林琼华吃着臭豆腐,宋蘭芳直皱眉,“这么臭,好吃吗?”
“好吃!”林琼华狂点头,将两根面筋一人一根分给父母。
宋蘭芳接过来,却没吃,“我幫你拿吧。我得减肥,吃不了这个。”
林为森不跟女儿客气,拿过来就吃,“还别说,烤得还挺好吃。”
宋蘭芳见女儿吃得这么香,没话找话,“刚刚杏花找过来了,她问我去哪进的货。我告诉她了。”
“你不打算继续卖?”林琼华微讶,发财的门道居然告诉别人。
宋兰芳摆手,“我卖完这些饰品,就收摊,不来了。我要早睡早起。”
林为森笑话她,“你妈要睡美容觉,不能熬夜。”
林琼华也不想爸妈这么累,要知道他们也要赶早市的。如果早中晚都摆摊,身体会吃不消的。
摆完摊,一家人收摊回家。
翌日,林为森开三蹦子送她去学校,除了书包,还拎了些水果。
林琼华坐在后面,迎着风,还挺舒服。
林为森在前面开車,嘴里还念叨着,让她劳逸结合,别把身体熬坏了,注意休息,平时也要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
他说得正起劲呢,突然林琼华的声音传来。
“爸!”
林为森吓了一跳,猛踩煞車,回头看女儿,“怎么了?”
林琼华指着左前方的車道,“快追上去。那个是不是曾承义的车?”
林为森愣了一下,顺着女儿手指的方向,一辆黑色桑塔纳,他立刻转把手跟过去。
幸好是在市区,有紅绿灯,桑塔纳车开得不是很快,他很快就追上了。
追上是追上了,但他没搞懂女儿的做法,“你让我跟他干啥呀?前面就是你学校了,我停下吧?!”
林琼华已经确定一件事,“停吧。”
林为森慢慢降低速度,不再跟上去。
“咋回事?”他扭头看向女儿。他刚刚也看了,里面坐着个女人,没什么异常啊。
林琼华见他没认出来,严肃道,“我刚刚看到开车的人是周大勇,后面坐的是于菲菲。”
林为森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啊?!他俩怎么搞到一起了?!”
难不成于菲菲的孩子是周大勇的?哎呀呀,董亮到底戴了几顶绿帽子啊?!
林琼华无語,“爸,现在重点是这个吗?”
林为森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是哦。于菲菲怎么还没跑啊?还敢待在海江市?”
之前他觉得老二两口子异想天开,騙子怎么可能还不跑。没想到人家还真就不跑。
“估计是这样。”林琼华之前也想不通,于菲菲为什么不跑,看样子孩子生父就是本市人,而且很有可能就是曾承义。
林为森低头沉思,林琼华背好背包,拎着水果,“爸,我先上学了。你好好考虑,要不要告诉二伯。”
林为森脱口而出,“当然要告诉。我碰到了,不告诉,你二伯得多生气。”
林琼华耸了耸肩,没说什么,扭头进了学校。
林为森调头回家,将刚刚发生的事告诉媳妇。
宋兰芳蹙眉,“这两人啥关系啊?”
林为森猜测,“那是曾承义的车,于菲菲可能是曾承义的二奶,这两人之前就有关系。周大勇跟着曾承义混,兴许送她一程。”
宋兰芳觉得他的猜测有几分道理,她还知道另一件事,“我早上遇到曾承义的媳妇,她说她家还有个小婴儿。你说那孩子是不是于菲菲生的?”
林为森双掌相击,“肯定是啊,他媳妇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刚生产过的样子。”
宋兰芳感慨,“你二哥二嫂运气还挺好,騙子跑了,居然还能再遇一回。”
说他们走运吧?他们被騙子骗了。说他们走背运吧?骗子骗了人又不跑。
林为森点头,“我告诉他一声,至于他怎么找骗子要钱,就不关我的事了。”
转眼,林为森就回乡下运货,特地绕道去了趟林为林所在的村子,将女儿刚好撞见周大勇开始载于菲菲的事说了。
说完,他还让他们保证,“五千块帮你们两次,以后别再提我女儿坑你们钱。”
赵翠兰忙道,“放心吧,肯定不说。我一直没说,都是他胡咧咧。”
她推了一把林为林。
林为林干巴巴向林为森表示道谢。
接下来的事情,林为森就不管了,拉了鸡蛋、青苹果和青菜,他就回了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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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林为森这边,就说林琼华。
她回了学校,按部就班学习,生活像一潭死水没有一点波澜。
倒是宋步仪自打得知张娟家里窮困,她就各种帮衬。
比如:“张娟,我打的菜太多了,你帮我吃吧?”
“张娟,我衣服太大了,给你穿吧?”
“张娟,这鞋子不时髦了,给你吧。”
……
一次两次,还好说,次数多了,张娟自然察觉出宋步仪故意照顾她,她涨红着脸,让宋步仪以后别再给她东西了。
她说完,回教室复习功课。
宋步仪大概没想到自己送东西,别人却不要,她刚要叫住张娟,问问对方怎么回事。
林琼华将人拦住,“算了。张娟自尊心强,你这样照顾她,她会受不了的。”
这世上的富人都是一样的,窮人却是千奇百怪。
有的窮人恨不得天天占人便宜,一天不占便宜,他就难受。
有的穷人大大咧咧,对许多事情都是得过且过。
有的穷人自尊心特别强,生怕别人瞧不起他,时不时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我一定要争气,将来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让嘲笑我的人都好好看看。我不是天生穷命。”
张娟大概就是后一种,上辈子的林琼华也是如此。
宋步仪不懂,白得的东西还不要,就为了那可悲的自尊心。
林琼华无奈,“人跟人是不一样的。你送东西给张娟,她会受不了。你就平常心待她吧?”
其实张娟在乡下不算最穷的,她听爸妈说,他们镇中学的学生好多都是带咸菜,吃煎饼,并不去食堂打菜。
可是到了城里,学生家境比农村好不少,每顿饭至少都能打一道菜。偶尔还能打道肉菜。
“你还挺了解她。平时也不见你和她走近。”宋步仪打量林琼华。明明林琼华比她还小,成绩比她好就罢了,怎么能连这都懂。
“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当然懂农村人。”林琼华问她借随身听,“我想听听英語。”
她的英語词汇量很丰富,但有个短板,英语听力一般。
宋步仪将随身听借给她,“你爸妈这么疼你,你买一个吧?也没多少钱。”
林琼华上辈子英语听力就很差,她属于哑巴英语,还真的想要一个。
她好奇问,“多少钱?”
宋步仪翘起唇角,“不贵,也就五百。”
林琼华点点头,虽然花五百块钱买一个随身听不划算,这东西在她看来过时了,像个老古董。可是年少时求而不得的东西,心里总是格外怀念。
她没有犹豫,“下次回家,我买一个。”
宋步仪点点头,“行啊,我表姐就是卖这个的,我介绍你认识,让她给你便宜点。”
正好江玖进来,宋步仪顺嘴问一句,“你要不要买一个?买的越多越好讲价。”
江玖微怔,弄明白是买随身听后,摇头拒绝了。
宋步仪纳闷,“你家只有你一个女儿,五百块钱随身听,你爸妈不舍得给你买?”
她记得江玖父母是双职工,家里只有一个女儿,不至于买不起吧?!
江玖沉默着,不说话。
林琼华推了宋步仪一把,冲对方使了个眼色,打圆场,“这东西贵得要死,要不是我英语听力不好,我才不舍得买呢。”
宋步仪看懂林琼华的眼神,也跟着点头,“对对对!感觉没什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