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登基第三十一天(加量pro版)

内卷皇帝被迫成为咸鱼 关途 8005 2025-05-23 20:19:18

明慕原本想揪花瓣做决定, 但一旁伺候花朵的小宦官已经露出了不安的神色,要是真碰了花朵,或许会惹他哭出来。

他干脆直接打开锦囊, 打开后, 里面鼓鼓囊囊的手感消失, 只留下一枚圆润的、黑不溜丢的种子。

小花铲被主人重新拿在手里, 在花盆里挖了浅浅的一个小坑, 随后明慕将种子放进去,盖了一层土。

种下去之后,又浅浅撒了一点水。

“把这个搬到宣政宫。”明慕指了指花盆,语气沉重道, “我要亲自照顾它。”

他在最后关头想了土豆,棉花只能慢慢想办法。

见陛下的面色凝重,即使面对的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花盆, 种花的手法也错漏百出,还是小心翼翼地亲自捧起花盆, 跟在小皇帝身后。

解决了粮食问题, 明慕强行转移了对花盆的注意, 开始翻看今日的政务。

工部尚书的被放在首位。

开篇是简短的歌颂功德。其实在明慕有意无意的要求下, 燕都官员很少在前面写一些莫名其妙的废话了。

明慕选择性略过,继续往后,终于发现了这份奏疏的重点:水泥试验成功!

好好好, 终于收到了连日来的第一个好消息!

怪不得前面写那么多吹捧的话,要是他,情绪激动的时候也很想多写几个字。

“好好好, 赏!开内库赏!上上下下, 所有人都赏!”明慕激动地站起身, 在殿中走来走去,“有了水泥,就不用再害怕决堤……倘若后面再发生这种事,我看也别当这个官了,滚回家去种地!”

说完,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又道:“不知工部尚书的人手够不够,让宫内兵仗司的去帮忙干活,总之,得在汛灾之后,快点将堤坝填补上。”

“或者干脆在当地弄个招标?外包给当地的商人或者官府?但是其中容易钻的空子太多,还得仔细斟酌……”

外包项目在现代是很司空见惯的一件事,只是在古代,没有那么多监.督.局和审.查.机构,如果想要使用这种方式,必须好好想想。

明慕越说声音越轻。一开始,他想要用水泥修路,建立国内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方便人员往来,进而促进商业、物流等,让百姓“活”起来。

现在一看,水泥的用途还有很多,是他之前狭隘了。

“陛下?”阚英轻声提醒,斗胆开口,“陛下是想让当地的百姓来做这个‘水泥’?”

陛下的很多话他都一知半解,但听个囫囵,倒是能理解什么意思。

明慕点点头,认真询问:“你有什么建议吗?”

“奴婢没念过几本书,哪里懂得朝政。”阚英笑了笑,“只是斗胆提个主意罢了。

“陛下可在燕都做些,再去当地做些,让百姓有个微薄收入,也不至于暴乱。”

因着梦中当过司礼监掌印,辅助批红十多载,他对朝政有着基本的敏锐度,提出的建议能抓住痛点。阚英又道:“若陛下后面还想修筑其他地方的堤坝,便可全然放手让当地去做。”

是了,实业发展经济嘛!

明慕总算恍然大悟:“好好好,你也赏!”

“奴婢先一步谢陛下的赏。”阚英也有心情说一两句俏皮话。

他正等着陛下的消息,安排人去工部通报。

等了半天也没反应。

“陛下?”他只以为小皇帝又开始发呆了——虽说每次发呆,都能带来不一样的新东西。

“让,嗯……让明璇跑一趟吧。”

出乎意料地,明慕给出这个答案。

近日春汛忙得昏头,明慕没时间带明璇出去晃晃,长久念书伤身,正好趁此机会,熟悉宫城。

再者,虽然不确定来燕都的那群藩王世子的资质,但明慕已隐隐将明璇当作了继承人培养——长姐的信中已经说明,既然将明璇送来燕都,便是默认让她参与夺嫡——有侍卫陪着,传个话倒不是什么问题。

阚英面色不变,应了喏。

若是硬要在明琮与明璇二位中择一,还是明璇郡主好。要知道,前者是从小教起,都没教好,什么事情都没遇到,等掌权时,一头扎进了求道的漩涡里。

若说明琮遇见什么怪力乱神的事,最后求助神佛,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一如陛下这般——但偏偏什么都没遇见,自小无忧无虑地成长。

内阁和司礼监殚精竭虑十几年,最后得来这么一个结果,简直上吊的心都有了。

相较之下,明璇郡主是长大后才来的燕都,性格虽不大好,可这几天接触下来,还是能教好的。况且还是陛下亲自教,定能继承陛下的行事作风。

唯一让人担忧的只有:两人的年龄差太小了,只有十三岁。

史书上记载的皇太子与帝王之间的权力斗争还少吗?就算是亲子,也不乏刀剑相向,更何况陛下与郡主只是甥舅关系?

因着这个缘故,阚英也多犹豫。如今见陛下的态度,算是下定决心:不论如何,他拼死护着陛下便是——

反正这条命,也是他救来的。

接下来几日,朝堂上下都忙了起来。

赈灾物资总不能只有粮食,小皇帝还说了,得有棉衣、干净水源、取暖的煤炭,灾后重建还得要一笔钱。

有能调的抓紧用手令调,不能从周围府县调的,如水泥,那就抓紧生产。

上早朝时,能见到不少官员疲惫的眼睛。

在这种奇异的、狂热氛围中,以往都是早朝上不值一提的春汛居然拉了全燕都的目光,短短三天内,无数物资被送往灾区,不仅灾民,就连救灾的兵士、医者、县衙官员小吏,都有受宠若惊。

受灾最严重之一的凤翔县,县令见到近日来往不断的高官,小心翼翼地找人探问:“凤翔又不是人口大县,税收也不多,怎么上面……偏偏盯着这?”

他心中惴惴,心想自己为官数载,不说像隔壁宝鸡县的县令那般,心有成算,做出一番成就;也是兢兢业业,对百姓并不苛责,每三年的考评中,都能得个中上,在百姓中的名望也不错。

就算有冰炭孝敬,也只是稍稍补贴家用,并不敢多拿。

甚至如今的官服,都被老鼠咬了几个洞,加急补上的。

同他熟悉的那官员摇摇头,语气轻松:“你放心,这件事是陛下紧紧盯着的,不敢有人糊弄你,你尽管施为!”

说着,他还有点羡慕的意思:“下次考评,你若得了个上上,就能调去燕都了。”

“燕都……那位陛下……”

县官确定是陛下的命令,倒是放了心。

陛下定然不会害他们的,反而处处为百姓着想。

凤翔距离燕都的距离不算远,邸报半月一次,各个动向倒是很明确。起码他们这,能享受到种种新政的便利。

“免税倒是还好,就是这让百姓救灾,还有那个‘水泥’的,现下拿不出余粮了。”

而且百姓也不像缺粮的样子。

提起这个,县官又不免慌神,这笔钱压在明年的赋税中也不是不行,可明年又免税。

“这你放心,上面都安排好了。”同伴拍了拍他的肩,“你就放一百个心,只要安抚百姓,不强力镇压,政绩绝不会差。可别像宝鸡县那样……

“奏疏写得好,主意出了一大堆,就是不会做人,早叫上官拿去讨好陛下了。”

听着听着,县官最终叹了口气。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能管好这凤翔县,就已经不错了。

——

将其他事情放下去,明慕也没有闲着,一直盯着花盆的生长情况。

不得不说,果然是一万年后的特殊种子,种下去的当天,就冒出了小苗,一日后,俨然有成熟的架势。

但是看这样子,怎么这么像棉花啊!

明慕为了不让人发现种子生长的异常,都是放在寝宫的一个小角落,平常不让人过来。现在也只有他一人抱着花盆无声尖叫:

他要的是土豆啊啊啊!!不是棉花!!

没有土豆,接下来的半年要怎么办啊!!!

但是长都长了,他总不能拔了,贺隋光离开燕都去了灾区,说是宝鸡县,也不可能再给他一枚种子。

明慕叹了口气,轻轻摸了摸上面的小花苞:“加油生长吧,我很需要你。”

不管是土豆还是棉花,其实他都挺需要的。

小花苞动了动,仿佛害羞。

接下来的半日,它一鼓作气长到了成熟,花苞里面果然是细腻的棉花。

明慕小心地取下棉花,收集里面的棉籽,放在专门的小荷包里,预备让皇庄的人先拿去种种看。

之前他特意找人了解过棉花的花期,如今正是种棉花的好时节,三个月后就能收成。

时下因为种子的原因,棉花亩产量不高,价格也居高不下,假若这些种子能和本土的种子杂交,稍微提升一下种子品质,那也不必担忧三年后、种子失效的收成。

明慕将小荷包塞进怀里,轻轻地拨弄花盆里面的土,打算掩耳盗铃,将这株神奇的植物埋起来。

一天抽条、开花、结果的植物,不论怎么看都太奇怪了。

花盆不深,他用力也不大,戳着戳着,突然感到手下一阵阻力。

里面应该没有泥块啊……

明慕心里奇怪,干脆放下花铲,徒手拨开泥土。

在泥土里面,有一枚小小的深色土豆。

——

“陛下,今日是有什么喜事吗?”

阚英回来后,一打眼就发现了小皇帝脸上毫不掩饰的笑意,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问道:“奴婢回来时见到天上的喜鹊飞过,还好奇呢,原是陛下遇见了喜事。”

明慕笑意盈盈,喜气盈腮:“有吗?我觉得还好吧,也没有很高兴啦哈哈哈哈哈哈。”

此时,明璇传完话回来,哒哒哒地走过来,给明慕回话。她一抬头,看见满脸喜色的舅舅,同样问道:“舅舅很高兴?”

好吧,确实掩饰不了。

明慕干脆放弃遮掩,一手将明璇抱起来,喜气洋洋地说:“是啊!我特别高兴,你们看!”

另一只空着的手中,有一枚奇怪“果子”。

这果子只有明慕的半个掌心大,颜色很深,表面还带着泥土,其貌不扬,如果不是出现在陛下手上,掉在路边都不会有人在意。

“舅舅,这是什么?”

明璇好奇地戳了一下,手感硬硬的。

就算在北疆,她也没种过东西,最多帮忙喂个鸡鸭,因为年龄太小,连撒菜种子都没做过。

“这个叫土豆。”明慕很耐心地解释,“别看这么小,实际上可以作为主食哦,还能炒菜吃。”

“我们中午吃这个吗?”明璇又问。

明慕一笑:“不是,我手上只有一个,吃完了怎么种?”

随后,他将土豆递给阚英:“先在宫内御花园种,等收获第一批后,再安排下去。”

阚英对陛下时不时拿出一个新奇玩意已经免疫了,虽奇怪陛下为什么说收获第一批后就安排下去,但还是应了声。

御花园不小,专门辟出一块地方种满,也得不少时间吧?

明璇看着那块“土豆”转移到别人手中,立刻没了兴趣,依偎在明慕怀中,摆弄着明慕留下来的头发:“舅舅,我去传话了。”

“怎么样?有紧张吗?”

明慕看了一眼天色,打算去吃午膳。午膳结束后去处理政务,再带小侄女去玩。

“没有哦,舅舅给的任务很简单,而且大人都是笨蛋。”明璇撒娇一般地说,“舅舅除外,其他人都是笨蛋。”

来燕都长了这么多日,过往的阴影一点点地消除。

如果还按照之前的做法养育她,成长之后,的确会如那些人的梦境一般:阴郁,但暴戾。她平等地看不起任何一个蠢货,而在她眼里,几乎所有人都是蠢货。

所幸命运拐了一个弯,让她提前来到燕都,与提前登基的明慕相遇。

“阿璇怎么会这么认为,可以说给笨蛋舅舅听吗?”明慕忍不住笑,顺着明璇的话问她。

“舅舅不是啦!”明璇重复了一遍,有点害羞地蹭了蹭明慕,小声地重复一遍,“舅舅不是。”

“好好好,我不是,那可以请郡主说说,为什么觉得别的大人是笨蛋呢?”

明璇摆弄着明慕的发丝,哼了一声:“我都说了,舅舅让他先在燕都烧制一批水泥,送去后,再组织当地人手烧制一批。反正中心就是这个,细节自己处理一下,总不能事事都叫舅舅操心。

“真搞不明白,只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我重复许多遍,才肯放我离开。”

明璇有点奇怪地反问:“难道舅舅每天都要面对这群笨蛋吗?”

明慕低低地笑出声,胸腔震动,差点抱不住明璇。

“你让舅舅缓缓。”

他停下脚步,呆在原地,独自闷笑了半天。

明璇都忍不住,轻轻拽着明慕胸前的衣服,很有些恼羞成怒的意味:“舅舅真是的,在笑什么?”

“难道在笑阿璇是个笨蛋吗?”

说到这里,她有点不高兴。

明璇一直觉得小孩和大人没什么区别,如果让她拥有相匹配的权力,说不定会比大人做得更好——所以才无法理解某些事情。

“没、没有。”明慕好半天才停下来,胳臂都软了,为了安全,便蹲下身将明璇放下,直视着她的眼睛,“阿璇,你知道工部现在在做什么吗?”

明璇很喜欢舅舅这样,有种自己被当成大人的感觉,而不是小孩子,干脆利落地回答:“知道,舅舅之前和我说过哦,是水泥。可以修路、做堤坝。”

她记性很好,可以称得上过目不忘,更何况是这种简单的事情。

“阿璇记性很不错嘛,那我们来试试,到底怎么弄。”

明慕干脆开了一堂实践课。

水泥的制作流程不算复杂,就是将石灰、粘土、石膏等材料按照一定比例磨成细粉,再进行煅烧,最后和炼铁后的矿渣混合,制成细粉,便是水泥了①。

材料也不大难找,宫中立刻就能准备出来。明慕特别说要生料,于是拉来的是好几块未经处理的石灰石、粘土等。

“这就是制作水泥的材料吗?”明璇摸了摸灰色的石头,沾了一手灰,顿时收回手,在衣服上拍了拍。

她可是很爱干净的小孩,舅舅还夸过呢。

“有铲子吗?”

明慕懒得去换衣服,干脆扯了一根绳子,束起襻膊,又预备从阚英手中接过铲子。

第一下,没拿动。

明慕:“嗯?”

阚英皱起眉,有些不情愿:“陛下要做什么,叫奴婢来就行了……要是伤了陛下的万金之躯……”

“可不止我哦,给郡主也拿个小铲子。”

明璇咦了一声,倒是乖巧地接过,没有异议——舅舅的话她从来不会反驳,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做。

阚英也只能不情不愿地松了手。

明慕第一下铲进石灰石块里,再倒到地上,一边忙一边对明璇说:“阿璇小心一点,帮忙挑几个小的。”

明璇听话地嗯了一声。

不多时,地上多了一小堆石灰石。

随后,又要来一大一小两个锤子,一点点将石灰石敲成粉末。

这么一点点活,干了一个多时辰。

明璇只觉得手越来越酸,身上的衣服也变成拖累,汗液从额头垂下:

“舅舅,我想休息!”

她想拽明慕的衣服,但见到满手的灰,只能先放弃。

“好啊。”

明慕放下锤头,将刚才二人制作的石灰细粉拢起来,只有一点点,半捧差不多。

明璇探过来看,皱着眉说:“只有这么一点呀。”

她感觉自己忙了好久好久,锤子砸得手都痛了,结果一看,居然这么少。

“是呀,大概只有半斤。”明慕将这点少少的细粉重新撒回地面,拍了拍手,“但是要开炉煅烧,起码需要百斤哦。”

“百斤!”

明璇脸都白了。

舅舅已经在教她算数了,一百斤和半斤的差距,她立刻就能分出来——

要忙好长好长时间,不知道要累成什么样子,才能凑足这百斤!

明慕又指着搬运石灰石的木板车,宫里都是精致的,木板车表面刷着红漆,描了金纹:“一百斤,运输的时候除了这种木板车,还需要毛驴或者骡子。”

“一道堤坝需要千多斤水泥、石头、黄沙,阿璇,你能想象,制作这么多材料需要多久吗?运输需要多久吗?运输过程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吗?”

数据太大,明璇彻底算糊涂了,但她清楚,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舅舅,我是不是不应该说他们都是笨蛋?”明璇终于意识到什么,问道。

明慕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认真地开口:“阿璇有自己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事。我只是想跟你解释,工部尚书这么做的理由。

“我们只做了半斤的石灰粉,耗费了不少时间和体力,而工部,需要考虑的是百斤、千斤、几千斤,要将这些原材料制作成水泥,又要在最短的时间运到灾区,让它们尽快发挥作用。这其中涉及到很多人,要耗费很多钱财。

“所以工部尚书不厌其烦地问了好几遍,要确定你话语的真实性——这和觉得你可不可靠无关,是他要对这件事、这些人负责。

“责任可是一件很沉重的事哦。”

明璇若有所思地点头:“原来是这样,对不起舅舅,我不应该说他是笨蛋。”

她倒是没有熊孩子的坏脾气,因为聪慧,有属于自己的骄矜,但是遇到错误会很痛快地承认。

“的确有大人做事不靠谱,也不喜欢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是不能用个别代表全部。”明慕继续耐心地解释,“我们郡主这么聪明,一定能分出来的,对不对?”

明璇最喜欢舅舅夸她,此时瞳孔发亮,不顾身上的灰尘,扑到明慕身上,大声地应下:“舅舅,我清楚了!”

明慕满意地捏了捏明璇的发揪,却忘了自己满手的灰,沾到了明璇头上。

他有些尴尬地收回手,咳了一声:“好吧,舅舅也是不靠谱的人,我们先去洗澡。”

明璇晃了晃脑袋,立刻意识到什么,叹了一口气,非常善解人意:“好。”

——

第一代土豆种子以一种奇异的速度生长了起来。

原先辟出的地方完全不足以让它们生长,早早挤出去,各个都是双拳大的果实。

阚英之前还不以为意,现在简直惊讶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现在再将之前的花木全拔了也来不及,况且宫城里,怎么能没有花朵装饰?不说别的,陛下寝宫中每日的花卉都得换新啊。

他没办法,先报给了陛下。

“居然长这么快?”明慕也是一副吃惊的样子,“冒出来那些成熟的先挖出来,送去皇庄再种,等第一批彻底成熟后,分一半去灾区。”

阚英应了一声。

“先等等。”明慕喊住他,道,“留些在宫里,留些去送给勋贵和朝官,不仅要吃,还要在家里种一些。”

他想推广一个主食,便要上行下效,宫内、民间,都得吃。

至于三年后……明慕有自信,能在三年内找到新的良种,或者干脆自行培养。

琼州一年三熟,就是最好的试验地。直接用孟德尔的杂交实验方法,先杂交获得高产量作物,再一代代自交筛选良种,等种子一代代优化,到了最后,就是符合时代的优良种子。

并且在这段时间内,明慕还可以找系统,问问怎么弄古代的复合肥。

良种与肥料,是提升古代粮食产量的最佳之选。

除了外,便是内。

在皇权至上的封建时代,藩王再有不满,也不得不服从明慕的命令。

当然,也有极个别人,势必要和他硬抗到底,仪鸾卫的书信已经连夜从外地送来,附上了汝王世子的自陈表。

明慕看完书信,放在一边,没有立时答复。

阚英立于一侧,并未贸然开口。

随着时间的推移,梦中的景象越发模糊,只记得换帝这件大事,而其余事情,已经越来越模糊,如今,他也不记得小皇帝上位后有没有对藩王下手。

或许没有?不然盛朝怎么沦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算什么,叫我来当恶人,叫他们父子反目?”

明慕先是看世子的自陈,打开后被厚度吓了一跳,随后耐着性子,从第一页开始看。

这可是第一个主动向他投诚的!完全可以树立一个榜样!

可越看越奇怪,一大堆反复说来说去的话,明慕看完后头晕乎乎的,都感觉自己晕字了。

里面大多是哭惨和请求,但明慕非但没有感动,揉了揉额角后,反而拧起了眉,“连个饼都不给我画,嘴巴一张就要我帮他?”

他对这些在封地无法无天的藩王没什么好感。再者,这位世子都成家了,自陈内容还这么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让陛下救他于水火。

要是后面补充,说来了燕都定然听陛下的话,愿意以陛下马首是瞻,表两句忠心,也就算了,可偏偏没有,只让人看得人腻烦。

也不知道是谁帮他想出的这个主意,分明投靠仪鸾卫果断的很,自陈表里却一大堆没价值的话。

和他家的世子一个天上,一个天下……

可是就这么打回去,似乎也有不妥,毕竟他现在要争取各位藩王的靠拢,回收封地和税收。

要明慕捏着鼻子答应,他也不大乐意。

他将这封自陈表放在一边,想到自家世子,忽地发问:“澜——呃,临西王府的世子,是不是过了禁足期?”

“奴婢略略一算,正是今日呢。”

“好,请他来宫里吃晚膳。去王府蹭了那么多次饭,该回请他一次。”明慕预备一会问问任君澜的意见,打开了别的奏疏。

等好不容易处理完政务,天也黑了,正到了用晚膳的时间。

任君澜早已在殿中等待,手上拿着一枚精致小巧的酒杯,在指尖翻动。

明慕玩心大起,屏退了旁人,轻手轻脚地走到任君澜身后,捂住对方的眼睛,压着声音说:“猜猜我是谁?”

“……我猜不出。”

早在明慕进来之时,任君澜就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后面的小动作更是一清二楚。本想说几个明慕身边近侍的名字,好来哄他,但想了一圈,只记得一个姓阚的,其他都是“那个谁”和“这个谁”。

以至于,他只能给出这个回答。

“真是的,澜哥你一点也不用心。”

这话一听就是糊弄人,明慕不大高兴地坐在任君澜身边,毫不客气地抢来了酒杯,自己拿着酒壶倒了一点,却没有闻到酒味:“……是水?”

“对。我怎么会在宫内喝酒?”任君澜目光温柔,像是春日中吹皱的湖面,“叫那群言官知道,又要叫嚷。”

明慕和他对视片刻,没坚持多久,就撇过脸,耳根红了一片:“好、好吧,这次原谅你。”

桌旁只有他们两个人,菜色都是素菜。

任君澜看了一圈:“果然,后宫没有主人,倒是苦了你。”

“还好吧?”明慕没觉得哪里吃苦了,吃素也只是装个样子,他出宫去临西王府吃了肉,难道朝廷上没人知道吗?

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维护个面子情。

“若叫我帮你管着后宫,任谁的眼睛都放不进来。”

没说几句话,任君澜就图穷匕见。

分明是普通的几句话,明慕却笑得浑身颤抖:“已经在准备了。”

“可我等不及了,巴不得明天就住进来。”

宣政宫的摆设与他记忆中的很相似,没什么明慕的个人特点,都是宫内制式。

等后面的太平宫开了,他住进来,那边才更像家。

而东西六宫里面那些先帝的妃子……很该被送去行宫。

他略略提起这个话题,明慕想了想,道:“那个孩子好像才满月。我怕舟车劳顿,叫那孩子生了病。再者,如今先帝的孝期未过……”

这时候急吼吼地将那群妃子们赶出去,似乎不大像样。

虽说……查出来,那位汪娘娘与玉清观有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先帝在时,他们时常通信。

任君澜微微皱眉:“现在还能叫东西宫互通?”

这个倒是没有。

明慕摇摇头:“两边封了,每天固定时间进出,进出时都有人看着。每天也没什么人出门就是了。”

“不知道憋什么坏心眼。”

任君澜很不以为意,他对那个孩子和他的母亲,报以同等的恨意。

从梦境中清醒后,用旁观者的视角,反而能发现诸多不对:前世小囝登基后,寿昌伯挑动勋贵,公然不服,以至于失去了矫正科举结果的机会;后宫几乎被那位汪娘娘一手把控,东西皆不安宁,以至于几乎将整个宫城切割开……以至于某日,居然能叫小囝在宣政宫遭到刺杀。

有明璇在,又除了寿昌伯,那人应该翻不出什么浪,但任君澜的提防没有降低一丝半点:

他记得那孩子仿佛受了一场天花之疫,闹得燕都沸沸扬扬……如今的时间点完全错乱,任君澜巴不得早点把那孩子丢出去,省得再牵连到他们家小囝。

“行宫毗邻皇陵,叫他们在先帝坟前守孝去。”

任君澜给明慕夹了一些菜,在对方看不见的角度,瞳孔忽而变得幽深:“在宫中养尊处优,如何能体现出对先帝的追思?”

——

卫国公回家时,发现小儿子正在摆弄几个其貌不扬的果子。

“这就是陛下送来的‘土豆’?”

他也凑过来,和小儿子一起稀奇道:“真如陛下所说,生长极快,产量还大?”

“陛下说得怎会有错?”

那小少爷居然敢反问父亲了。

世子坐在一旁,手中捧着本书,却能一心二用。

而卫国公也一反常态地没有发脾气,只沉吟片刻:“若真是如此,说不定可以军用。”

那是自然,这样的粮食,正适合作为军粮。

世子在心里说着,倒是没有直接开口——他要是说这句话,估计父亲又要念叨,叫他不要老想着军营、战场,好好读书,说不定能考取功名。

功名非他所愿,就算考了又如何?家里难不成少他这碗饭吃?

每次听到此类话,他都在心中哂笑,一言不发。

“爹,我们开个地方,专门种这个。”小少爷对大哥心里的想法浑然不觉,还在摆弄着那些土豆,“咱们家要是先种出来,给陛下看,说不定就会让陛下高看我们一分。”

“这话说得倒有道理。”

有了棉甲这一差事,卫国公每天进出都精神多了,只盼着陛下能够看见他家的两个儿子,派点活干,就算当个侍卫也成!

好改改他们的脾气!

有时候他都纳闷,分明兄弟二人只相差三岁,怎么性格天差地别,一个稳重到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另一个跳脱到直接去惹未来皇后殿下的眼,被暴揍了一顿。

“陛下喜爱这些?长得快,产量高的作物?”

世子放下书,直白地开口问。

卫国公有点摸不着头脑,点了点头。

他那大儿子不知心里想什么,又重新低下头看书了。

——若说产量高的作物,世子倒是清楚,沿海仿佛有个叫番薯的,曾经呈上给先帝过,只是被先帝叱骂一顿,丢了回去。

可巧,他正好在那边有人脉。

既然父亲不愿意叫他去往军营,那他干脆直接去讨小皇帝的欢心,送上对方喜欢的东西,直接越过父亲,册封一个副将。

到时候,父亲还能管得了他?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卫国公的这两个孩子真是一脉相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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