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绝笔

《报任安书》,是司马迁写给犯了死罪的好友任安的一封信,被很多人看作是他最后的作品。

上面提到,任安是征和三年(前90年)巫蛊之祸后,被汉武帝腰斩的。那么很自然地推断:这封信就应该写在这一年。

但王国维先生注意到,这封信里司马迁讲到,自己先跟着汉武帝到东方去祭祀泰山,后来又到西方的雍地去祭祀五帝。查《汉书•武帝纪》,汉武帝只有一年里有这样的行程,那就是太始四年(前93年)。

也就是说,这封信应该写在太始四年。信里所谓任安犯了死罪,不是指巫蛊之祸那次,而是之前另外一次,后来汉武帝赦免了他。

我们不知道那次任安到底犯了什么罪。不过汉武帝晚年喜怒无常,突然想杀谁又赦免谁,都一点也不奇怪。何况确实有一条史料记录,汉武帝说:“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史记•田叔列传》褚少孙补充的内容)

这样就解释了许多疑问:如果任安都快要死了,司马迁在信里大谈自己的人生感慨,怎么看都太不近人情。而且《报任安书》是一篇两千多字的长文章,写在竹简上,大概需要六十支左右的竹简,体积和重量都很可观,送进死囚牢里,也不太现实。

而如果信写在太始四年的话,司马迁在汉武帝身边做中书令,可以最快获得信息,他虽然还不方便直说,但已经知道任安其实不会死,甚至于被赦免就是他努力的结果。所以他觉得可以和老朋友说说心里话,那就合情合理多了。

那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司马迁写下了这篇千古奇文——读者很容易希望伟大的作品刚好诞生于伟大的时间节点,但事实往往没有这么巧合。

在这封信里,司马迁回顾了当年的李陵事件,自己触怒了汉武帝,被处以死刑。司马迁最想说明的,是自己为什么要选择活下来。

在当时,接受死刑其实是非常自然的选择,从战国到西汉,一直是危险系数极高的时代,意外死亡的事随时可能发生。见惯了这一切,那个年代坦然赴死,相比今天大概确实容易一些。贪生怕死难免“为天下笑”,重义轻生,却可能得到好评。事实上有气节的士大夫,多半会抢在死刑执行之前选择自杀,以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辱。

司马迁不是一个多有平等意识的人,他说:“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不论男女,奴隶自杀都是很常见的,何况于我已经到了这种不得已的地步呢?总而言之,他一点都不怕死。

但宫刑则非常屈辱。司马迁很清楚,“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这个选择,意味着今后自己将面对无穷的嘲笑。宦官是整个社会鄙视链的底层,高洁的士大夫们,只要和宦官发生一点牵连,就视为莫大的屈辱。一个本来优秀的人物,若是与宦官亲密一些,他的朋友就可能与之断交,他就要被逐出士大夫的社交圈,何况自己成为一个宦官呢?

尤其是在自己的家乡,司马迁从小就不被乡亲父老喜欢,他越成功,越证明父老们眼光拙劣。现在,司马迁因为说错了话而落到这个下场,他们倒是喜闻乐见。司马迁说:“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

接受死亡如此容易,选择宫刑如此艰难,司马迁为什么还要这么选择呢?他回顾了很多古代伟大的人物遭遇灾难或屈辱,却坚持活下来的例子,“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最终,也就是今天中小学生作文里反复引用的那句话: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的,而是为了理想而活的。理想已经实现之后可以不畏惧死亡,目标还没有达成之前,要不害怕活着。

司马迁知道,现在就选择去死,那真如鸿毛一般轻浮,如蝼蚁一般卑贱。他必须坚持活下来,把那部后来被称为《史记》的书写完。他的生命只有与这部书融为一体,才能有泰山之重。

司马迁最终的结局,没有可靠的记录。有人说,他最终还是因为口出怨言,而被汉武帝处死。有人推测他是自杀,作为一种猜想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史记•赵世家》里,写了一个很不可靠,却也许能体现司马迁心迹的故事:程婴受尽屈辱,终于把赵氏孤儿抚养成人,然后,他就选择了自杀。程婴说,我要去告诉逝者,这个重任,我已经完成了。

仿佛,司马迁就是程婴,《史记》就是他的“赵氏孤儿”O

司马迁死的时候,大约仍然没有得到亲族和父老的认同。司马氏祖辈的墓地,在家乡夏阳的高门原,而司马迁的墓地在芝川,远远隔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平坟运动中,司马家祖辈的坟莹被夷为农田,而芝川镇的司马迁祠墓,则作为陕西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而得以保存。到了今天,不用想也知道又是一番景象:能重修的重修,可扩建的扩建,都成了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

自然,这一切毁誉,对司马迁来说,都已经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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