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亏空

《史记•平准书》抄录了一份公卿上奏:

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于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

异时算辂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赏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辂车以一算;商贾人辂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和班固相比,司马迁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大喜欢照抄奏章、诏令的原文(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说,这意味着晚出的《汉书》反而保存了不少第一手资料)。这里把这么长的文字照录下来,显然在司马迁看来,这里的内容极其重要。

这次公卿上奏的时间,是元狩四年(前119年)的冬天(即年初,当时的历法仍以十月为岁首),还有其他许多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也在同时或稍早出台。

元狩四年是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对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那一年,同时也是朝廷(当时更习惯叫“县官”)和社会中上层之间的互信降到冰点的一年。

不能伤害的

古人以天地东南西北为六合。汉武帝时代六合多事,除了四方都有战事之外,天地对人类也并不友好。从建元元年(前140年)到元狩四年,二十二年的时间里自然灾害不断,蝗灾、旱灾和地震频频发生,但最恐怖的问题还是黄河:汉武帝即位第三年就发生了黄河泛滥,平原变为泽国,“人相食”的大悲剧。之后许多年的时间里,尽管朝廷一直在努力,但这个工程有点超越当时技术水平的极限,决口一直没有堵上。

农业社会的剩余,归根结底是非常有限的。文景时代的国家积累,看起来很多,实际上在战争和救灾面前,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年轻的皇帝开始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可以看到,他一即位,诸多事务上出手都极其慷慨豪阔,他很愿意让别人分享自己的财富。元光年间(前134年-前129年),也就是皇帝大权在握的最初几年,北击匈奴和经略西南夷两大战略相继启动,皇帝也非常重视发挥金钱带来的正面激励作用。

到元朔年间(前128年-前123年),皇帝就不得不开始面对国库空虚的事实。西南夷的开拓一度暂停,但对匈奴的战车一旦启动,就只能一路狂奔。在这段开支浩繁的岁月里,作为一个高瞻远瞩的皇帝,汉武帝很清楚,有三种人必须优先给予安抚。

第一种人是杀敌建功的将士。

秦朝灭亡就是近在眼前的教训。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秦军的回报剧减。结果二世即位后天下大乱,秦军主力当中,一支向项羽投降,另一支南征的部队干脆截断归途独立建国,这种情势下,秦朝不亡,也就没天理了。

所以,一定要确保浴血沙场的将士有足够的回报。《史记》留下了许多“捕斩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是岁费凡百余巨万”“赏赐五十万金”之类的记录。一直到元狩四年,空前重大的胜利意味着之前已经花掉了空前庞大的军费,现在又要有空前浩大的赏金支出,才终于“战士颇不得禄矣”。

第二种人是入境投降的敌人。

元狩二年,匈奴浑邪王率领四万余人投降汉朝。汉武帝派遣骡骑将军霍去病亲自前往迎接,为让浑邪王感受到汉朝的热情和实力,汉武帝组织了两万辆马车(对民间造成了极大的骚扰),组成浩浩荡荡的欢迎队伍。这些匈奴人在汉地没有生存能力,之后衣食用度完全“仰给县官”,即靠朝廷的财政拨款来生活。

汉朝士民对这种情况不说民怨沸腾,至少也啧有烦言。具体操作中,有些环节也确实难免变成形象工程,但这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匈奴人归附,在汉武帝看来,算长远利益,无疑是值得的。

第三种人是流离失所的灾民。

被逼入绝境的民众会铤而走险。曾有一个叫徐乐的人为汉武帝分析说:国家的危难,分为土崩和瓦解两种情况。只是社会上层不满,叫作瓦解,好比景帝时七国之乱就是这样,那是可以解决的问题;社会底层不满,叫作土崩,秦朝末年就是这样,那就无可挽救了。

汉武帝很赞赏徐乐的观点,为避免土崩,救灾的时候,他也从不吝惜。

正因如此,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王夫之读史至此,对《史记》中的幽怨情绪十分愤慨。他为汉武帝辩护而痛骂司马迁:汉武帝折腾老百姓是很过分,但他救助饥民也算很到位了。“费以亿计,不可胜数”是事实,但比起那些“视民之死亡而坐拥府库者”不是好得多吗?司马迁的《史记》真是谤书,简直就没有地方不在诽谤。

显然,在亲历过乱世的王夫之看来,汉武帝比明末的皇帝好太多了。

必须伤害的

既然这些地方绝不能省,那么,钱从哪里来呢?汉朝常规的赋税总和大约六七十亿,面对动辄超过百亿的开支,应该怎么办?

汉朝建立已经七十多年,基本采用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民间的财富积累也非常可观。当然,最赚钱的还是三个行业:铸钱、冶铁、煮盐。这三个领域,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必需,当时的条件下,又有相当高的技术门槛。能进入就是暴利。

汉武帝首先想到的打击对象,是诸侯王。几乎从任何角度看,诸侯王都适合成为优先打击对象:首先,诸侯王强大了,对中央朝廷是个威胁,不为钱也要打击他们;其次,诸侯王特别有钱,事实上从三大暴利行业里获益最多的,就是诸侯王;第三,诸侯王是一个人数不多的特殊人群,也不得人心,打击了他们,老百姓不但未必有多少同情心,欢呼雀跃也说不定。

但这还远远不够。那就只能瞄准社会中的一般富裕阶层了——当然,他们另外有一个难听的名字,叫作“豪强”。应该说,汉武帝开始还是并不想下毒手的,一直想和民众进行利益交换。你给朝廷捐钱捐物资,有罪的朝廷就免你的罪,没罪的朝廷就给你爵位。

但汉武帝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豪强早已通过各种方式避免落入法网,所以不需要再花钱免罪;而爵位销路不佳,这项生意已经被他的祖父和父亲做滥,爵位卖不起价钱。汉武帝只能进行爵位改革,并且在鬻爵的同时卖官,但拥有高级爵位就意味着可以免税,那以后税源就会越来越少;至于卖官,无疑会导致官僚队伍素质下降,也绝非长远之计。

汉武帝又寄望于富裕民众尤其是大商人的捐款。于是有个河南人叫卜式的,成了标志性的人物。

对匈奴的战争启动之初,卜式就提出要上缴一半家产给朝廷。汉武帝派使者问他,这么做是不是想当官,答复说不想当官;又问是不是有什么冤情,答复是也没有冤情。卜式说,他只是觉得有才能的人应该不畏惧到边境战死,有钱人则应该积极出钱保障后勤,好尽快打败敌人而已。

于是汉武帝有点想见一见这个人,但丞相公孙弘说,卜式这么做违背人性,根本不是合适的表率。汉武帝也就认同了公孙弘的说法,没要卜式的钱,很长时间里也并没有给他什么回应。也就是说,汉武帝在财政底气还比较充足的时候,对夸张的道德榜样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但到了元狩二年(前121年),一方面国库已经极度空虚,另一方面为了两年后的超大规模出击,这时候必须启动筹备工作。此时卜式又捐了一笔救灾款,终于引起汉武帝的重视。皇帝把卜式的事迹“布告天下,尊显以风百姓”,树立他为正面典型。

然而正如当初公孙弘所断言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用的。朝廷得到的捐赠宛如杯水车薪,天下商人仍然自得其乐,享受着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甚至于,因为朝廷的资金筹措经常需要靠他们来经手,他们也把这当作自己发财的机会。朝廷用使货币贬值的方式搜刮财富,商人的应对策略是囤积居奇,反而因此获得暴利。

总之,社会上涌现了许多这样的富商:家累万金,随行车辆一百多,大量贫民成为他们的私人奴仆,而

“不佐国家之急”。

汉武帝觉得忍无可忍。宣传卜式,可能是最后一次提醒和警告:应该与朝廷共克时艰。既然富人们仍然如此不知死活,那就怪不得皇帝动用雷霆手段了。

赚钱的办法

正如自古以来迫害文人的急先锋也是文人一样,真正能帮助朝廷收拾商人的,也是商人。

汉武帝启用了三个重要人物:大盐商东郭咸阳,冶铁巨头孔仅,和洛阳商人的儿子桑弘羊,用后世流行的话说,这个人拥有“计算机一般的大脑”。

三大暴利行业,铸钱的权力早已收归国有,现在要做进一步的改革。除了继续在铜钱的重量上做文章外33,还推出了所谓“白金三品”:汉武帝用银和锡铸造三种新货币,规定钱币上有龙纹的价值三千钱,马纹的价值五百钱,龟纹的价值三百钱。

铸造货币的银锡本身当然不具备这么高的价值,也就是说,这些货币有这么高的购买力,全靠国家信用来背书。喜欢把“中国早就有”当作荣耀的学人,曾经喜欢以此为例论证汉武帝已经发明了信用货币。但在历史当事人司马迁看来,这个超越时代的发明完全是一种灾难,朝廷也根本没有打算在这件事上诚信,这就是对民间财富赤裸裸的掠夺。

煮盐、冶铁两个行业,从此也要国家垄断。汉武帝首先做出慷慨的姿态:来自盐铁的税收,本是用于皇帝的私人开销的,现在,他要把这笔收入转交给国家的财政部门。接下来,汉武帝就要求天下商人和自己一样慷慨:他任命盐铁行业的富商为国家的官吏,实际上就是那些盐铁产业还由你来管理,但产业的性质已经由私有变成国有。这项工作的具体推行,是由东郭咸阳和孔仅两人负责的。身为业内巨头出身的官员,商人要想玩什么花招抗拒朝廷的新政,当然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这一系列改革如同一把把镰刀,疯狂收割着民间财富。但所有这些都还不够。于是回到本章开头的那份上奏:

郡国颇被菑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於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

各郡、国颇受灾害,贫民没有产业的,招募他们迁徙到地多而富饶的地方。陛下降低膳食标准、节省日常开销,拿出私人的钱来赈济百姓,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赋税额度,然而百姓仍不能都去田亩中耕作,商人数目不断增加。贫民没有积蓄,都仰赖朝廷供给衣食。

这番话里充满怨念,自然是公卿们替汉武帝说心里话。皇帝为国家和民众,真的是受苦了。而你们这些商人还如此自私自利,还有一点廉耻和忠爱之心吗?所以针对商人,要征收一种新的赋税:

异时算辂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赏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辂车以一算;商贾人辂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这个新增的税种,习惯上称为“算缗”。“缗”是串钱的绳子,一缗就是一千钱。“算”的意思比较复杂,大概指某种税率下应该缴纳的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汉武帝时代,是一百二十钱。

针对商人的车辆和现金收税,汉朝大概早就有过,但收的不算多,也长期没有落实。现在,汉武帝要认真对待这件事了,而且收税对象不再限于在籍的商人,而是所有有经商行为的人,可以想象,这个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很容易扩大为针对几乎所有的有产者;第二是原来只对现金和车辆征税,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大概变成了把各种财产都折算成钱,然后征税。具体税率是:

一般工商业者,“缗钱二千而一算”,即有两千钱的财产,就要缴纳一百二十钱的税,也就是朝廷征收6%的财产税。

一般手工业者和从事冶铸业的人家,则是“缗钱四千一算”,3%的财产税。

辂车是一种轻便的车辆34,单独征税。

达到一定行政级别或者是北方边境上的骑士,拥有辂车不必缴税;普通人每辆车缴纳一百二十钱;商人每辆缴纳二百四十钱;拥有五丈以上的大船,每艘缴纳一百二十钱。

车、船的问题另说。汉初虽然有许多歧视商人的政策,但对他们的经商行为并不干涉,这时社会贫富差距已经非常惊人。这种情况下,6%的财产税也不能说非常过分。但是,财产税最大的问题就是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成本高。可以想象,作为一个理性人,会想方设法地瞒报财产。

所以汉武帝设计了一个厉害至极的配套政策,也就是告缗: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都发配到边境地区一年,资产没入国库。如果有能检举揭发这种现象的,就把被检举者的财产,分给他一半。

检举者的获益如此之大,可以想象,应该很容易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但事实上一开始算缗、告缗的实施效果不佳。卫青、霍去病获得辉煌胜利之后,还是出现了“战士颇不得禄”的状况,说明财政缺口并没有堵上。

显然,各郡国的政府因为这笔收入是用于国家开支,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同时又预感到引发的社会动荡可能很大,大多采取了敷衍塞责的态度。所以,元狩六年(前117年)、元鼎三年(前114年),汉武帝都不得不重申,告缗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量启用新型官员。这就需要提到一个极具汉武帝时代特色的名词:“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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