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唐山大兄

李小龙本不该享受电影明星的待遇,但这部电影却把他捧成了明星。1971年6月28日,在他与嘉禾签下两纸合约的同时,《唐山大兄》的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开始了。原本确定由田俊出演片中主角,他是嘉禾准备力捧的明星。邹文怀提出要为李小龙专门制作另一部电影,但李小龙等不起,邹文怀只得勉为其难,硬把他塞进了这部电影里。

李小龙在回香港之前,刚刚拍完《盲人追凶》的第一集《截拳载道》,他留下了50美元给琳达贴补家用——这是他还清当期债务后剩下的所有现金。然后,他于7月12日搭乘美国泛美航空公司的飞机返回香港。[40]邹文怀本来想让李小龙直飞泰国,直接进组拍摄,不在香港停留,因为他担心邵逸夫知道消息后会试图从嘉禾挖走李小龙。但是,“小龙拒绝了,他决心在合理范围内,从一开始就要在自己参演的作品上树立起自己的威信。这不是自尊问题,而是从一开始就要表明自己的态度,”琳达说,“他在香港机场停留的时间其实只够跟朋友打个招呼,不过这种做事的方式表明了他不甘心做一个任人摆布的棋子。”[41]

在充分表现了自己的独立之后,李小龙转机飞往曼谷,在那里停留了几天,7月18日被工作人员开车送往北冲(Pak Chong)。这是一个极为贫穷的小村庄,紧挨着泰国国家公园。对于像李小龙这样自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来说,从贝莱尔到北冲,简直是从天上掉到了地上,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在他给妻子琳达的14封家书中,第一封是这样写的:“这里的蚊子很恐怖,而且到处都是蟑螂……食物也很糟糕,村子里没有牛肉,只有少量的鸡肉和猪肉。我很高兴带了我的维生素过来……我很想你,但北冲不是一个适合你和孩子们来的地方。这是一个极度落后的村子,什么也没有。”[42]他的体重从130斤掉到了115斤。为了保持精力充足,他服用了大量的维生素片,以致谣言四起,大家误以为李小龙在整个拍摄过程中一直在吸毒,甚至还登在了各种不入流的小报上。

李小龙所面临的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生活环境,而是来自周围的同事。演员和剧组人员都有着同样的忌妒和怨恨心。其中大多数人是田俊的朋友,乍一看上去,把李小龙从好莱坞请来,其目的就是为了抢走田俊的主角身份。如果有人对“小龙”还有些许印象的话,一定是他小时候拍的那部黑白片《细路祥》,他在片中饰演了一个勇敢的孤儿,可是《唐山大兄》定位是一部暴力动作片。这就好像麦考利·卡尔金(Macaulay Culkin)在演完《小鬼当家》(Home Alone)之后,直接消失了,多年后,突然以成年人的面目出现,成了《谍影重重》中的杰森·伯恩(Jason Bourne)。让大家不满的,还有李小龙的薪酬问题。整部电影的预算不到10万美元,其他演员的工资最多只有400美元,可李小龙的片酬却高达7500美元。预算中最大的一项支出是假血浆。[43]“听说他们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李小龙身上,我们就在想,‘这家伙到底是谁?’”

嘉禾公司的武行班润生(Zebra Pan)回忆道。[44]

在正式搞定同事们之前,李小龙不得不先和导演吴家骧过过招。李小龙正式进组时,吴家骧已经花了一周的时间去拍田俊的戏了。他想看看为什么李小龙值那么多钱,究竟有何特殊之处,于是,他想通过拍摄李小龙和大老板的手下对打的戏份来掂掂他的斤两。吴家骧导演想让李小龙比画一套耗时较长的动作招式,比如出拳、格挡、踢腿、扫、锁、摔投,再加上杂技式的翻跟头。香港功夫片的打戏取自粤剧,其打斗场面通常由50个不同的动作构成,甚至更多。

与片场那些特技演员不同的是,李小龙从未学习过粤剧。他的主要格斗环境是在街头。他认为传统的打斗设计既古板又不切实际。这是老派的方式,他父亲那一辈人会这么做。李小龙是新派的,接触的是新鲜事物。在戏中,面对三个对手时,他的处理方式是先一记外摆踢,踢向其中一人的头部,然后转身扫踢踢倒另一个,最后钩踢干掉第三个——一脚解决一个——致命的旋转,旋转一次,干掉一个人。“在华语片中,每个人都在不停地打,真正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他们的打斗方式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小龙抗议道,“现实中,真的有人会这么打吗?”[45]

吴家骧愣住了。中国观众希望在动作片中看到冗长复杂、精心编排的打斗场面,他们不想看现实中的打斗。吴家骧认为李小龙是个骗子——他只会踢三脚!吴家骧是在中国电影体系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在他的观念里,导演最大,演员要听导演的。他告诉李小龙,必须做出更多的打斗动作来:“我想让你打得再多一点。你要动起来,这些远远不够。”李小龙是在史蒂夫·麦奎因的好莱坞明星系统中历练过的,他告诉吴家骧,他要执导自己的打戏。

双方陷入僵局,最后都给香港的邹文怀打去了电话。

“这个导演简直是垃圾,”李小龙在电话里说,“我跟这些手下打的时候,三脚把他们搞定。如果跟这些人打,要花很长时间,那么我跟大反派打的时候,我该怎么做呢?要整整打上一个小时吗?”[46]

“你被他骗了,”吴家骧向邹文怀抱怨道,“你跟我讲这家伙有多么厉害,可他根本不会打。他只会踢三脚。我叫他 ‘李三脚’。”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在东西方环境中长大的李小龙,想要弥补两种打斗方式之间的差距。拍摄《青蜂侠》时,他认为过度使用约翰·韦恩那种打拳方式很枯燥,于是他增加了各种踢腿来刺激观众,他让西方电影中的打斗动作变得更丰富了。可是当他看到华语片对打斗动作的处理时,他意识到他们需要贴近生活。这些打斗动作烦琐至极,完全脱离现实。对观众来说,没有任何的危机感,也就很难有感情投入。吴家骧说得对,李小龙不是受过传统训练的粤剧小生,但他所掌握的远不止三脚,他没有虚度光阴,却也不像那个时代的特技演员或其他动作明星那样从早到晚练习几十种传统的功夫套路。

邹文怀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这部电影需要导演在场,可他已经在李小龙身上花掉了7500美元。在决定到底解雇谁之前,邹文怀观看了已拍摄的素材。他从李小龙的动作中捕捉到了吴家骧导演没发现的信息。“事实上,李小龙的三脚令人吃惊,非常棒!”邹文怀看后,被深深地打动了,他决定把侮辱变成一种赞美。[47]日后,嘉禾在为《唐山大兄》宣传时大肆使用了“神奇的李三脚”这一口号。(后来李小龙成了女性的梦中情人时,小报记者更乐于使用这个绰号。)

邹文怀打电话给片场制片人刘亮华,征求她的意见,是她去洛杉矶把李小龙请来的,她也是导演罗维的妻子。刘亮华告诉邹文怀,吴家骧脾气暴躁,与剧组人员的关系弄得很僵。关于如何解决这场危机,她给出了一个相对来讲比较自私的建议。她的丈夫最近在台湾刚刚拍完一部电影,为什么不把他调来泰国代替吴家骧呢?邹文怀同意了。李小龙获知消息后,长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和吴家骧打交道了。但52岁的罗维将会是一个更难缠的角色。

年轻时期的罗维,是上海的舞台剧小生。1949年以后,他来到香港,转行做了导演,最终受雇于邵氏。尽管与香港最佳导演胡金铨相比,在视觉风格方面他不如对方,但仍不失为一位非常有商业价值的工匠型导演。[48]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他为邵氏拍摄制作了17部票房不错的电影。对于邹文怀来说,能够从邵氏把他挖过来,绝对是一记妙招。如果说有谁能够将一部陷入困境的电影救活的话,那一定非罗维莫属。

作为一名导演,罗维身上还保留着之前做演员时的傲慢和自恋。因为他那浑厚的男中音,壮硕的体形,加上他的自大和坏脾气,以及他总是乐于在自己导演的电影中客串(他在李小龙的下一部电影《精武门》中,客串了华人探长的角色),所以在片场,人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他“奥逊·威尔斯”(Orson Welles)。毕生都在片场摸爬滚打的李小龙立刻意识到这一点,他写信给妻子说:“又来了一位新导演(是个爱出风头的人),据说要接替现任导演的工作。这倒没什么关系,只要他有能力并且愿意合作就行。”[49]

罗维不希望跟他的演员是合作关系,他需要对方的尊重和无条件服从。毕竟,是他的儿子在电视上发现了李小龙,是他罗维提议邹文怀与李小龙取得联系,更是他的妻子亲自跑去洛杉矶签下了他。

向权威人物卑躬屈膝本就不是李小龙会做的事。就像他对邹文怀一样,李小龙在跟罗维讲话时,拒绝使用尊称,从来都是直呼其名,这在香港电影片场中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令人震惊。由于李小龙公开不给面子,所以罗维非常恼火。罗维的妻子刘亮华试图从中调解。“我们的冲突是从小事开始的,”罗维在1988年的一次采访中回忆道,“我们在片场时,他喜欢叫我的全名,他会当众大喊,‘罗维!罗维!’所以我妻子跟他讲,‘你怎么能直呼其名呢?他岁数比你大得多,如果你想听上去显得更亲密或更熟悉,你应该叫他‘罗叔叔’。如果你想听上去显得更有礼貌,你可以叫他‘罗导演’。”[50]

当李小龙试图介入导演和制作时,罗维更感到震惊了。李小龙觉得香港电影在质量上远远落后于日本和美国制作的电影,他想要有所改进。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罗维更喜欢一成不变,继续按以前的方式来拍。据片场大多数人的说法,罗维是个甩手掌柜,从不过分干预表演的细节。演员们拍戏时,他经常会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大,听赛马的广播。如果有人在比赛的关键时刻打扰到他,或者他的马跑输了,他就会怒气冲冲地大吼大叫。对于李小龙这样的完美主义者来说,这种玩忽职守的导演方式是非常不敬业的行为。在给妻子琳达的信中,李小龙写道:“我们正在开拍的这部电影看上去相当业余。新来的导演把之前那个不靠谱的替换掉了。不过,新导演的水平也很一般,总是摆出一副让人无法忍受的优越感。”[51]

“李三脚”在片场还跟资深的动作指导韩英杰发生了冲突。韩英杰在这部电影中饰演反派大老板的角色。李小龙和韩英杰在镜头前对打,他们也在幕后对动作设计风格的控制权进行了一番争夺。韩英杰想要戏剧化的打斗,模仿粤剧舞台动作;而李小龙则坚持要尽可能地贴近现实,甚至到了拳拳到肉的地步。韩英杰还记得当时被李小龙踢了一脚:“他对时机和空间的控制非常好,但他出拳踢腿太用力了。有一次,我的脸被他一脚踢中擦伤,虽然很痛苦,但我还是觉得自己足够幸运。”[52]

最终的结果是两人达成妥协,各退一步。李小龙被允许引入一些新的表现形式,来作为他的标志性动作,比如转身高踢,快速击倒,甚至舔一下自己的血(他的学生拉瑞·哈克赛尔曾跟李小龙分享过一个故事,在一次酒吧斗殴中,他舔了一下自己的血,把对手吓坏了。李小龙很喜欢这个故事,并把它放进了自己的表演中)。韩英杰则在这部戏中继续保留了香港动作片的一些常规元素,比如跳弹床和用传统功夫套招对打的一系列重复镜头。

面对这位目中无人的演员,导演罗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不能解雇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李小龙和田俊之间的竞争关系来做些文章。当初,李小龙坚持出演这部已经确定了主角的电影时,邹文怀的盘算是如果李小龙缺乏足够的魅力来撑起这部电影,他还有田俊这个后备力量。“这就是它的微妙之处,”安德鲁·摩根说,“如果你仔细看这部电影,你会发现电影一开头有两位主演。因为他们想试试看李小龙究竟行不行。拍到一半时,他们再决定,‘让谁死掉,让谁活着。’”[53]

在正式做出决定之前,罗维可以从中挑拨离间。起初,罗维与李小龙常常会为了夸张的粤剧打斗方式而发生争执,李小龙极为厌恶这种表现形式。“拍到第二、第三天的时候,就拍到要打了。要打的时候,就打了三四个镜头,叫他这样那样,跟他讲怎么怎么打,他不肯打。”罗维回忆道,“第二天,要打,这场戏,像我们普遍拍起这种动作片,这场打的戏,要拍好多天呀!

你这样几下子怎么行?!我就想了个办法,一早去开工以后,我就叫李小龙坐在旁边休息,我就拍田俊,拍田俊在打,一会儿叫他跳弹床啦,一会儿叫他翻啦,一会儿就摔啦,就这样子打;那李小龙一上午都没拍到戏,他坐在旁边,越看越没有意思,他想想不对啊,他打得这么多,放出来后,他就成了主角,我变为配角,所以呢,就……就比较听话,比较肯打了。”[54]

大约在这个时候,李小龙似乎对罗维的态度有所转变。在给妻子的信中,他很不情愿地写道:“拍摄已经在加快进度了,进展比以前顺利得多,虽然新来的导演不是罗曼·波兰斯基那个级别的,但总体来说,比之前那个导演要好一些。”[55]罗维一定是发现了李小龙具备成为明星的潜质,因此决定在影片第一部分快要结束时,让田俊的角色死掉,把剩余的戏份全部交给李小龙。

罗维声称,他刚到泰国时,《唐山大兄》的剧本只有三张纸,这多少有些夸张,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香港电影在拍摄初期往往只有一个简单的剧情大纲——导演和主创人员可以在拍摄过程中即兴发挥,使之充实成一部完整的电影。《唐山大兄》中,李小龙所饰演的郑潮安似乎取材自他本人的成长经历,这是一个改过自新的角色,年轻时喜欢打架,经常与人发生冲突。他被派到泰国一家制冰工厂打工。脖子上挂着一块玉佩,那是母亲对他的约束,提醒他不要打架。出来迎接他的是田俊所饰演的工人领袖。在接下来的一场戏中,田俊出手教训了几个欺凌弱小的当地恶霸,而李小龙则在一旁沮丧地看着,用手拉了拉戴在脖子上的玉佩。这家工厂以制冰为幌子,真正的业务是走私毒品。当两名工人无意间发现了藏在冰块中的海洛因时,立刻被灭口了,尸体藏在了冰块里。身为工人领袖的田俊就工人失踪一事质问大老板,并扬言要报警。于是,大老板的手下在一场激烈的打斗中杀死了他。

从这一刻起,李小龙在影片中从帮手变成了主角。与现实生活不同,他所饰演的角色是个乡巴佬,很容易上当。大老板任命他当工头,并举行宴会为他庆祝,席间灌了他很多酒,又招来泰国妓女服侍他。这是他在电影中第一次涉及情色场面。进入卧室后,他立即天真地倒在床上,熟睡过去。泰国妓女褪去衣服,依偎在他身旁。直到他发现工人的尸体被冻在冰块里,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李小龙后来告诉记者:“我饰演的角色是一个非常简单、直率的人。比如,你跟他讲什么他都会信。后来,当他终于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刻变得像野兽一样。”[56]

李小龙所饰演的角色郑潮安知道实情后,把自己所有的个人物品都扔进了河里,抱着必死的决心,决定去找大老板为工人报仇。在导演最初的剪辑版中,郑潮安随后返回妓院,享受人生中最后一丝乐趣。他挑选了一名妓女,把她推倒在床上,自己脱光了衣服(床头板挡住了他的隐私部位)。[57]这是李小龙从影生涯中唯一一次裸体镜头。妓女睡着后,郑潮安从她的床头柜中拿了一包爆米花,向大老板的庄园走去。

这一幕以及其他大约五分钟的限制级内容,在香港和西方发行的粤语及国际版本中被删掉了,主要是为了通过审查。[58]但这么做也是出于商业考量,因为电影观众对于片中的男主人公延迟复仇转而去解决生理需求的行为会反感的。在剪辑后的版本中,李小龙所饰演的角色突然出现在大老板的庄园门口,而且莫名其妙地吃着爆米花。

最后的高潮打斗场面是摄制组在北冲的最后三天里拍摄完成的。对李小龙来说,拍摄相当困难。首先,他必须面对大老板的德国牧羊犬。他喜欢狗,但害怕那些带有攻击性的狗。罗维似乎很乐意看到李小龙手足无措的样子。“就是在军营里头,去借了条狗,军犬!大得不得了,个个看见都怕,那个狗凶得不得了,”罗维回忆道,“李小龙就不肯拍,‘不要开玩笑,不能拍!’结果弄得没有办法,那条狗一直盯着他看,李小龙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我们都笑他,你那么大的英雄,怎么会害怕一条狗呢?我们之后又去买了一条狼狗,拍摄时给它打了麻醉针……那条狗晕过去了,然后再用七八个人把狼狗对着镜头扔过来,扔过去的。”[59]

在整个拍摄过程中,李小龙受了一些轻伤——手指被一块廉价玻璃划破了——但耗时最长的伤势是他意外扭伤了脚踝。他在给琳达的信中写道:“我经历了两天地狱般的生活。我从高处跳下来时,扭伤了脚踝——驱车两个小时去曼谷看医生——结果路上又感冒了(曼谷又闷又热,24小时都在堵车)。不管怎么样,最后我还是拖着一条伤腿,在发烧、感冒、疼痛中,完成了片尾那场打戏,我们用了特写镜头。”[60]在影片中,他们临时增加了一个场景,由动作指导韩英杰饰演的大老板划伤了李小龙的腿,以此来让他的行动不便显得更加合理。

当李小龙在偏远的北冲小村庄忙着拍戏时,派拉蒙公司的电视部门已经多次给嘉禾公司发去了电报,试图找到他。他离开洛杉矶之前,《盲人追凶》已经拍了四集。最初的计划将李小龙那集《截拳载道》排在第三集播出,可派拉蒙公司电视部的负责人汤姆·特南鲍姆特别喜欢这一集,于是临时决定把它作为第一季的第一集,在1971年9月16日的秋季首映周播出。[61]然而,这一决定却让汤姆·特南鲍姆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李小龙饰演的李宗在第一集中戏份重要,且表现出彩,观众自然会期待他能成为该剧中的循环角色,可李小龙在离美之前,汤姆·特南鲍姆还没来得及跟他签下多集的合约,所以派拉蒙迫切地想找到他,把合约签了,让他回美国多拍几集。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之后,汤姆·特南鲍姆终于和身在曼谷的李小龙取得了联系。为了吸引李小龙回美拍戏,汤姆·特南鲍姆出价每集1000美元,连拍三集,并承诺日后将专门为李小龙量身定制一部电视剧,暂定名为《虎之力量》(Tiger Force)。对此,李小龙在给妻子琳达的信中,很兴奋地分享了这一好消息:“《盲人追凶》大获成功,每当我的角色出现时,都会瞬间引发观众叫好。所以,派拉蒙想让我再次出演,并作为一个循环角色出现。与此同时,特南鲍姆正在撰写《虎之力量》的剧本。”

李小龙同意《唐山大兄》杀青后返回好莱坞,继续《盲人追凶》的拍摄,但他认为每集1000美元的酬劳不够,于是他给汤姆·特南鲍姆发了一封电报,要求每集片酬提高至2000美元。“谁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呢?”李小龙在给琳达的信中对此解释道,“目前,我们占据着进可攻退可守的有利局面——最不济也可退回香港去发展我在那边的事业。”[62]

在等待回信的那段时间里,李小龙开始变得有些焦虑,“不管结果如何,我会坚定我的立场,‘是时候提升我的价值了。’”他在给琳达的信中写道,“告诉小国豪,等我到曼谷的时候,我会买些玩具寄给他——前提是派拉蒙的交易谈成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太在意。未来看上去一片光明。就像那首歌里唱的那样,‘我们才刚刚开始。’”[63]

当他终于收到派拉蒙的回信时,一直提着的那颗心终于放下了。汤姆·特南鲍姆同意了他的要求,将片酬涨至每集2000美元,共拍三集,并且他最多只需要在片场拍上9天。现在李小龙有能力为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买些礼物了,“你会收到我买的结婚七周年纪念礼物——一份属于你和我的礼物。”他在给琳达的信中写道,“我希望不管怎样,我回来时能拿到15000美元的酬劳。”他为两人准备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是一对戒指。“小龙有时会忘记我的生日,”琳达说,“可是他对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一般都记得很清楚。”[64]

派拉蒙所有发往嘉禾办公室的电报和越洋电话都流露出一个信息,在邹文怀眼中,李小龙已经变成了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明星。李小龙后来告诉记者:“这很有意思,当派拉蒙发电报、打电话到香港找我时,我香港的制片人认为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明星。我的声望肯定因此提高了三倍。”[65]

不仅仅是好莱坞提高了他的声望,《唐山大兄》片场人员向邵逸夫透露,李小龙才是这部片子真正的主角。这让邵逸夫立刻意识到让李小龙从自己手中溜走是个错误,于是他试图从邹文怀那儿把他再挖过来。李小龙在写给琳达的信中提到了这一点:“嘉禾现在很犹豫,因为邵氏给我打过电话,邀请我跟他们合作。他们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得到我。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在香港已经是超级巨星了。”[66]

北冲拍摄临近尾声时,邹文怀首次到片场探班,与他的“超级巨星”见面。他急于重申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李小龙一如既往地自信,对邹文怀说道:“你等着瞧吧,我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牌的中国影星。”[67]

李小龙的自信是有感染力的。嘉禾决定力推《唐山大兄》,借助该片来让公司扭亏为盈。邹文怀将剩余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了这部电影的宣传营销上:1971年9月3日,李小龙和剧组人员返回香港启德机场时,邹文怀为此投放了大量的广告,并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众多香港记者齐聚一堂,抢先一睹邹文怀力捧的新星。李小龙凭借多年来与西方媒体打交道积累出的经验,轻而易举地赢得了香港媒体的好感。当媒体向他提问,自己和王羽相比较孰优孰劣时,他明白这是媒体试图在舆论上挑起事端,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回避了这个问题:“大家一定看过王羽在影片中的武打身手,将来《唐山大兄》上映,各位不妨看看我李小龙在片里的表现,交给各位做出判断,不是比我自夸自赞更好吗?”

然后,他以一个有趣的故事巧妙地赢得了他们的同情,这个故事讲述了他身为一名中国人在美国所遭受的偏见:“有一天,当我正在自己家门前修剪草坪时,一个美国人走过来问我修剪草坪需收多少工钱。我便随口对他说,‘我在这里修剪草坪是免费的,不过完活儿后,我可以和房间里的太太睡觉。’”[68]

接着,他又唤醒了记者的爱国主义情怀:“在美国不是做配角,就是扮演恶霸歹徒,使用东方武术时更被当作旁门左道;而港台武打片又太重东洋味,处处 ‘以日为师’,所以,我憋了一肚子气,一直想弄点成绩给他们瞧瞧。”

即使是关于他和导演罗维之间的冲突问题,也没能影响李小龙的独特魅力。“不错,在拍片时的确常与罗维吵架,但起因完全是为了拍片问题,而最终目的也是将《唐山大兄》拍得更好。”李小龙告诉记者,“由于大家都是火暴脾气,硬碰硬之下,冲撞在所难免,不过只是对事不对人,自然不会有‘隔夜仇’,吵过一轮,我们很快又重新合作。”

相比李小龙,罗维在面对媒体时,就没那么老练圆滑了。他告诉媒体,李小龙被宠坏了,并且态度十分傲慢,表现得好像每个人都不如他。他甚至开始对记者低声耳语道,真的是他教“李三脚”在电影中如何去打的。

幸运的是,李小龙并没有看到报纸上罗维对他的评价。在派拉蒙和邵氏开始竞相拉拢他时,他很好地利用了这一优势。他要求邹文怀推迟下一部电影的拍摄,这样他就有时间可以返回美国先把三集《盲人追凶》拍完。此外,邹文怀还同意让李小龙的家人随同飞来香港,并专门提供一套公寓给他们住,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起初邹文怀曾计划让李小龙拍摄一部关于截拳道的短片,以换取琳达的机票。[69]在李小龙后来的职业生涯中,他一直沿用了这一简单的策略,让他的各种甲方互相竞争,比如邹文怀对邵逸夫、香港对好莱坞。1971年9月6日,当李小龙登上飞机返回洛杉矶时,他已经有了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终于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了。

抵达洛杉矶后的第二天,李小龙就回到了《盲人追凶》的片场,连着拍完三集的戏份:第六集《死亡遗产》(Spell Legacy Like Death)、第九集《周三之子》(Wednesday’s Child)和第十集《盲探识人》(‘ I See,’ Said the Blind Man)。这三集的剧本并非出自斯特林·西利芬特之手,他当时正忙着为1972年上映的《波塞冬历险》(The Poseidon Adventure)撰写剧本,没时间再分心顾及这部剧。于是,这几集的剧本便由其他几位才疏学浅的编剧来负责,且需要临时加入李小龙的戏份。编剧们只得赶工,在开拍前的最后一刻草草地对剧本进行修改,让他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如同背景一样的存在,随意扔给他几句很普通的对白。

第六集《死亡遗产》一开始,便是李宗(李小龙饰演)和迈克·朗斯特里特(詹姆斯·弗朗西斯饰演)的训练场景,但并没有交代在过去的五集中李宗到底去哪儿了。他们穿着类似飞行员一样的运动服。在编剧团队内部,流传着一个李小龙是否会重回固定演员阵容的笑话。朗斯特里特接到一个勒索电话,对方威胁要炸掉市内的一座主要桥梁,李宗主动提出可以帮忙。“李,你确定要加入我们吗?”朗斯特里特问道。李宗回答:“做一名参与者总好过做一名旁观者。”当炸弹袭击者要求朗斯特里特一人带着勒索的钱前往指定地点时,这位主角的功夫师父又被留在了幕后。后来,李小龙离开剧组时,《盲人追凶》的剧组内部一直重复着一句笑话:“李,你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吗?”

他参演的第九集《周三之子》更像是对《青蜂侠》的一次回顾。李宗担任了盲探迈克·朗斯特里特的司机。在本集片尾,李宗以一系列的旋踢及飞踢狠狠地教训了坏人。相比四年前,李小龙武术技能的表现力有了很大提高,并且英语对话的能力也有显著改善,比之前更清晰流畅了,但他仍是在扮演一位白人富翁的用人。

在《死亡遗产》一集中,李小龙有19句台词,在《周三之子》中,有12句,到了他出演的最后一集《盲探识人》中,只剩下5句。他手持一个踢打用的靶子,让朗斯特里特一通捶打,像是在发泄。他在这集的剧情中没发挥任何作用。除了首播集中那个漂亮的开场,李宗这一角色在戏份上远不如加藤,他甚至没有朗斯特里特的导盲犬戏份多。在大多数场景中,李小龙是作为其他角色谈话时的背景出现的,通常是双臂环抱在胸前,眼睛向下看,偶尔会点头做个反应。琳达说,李小龙发现他在这三集中的角色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他可能用了一个相当有趣的形容词)。[70]

李小龙会尽力争取每一句台词,有时他会以恶作剧的形式,躲在该剧首席编剧霍埃尔·罗戈辛(Joel Rogosin)的办公室门后。等霍埃尔·罗戈辛走进来时,李小龙会从后面用胳膊勒住他的脖子,对他说:“我需要你在剧本中给我多加几句台词!”[71]霍埃尔·罗戈辛还记得:“他个子比我小,但非常强壮,如果他抓住你了,除非他决定松开,否则你根本逃不掉。我会说,‘你想怎么样都行。’他是个很有趣的人。”

尽管李小龙对他得到的台词数量感到失望,但他仍是众多演员中最具活力且风趣的那一位,常常在拍摄期间扮丑搞怪。“他会把体内所有的气都吐完,然后开始给自己充气。他慢慢吸入空气,让自己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妮基·贝尔的扮演者玛琳·麦森回忆道,“我们看他这样,会很开心地逗他,‘把自己炸掉,把自己炸掉。’”[72]

《盲人追凶》的第一集在1971年9月16日正式播出。三天后,《纽约时报》对该剧发表了评论。尽管对该剧评价一般,但对李小龙的表演却不吝赞誉之词。

在该剧第一集《截拳载道》中,朗斯特里特意外遭遇了几位码头工人的袭击。[73]

危难之时,被一位名叫李宗的中国年轻人给救了,李宗使用了一种类似超级空手道的华丽技击动作,将施暴的歹徒一一击退。这是一种古老的中国自卫术,很自然地,朗斯特里特想要跟他上几堂课,试图掌握这项技能。

李宗的饰演者李小龙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超级小子(superboy),如果把朗斯特里特比作蝙蝠侠的话,那他就像是罗宾的角色,习惯说一些很正式的问候语,比如“祝你好运”之类的。内心平静是李宗的秘密武器:“你是个好斗的人,朗斯特里特先生。除非你学会平静下来,否则你永远无法听到外面世界的声音。”

换句话说,每个人都有一些难言之隐。这位盲人主人公立刻引起了李宗的同情……李宗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且足以证明他自己一系列的行为是合理的。这位中国佬在如何去“学习死亡的艺术”这一问题上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从而让这场戏充满了奇妙的异域色彩。

李小龙看到评论后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地跟朋友分享,“天哪,我竟然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太让人高兴啦!”[74]在一年后的一次采访中,李小龙很自豪地复述了这些赞誉之词,“《纽约时报》说,‘这位中国佬的表现相当有说服力,完全可以专门拍摄一部以他为主角的电视剧。’大意如此,等等。”[75]

观众也很喜欢李小龙的表演。斯特林·西利芬特曾提到过:“我们在这一集收到的观众来信比这部剧的任何一集都要多,这蜂拥而至的观众来信都是给李小龙的。”[76]

将另外三集《盲人追凶》拍完之后,李小龙在这部剧中的全部戏份算是结束了。它已经实现了它的目的。试播集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同时也为他今后筹拍自己的电视剧集赢得了《纽约时报》的背书。李小龙已经有两个确定的电视项目正在推进:一个是派拉蒙的《虎之力量》,一个是令包括李小龙在内的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功夫》,这是华纳公司的项目。

当李小龙在泰国赶拍《唐山大兄》时,弗雷德·温特劳布想出了一个重启《功夫》的点子——不拍成故事长片,而是先以电视电影的形式在美国广播公司每周电影栏目进行试播。如果华纳的电影部门仍然觉得《功夫》没有任何发展的潜力,就会把它像二手衣服一样直接丢给电视观众。于是,弗雷德·温特劳布把《功夫》的剧本交到了华纳公司电视部的负责人汤姆·库恩(Tom Kuhn)的手里。

当汤姆·库恩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坐着时,听见他的秘书对某个人喊:“你不能就这么走进去。”[77]

他抬头时,只见一位大块头正朝着他的办公桌走过来。“你是谁?”汤姆·库恩问道。

“我是弗雷德·温特劳布。”弗雷德·温特劳布一边说着,一边把《功夫》的剧本扔到了库恩的办公桌上。

看到剧本上的名称时,汤姆·库恩开玩笑道:“我从来没听说过‘功夫’,听上去像是我午餐时吃的东西。我想我的领带上可能会沾到一些。”

“好好看看,你会喜欢的。”弗雷德·温特劳布直接回应道。

看后,汤姆·库恩很喜欢,但它是一个电影剧本——太长了,而且制作成本太高,不适合拍成电视剧。汤姆·库恩打电话给弗雷德·温特劳布:“弗雷德,这个剧本太棒了,我很想做,但对电视剧来说,成本太高,我负担不起。”

“每隔一页就扯掉一页。”弗雷德·温特劳布建议道。

汤姆·库恩听后,开始大笑起来:“弗雷德,你真是我的知己,我也是这么想的。”

美国广播公司也喜欢这个剧本。1971年7月22日,华纳兄弟和美国广播公司共同宣布达成《功夫》协议。

现在说回纽约,与埃德·斯皮尔曼合作撰写《功夫》电影初始剧本的霍华德·弗里德兰德在街上偶遇了一位朋友,听他说起《功夫》准备开拍的事情。“我记得非常清楚,就好像刚刚发生在10分钟前。我当时孤身一人正走在曼哈顿中城东54街上,口袋里大约只剩下2美元,我破产了。这时我遇见一位朋友,他跟我说,‘嘿,伙计,恭喜你啊,电影开拍了!’我看着他,就好像他是个疯子。我说,‘什么电影?我怎么不知道。’他说,‘《功夫》啊!已经开发布会了。’听他这么说,我赶紧跑去报摊,买了一本《综艺》。我在杂志上看到的是华纳正在筹拍《功夫》。于是我找了一部电话——付费电话,那时候没有手机。我给埃德和我们的经纪人彼得·兰姆派克分别打了个电话,临时商议了一下。彼得·兰姆派克给西海岸打了电话,发现他们正计划把这个电影剧本改拍成电视电影。”[78]

李小龙9月回到美国后,听说了《功夫》准备拍成电视剧的消息。美国广播公司将播出日期定在了1972年2月22日,汤姆·库恩计划在1971年12月15日开始拍摄,已经开始选角试镜了,但他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演员来出演身为欧亚混血儿的功夫大师金贵祥。[79]

李小龙在《盲人追凶》的精彩表演所引发的热议已经被华纳兄弟总裁泰德·阿什利看在了眼里,当他得知派拉蒙公司的汤姆·特南鲍姆正在计划专门为李小龙量身打造一部电视剧时,他决定把李小龙撬走。“正是因为《盲人追凶》才导致泰德·阿什利和华纳兄弟对小龙产生了兴趣。”斯特林·西利芬特说。[80]

当《纽约时报》上刊登出《盲人追凶》的评论后的第三天,李小龙被叫去与泰德·阿什利的一名下属杰瑞·莱德(Jerry Leider)见面。之后,泰德·阿什利亲自打电话给汤姆·库恩,向他推荐李小龙。汤姆·库恩回忆道:“阿什利打电话给我,先是恭喜我成功卖出了《功夫》的转播权,其次建议我考虑一下,让李小龙来出演主角。他希望能让李小龙的事业再上一个台阶。”于是,汤姆·库恩在他的办公室安排了一场私下见面,时间是1971年9月24日下午3点半。这并不是正式试镜,只是私底下见个面,先聊聊看。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意图,这个角色都是李小龙极力要去争取的,他所要做的就是说服汤姆·库恩。

初次见面,换作一个行事谨慎的人可能会选择低调的方式,但意气风发的李小龙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他径直走进汤姆·库恩的办公室,用脚把门关上,把健身包扔到地上,拿出一根双节棍,开始对着库恩挥舞起来。

“你在干什么?”库恩看着棍子在眼前闪来闪去,惊恐地问道。[81]

“别动!”李小龙说道。

“放心,我哪儿也不去,快把那该死的东西放下。”

李小龙停止挥舞双节棍,然后伸出前臂。“来,摸摸我的胳膊。”李小龙强烈要求道。

汤姆·库恩照做了,好像摸到的是一块岩石。“好了,请坐,放松点儿。”库恩说道。

一旦汤姆·库恩让李小龙把双节棍收起来后,两人立即开始了时长30分钟的闲谈,一半是公事,一半是私事。尽管刚刚有个极为可怕的开场,但汤姆·库恩还是被李小龙的魅力、风趣和机智给征服了。“我只是想接触一下这个人,看看他是如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我们谈到了他在香港拍摄的电影《唐山大兄》,”库恩回忆道,“他的风度很让人着迷,我真的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他精力充沛,风趣幽默,并且非常有个性。”

乍一看,李小龙似乎非常适合这一角色,毕竟他是好莱坞唯一一位既精通功夫同时也是欧亚混血的演员。可是,剧中金贵祥的角色是一位有着一半美国、一半中国血统的佛教徒,他在人物性格方面与李小龙有着极大的不同。该剧制片人约翰·菲里亚(John Furia)曾表示:“这部电视剧的主角设定是一位和平主义者,避免使用一切暴力,非常安静,甚至看上去有些漠然。”[82]金贵祥并不是那种在初次见面就开始挥舞双节棍的人。汤姆·库恩说:“我在读到剧本时,确实觉得这个角色相当的理智、克制,只有在绝对无路可走时才会被迫动手。”就连为李小龙去争取这个角色的弗雷德·温特劳布也提到过,华纳需要一位演员“能够呈现出金贵祥所拥有的那种沉稳镇静、从容不迫的感觉,而这种气质恰恰是以勇猛激情而著称的李小龙所不具备的”。[83]

但对于汤姆·库恩来说,让李小龙出演金贵祥最大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点——他的口音。“半小时过后,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家伙,但坦率地说,我很难听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汤姆·库恩说,“虽然他很有趣,但我的结论是我们必须得给这个家伙重新配音,才能让美国的电视观众听懂他的台词。你在电影中可以这么做,但很难在每周播出的电视剧中实现这一点。你得让自己回到1971年,那时电视节目还处于发展初期,只有三个电视网可供选择。无论是在听觉上还是在视觉上,只要有一些不太容易被大众接受的内容,他们都会立刻换个频道看。”[84]

见面结束后,汤姆·库恩给弗雷德·温特劳布去了一个电话。“他到底是什么人?”库恩笑骂道,“他用那两根棍子差点儿给我开瓢儿了!”

“那就是李小龙,”弗雷德·温特劳布回应道,“你觉得他的功夫怎么样?”

“他太不可思议了,”汤姆·库恩对李小龙赞不绝口,“我从来没见过谁会有这样的表现。但让他做这部剧的主演似乎不太可能。他可能太过于真实了。”[85]

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汤姆·库恩认为李小龙不适合这个角色。他给泰德·阿什利去了一个电话,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我明白,这是你的工作,我尊重你的选择。”泰德·阿什利说道。[86]

1971年,李小龙从主角的候选名单上被划掉了,然而此时的好莱坞很难再找出其他合适的欧亚混血演员。于是,制片人不得不做出选择,究竟是给亚裔演员脸上涂粉,还是找位白人演员化特效妆——这是好莱坞之前惯用的手法,以此来呈现黄脸效果。但在那个种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时代,白人制片和高管这么做是有一定风险的。汤姆·库恩说:“我们找遍了好莱坞所有的亚裔演员,这是大家当时所能想到的唯一途径。”其中包括曾跟李小龙在《青蜂侠》中有过对手戏的客串演员岩松信,以及在《星际迷航》(Star Trek)中饰演苏鲁(Sulu)的乔治·竹井(George Takei)等人。“我们接触了所有亚裔演员,但在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符合角色需要的。我们想让这个演员撑起这部戏,可没人有这样的表现,”汤姆·库恩说,“岩松信有着浓重的日本口音,乔治·竹井也不是那种体形。”

最终,他们放弃了金贵祥身上那一半的亚洲血统,开始把目光投向美国,试镜白人演员。“大卫·卡拉丁(David Carradine)进来试镜时,跌跌撞撞的,好像喝多了。我不记得那天是什么日子了,但他那段时间经常在电视里出现。事后,我给他的经纪人打了电话,对他说,‘你知道的,即使他表现不错,并且对剧中的角色也有着相当独特的认识,但我总不能和一个经常酗酒的家伙一起拍电视剧吧!’”汤姆·库恩回忆道,“还有两周就要开拍了,我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完全没有头绪,其他部门和演员已经准备好了。所以,当他的经纪人再次打电话给我时,我说,‘你真会挑时候,让他来吧。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所以,大卫·卡拉丁又来了,非常直接,给出了一份更为精彩的角色解读,最终,我们决定签他。那是我最后一次亲眼见到大卫·卡拉丁本人。”

1971年11月下旬,大卫·卡拉丁正式签约出演金贵祥。消息传出后,乔治·竹井和亚太裔美国艺术家协会(Association of Asian Pacific American Artists)就此不公平的招募行为提出了正式抗议。汤姆·库恩说:“他试图组织亚裔演员来抵制《功夫》。”他们希望由一名亚裔演员和一名中国历史顾问来替换掉大卫·卡拉丁。汤姆·库恩勉强接受了他们的第二个要求,但对第一个表示拒绝。“我们在这部剧中多了一位有功夫背景的亚洲顾问,名叫周大卫(David Chow),并尽可能多安排一些亚裔演员参演,但大卫·卡拉丁不可能被换掉,他是这部剧的明星。”亚裔演员群体对这一妥协并不满意,但最终实际所得的利益盖过了起初的意识形态。亚裔演员在好莱坞的演出机会太少了,能够争取到一部有众多亚裔演员参演的电视剧,尽管是白人做主角,但总好过没有戏拍。时任亚裔美国艺术家协会会长的吴汉章 (James Hong)说:“随着电视剧的播出,我们意识到这对亚裔演艺界来说是一次非常好的演出机会。”[87]

事实证明,汤姆·库恩对大卫·卡拉丁的预判是正确的:他是诠释这个角色的不二人选,尽管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功夫》的故事核心与反主流文化有关,讲述的是一位来自东方的和平主义者到西方后,处处被野蛮好斗的白人所威胁的故事。该剧在文化意识层面出人意料地大受欢迎,尤其是在抗议越南战争的大学生人群中。大卫·卡拉丁凭借本剧分别获得了1973年艾美奖和1974年金球奖的最佳男主角提名。尽管该剧获得了评论界和大众的好评,但由于大卫·卡拉丁在1974年因企图入室盗窃和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而被捕入狱,导致该剧最终停播。大卫·卡拉丁由于服用传统致幻剂(peyote)产生了幻觉,全身赤裸,闯入邻居家中,与两名年轻女子搭讪——据称是在问她们,是不是有女巫袭击了她们。后来,这两名年轻女子起诉他,要求赔偿110万美元,但最终仅获得了2万美元的赔偿。大卫·卡拉丁在生活中的表现,显然让华纳大失所望,这也不是广播电视网想要的那种演员形象,尤其是曾在剧中饰演过以睿智温和形象示人的佛教徒。

尽管汤姆·库恩担心李小龙的口音问题,但泰德·阿什利还是看到了他身上的明星潜质,也许更重要的是,他不愿将李小龙拱手让给派拉蒙。他担心一旦李小龙发现自己拿不到金贵祥这个角色,他就会出演《虎之力量》。于是,在1971年10月初,也就是大卫·卡拉丁正式签约《功夫》的前一个月,泰德·阿什利向李小龙提供了一份独家协议,允许他创作并筹拍属于他自己的电视剧。预付款是25000美元,数字相当惊人(按照2017年的美元标准计算约为15.2万美元),足以偿还他大部分的抵押贷款。[88]

李小龙早就开始着手准备了。自《青蜂侠》开始,他就一直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随手记录着各种与影视剧有关的创意。在其中一页上,他按照时间线和角色类型构思了一位中国英雄——西部:(1)旧金山警长(盲探的搭档?)。现代:(1)赏金猎人;(2)特工;(3)侦探;(4)大使馆阴谋?在下一页上,他把西部片的创意又稍微做了一些补充——旧金山:(1)X警长,主持会议;(2)阿萨姆(Ah Sahm),一名浪人(X警长的非官方助手,负责办公室的食宿问题)。

后来,他把这个创意进一步扩展成了一份电视剧的剧情大纲,打印出来,长达七页。[89]电视剧暂定名为《阿萨姆》,这也是剧中主角的名字。故事发生在美国旧西部,阿萨姆是一位中国功夫高手,他要前往美国解救被统治阶级剥削压榨的华工。在每一集里,都会发生一件阿萨姆在穿越旧西部的过程中行侠仗义的故事,帮助那些弱小及受压迫的人。

《阿萨姆》和《功夫》在题材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均是东方面孔去美国西部闯荡,以至于有一些李小龙传记作者误认为这是同一个项目,或者把李小龙当作《功夫》的剧本作者。[90]事实上,它们是截然不同的。阿萨姆是位纯正的中国人,而金贵祥只有一半的中国血统,此外,阿萨姆也不是少林和尚,他是一位有侠义精神的武士。不幸的是,《阿萨姆》并没有写明创作日期,所以无法考证究竟李小龙是在看过埃德·斯皮尔曼和霍华德·弗里德兰德写成的《功夫》剧本之前,还是之后写出来的。[91]

在泰德·阿什利与李小龙签署了独家协议后不久,李小龙就向华纳提交了他的方案,但有一处做了改动。他把剧作名称由《阿萨姆》改成了《武士》 (The Warrior)。[92]根据琳达的说法,李小龙在回香港之前,并没有与华纳签署独家协议。他想等等看《唐山大兄》在票房上的表现如何,如果票房大卖,他就可以借此提高谈判的筹码。[93]事实证明,《唐山大兄》的成功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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