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末代大亨

一年前,李小龙正忙着与詹姆斯·柯本和斯特林·西利芬特创作《无音笛》的电影剧本时,曾在某个早晨意外地接到过香港一家电台打来的越洋电话,想要做一次广播连线采访。那是在1970年3月中旬,他接到电话的第一反应是想诅咒对方为什么这么早把他吵醒,但身为一位善于塑造公共形象的人,他立刻同意了对方的诉求,尽管当时并没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后来,他对朋友水户上原说:“你知道我们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讲电话吗?从香港打到我家,这可是越洋长途,他们一定花了不少钱。但他们活该,那么早把我吵醒。你能想象我和成千上万的听众讲话时的样子吗?我想这是广播电台第一次这么做。”[1]

水户上原问他:“你都聊什么了?”

“没什么可聊的,”李小龙回答道,“我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采访我。首先,他问我是否会回香港,我说,很快就会回去。然后,他又问我现在有没有拍电影,有没有计划来香港拍一部。我告诉他,如果片酬合适,我会考虑的。你知道吗?我现在中文很差。但如果对一位电台主持人来说,已经足够好的话,那么对听众来说,也应该没问题了。”

一周后,李小龙计划启程回香港探亲。他已经有五年多没回去了。此行回港的主要目的是为他的母亲办理美国居住签证。[2]随着年龄的增长,何爱榆想和自己的孩子们离得近一些——李振辉、李秋源和李秋凤都居住在旧金山,李小龙住在洛杉矶,只有李忠琛留在香港。

1970年3月27日,李小龙带着5岁的儿子李国豪降落在香港启德机场。[3]尽管他此前对广播电台的突然采访感到意外,可当他走出机场时,还是被震撼到了。有一大群记者堵在那儿。李小龙猜想一定有什么大人物和他乘坐同一班飞机,直到他听到这群人在喊他的名字:“李先生,李先生!”他才知道他们等的是他。媒体记者把李小龙堵在角落里,问了和此前电台主持人同样的问题。李小龙有些不解,但还是礼貌地进行了回答,并同意摄影师的要求,拥着两位女演员摆出姿势合影。

“见鬼,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事后告诉水户上原,“可我不是在发牢骚。因为自从《青蜂侠》过后,我从未受到如此多的关注。这对我的自信心有好处。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小时的广播采访就让我在香港成了名人。”

他花了几个小时才弄明白引发如此关注的真正原因。《青蜂侠》最近在香港电视台播出,好评如潮,他们甚至给它起了个绰号叫作“加藤秀”(The Kato Show)。“等我弄清楚之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广播电台要越洋采访,为什么会有大批记者堵在机场。我妈妈把我计划回港的行程告诉了报纸,他们把这件事登了出来。《青蜂侠》在当地受到大批观众喜欢。”李小龙愉快地回忆道,“几个月来,他们一直在重播。当我第一次在香港电视台看到它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特别是看凡·威廉姆斯开口讲中文,太好笑了!我想我是唯一一个大胆离开香港之后成为演员的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包括男女演员,好莱坞就像是一个神奇的王国,遥不可及。所以当我从好莱坞闯出名堂后,他们认为我完成了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壮举。”

昔日顽劣的浪子如今功成名就归来,每个人都想跟他扯上关系。“虽然日程安排得很满,但我过得很开心。我妈妈家不断有电视台和报纸的人来采访,他们不只是为我而来。我妈妈有生以来第一次受到公众的关注。她真的很喜欢被关注。”

最大牌的节目邀请来自香港晚间脱口秀《欢乐今宵》,节目形式与约翰尼·卡森主持的《今夜秀》(The Tonight Show)类似。在节目最初的15分钟里,主持人和李小龙互相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经过多年美国媒体的历练,李小龙可以游刃有余地呈现出他状态最佳的一面——轻松随和、魅力四射、狂放不羁。“上这样的脱口秀节目,很轻松,”李小龙事后说,“你不需要提前准备任何东西,可以整晚去开玩笑。没有严肃的讨论,一切都很轻松。”

采访部分结束后,李小龙进行了一场精心准备的功夫表演。他急于展示离开香港后他所学到的一切。他先是做了几个二指俯卧撑,接着,一记垫步侧踢踢断了四块悬空的一英寸厚的木板——这是一个难度相当高的技艺展示。当观众欢呼雀跃时,李小龙把5岁大的李国豪领了出来,也让他打断了几块木板。场下观众立刻沸腾了起来,要知道中国人自古溺爱孩子,小国豪的表现让观众耳目一新。就像李海泉带着两个月大的李小龙出演电影一样,李小龙也正在把他幼小的儿子带入影视圈。

在最后的压轴表演中,请出了两位助演。“电视台接到我确定参加的电话后,非常激动。他们问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我告诉他们,我需要两位空手道黑带。”李小龙回忆说。[4]李小龙先让一位空手道黑带手持踢击专用的盾形靶站好,然后让另一位黑带站在持靶者身后,并向后面这位解释说,如果他前面的同伴被踢飞,要立刻抓住他,别让他摔出去。“舞台很小,但我觉得已经足以让我在踢击中灌入更多的力量了,”李小龙非常得意地讲述道,“我站在距离持靶者一米半的位置上,然后迅猛地踢出一脚,那个家伙双脚离地,向后摔了出去。后面那个家伙没想到他的同伴会突然向他飞过来,根本没来得及做好准备,即使他做好准备了,也不可能挡得住。那家伙飞出去的速度太快了。你应该注意看所有观众的表情。这两个家伙直接撞到了道具上,把所有东西都撞翻了,非常有趣。舞台工作人员全部吓坏了,赶紧跑过来,试图把道具恢复原样。摔到地板上的那两个家伙让我不由得大笑起来。他们非常震惊,脸上露出了很茫然的表情。天哪,整个舞台乱成一团。”

香港观众看过无数次功夫表演,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种形式的,并且他们也从来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过像李小龙这样的人——魅力四射、能量爆棚,甚至有些趾高气扬。这些都是他通过仔细观察研究“酷王”史蒂夫·麦奎因得来的。“他是如此的真实,甚至隔着屏幕你都能感觉到,”李小龙喇沙书院的同学许冠文(Michael Hui)回忆道,“他看上去随时可以从电视里走出来,直接来到你家客厅。”[5]中国观众此前经常看到的是僵硬刻板的签约演员,他们打扮得体,被派去演播室宣传他们出演的影视作品,如果他们不按规定的形式来,就会受到制作公司的惩罚。然而,观众在李小龙身上看到了一个自由的人,不受任何形式制度的制约,甚至看上去也没被两千年的儒家思想所束缚住。《卧虎藏龙》的导演李安说:“他是一个非常直率、非常西化、非常给力、敢想敢干的人,而不是备受压抑的迂腐含蓄的态度。”[6]

在那个时代来看,李小龙完全是新兴事物。没有人会比孩子们更快地接受新兴事物了。当晚最重要的观众竟然是罗维导演的儿子罗大卫。[7]就在李小龙在采访中与主持人开玩笑时,罗大卫跑去另一个房间拉他的父亲一起看节目。在嘉禾电影公司就职的罗维对他所看到的内容印象深刻。事后,他打电话给他的老板邹文怀,建议他看一下这期节目。邹文怀花了一两周的时间才拿到节目拷贝。“我不仅对他的技术和极佳的状态印象深刻,而且最吸引我的是他的眼睛,”邹文怀回忆道,“那双眼睛可以传达出非常强烈的情绪。”[8]

邹文怀认为李小龙非常有趣,是位极具潜力的演员,值得去接触一下。于是,他试图联系李小龙,但已经太晚了。李小龙于1970年4月16日飞回了美国。在没有李小龙协助的情况下,邹文怀不得不继续与邵逸夫艰难争斗下去,那可是香港的电影大亨。

在李小龙移居美国之后的十年间,香港的电影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电影工业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市场很小,仅有几家较大的影视制作公司和十几家独立的影视工作室。到了1970年,香港电影市场基本上由邵逸夫一人主导。

邵逸夫出身于浙江宁波镇海一家富裕的纺织商人家庭,在众多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六,与几位兄长共同打理着一家名为“笑舞台”的剧场。[9]邵逸夫和哥哥邵醉翁、邵仁枚对纺织业不感兴趣,锐意进军娱乐业,并决定通过排演自己撰写的戏剧来扭转剧场日益颓败的局势。邵醉翁写了一部罗宾汉式的话剧《来自山西的男人》(Man from Shanxi),在破旧的剧院内上演。首演之夜,男主角从腐烂的舞台上掉了下去,引得观众笑声不断,以为是剧情事先安排的。邵醉翁几兄弟注意到了观众的反应,立刻重新改写了剧本,把喜剧元素融入其中,结果大受欢迎。1924年,他们把这部话剧拍成了电影,这是他们第一部电影作品。

20世纪30年代,眼见中国大陆的局势越来越动荡,邵氏兄弟决定将业务转移至新加坡。“相比电影制作而言,我们对发行更感兴趣,”邵逸夫回忆道,“我们买下了一家电影院,然后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扩大发行范围,最后我们仅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地就拥有了120家电影院。”他们打造的这一系列院线后来被称为“国语片巡回院线”,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一路经过越南、老挝、泰国、缅甸、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地,甚至在大量拥有华人社区的西方城市也拥有自己的影院,比如旧金山。

1942年2月15日,日本人占领新加坡时,邵氏兄弟面对随之而来的灾难做出了比英国军队更充分的准备。他们事先清算了大部分资产,兑换成价值400多万美元的黄金、珠宝和货币,埋在自家后院里。新加坡解放后,他们把埋藏的宝藏重新挖出来,并用这些钱重建了自己的影视帝国。邵逸夫回忆道:“珍宝有点儿变色,手表也生锈了,钞票多数都发霉了。不过金子成色很好,黄灿灿的。我们还是很有钱的。”

在影院发行方面占据了垄断地位之后,邵氏兄弟又将目光投向了内容制作。此时,香港已经变成了华语世界的电影之都。1957年,邵逸夫从新加坡“空降”香港,开始拓展家族事业。1961年,李小龙被送到美国两年之后,位于香港清水湾的邵氏片场一期项目落成并正式启用。该片场坐落在可以俯瞰清水湾的小山上,邵逸夫将其命名为“电影小镇”。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电影制片厂,总占地18.6万平方米,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影视制作基地。所有邵氏公司制作的影片全部出自这里,包括策划、编剧、表演、导演、剪辑、混录配音以及发行,全部可以在这里完成,也可以在这里搭建影视外景。片场共有十间录音室、十六间户外摄影棚和三个音响室,电影胶片可以在片场的暗房内进行处理。无须额外购置任何东西,与影视相关的一切东西这里一应俱全,并且,每件东西都可以重复使用。

演员也是如此。与米高梅和其他黄金时代的好莱坞影视制作公司一样,邵氏影城也有自己的演员培训班,用来教授有抱负的演员如何跳舞、接吻以及演动作戏。有数千人申请,可只会录取几百人。在这几百人中,只会有50名毕业生可以拿到邵氏电影公司的固定合约。一旦签约,邵逸夫对旗下演员的控制能力之强,足以让达里尔·扎努克(Darryl Zanuck)嫉妒地掐灭手里的雪茄。合约长达6年,每月基本工资200港元,没有任何额外福利或医疗保障。男女演员对剧本、导演或主演没有发言权。几乎所有演员都要住在邵氏影城的高层混凝土建成的宿舍里。男女之间恋爱、酗酒或吸毒是被严格禁止的,否则就会失业。如果想解除合约,大概唯一的办法就是退出这个行业或离开这座城市。

凭借他对发行渠道的垄断,以及低价储备的大量演艺人才,邵逸夫开始制作电影,每年超过40部,一举超过了所有独立制作人完成作品的总和。“当时中国的电影产业刚刚起步,制作水平处于最低,”邵逸夫解释道,“每部电影拍摄周期只有7天到10天,质量很差,票房也不高。我坚持认为,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地方,电影质量必须要提高才会有利于市场发展。”虽然邵逸夫制作发行的电影质量较市场而言有所提高,但他成功的关键却是他小时候学到的:当观众看到那位演员从腐烂的舞台上掉下去后哄堂大笑,他就明白了一点——观众至上。与20世纪50年代李小龙童年时期参演的那些说教性质的影片所不同的是,邵逸夫的电影没有任何政治或教化目的。“如果观众想看暴力,我就给他们拍暴力;如果他们想看色情,我就给他们拍色情。”邵逸夫在公司内部宣称:“观众想看什么,我们就给他们看什么。我特别喜欢能赚钱的电影。”

善于观察观众反应的邵逸夫从影院经营者的角度总结道:“每种类型的电影都有它的寿命,流行过一段时间之后,观众就厌倦了。”1957年邵逸夫抵达香港时,市场上大热的是音乐剧,男主角都是孱弱但浪漫的形象。到了1964年底,善变的观众开始倾向于血腥的日本武士电影(剑戟片)。于是,邵逸夫马上开始大量制作自己的武侠片[10],里面充满了复仇的超级英雄,他们可以完全不受地心引力的制约,随心所欲地跳上跳下、飞来飞去。“有时候,我们确实过于暴力了,尤其是在刀剑类武侠片中,”邵逸夫也承认这一点,“可实际上,中国观众,尤其是大多数观众,喜欢看武打场面。”

1968年,刀剑类武侠片的受欢迎程度开始下降。突然之间,模仿日本武士电影的题材变得不再流行了。和以前一样,邵逸夫立刻转变思维,开始调整策略。随着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邵氏电影把目光投向了中国独有的艺术形式:功夫。香港电影有着深厚的功夫片传统,其中最受欢迎的是长期拍摄且不断上映的黄飞鸿系列。[11]邵氏兄弟为了迎合时代的潮流,延续功夫片的传统,在1970年拍摄了一部《龙虎斗》(The Chinese Boxer),这是第一部完全致力于表现功夫艺术的大电影,并且带有明显的反日色彩。

拍摄《龙虎斗》的创意来自香港最大牌的功夫明星王羽[12]。他是邵氏电影演员培训班毕业的学生,同时也是本片的编剧、导演兼主演。“拍那部片子是我的主意,剧本是我写的。我出演主角,因为我有个非常棒的点子。”王羽说,“每个人都说空手道这么厉害,中国功夫这么厉害,你为什么不把它们拍成一部电影呢?”[13]在这部电影中,王羽饰演了一位功夫弟子,他的师父被日本空手道高手打死了。王羽所饰演的角色在经过刻苦训练之后,戴上面罩,开始行侠仗义,并伺机向日本人寻仇。在一系列充满血腥、你死我活的打斗中,他用铁砂掌将对手们一一击败,掌毙仇家,得以报仇雪恨。民族主义情绪和传统功夫的巧妙结合,使得这部电影票房大卖,并一跃成为香港影史上排名第二的最受欢迎的中国影片。[14]它的成功,标志着香港电影开始从刀剑类武侠片向以身体为中心的拳脚类功夫片的转变,也为李小龙日后成名奠定了基础。

李小龙很了解这部《龙虎斗》。他和史蒂夫·麦奎因、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一起参加了《龙虎斗》在洛杉矶唐人街的一场特别放映活动。陪同他们一起参加观影的中国制片人林念萱(Victor Lam)声称:“从王羽身上,李小龙学会了如何在电影中表现他的技术。”[15]究竟游泳冠军背景的王羽是不是真的在功夫设计方面对李小龙有所启发,这种说法还值得商榷,但王羽的成功似乎激发了李小龙好斗的天性。就像李小龙想要取代史蒂夫·麦奎因成为好莱坞最大牌的超级巨星一样,他很快就会在香港赶超王羽。不管王羽先做过什么,李小龙都会比他做得更好。

但在这之前,必须打破邵逸夫对香港电影市场的控制。20世纪60年代末,邵逸夫击败了他的主要竞争对手——国泰电影制作公司(Cathay Films),几乎垄断了香港的电影制作市场。[16]在没有外部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一切似乎都顺风顺水。然而,一位备受信任的助手终结了邵氏的电影帝国。

1949年,邹文怀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Shanghai’s St. John’s University)新闻系,之后去香港发展。起初在新成立的《香港虎报》(Hong Kong Tiger Standard)做实习记者,但因工资过低,不得不做兼职来维持生计。“我曾同时做七份工作。”邹文怀说。[17]

1951年,邹文怀在香港《美国之音》办公室找到了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美国之音》是美国在亚洲反共战争中的宣传机构。中国内战期间,美国曾支持蒋介石对抗毛泽东。后来,蒋介石战败逃往台湾,美国在香港设立了办公室,仅维持正常运营。邹文怀受雇为《美国之音》开办汉语广播电台。

1958年,他凭借自己在美国媒体方面学到的技能跳槽到邵氏兄弟电影公司,出任宣传经理一职。事实证明,电影营销比政府宣传更不诚实。两个月后,邹文怀向邵逸夫提出辞职,因为他卖不掉邵氏电影正在制作的垃圾电影。他的直言不讳让邵逸夫有所触动,对这位年轻的宣传经理说道:“你认为自己能比他们做得更好吗?我可以升你做制片经理。”[18]

邹文怀和他的搭档何冠昌合作默契,干劲十足。王羽的《龙虎斗》便是由他拍板决定制作的。“我把剧本给邹文怀先生看了,他让我试试看。事实上,邵逸夫先生并没操心这件事。”王羽说。[19]

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彩电的普及让邵氏兄弟电影公司面临生存问题,多家美国电影制作公司差点儿因此破产。电影院上座率开始下降,与此同时,电影制作成本却在上升。邵逸夫是那种能够从牙缝里掏出金子并兜售给你的精明商人。他立刻决定涉足电视行业,缩减电影产量,减少制作预算。对此,邹文怀另有看法:“邵先生考虑削减电影规模,抽调一半的人力和资本投入电视业务上,我不太同意他这种做法。”[20]

于是,邹文怀跟邵逸夫谈了一笔交易。[21]他将在邵氏电影公司旗下成立一家名为嘉禾的电影制作公司,接受制作邵氏一半的电影项目,邵氏将作为分销商,与其分享利润。由于嘉禾制作的电影将通过邵氏的连锁院线放映,邵逸夫可以放心地缩减电影产量,而邹文怀也不需要单组部门去从事销售发行的工作。

尽管嘉禾在邵氏旗下,但这家新成立的制作公司仍会不可避免地与邵氏的老电影部门争夺人才。作为前制片主任,邹文怀非常清楚每位演员与邵氏之间那份不容违背的合约什么时候到期。他会暗中寻觅,并在最优秀的导演和演员耳边轻声建议,他们没必要和邵氏续约,完全可以到嘉禾来。由于嘉禾没有大量的钱财储备,所以他许诺投靠过来的演员或导演们,电影上映后,会给他们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

邹文怀秘密接洽的几位导演跑回去跟邵逸夫谈条件:“我的合约快到期了,你最好给我开出一个更好的条件,否则我就会去嘉禾那边。”邵逸夫质问邹文怀为什么要挖他的墙脚,邹文怀予以否认:“根本没有的事,别听那些人胡说八道。”[22]尽管仍心存疑虑,但邵逸夫还是相信了他说的话,要知道邹文怀是出了名的“笑面虎”。如果没有王羽从中参与,这件事可能就被掩盖过去了。

《龙虎斗》的成功使王羽一举成为香港最卖座的电影明星和大众偶像。[23]王羽想要加入嘉禾,因为这可以从他所带动的票房中分得一杯羹,但他与邵氏的合约还有好几年才到期。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王羽决定跟邵逸夫摊牌,强行解约。邹文怀试图劝阻他,但王羽一意孤行。[24]邵逸夫为此大发雷霆,他感觉被自己最信任的门生出卖了,于是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行动:首先取消了与嘉禾的合作,并直接解雇了邹文怀的两名高级助手,在迫使邹文怀来办公室之前的一周里把他也解雇了,最后还辞退了其他几名无辜的高管,如此做的原因只是为了表明他的态度:任何背叛都是不能被容忍的。

在此期间,王羽逃去了台湾。为了切断他的收入,并迫使他返回香港,邵逸夫向台湾法院申请禁止令,并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启事,向制片人发出警告,让王羽不能正常工作。[25]

经过一连串的打击,邹文怀如丧家之犬,身无分文,但也让他坚定地走到了邵逸夫的对立面,并开始向每一位对邵逸夫心存芥蒂的人寻求帮助——那可是一份相当长的名单。其中,最重要的是邵氏的老对手国泰,他们把自己废弃的一间制片厂交给了邹文怀。该制片厂坐落在斧山道(Hammer Hill Road)的一座小山包上,破旧不堪,呈谷仓状,起初是间纺织厂,后来经过改建用来拍片,自带录音棚。[26]在短短的三个月内,邹文怀便筹到了足够的资金,正式创办嘉禾电影公司。

即便如此,嘉禾的生意还是不好开展。邵氏仍然控制着华语区最好的电影院线,嘉禾不得不选择二流院线合作。此外,邵逸夫能够留住大部分一线导演继续为其效力。邹文怀所挖去的最好的导演是罗维,他是一个有能力但并不是特别聪明的行活儿导演。李小龙的前两部电影便是由他执导的。而嘉禾最大牌的明星王羽也有邵氏合约在身,尚未解约,不能在香港合法拍片。所以,邹文怀想出一个解决办法,安排王羽去日本与《盲侠座头市》的主演胜新太郎(Shintaro Katsu)合作。胜新太郎当时是日本最顶级的动作明星,同时也是李小龙最欣赏的演员。王羽和胜新太郎在1971年联合拍摄了一部电影,名为《独臂刀大战盲侠》(Zatoichi Meets the One-Armed Swordsman)。

可问题是《独臂刀》的版权在邵氏,而且,1967年上映的《独臂刀》和1969年上映的《独臂刀王》都是由邵氏出品的,都是王羽主演,并且口碑票房俱佳,此番邹文怀拍摄《独臂刀大战盲侠》明显有跟风之嫌,“这简直是在伤口上撒盐”,为嘉禾工作的安德鲁·摩根说道,“这件事向邵逸夫证实了,邹文怀就好像是演艺界的本尼迪克特·阿诺德(Benedict Arnold)。”[27]邵逸夫起诉嘉禾侵权,是想借此机会将未站稳脚跟的邹文怀彻底打垮。

总而言之,资金短缺,发行受阻,无人可用,旗下最大牌的明星还有官司缠身,再加上面临着占据香港垄断地位的电影制作公司的法律制裁,邹文怀陷入了绝境,急需救世主的出现。

1970年4月下旬,李小龙离港返美后,邹文怀找到了他在洛杉矶的电话号码。李小龙接到电话时,很惊讶。他与邹文怀并没有见过面,只是听说过他。他们聊了一会儿,似乎很聊得来。邹文怀问他是否会考虑回香港拍电影。与之前接受电台采访时的回答一样,李小龙开玩笑地说:“如果价钱合适,可以考虑。”他们继续聊了下去。不过,当时李小龙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正在推进的好莱坞的项目上,很明显他对邹文怀的提议只是应付,并不是真的感兴趣。他的全部精力都在《无音笛》上。

一年后,1971年4月10日,李小龙给邹文怀回电。当时,《无音笛》、《功夫》和《凯尔西》连遭失败,李小龙无力偿还抵押贷款,且腰伤仍在困扰着他,他急需用钱。

“你认为哪部电影最令你满意?”李小龙问邹文怀。[28]

“大多数我参与制作的电影,我都很喜欢。我不会说他们是最好的。回过头来看,我总能发现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邹文怀回答道,“不过,我很满意。”

“你觉得王羽的《龙虎斗》怎么样?”李小龙继续问道。

“那是我们制作的最成功的动作片之一。”

“我可以做得更好。”李小龙很自信地说道。

“真的吗?”邹文怀有意引李小龙说出自己的观点。

“真的,如果你想拍出更好的功夫片,你应该……”李小龙接着解释了自己的创作理念和不同于他人的处理方式。

“对,对,你说得对,”邹文怀立刻顺着他的话说道,“如果你能帮我,我相信我们可以一起开创新的局面。”邹文怀对这次谈话很有信心,聊到最后,他说:“好吧,我会派人过去跟你签份合约。”

“你不过来吗?”李小龙有些意外。

“我现在手头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你放心,既然我们通了电话,很多事情都达成了一致,就一定没问题的,我马上安排制片人过去见你。”

虽然他们在电话里聊得很愉快,很多事情也达成了一致,但李小龙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要和嘉禾签约。因为嘉禾目前正陷入困境,且财务状况和自己一样,都很不稳定。尽管邹文怀的提议已经摆到了桌面上,但李小龙还是决定去跟邹文怀的死对头邵逸夫接触一下。他联系了儿时的玩伴小麒麟,他现在是邵氏的签约演员,李小龙希望通过他了解一下邵氏的情况。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琛提到过:“小龙跟小麒麟在60年代末有过通信,提到过他想回来看看。”[29]

李小龙给小麒麟写过一封中英文夹杂的信件,上面向邵逸夫提出了他的想法和所能接受的条件。“小龙提出了三个要求,”小麒麟回忆道,“第一,片酬1万美元;第二,他必须有权修改任何交到他手上的剧本;第三,动作设计必须他说了算。”[30]对于一个未经证实且名不见经传的电影演员来说,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邵氏电影的制片人黄家禧(Lawrence Wong)对此解释说:“李小龙要价太高,如果我们同意他开出的条件,我们将不得不相应地提高我们所有其他合约演员的薪酬。”[31]

经过一番内部讨论之后,邵逸夫给予的答复是每部电影片酬5000美元,对于李小龙后两个条件,邵逸夫略过没提。琳达说,李小龙看到回信时冷笑了一下,但他并没有直接回绝。他给邵逸夫打了一份电报,询问他之前那两项被忽略的条件。对李小龙来说,对作品质量的把控比钱更重要。然而,邵逸夫却以大家长的姿态回复道:“直接告诉他,只要他回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下把李小龙激怒了。尽管他已入不敷出,但仍是个自由人,他不想被邵逸夫束缚住。[32]

如果说邹文怀不是李小龙的第一选择,那么在邹文怀眼里李小龙也不是他的首选对象。当时,李小龙对邹文怀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有潜力的演员,身手不错,魅力十足,四年前在一部反响平平的美国电视剧中扮演过司机的角色,还算不上是一位著名演员。邹文怀真正想签的人是香港最著名的功夫女星、被誉为“武侠影后”的郑佩佩。[33] 1966年,她在胡金铨导演的《大醉侠》中饰演女剑客金燕子,并因此一举成名。香港电影圈传闻邵逸夫对这位一手捧红的女主角心仪已久,但她拒绝了他的求爱,结果引得邵逸夫更加热情地追求她,无奈之下,郑佩佩只得远走台湾,之后移居洛杉矶,选择了结婚生女,淡出了娱乐圈。在邹文怀看来,与李小龙不同的是,郑佩佩不仅已经是一位极具票房号召力的成名女星,而且如果能够把她和王羽同时招至麾下,将是他在与邵逸夫争斗过程中的一次胜利。

被派来美国邀请郑佩佩回港拍戏的是制片人刘亮华,她是导演罗维的妻子,也是位著名演员。她抵达洛杉矶后,住在郑佩佩家里。身为潜在争取对象的李小龙被邀请过去见面。“李小龙会来我们家里接亮华。他留的长发比较长,总能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香气。”郑佩佩用委婉的语气来形容大麻烟的气味,“我丈夫觉得小龙有点儿嬉皮士的味道。”[34]

刘亮华最终没能如愿签下郑佩佩。尽管郑佩佩之后会有一个相当漫长且多样的演艺生涯,包括在2000年的《卧虎藏龙》中出演碧眼狐狸一角,但此时的她已决心息影,并无重返影坛的打算。目前还不能确定刘亮华什么时候回香港,以及李小龙究竟是否会同意嘉禾的邀约。邹文怀的出价要比邵逸夫高,他计划支付15000美元的片酬,代价是李小龙要为他拍两部电影。可是与一家濒临破产的初创公司合作是有风险的。有可能嘉禾在电影还没拍出来之前就破产了,或者最终邹文怀拒绝付钱,抑或是电影质量得不到保证,糟糕到会让李小龙后悔出演这些电影。

李小龙向业内资深人士斯特林·西利芬特请教,征求他的意见。

“不用考虑这个,别去。”斯特林·西利芬特的意见简单明了。[35]

“可是,我现在急需用钱。”李小龙回应道。

考虑到自己师父的生活现状,斯特林·西利芬特建议道:“听着,如果你决定要去,先张口要钱,坚持让他们为你买好头等舱的往返机票。我不需要告诉你有关中国电影制片人的事。你只需要知道如果你先去了那里,有可能你会拿不到钱,也无法购买返程机票,你回不了家。你会被困在那儿,可是你的家人还在这儿。”

“不,我相信邹文怀,我会回来的。”李小龙说。

1971年6月28日,李小龙与嘉禾签下了两部电影的合约:《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后改名为《精武门》)。[36]合约结束后,他就打算回来。与大众常规看到的故事相反,李小龙始终没有放弃好莱坞。[37]尽管好莱坞曾让他多次失望,但最近参演《盲人追凶》所收获的正面反馈让他又重新点燃了希望,他对于日后自己在美国的发展十分看好。他甚至相信他可以重启《无音笛》的拍摄计划。在出发前两天,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这个周日上午要回香港去拍两部电影——《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预计在那儿停留四个月。等我回来时,我会非常忙的,既要筹拍《无音笛》,又要与弗雷德·温特劳布合作一部电影,而且,我在香港的四个月期间,还要与派拉蒙协商合作开拍一部电视剧。”[38]

李小龙对他即将开拍的这两部嘉禾电影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正式签约之前,他看了很多香港功夫片。“他们太差了,”李小龙说,“原本打斗和演戏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动作中要带着戏,可是大多数港片都很肤浅,只有一个维度。”[39]虽然他确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他并没预料到这两部电影会对他今后打入好莱坞产生那样重大的影响。他与邹文怀的合作并不在他的职业规划之内,这只是一次短暂的旅行,主要目的是赚钱,他需要让自己已经空空如也的银行账户再度充实起来。他是为了钱才签的这份合约,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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