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侧写许广平

娜拉走后

在中国新文化运动时期,易卜生笔下的娜拉是个偶像式人物。

易卜生实在是个高手:他让娜拉把大门一关,迈出离家的步伐,从此看不见踪影。读者隔着大门,想象她踏上通往美好未来的金光大道,心里起了积极的感觉,唤起理想,激扬斗志,这可不是“五四”青年男女应有的本色吗?

但当时在中国的读者也有和易卜生不相上下的高手,视野没有让那扇大门挡住。他看着娜拉愈走愈远,知道她最终总要走进作者不愿提起的问题中:

娜拉接下来的生活怎么过呢?

标榜“直面人生”的鲁迅正是这样的高手。1923年底,他应邀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演讲,以“娜拉走后怎样?”为题,指出女性必须经济独立,社会的经济系统也必须改变,否则娜拉一手把大门关上之后,依旧没有出路。

鲁迅做讲演的时候,许广平正就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她是个积极分子,这样的讲演自然不会错过。那年头,强化女子教育的呼声响遍全国各大城市,女师大的学生想象自己的将来,应该是学而优则教。相对于大部分年轻中国女子而言,她们能掌握自己前途的可能性高多了。平心而论,像许广平这样的女学生固然同情娜拉,但在她们的想象中,自己的未来跟娜拉应该不同吧?

说到这里,我倒想做一个十分浪漫的假设:娜拉离家出走之后,碰到一位思想前进的文坛斗士;他不但为正义抗争,也推动女子权益,是新文学与新文化的精神导师,千百万青年人的偶像。

娜拉有幸,和这个人相知相恋,排除俗世的障碍,两人终于生活在一起了。接下来娜拉过的又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我们不必凭空想象,因为有实例可供仔细参考:

她既是妻子、母亲,又是秘书、保姆……每日有大量的家务活,一日三餐,里里外外,夏天预备着冬天的,冬天做着夏天的;客人来了一批又一批,她一边谈着一边手里织着毛衣……一有客来,得临时上街买菜,下厨烧炒;丈夫临时要寄一封信,她就换上皮鞋,跑到邮局去……

——张小红《十年携手共艰危》[2]

假如出走后的娜拉运气真的那么好,和心意相通的正义斗士共同生活,那么上面的描写就是她下半生的日程了。

对当年坐在学生群中听演讲的许广平来说,上述的生活方式和她本人想象中的未来简直是两个世界——她的志愿是献身教育,投身社会运动,而不是埋头做个贤妻内助。但人生往往出人意表;许广平始料不及的是,接下来的一年多,北京女子高等师范会掀起庞大的学潮,她会成为学潮的核心人物,而学潮的巨浪又会把她和鲁迅卷在一起,改写她一生。

上面引文中描写的“她”,正是后来和鲁迅生活在一起的许广平。

广州女子

许广平出生于广州市,家中有三个哥哥、两个妹妹。她说自己是仕宦人家,一点不虚,她家的地址就透露了底细:广州高第街许地。

许家曾经一门三进士,当得起“高第”之名;至于“许地”,则说明是有产之家,可惜传到她父亲一代,已经破落。尽管如此,许家始终保存了一点省城高尚人家的气派,按许广平自己回忆,“百多族人聚居在一处,长辈联手维系传统恶习”。也许就是这份气派,让旁人热衷与许家攀亲,所以许广平很小就倒霉了:她出生后不久,父亲被人灌醉,糊里糊涂替她定了娃娃亲,他酒醒后虽然有悔意,却信守诺言,坚持许广平长大后要嫁给那户土豪劣绅。

俗语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以此形容许广平的童年倒很恰当。按理说,广州接触外来文明最早,许广平的母亲又是澳门人,外祖父更是华侨,应该比较开通吧?谁知她母亲家最重视三寸金莲,因此逼着许广平缠足;反倒是她父亲不同意,理由是许广平已经定了亲,将来嫁到乡下人家,哪儿能有婢女从早到晚在身旁伺候?她父亲认为小脚将是她婚后生活的障碍,因此全力禁止。可以说许广平得免缠足,靠的是自小定了娃娃亲。

清末女子问题,除了缠足就是上学,这回轮到许广平的母亲发挥积极作用了。许家长辈联手维系的恶习,包括不许家族中的女孩念书,认为会折了男孩的志气。许广平的妈妈却不认同,理直气壮地说“当年我在家里也和兄弟们一起读书”,为女儿争取到进私塾的机会。她父亲始终坚持男女有别,对私塾老师说:男孩念书用蓝青官话,女孩只许用广东话。这性别歧视的情况,许广平得自己解决,于是她专心用官话背书,老师用广东话教她,她就假装不会背,大家终于放弃强迫她用广东话读书。从小习惯了用官话朗读,对许广平后来在天津和北京念书大有帮助。

许氏父母在女儿定亲、缠足和读书的问题上看法矛盾,正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一般国民即使生活在与外界接触甚多的广州和澳门,观点还是受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影响,对“新”与“旧”的衡量参差不齐,没有固定的所谓先进标准。

辛亥革命期间,许广平全家移居澳门暂避。她母亲不久就去世了,一家人由曾经留学日本的大哥许崇禧照顾。许崇禧推崇革命思想,许广平受他的影响,开始阅读《平民报》《妇女报》等先进刊物,建立起一套新女性的形象:不涂脂粉、不戴首饰、不穿绸缎;这朴素的装扮成了她终生的风格。

在许广平的青少年时代,最大的阴影是与她定了亲的马家再三催婚。她十六七岁时父亲去世,娃娃亲这回事终于有了转机。她得到哥哥支持,决定悔婚,投奔远在天津的姑母。据说马家还是不愿放手,打听到她的下落,许广平的二哥终于用了个传统办法为她脱身:把家族卖字画分得的一部分钱给了马家,让他们另外讨一房媳妇(广东有妇女定了亲“不落家”的传统,以顺德县最有名),不要再拿着娃娃亲的关系纠缠下去。以广东旧风俗为许广平换来新生活,可以说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特性。

许广平在天津考进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就读,开始参与社会运动;1922年毕业之后,投考北京女子高等师范成功,1923年入学。这时她认识了北大学生李小辉,开始了她的初恋。可惜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两人先后感染猩红热,许广平及时诊治,李小辉却不治去世了。

李小辉的死对许广平是个沉重打击,差不多二十年后还不能释怀,她曾经在1940年写文章追述此事(见《新年》)。她二十多岁就常说自己飘零一生,视生命如草芥,和这次所受的感情打击很有关系。

但毕竟许广平的性格倾向积极进取,她热衷于投入学校各方面的活动,借此平复感情上的伤痛,因此当校长杨荫榆与北女师的学生展开日益强烈的斗争,甚至动员北京教育部实行封校的时候,许广平就成为这次学潮的中坚分子,杨荫榆口中的害群之马(鲁迅因此昵称她为“害马”,简称HM)。她为了北女师的学运向当时在北女师讲课的鲁迅求教,两人的关系在几个月间变得愈来愈密切。

为爱奔驰

许广平和鲁迅的交往以通信开始,接下来她与同学登门造访,不久就成为鲁迅家的常客,但两人依然通信不断,三个多月写了四十多封信。这些信件后来以“两地书”之名发表,因此他们关系的脉络一直有迹可循(《两地书》收入《许广平文集》和《鲁迅全集》)。

鲁迅当时已经四十多岁,困于母亲安排的传统婚姻,又与二弟周作人闹翻,对人生看得很灰暗,没想过要另外闯出一条路。但许广平率真直爽,完全不隐藏自己的感情,可说是两人关系的原动力,让鲁迅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就该枯木死灰地过下半生。1925年10月,她公开发表《同行者》一文,声言要“一心一意的向着爱的方向奔驰”;她的另一篇文章《风子是我的爱》更直接面对她与鲁迅的年龄差距和鲁迅的婚姻问题:

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同类也罢,异类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

这样公开发表“爱的宣言”,即使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也属罕见,充分显示许广平的胆色;她小时候爱读任侠的小说,在这里就显露了类似红拂夜奔的本性。当年鲁迅身边不是没有别的年轻女子,例如与他同乡的许羡苏和他家的关系早就很密切。许广平与她们不同的地方,除了在学运斗争中与鲁迅是同志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她既有风趣的一面(例如她在信中把自称不愿做“老兄”的鲁迅叫作“嫩弟”),同时又硬朗洒脱,有一种义无反顾的气概。她的调侃让鲁迅动心,她的豪情让鲁迅震撼,他终于说出:“你战胜了。”

这不是很有趣吗?恋爱对他们来说是一场战事:许广平进攻,鲁迅防守,终于鲁迅认输了,承认自己“可以爱”,可是许广平还不肯放松,往前再推一步,要鲁迅把恋爱关系公开。她把两篇“宣言”《同行者》和《风子是我的爱》交给鲁迅在他主编的刊物发表时,我们可以想象两人间的潜台词。许广平在向鲁迅挑战:“我敢写,你敢发稿吗?”

换了别的男人,可能觉得这个年青女学生步步进逼,有点难以招架;但鲁迅本人向来战斗性强,厉害的挑战反而让他觉得有意思,于是毅然证明他敢发稿,因此这两份“爱的宣言”虽然出自许广平的手笔,但一经公开发表,实际上等于是他们两个人共同负责。

有了宣言,接下来就要诉诸行动,不过他们两人的行动还是小心翼翼的。1926年,许广平在北京女子师范毕业,经介绍得到故乡广东省立女子师范的教职。她离开北平时与鲁迅同行,但目的地各异:鲁迅应聘到厦门大学文学院。他们互相的承诺是:在事业上好好干两年,再迈出下一步。他们在这段时间的通信都收入《两地书》,这篇侧写的短文就不详叙了。

1927年,他们的恋爱行动又往前小心地多走一步。鲁迅因为受不了厦门大学的人事斗争,转职到广州中山大学。许广平在女子师范的情况也很艰苦,一会儿要她兼任训育主任,一会儿又要她替代离了任却依然住在宿舍的舍监。用她自己的话,是“食少事繁,实在难以为继”。除此以外,她也面对经济困难,月薪三十多元,不但要帮忙关照寡嫂、侄子和幼妹,更有不知多少远房的亲戚上门求借,认为她在大学一定有人上人的薪金。加上学生搞派系斗争,学院又欠薪,此时孙伏园说中山大学愿意聘她为鲁迅的助教,于是她下定决心离开女子师范。

鲁迅到了中大后,与许广平在工作上是伙伴,在生活上则分租同一所住房,合伙找人在家中做饭,事实上就是同居。可是鲁迅还是步步为营,大概因为广州是许广平的老家,他更要提防风言风语,于是找来老朋友许寿裳同住同吃。此举颇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风味:年轻男女不许独处,总得有个年纪大的女性在那儿做“电灯泡”,以证实二人的清白。

这样的安排自然不是长计,他们终于在1927年秋天迁居上海。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大学人事和广州政局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大学任教毕竟还是在社会和政府的建制之内,他们要在恋爱的路上再往前公开走一步,就等于直接挑战建制的成规,难免波澜四起。(徐志摩与陆小曼因为离婚和再婚搞得满城风雨,暨南大学就曾拒绝聘任徐志摩,理由是他有人格问题。别的学者也曾面对类似的情况。)而且上文已经提及,许广平的老家在广州,假如他们不离开,如何面对许家上上下下的人,也是伤脑筋的事。

这种种顾虑的原因很简单:鲁迅已经有妻室。

同居的婚姻

许广平和鲁迅谈恋爱,充分体现了新女性开放和反传统的一面。她不但在两人关系开展初期采取主动,而且在关系进展的过程中也表现了极强的决断力,考虑到鲁迅需要对妻子朱安负责,因此想出一个实际可行的安排:她和鲁迅只是同居,而不结婚。

表面看来,这个安排和当时流行的“逃婚”颇有相似之处。鲁迅把太太和母亲留在北京原来的家,自己终于和许广平在上海定居;但实质上他们的做法和“逃婚”有很大的分别,因为鲁迅和许广平并不抹杀朱安的存在,而是接受朱安在周家的身份,也支持朱安的生活。这种既摆脱传统婚姻框架,又摆脱新文化时期逃婚框架的做法,不一定为时人理解和接受,例如周作人就借此讥讽鲁迅一边以青年导师自居,一边纳妾。

1927年10月许广平和鲁迅在上海开始同居生活后,与当地的朋友往来时,关系是公开的,可是却没有通报自己的家长,直到1929年许广平怀孕了,才走出这最后一步:鲁迅回北京探母,亲身面禀;许广平则通过天津的姑母向家里说明与鲁迅的关系。

他们之间没有聘书、礼书和婚书,见证他们婚姻的是《两地书》。

鲁迅英文传记的作者卜立德(David Pollard)认为许广平和鲁迅两人早年的关系的确有“广平兄”和鲁迅“嫩弟”的味道,也就是说以许广平为主导,而到上海以后,鲁迅不论在感情上还是生活上都依赖许广平,因此两人是罕有的真正的伙伴关系。这个看法很持平,可惜不是一般人都认同的:他们在上海时,许广平退居幕后,鲁迅在文学上“产量”愈高,在幕前愈活跃,她就愈感觉孤寂。

许广平和鲁迅同居以前有自己的事业,她到了上海后,也曾积极找寻工作,读者千万别以为她一心一意要做个“小女人”。她清楚说过:“也曾希望有个工作,独立地为社会服务……”可是鲁迅却不愿意许广平离开自己的身边。他说如果她投入工作,自己“又要恢复到以前一个人干的生活去了”;又认为她即使全职工作,所得的薪水也有限。他们在上海的生计全靠鲁迅的稿费收入,因此尽量让鲁迅把精力投入工作,也是很实在的考虑。客观环境如此,加上公开同居初年的生活的确过得甜蜜,让许广平终于放弃求职的可能性,在家务以外挑起鲁迅秘书和助理的职责。到他们的儿子海婴出生后,许广平想回复职业妇女的身份就更困难了。

一个站在妇女运动前线的年轻女子,经过自由恋爱和个人选择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竟然令她失去原来的独立地位,这实在很讽刺;许广平对这一点深有体会。她曾精简地概括她年轻时的志愿如何被婚姻生活磨掉:

[为了]寻求活的学问,向社会战斗的学问,去请教鲁迅先生,然而后来却消磨在家庭和小孩的繁琐上。一个女人,如果这两方面没有合理的解决,没法放开脚走一步的。这苦恼的情形,不是男人所能了解。

——《像捣乱,不是学习》

上述的感受,不但新文化时期希望有作为的女性都有同感(读者可以参阅本书有关林徽音的章节),即使在今时今日,大多数要同时面对家庭责任的事业女性也有“曾经此苦”的感叹。不管思想先进的男子在原则上如何支持男女平等,一旦要他身体力行,恐怕多半要以“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做借口。许广平曾经引用一个好朋友的话评价这样的风气:

尽管在社会上大吹男女自由平等,要女人出来谋生,经济独立,一说到自己的女人就什么都两样了。

——《从女性的立场说“新女性”》

这话虽然不是完全针对她自己的经历,但用来形容她和鲁迅同居后的情况,也算得上一针见血。

从新女性到贤妻良母

本章一开头说到,1923年鲁迅在北女师讲“娜拉走后”,说明女性要有独立人格,必须先取得经济独立,但他与许广平在上海生活时,却只是让她当自己无偿的秘书和助理。可能有人会说,她在广州中山大学就曾出任鲁迅的助理,到了上海继续这份任务,有什么分别呢?其实分别可大了。她在广州担任的是大学职务,她是个职业女性,但在上海,不管鲁迅在感情上和实务上如何依赖她,她始终只是鲁迅的太太,在社会上没有独立的身份,更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

像许广平这样的新女性和传统妇女最大的分别,是她们充分意识到人格独立包含的规范,而独立人格正是她们最珍惜的。许广平虽然不能重新做个职业妇女,但和鲁迅同居后,一直保留了三百元作为“应急钱”,并且公开告诉鲁迅和他的朋友,说假如两人关系破裂,她这三百元个人积蓄可以让她暂时维持生计,直到她再找到工作为止。微少的三百元,成了许广平维系“独立人格”的唯一法门。即使如此,却不能掩盖一个事实:作为新女性,她最终走上了一条本来做梦也没想过要走的路——做个新文化规范中的贤妻良母。

她与鲁迅从1925年相恋,到1936年10月鲁迅逝世,前后不过十一年,而在感情上觉得安稳的日子不过三四年。鲁迅晚年身体不好,脾气更不好,让许广平压力不小。她丧夫时才三十七岁,但给人的感觉已是中年。

鲁迅死后,许广平独自肩负起家庭责任,不但要抚养体弱多病的儿子,也要支持在北平的婆婆和朱安。起初她还可以靠北新书局和友人每月付款给北平的家,但接下来北平沦陷,她自己在上海被捕,其后又四处奔走,几年无法接济在北平的鲁迅家人。到了1945年,她重新汇款到北平的时候,通胀已经非常可怕。在这里可以提供几个数字,说明当时的情况:鲁迅在1937年刚去世后,北平鲁迅家有鲁瑞和朱安两个人,每月五十元就可以维持了,鲁瑞在1939年的信中曾说到百物腾贵,举的例子是白菜一毛钱一斤。她可没法猜想往后的日子多么可怕。

1946年1月,婆婆鲁瑞已经去世,许广平在上海和北平多方筹借,给了朱安十九万法币,信中说希望够几个月的用度;到了同年10月,她又筹借了六十万给朱安;三个月后,她又得再筹九十万。到了1947年3月,朱安病重,她又筹款一百万汇到北平。她最后一次汇款给朱安的数字是两百万,那基本是为准备朱安的后事了。我们细看这些数字,款项的数目不断上升,能支撑的日子不断下降,这可不是局限于北平的情况,由此可以想象许广平面对的压力。

朱安对这样的压力有深切体会,在信中把医疗费和殓葬衣裳一一列明,因此我们得知当时到医院诊病要两万元,假如不能行动,要请医生外诊,费用是每次十万;朱安所置的十七件殓葬衣物总共要六十六万法币!关于殡葬的问题,朱安依循老规矩,许广平则相信要从简从俭,符合鲁迅说的“埋掉拉倒”,但她在朱安在生时没有反对死前置备殓衣的做法,反而在信中说“陆续做些衣服冲冲也好”,充分体谅老一代人,难怪朱安说“许先生懂得我的想法,肯支持我”。

财务不是唯一困扰许广平的问题,她还得维护丈夫的文化遗产。假如鲁迅的名气不那么大,又或者后来他没有一面被神化,一面被套进框架,许广平也许会有机会重拾自己的事业,开创她的个人世界。可是鲁迅不但名气大,而且文章充满战斗味,他死后数十年间,不管是哪一个政府执政,实际上对他都有戒心,许广平也就尽她一生的心力去维护他的精神遗产。她编选鲁迅作品,写作鲁迅回忆录,保卫鲁迅的文学地位;为了保住鲁迅的手稿和藏书,她在1941年日军进占上海时也不离开,结果被日军逮捕,监禁了两个半月,被严刑逼供。接下来国共内战,又是一番风雨。

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政府给许广平委派了不少头衔,充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妇女运动的定位,这样的角色涂上了厚重的社会主义油彩。

“文化大革命”初年,鲁迅的部分手稿被当权者“调动”去了,许广平心急如焚。据她儿子周海婴说,这直接影响了她的心脏病。她在1968年去世,遗愿是把身体捐作医学实验之用,但政府对这位鲁迅遗孀另有安排,把她葬于八宝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