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跳出框框的江冬秀

对研究新文学的人来说,江冬秀的名字可能不算陌生,但也算不上熟悉。不管谁提起她,总是作为胡适人生的一个附注。为了强调这对夫妇背景如何不同,有些作者把江冬秀形容为村姑、文盲、小脚夫人,似乎她是“封建版灰姑娘”,摇身一变,成了“时髦的洋博士太太”——从一个框框跳进另一个框框。事实是否这样呢?

江冬秀生于清末的中国乡村,死于20世纪后期已向国际都市迈进的台北市,她一生居住过的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和纽约,这样的人生自然是多变的,更何况她生逢战乱,又值社会文化经历剧变的时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她的蜕变可不是童话“灰姑娘”式的,她的性格与周遭环境如何磨合,是个值得琢磨的故事。

“高攀”的婚姻

生于1890年的江冬秀进入中国文化史的视野,只因为一件寻常事:清末,1904年,她十四岁时,母亲为她定了亲。江母吕贤英看中的是胡家幼子——江母和胡母冯顺弟的娘家有点亲戚关系,探亲时遇上胡母带着儿子归宁,有几天大家同屋而居。那男孩胡嗣穈比江冬秀小一岁,眉清目秀,聪明得体,江母看着甚为中意,就托女儿的私塾老师做媒。

远房亲戚经由父母之命定亲,在当时比比皆是,如果硬要找个比较特别的地方,只能说是媒人的身份——他是女方的老师,也就是说,江冬秀不是什么“文盲”。

按当时的社会规范而论,江家是安徽省旌德县江村的望族,祖上出过探花和翰林,胡家只出过地方官吏,自然远远不如。虽然两个孩子都在幼年丧父,但江家底子厚,依然殷实,胡家却已经破落,因此江母的选择说明她轻名利、重才华,时人看这段亲事,谁都会认为“高攀”的是胡家。另一方面,胡母冯顺弟只有一个儿子,对“高攀”很有点戒心,又怕媳妇比儿子年龄大,会相冲,于是算命、排八字、求神,无所不至,江冬秀过了三关才被胡母认许。

江家位于乡下,又是传统的书香门第,家中女孩自然从小缠足,冬秀也不例外。事实上,在她的家乡,比她年轻十多岁的女孩依然被逼缠足。乡村望族的闺女在家不必做粗活,但烹饪和针线功夫得认真学,不然婚后娘家要丢脸;至于学问,固然有不少才女出自江南世家,但江家不在此列——闺女读几年书,会认字就够了。

两人定亲后,江冬秀和未婚夫的人生道路开始出现分歧了。胡嗣穈到上海进入新式学堂,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意,以“适之”为表字。他虽然有一段日子生活放荡,但天生聪敏,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留美奖学金,定名为胡适,同年8月赴美,行程紧迫,甚至未能回家拜别母亲。

胡适赴美之时,江冬秀已经二十岁,按当时的习俗,是个老姑娘了。但未婚夫成了留学生,她只有在家守候,到底要等多少年,是个未知数。要知道胡适的消息,只有通过他寄给母亲的家书。

打破传统

在胡适留美期间,胡母在家孤身一人,江冬秀常往探望,每在胡家小住,大小家务都得动手——打扫台阶这类杂务,江家有用人操持,胡家可不一样。她没想到的是,自己会因此迈出打破传统的第一步。

胡适接触西方风气的初年,慎守男女之大防,鲜与年轻女子往来。他知道江冬秀“时来吾家,为吾母分担家事”,心生感激,1911年5月直接写信向冬秀道谢,并鼓励她抽空读书,也可请教胡家侄辈,接着又通过母亲要求冬秀直接和他通信。这是反传统的要求,但对江冬秀来说,未婚夫的信无疑是颗定心丸。经过他再三向胡母强调“新礼俗”不必避嫌,她终于在1913年给胡适写了第一封信,虽然是托人代拟,但向未婚夫细说家常,是她人生的创举。接下来两人互相寄了照片,她在信中说:“有影片以当晤对,心心相印,乐也何如。”在民国初年的保守乡村,这样的情书可不多见。

除了通信,胡适也通过母亲鼓励冬秀放脚。相对于比她大十二岁、生于县城绍兴的朱安,江冬秀的运气好多了。她在私塾读过书,又能放脚,除了因为家庭比较开明,最重要的还是时代的影响:踏入20世纪,清政府连番立例,下令禁缠足,兴女学,为她未婚夫的要求提供了来自朝廷的理据。再者,江家对胡适的要求也不敢掉以轻心,怕的是冬秀年龄日大,双方重洋相隔,男的受了西洋社会熏陶,会因女方追不上时代而悔婚。当然,二十岁过后才放脚,折断的骨头不可能复原,脚型难以改变,只能长得肥大一点。但放脚的意义大于一切,是脱旧迎新的象征。

胡适居美的后期,不再受男女之严束缚,和年龄相近的女性往来,终于与韦莲司(Edith Cliford Williams)坠入爱河,在给母亲的信中也提起她。当时关于胡适要悔婚另娶的谣言不少,传到乡间,自然让胡母和江家忧心。1915年下半年,胡母终于托人转向韦莲司表明,说胡适的婚约绝不能解除,同时也向儿子追问为何久不思归。胡适回信强调“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还请母亲把信给江家看,才算平息了风波。可是胡适依然在美,江家不能全无忧虑。1916年初,江冬秀的母亲因病去世,临终还以女儿未嫁为遗憾;女婿是母亲选的,冬秀听了此话,怎能不伤心?

1917年7月胡适终于回国了,作为白话文运动的先锋,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同时也要实践他对母亲和江家的承诺,在8月到江家商议婚事。江村是独姓村,邻里都是亲戚,自然纷纷跑来看热闹。胡适表示希望见冬秀,她的哥哥倒很通达,江冬秀虽然也想见未婚夫,可是明知有那么多人要看她的羞态,感到“不好意思”。尽管她和胡适曾经通信,但那是私底下的事,眼前却是众人等着起哄,因此她躲在房里,不肯出来。谁知亲戚把胡适招进她的房间,她情急之际,逃到床上,把帐子放下,哭了起来。在这尴尬的一刻,胡适及时退出,为她解了围,事后还写信安慰她,说冬季回来必定成婚。

他们的婚礼在胡适二十六岁(虚龄二十七)的阴历生日那天举行,江冬秀按传统穿着大红裙袄坐进花轿,结束了多年的等候。到了胡家,婚礼破旧立新,没有叩头,没有对拜,只行鞠躬礼。从定亲以来,江冬秀大概做梦也没想过不必向婆婆和祖先跪拜,她也同样不会想象自己的新郎头戴礼帽,足蹬皮鞋,从头到脚都是西服。在她等候成婚的岁月里,朝廷和皇帝没有了,老规矩一一倒下了,丈夫是推动新规范的带头人之一,当家做主的大哥都愿意听他的主张,冬秀自然不反对。再说,他写的白话诗易看好懂,成婚后所作的《新婚杂诗》处处表现对妻子的体贴,更让江冬秀心里踏实了。

有为之妇

新婚后胡适回北京工作,江冬秀留在老家,她婆婆抱孙心切,希望儿子儿媳早日团聚。胡适为了迎接冬秀到北京,租下了一处约有十七个房间的四合院(九个是正房),她1918年3月到北京,就住进了这所在钟鼓寺的房子。这儿和乡下的胡家不一样,雇了三个用人,这固然与胡适的收入和地位相称,也因为房子面积不小,访客众多,也有亲戚留宿,很难独力应付。江家本来就有用人,冬秀善用雇用之道,看准了用人中的杨妈有干才,让她当管家,家事很快上了轨道,往后胡家住的房子愈来愈大,用人也愈来愈多,一切都有赖江冬秀调度得宜。

江冬秀和丈夫团聚不久就怀孕了。她的婆婆一直盼胡家有后,媳妇有孕自然让她兴奋,可是她未能看见孙子出生,就染上流行性感冒,在乡间病逝了。夫妇二人接报,马上赶回去奔丧。胡母下葬后不久,胡适就得回北京工作,当时江冬秀即将临盆,受不了舟车劳顿,留在老家待产。她的长子在1919年3月出生,取名祖望,就是胡适为了纪念母亲所取。

江冬秀出嫁以前,和婆婆相处了六七年,深知如非婆婆做主,她的婚姻可能不会成就,因此对婆婆自然有感情。尽管她感到哀伤,可是婆婆去世、长子出生,让她在胡家的身份不一样了:她成了家中主母。接下来两三年间,女儿素斐(1920年)和幼子思杜(1921年)相继出生,在众人眼中,她是个有福气、有地位的太太。可是这没有改变她的本性,她节俭持家,让丈夫不但后顾无忧,而且对她由衷佩服。这是胡适的话:“我结婚时,家里欠了债,但不到两年,不但还清了债务,还有节余。这全是太太的功劳,是她省俭的结果。”

除了节流,江冬秀也关注收入来源。胡适勤于著述,稿费所得相当高,但出版社往往拖延付款,胡适不好意思追讨,江冬秀却认为欠款无理,得讨回公道,甚至为此和丈夫争执,大家都说她厉害。事实上,胡适欠缺理财的能力,掌管家中财务的是江冬秀。婚后十年,她理财的成绩让她可以为胡家完成头等大事——修祖坟,迁葬胡适的父母和祖父母。

重修祖坟所需的地是胡适托人找的,但1928年在乡下主理工程的则是江冬秀。从采石到布局和植树,雇用十多个工人,花了几个月时间,三千多大洋,胡适感激之余,在铭文附记:“谁成此功,吾妇冬秀。”

江冬秀一生节俭,可是对亲朋绝不吝啬,这和胡适的性格正好配合。她热心公益,支持丈夫义助友人,办学修路。她家的雇员不但待遇好,也感受到主家的人情味,协助胡适文书工作多年的章希吕深有体会,他记述“适兄嫂”如何为他父亲办寿礼,实际主其事的自然是江冬秀。

江冬秀到了北京后,接触到另一个世界,新派学者和文化人尊重女性,胡适对妻子又一直体谅眷顾,让她觉得的确是“男主外、女主内”,二人地位平等,因而自信大增。对于丈夫推动的白话文,她也乐见其成,因为她体验到这是易于掌握的沟通工具。用她自己的话说:“我见适之他们朋友往来的信,做文章,都是用白话,此比从前那种客套信容易多了。我从来不敢动笔,近来适之教我写白话,觉得很容易。”

上面的引文是江冬秀写给舅舅的信。出嫁前那羞涩的姑娘在北京新文化圈中耳濡目染,如此坦然地向长辈发表意见,已非吴下阿蒙了。在她往后的婚姻生活中,用白话文写信成了重要部分,是她始料不及的。

婚变危机与打抱不平

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北京胡家的主母江冬秀与丈夫平起平坐,各有所好。晚饭后胡适钻进书房,江冬秀则去攻打四方城,两人都曾劝说对方不要那么沉迷,但都不成功,只有顺其自然。

胡适回国后三五年间,声名暴涨,工作压力同样暴涨,健康一直欠佳,到了1923年,终于得到批准休假一年,让他养病。要是他留在北京,依旧是访客盈门,所以他干脆到杭州养病去,做伴的是江冬秀婚前就已认识的胡家聪侄。谁也没料到,南下半年,胡适会坠入爱河,对象是姻亲表妹曹珮声,江冬秀婚礼中的女傧相(见本书第五章)。

江冬秀起初听说珮声也在杭州,曾表示丈夫和聪侄有珮声照顾,她可以放心了,怎料到几个月后会传出曹胡之恋?江冬秀闻讯,马上就要南下。胡适为避其锋,只好回到北京,但他依旧盼望和曹珮声长相厮守,而他尊敬的母亲已经逝世,不必顾虑伤她的心,于是找个机会想向太太提出离婚。江冬秀当然不同意,但她激烈的反应远远出乎胡适意料:她听到“离婚”二字,二话不说,冲进厨房,拿起菜刀,高声说既然胡适不要她,自然也不要儿子了,她干脆先把两个儿子杀了再算!(有意思的是她没有说要杀女儿,可见“无后为大”的思想根深蒂固。他们的女儿在1925年因病夭折,只有五岁。)

江冬秀拿出菜刀,把胡适吓倒了。他本来就自认是PTT(怕太太)主席,经此一役,以后不敢再提离婚了。可是他和曹珮声的恋情没有马上中断,有机会南下时总愿和她相见,江冬秀也容忍了好几年。这次差点婚变的打击,加上她不平则鸣的天性,让她对别人的离离合合也公开打抱不平了。

江冬秀过问别人的婚姻不止一次,但以梁宗岱事件最为有名。1931年秋梁宗岱受聘于北大,他在广州的妻子姓何,被他抛下多年(又是一个逃婚的例子),听到消息赶抵北京,希望夫妻团聚。梁宗岱当时另有所恋,不肯承认她,他太太是旧式女子,在北京无亲无故,投靠无门。这件事在北大传开了,江冬秀知道后,不但把梁宗岱的妻子接到家中居住,还发动胡适和他的北大同事为何女士争取公道,双方终于闹上法庭,江冬秀和胡适为何女士出庭当证人,梁宗岱被判败诉,后来终于作出经济赔偿,办理离婚。何女士免于像其他被抛弃的妻子那样无法求生,江冬秀功劳最大。

另一宗相似的事,是蒋梦麟爱上故友高仁山的妻子陶曾谷,为了和她结合,与原配离婚,冬秀心中有气。胡适应邀做蒋、陶二人的证婚人,她很不满意,在婚礼当天把大门锁上,阻挡丈夫赴宴,结果胡适跳窗外出,完成证婚的任务。这件事戏剧性地展示了江冬秀和丈夫各有所执,前者态度强硬,后者手法迂回,可以说是他们婚姻关系的写照。

江冬秀并非总是反对离婚的。1931年徐志摩到北京大学教书,寄居在胡家,行李中从上海带去的两件棉衣都是破的。尽管江冬秀当年对他高调的离离合合很不满,看着这情况也觉得他可怜,替他补好了衣服,还大为不平,劝他干脆也跟陆小曼离婚算了。

二十年的北京生活是江冬秀蜕变的重要时期,她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圈子(包括麻将圈子),还有踏足法庭的自信,连口音也改变了——胡家后辈亲戚说中年的她说话带着京腔。凡此种种,固然由她本人的个性主导,但胡适的个性和他所提供的环境也同样重要;要是她遇上像鲁迅那样的丈夫,不管天性如何能干自信,也难有发挥的空间。

上海岁月

日本侵华为胡家带来剧变。胡适在1937年9月接受国民政府托付,单独出国开展国民外交,1938年起是中国驻美的战时大使。长子祖望进入西南联大(后来赴美),江冬秀与幼子思杜迁居上海,逃避战火,生活并不稳定,经济也很艰难,起初寄居在侄女婿家中,后来租住三德坊的小房子。胡思杜不思长进,终于父母都认为只有把他送到美国读书。他出国后,江冬秀为了节省,和他一个同学合租小公寓,两代人相处不易,她又再搬回侄女婿家里。她曾希望丈夫也接她到美国,可是胡适把在美的生活从实相告,说要是她在,应酬免不了,做客要坐首席,在家要当女主人,她不通语言和礼节,怎么能应付呢?

他们数十年婚姻生活里,这大概是江冬秀唯一真正自卑的时刻,她在给丈夫的信中说:“你要是讨了个有学问的太太,不就天天同你在一块,照应帮助你吗?”她是个行动型的人,遥遥无期地独自困在上海,自然不是滋味。1939年冬天,她在上海过五十岁生日,收到胡适寄来的礼物,悲从中来,在后辈亲戚面前哭了起来。胡适在美国生病进医院,她是从报上看到消息的,写信给他说:“心想打个电报都不敢,可怜我们到这个地步,做人太难过了。”抗战后期,她迁回胡家在上庄的祖居,起码减少了漂泊的感受。

江冬秀在上海期间,曹珮声和一位曾姓的同事有了婚约,不巧曾先生的亲戚遇上江冬秀,提起此事,她忍不住大数珮声的不是,婚约因此告吹。我们理性衡量,会想到假如曹珮声的婚姻成就了,细水长流的感情会减轻她对胡适的牵挂,也会让胡适减轻对她的歉疚,这该是江冬秀喜见乐闻的。我们不免要问:江冬秀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事实上,曾让胡适投入多年感情的女子,并不限于曹珮声。胡适在美国念书时结识的韦莲司与他的感情关系更长远,但江冬秀对韦莲司并不妒恨。对比之下,江冬秀对曹珮声的恨意可以说明一点:她认为韦莲司没有威胁她的婚姻,是个守礼之人,所以她能接受胡适有个学问识见高于自己的远方红颜知己;但曹珮声这个“小女孩”“自家人”却真正动摇了她的婚姻,因此江冬秀的恨既因为曹珮声是情敌,更因为她觉得受了自家人欺骗——她的安全感受到多重打击,又是个直性子,遇到机会就先吐为快。正因为不善于盘算,她才错下了这一子。

1942年胡适卸任大使,但没有马上离开美国,而是留在纽约做学术研究,1946年回国时,夫妻已分别了八年零八个月。

视政坛为泥沼

20世纪40年代最能代表江冬秀择善固执的一面。胡适学成回国后,曾许下二十年不入官场、不谈政治的诺言,但随着他的名望高升,官场和政治都找上门来,他也试图走书生论政的路,和友人一起出版《独立评论》,江冬秀虽不赞成,也奈何不得,后来刊物被封,她才宽了心。大家爱说江冬秀文化程度低,又是在乡村长大的女孩,那么她到底如何形成慎防从政的识见的呢?

江冬秀的丈夫既是文化圈数一数二的人物,与朋友交,固然会针砭时弊,在家闲谈,也不免涉及时事,他们二人关系平等,江冬秀不会被排挤在外,经年耳濡目染,自然形成一些看法。她不光是吸收别人的观点,在北京生活,不管是学生运动还是社会运动,走到街头就有所见闻;丈夫的朋友接受政府任命,后果如何,她可以目睹;政府政策是优是劣,反映在市民的生活上;官场腐败引致通胀飞升,是她面对的现实。她既是主妇,又是雇主,接触到不同阶层的体验,即使是麻将桌子也是交流讯息和意见的地方。另一方面,她不是知识分子,没有经国济世的包袱,可以单纯地看是与非,有旁观者清的效果。还有一点,是胡适和她通信时提到的,他只有当学者,夫妻才能过稳当的日子,江冬秀在抗战期间夫妇分离,自然有深刻的体会。

1940年传出蒋介石要委任当时还在美国的胡适为“中央研究院”院长,江冬秀听到消息,马上写信劝他必须坚守原则,“不要走错了路,把你前半身[生]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这是很严厉的措辞,充分表明江冬秀在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里,彻底了解丈夫的抱负、文化地位和个性弱点,还有他对自己的尊重。

战后的国民党政治败坏,蒋介石为了做门面功夫,三番两次想拉胡适下水,甚至说提名他当总统候选人。每当有这样的消息传来,江冬秀就心急如焚,再三强调“千万不要做官”。内战后期,国民党败势已成,蒋介石安排撤往台湾,北京解放前夕,派飞机接当时是北大校长的胡适和江冬秀到南京,又再拜托胡适赴美实行国民外交。

求学期间一直让父母担忧的胡家幼子胡思杜,在这关键时刻又让他们震惊了:他拒绝离开,坚持留在大陆。他往后的表现和遭遇,成了父母心头最大的一根刺。

寓居纽约

胡适1949年6月从上海乘船赴美,安排江冬秀暂居台北傅斯年家中(当时傅斯年是台湾大学校长)。1949年长子祖望和曾淑昭在曼谷结婚,她到曼谷和儿、媳团聚,却发现做新派媳妇的婆婆不是容易事,过了两个多星期就深明不能长久同住的道理。胡适终于多方安排,为她取得签证,接她到纽约(江冬秀不会英语,在美国境内换飞机还得托朋友到机场帮忙),两人住在纽约东81街胡适卸任大使后曾住过的公寓,开始海外的生活。胡适除了1950年至1952年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有两年固定工作的合约之外,往后的收入并不稳定,多半靠积蓄过活,加上他感觉与美国学界气味不投,美国政界就中国的表现又让他生气,愈来愈觉得生活在国外不是长计,这不仅是出于经济考虑,更重要的是出于知识分子希望有所作为的心态。

江冬秀可不一样,她本来就节俭,到了纽约,和丈夫过着俭朴的生活,她不以为苦,而且长子一家也在美(胡祖望主修机械工程,一直在美国工作),她在华侨圈中又找到麻将友人,对她来说,纽约的生活并不缺少她最看重的东西。也许有人会想,她在此地言语不通,总会影响她的自信吧?以下的小故事可以说明事实并不如此。把这个故事传诸后世的,是当时和胡氏夫妇过从甚密的后辈学者唐德刚。

纽约的公寓大楼都有消防楼梯,一天有个体形高大的盗贼从消防梯进入胡家,江冬秀独自在家,走出来看见贼人,不惊不怕,步向大门,把门打开,对那个贼说:“Go!”贼人真的乖乖地从大门走了。这位老太太的威严自信由此可见。要是问这份威严自信从何而来,应该是理直则气壮。这大概就是江冬秀性格的核心:尽管她的表现方式有时让人吃惊,诸如拿出菜刀对付离婚的威胁,又或是为了稿费的事和丈夫经常争吵,但归根究底,她认为道理在自己这边,自然应该力争。

旅美的岁月为江冬秀带来一份奇特的友谊。1953年8月,韦莲司邀他们夫妇二人到自己在绮色佳的家避暑,她在信中对江冬秀非常客气。当然,两人言语不通,总要靠胡适传译,但夫妇俩住了差不多一个月,可见大家相处融洽,自此双方偶尔会互赠礼物,大多由韦莲司主导,而江冬秀则一直表现得很识大体。胡适死后,她接受了韦莲司捐赠的和胡适数十年的通信,并不忌讳把二人的感情传诸后世,还请韦莲司提供一份自传,以作配合。

说到自传,不得不提江冬秀本人也写过自传。据唯一看过未完稿的唐德刚说,那是铅笔所写,有她当年待嫁和婚礼的感受,虽然有不少错别字(和她写的信一样),但个性跃然纸上,真切可爱。与她背景类似的中国女性,有多少会执笔写自传呢?这固然受了胡适的影响,也显示出她本人的尝试精神。可惜的是,她去世后这份手稿下落不明。

终老台北

1958年,胡适终于决定接受“中研院”的任命,江冬秀习惯了在纽约的生活,不愿陪他迁居台北,很多人将此归咎于麻将。难道台北就没有人会打麻将吗?按胡适说,她不爱台湾的天气,特别是怕潮湿(她1950年赴美前亲身体验过)。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她长子一家在纽约,这儿有她唯一的孙儿胡复,老年人对孙子的感情是很浓烈的,更何况她青年丧女。再说,胡适回台北出掌“中研院”,不就是去当1940年他不愿意当的官吗?江冬秀不肯同行,岂是麻将那么简单?大家总是同情胡适在台北挨了三年多孤家寡人的日子,可是他有助理、有用人、有厨子;江冬秀抗战期间和战后独自过了八年多,有谁为她申诉呢?

当然,太太留在纽约,等于要胡适支持两个家的开支,经济上难以持久,所以江冬秀在1960年10月还是要迁居台北。“中研院”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许在院内打麻将,她就每星期在市中心住一两天,过麻将瘾。胡适因心脏病住院已不止一次,他提倡自由的政治立场令当权者不满,此时又因为不肯支持蒋介石连任总统,遭受口诛笔伐,终于在1962年“中研院”接待院士的酒会中病发去世。江冬秀从台北赶回,哀痛号哭,终至昏厥。她有没有想,要是胡适不“当官”,就不会受这许多闲气呢?

胡适下葬于“中研院”所在地南港,他原来的住所改为胡适纪念馆,江冬秀迁往市中心温州街居住,由胡适的朋友和学生协助,整理和出版丈夫的遗著,其间也有波折。事起于1963年,台风毁坏了胡适的坟地,当时“中研院”的王世杰表现得很不在意,江冬秀大动肝火,说要把他写给胡适的信公开(信中有他对当权者不满的话)。王世杰为此想从胡适纪念馆把数十年的胡适日记拿走,江冬秀果断地把所有日记搬回自己的住处,再次体现她理直气壮的性格。她1975年去世之后,台湾经历政治革新,“中研院”人事更替,这大批手稿终于在1990年出版。

江冬秀和胡适合葬于南港胡适墓地,这也是她的意愿。

个人选择

很多人爱指出江冬秀与胡适文化程度差距太大,认为江冬秀本有机会多看书,多向丈夫讨教,可是却沉迷于麻将,言下之意,自然是她的不是。其实两人的差异岂止在学问?论脾气,江冬秀耿直阳刚,胡适委婉阴柔;论天赋,江冬秀有干才,胡适有文才,因此二人兴趣不同,与天赋和环境有关。江冬秀结婚时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她从小接触的圈子,麻将既是社交,又是娱乐,而她更是个中高手,赢的不光是钱,还有兴头,就等于胡适在文字堆中找到新意一样。胡适固然希望太太少打麻将,江冬秀也希望丈夫多休息少买书。两人因性格不同,时有摩擦,胡适以此为题,写了幽默的诗;江冬秀不会写诗,可是也会幽默,她跟人说胡适的房子给活人住的地方少,给死人住的地方多——他那些书的作者都是已故的人。他们在北京时,胡适每逢星期天大开中门会客,不论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都欢迎到访,江冬秀称之为“做礼拜”。要是大家撇开看重学问看低麻将的传统,他们是各有所好,各有坚持,结果自然是要互相容忍。再说,我们环顾身边的亲戚朋友,也有不少人受过大学教育,而与江冬秀兴趣相同——偏爱麻将和武侠小说,可见这是个性使然,不一定跟文化程度有关。

唐德刚总结江冬秀的一生,说她是“千万个苦难少女中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正因如此,她不囿于任何框框,既不是“从夫”“从子”式的传统女性,也不是夫唱妇随式的新派芸娘,更不是爱时髦打扮的洋化太太。随着客观环境的改变,她作出最切合自己个性的选择,就像面对自助餐,只选合口味的菜式,哪管他人如何看自己的拼凑。朴素、节俭、果断、行善是她的天性;驭夫、写白话、打抱不平是客观环境提供的机会。

胡适晚年曾说,他从来没影响过他的太太,听来有点苦涩。其实江冬秀婚后学会用白话与亲友通信,完全是胡适的功劳,她对官场和政治的看法,很大程度建基于在胡家多年接触的圈子。让他耿耿于怀的大概有两件事:第一是江冬秀不信西医,他认为这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民国初年很多人都认为西医会拿病人做实验,不信西医的可不止江冬秀;何况她在北京的那些年,也出过西医误诊、病人丧命的例子——梁启超1926年在协和医院动手术出错,延至1929年初逝世,其间传闻极多,这样的情况不免加强了江冬秀对西医的顾忌。第二则是麻将,胡适认为太太因而疏于管教儿子。他们两人对亲子关系看法大不相同,胡适提倡视子女为朋友,江冬秀奉行传统的“骂是爱,打是疼”(对丈夫也如此)。但儿子管不好,为什么责任都要归女方呢?为什么不是文化程度高的那一位多负责任呢?胡适研究中国文化,怎么忘了儒家说一切从“齐家”做起,古语说“养不教,父之过”呢?真要打倒封建传统,也该打倒把一切归罪女性的传统。

江冬秀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所以她没有乖乖地跟着丈夫回台湾;她也不是新派的贤妻良母,所以丈夫怪她不肯花时间教导儿子。她没有上过新派学堂,没有自己的职业,按五四时期新文化年代的风尚,说不上是“新女性”。可是她绝对有独立个性,也有独立人格和独立观点,这不也是“新女性”的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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