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高墙

十五年前,六月,一个闷热的午后,我躺在宿舍的上铺一动不动。吊扇坏了,潮湿的空气从四面八方围堵过来,毛孔在卖力工作,排出一层层汗水,每一寸皮肤都忙着参与新陈代谢。只有我闲在这里,无事可做。

考试结束,论文完成,下个月就要离校了,工作还是没个着落。我打定主意要去大城市见见世面,我妈却强烈地希望我留在家乡,找个吃皇粮的单位,找个温柔的姑娘结婚,最好女方也是公务员,然后赶快生孩子,给她的晚年找点事情做。每次打电话,她都会说一遍同样的话。我上学的地方离家不到一百公里,已经几个月没有回去过了。怕听她念念叨叨,还非得听完不可。

我翻个身,将枕头边那本折了角的推理小说拿起来,离校之前,这本书得还回图书馆。看到一半,凶手呼之欲出,故事毫无新意,里面的插图倒是画得很好,我试着在笔记本上临摹。舍友二毛走进来,看见我坐在床上拿着纸笔,问:“画什么呢?”

我给他看小说里的插图,是一个举着刀意欲分尸的凶手,低着头没有脸,只有后脑勺的一簇竖起来的头发。二毛的大名我几乎想不起来,他姓毛,在家里排行老二,在校报上写豆腐块文章,自称毛二,而我们宿舍里的几个人,都管他叫二毛。

“你画得挺不错呢。”二毛夸奖我。我给校报画过插画,配在二毛的文章旁边,这让他的虚荣心大大膨胀起来。并不是每篇投稿都给配插画。自那以后,他总是夸我画得好。

二毛已经找到了工作,去一家银行做IT(信息技术)系统支持,稳定的职位,稳定而丰厚的工资,有时候我想,如果二毛是我妈的儿子,她会开心得多。二毛脱掉球鞋,滚在床上,抱怨屋里太热了,他刚在操场上投了三百个篮,浓重的汗味弥漫整个房间。我仍然在纸上画着,铅笔尖发出轻微的唰唰声,这声音让人身心宁静,仿佛有另一个自我投射到纸面的二维空间,获得现实中没有的自由。二毛伸展开四肢,不久就发出了呼噜声。

二毛睡觉很轻,用他自己的话说,总有一半是醒着的,因此,当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马上翻身下床,多半是他女朋友打来的。

他接起电话,然后回头叫我。我花了几秒钟从上铺跳下来,在床边找到那双后跟被踩塌的运动鞋,走过去,接过听筒,里面说:“意城,听出我是谁吗?”二毛带着失望躺了回去,将手背覆在自己的眼皮上。

那声音似曾相识,随后我才反应过来,是表哥。我有好几个表兄弟,而“表哥”在我们家通常是指其中的一个,就是在北京卖计算机的那位,在我妈看来,北京如隔天堑,而表哥则是一段传奇:他十七岁中专毕业,便一个人上北京闯荡,他们爱用“闯荡”这个词,好像北京不是首善之都,而是草莽江湖,凶险万丈。每年春节,表哥回到老家,少则十来天,多则住上一个月。其间,他的穿衣打扮,言谈举止,见识风度,是亲友之间最热门的谈资。表哥享受着这些艳羡之情,他满面红光,递烟劝酒,动作敏捷,态度从容,像一只越冬归来的燕子,在自家的屋檐下轻巧地翻飞。我妈说,要有出息,就得像你表哥那样,我并不完全相信,对于她笃信的事,我总是存着一丝怀疑。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她的话,念了一个与电脑有关的专业。与电脑有关,就是与远在北京的表哥有关,我妈妈因此感到十分荣耀,好像我已经有了大出息的苗头。

三年过得很快,虽然只是个大专,我成绩还挺不错。同时,我开始画画,随手画点什么,看起来这像是一项娱乐,其实完全相反,画画是一种折磨。每次我拿起笔,铅笔或者别的什么笔,试图呈现一个画面的时候,我的手就开始不听话,每段线条都像是胡涂乱抹,像一群别扭不听话的狗,虽然我是主人,但它们却不听指令,朝各个方向疯跑。二毛说我画得不错,因为他不知道我真正的念头是什么。每完成一幅画,我都陷入一种近乎空虚的寂寞之中,只有等到再次拿起画笔,这种感觉才会消失。

“你以前学过吗?”画完那篇文章的插图时,二毛问我。

学过,如果中学时候上的美术班也算的话,我告诉他。我不太懂技法,基本功一塌糊涂,或许有些热情,但是技巧不够用,导致热情常常失控。有时候我想,等我赚到钱,要去好好地学一学,词不达意的痛苦或许会少一点。

对我来说,画画不仅痛苦,还很孤独,然而拿起画笔又可以排解孤独,这种矛盾令人着迷。毕业季的夏天,我画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画,大部分没有完成。一些静物,几个偶然遇见的女孩子,一些花,或者一阵风。不同季节的风都有各自的线条可循,差别很微妙,也很奇妙,很难解释,似乎我可以构建出一种属于自己的观察方法和思考逻辑,然后用不成熟的技法表达。“手跟不上脑子。”我给自己下了这样的评语。

表哥打来电话时,我正在画那个凶手,给他一个冷硬的侧脸。线条是一种非常奇妙的语言,怎么说呢,跟编程有些相似,节奏、逻辑、呼应、起点和终点,有时候整齐,有时候参差不齐。在我送给他一张他女朋友的肖像之后,二毛有时候会开玩笑似的管我叫“艺术家”。那女孩是我跟二毛的初中同学,和二毛上同一所高中,高考落榜后就去找了一份工作,在外面租房子,二毛夜不归宿时,就是跟她一起。看得出来二毛很爱她——如果在我们这种年纪,能说得清什么叫爱的话。

二毛对那张肖像画非常满意,甚至有些嫉妒,所以他提到“艺术家”时总带着一丝调侃。当然,我自己很清楚,我画的这些东西远远称不上艺术,连最初级的模仿都算不上。

表哥的声音透过话筒,他一向大嗓门,我不由得偏了偏脑袋,好像下一秒就有口水溅出来。他邀请我上北京。“跟着我干,”他说,“也跟我做个伴儿,怎么样?”

不久,我就买好了火车票,把一些用不着的东西打包带回家,顺便告诉我妈,我要上北京了。一阵沉默过后,她说了句:“唉哟,到那边吃什么呢?”好像北京会闹饥荒一样。然而除了吃,别的困难,她也想象不出了。实际上,我吃得很好,住得也不坏,问题就出在这里,有吃、有住、有活干,可是仍然不满足。

“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呀?”表哥说,我没回答,他也不深究。忙完一个周末,周日的晚上,他带我去买烧鸡和啤酒,我们坐公交车到白石桥的家乐福超市。我喜欢巨大的超市,即使不买,那种物质丰足的感觉也让人心里踏实,踏实中生出欢喜,像土壤里长出瓜果一样。我喜欢看那些包装完整的蔬菜水果,各种奶制品的清爽包装,敞开的冰柜里照着柔和的光,所有的商品都在仔细打扮自己,努力地取悦大家,看上去很可爱。

我们买了打折的烧鸡、啤酒和一些别的饮料,表哥喜欢一种苏打饼干,每天用它当作早餐。我们顶着傍晚的炎热等公交车,挤上去,再挤下来,啤酒罐的温度升高了,口感变得软绵绵的,表哥喝一口,骂一声,说明天咱们去买个冰箱。家里那台老旧的松下冰箱坏了,这冰箱的年纪搞不好比我还大,房东不肯换新的,我们只好自己去买。

第二天,表哥带我去了三环路上一家大中电器,商场里冷气开得很足,工作日的上午,顾客不多,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在里面闲逛。一个穿紧身旗袍、斜挂绶带的姑娘站在那儿,像是从五花八门的电视广告里走出的女郎,把一张传单塞进我手里,是一个国产品牌冰箱的广告单。

“有特价。”她说,怯怯地,一看就不是销售的老手。

表哥喜欢特价,我不喜欢,我只喜欢我喜欢的东西。表哥家里有好几个孩子,而我是独生子,从小他就不像我这么任性。最后,表哥拍板,买下了她发广告的那个冰箱型号,约定地址、时间,厂家会送货上门。她领着我们去结账台,旗袍裹着的身体左右摆动。那天,直到上床睡觉,我还惦记着她,穿旗袍的背影化成利箭,贯穿了一整夜的梦。

第二天,冰箱来了,表哥买了一整箱啤酒,整整齐齐地码进去,满足地叹了口气。晚上,我们回到家——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喝冰镇啤酒,看碟,吃各种包装袋里的超市食物,窗外是一条热闹的马路。晚上,无数的灯火亮起,这间小屋好像是漂在黑夜里的一条船,划向看不见的地方。

“我在想,以后能干点啥。”有一次表哥问我,“你整天都在想什么呀?”我告诉他我的困惑。

“想这有什么用?做一天算一天嘛。”他说,打开下一罐啤酒。十四寸的电脑屏幕上,一男一女正在接吻,相互抚摸。我走到窗前,看见无数的色彩和光线在流动。我忽然有种冲动,想到自己也许可以做点什么,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我拿起手机,对着窗外拍照,老款的诺基亚手机像素很低,拍出来模糊一片。模糊的光点密布在暗沉沉的背景里,包含着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我推开窗,音箱里传出的声音使我迫切地需要一双手臂、一个拥抱和一片柔软的皮肤。夏夜的风带着温热的质感,让人联想到丰满的肉体、潮湿的气息、铅笔画出的断续的线条。表哥抱怨我开窗放走了空调的冷气,挂在窗外的压缩机轰响着,像一个忙碌的蜂巢。

日子如水流过,一切如常。我从未想过我真有什么艺术上的天赋。爱好不等于天赋,到北京之后,所有的艺术形式,除了色情电影,都与我的日常生活没什么关系。休息日,我去看过几场不收费的画展,没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被人肯定的艺术品没能打动我,那问题一定出在我这边。

在表哥的店里,我整天跟电脑配件为伍,对各种设置和参数了如指掌,也能一眼看出顾客是不是行家。干我们这行,能赚到的多半是外行菜鸟的钱。表哥的面相老实,而我呢,长得还算帅气,这样的组合能击中广泛的客户,不论是带着上学的孩子来买电脑的父母,还是完全没有电脑常识的年轻女生,都觉得我们看起来诚实可靠,说话也风趣动听。表哥从不轻易夸人,有一天,喝了一点酒之后,他说,意城,你是个好帮手,明年,我再盘一间店。我忽然意识到,表哥一定赚了不少钱,远比他告诉我的要多,而他给我的工资却少得可怜。当时我也喝了点酒,就借着酒意,开玩笑似的说:“表哥,给我涨点工资吧。”

他没说话,第二天早起,上班之前,他一边刷牙一边跟我说:“三姑托我照顾你,你在我这里,白吃白住,我都没算你的,你要涨工资,我可养不起你了,你得自己出去住。”我装作没听见他的话,照常去上班。在路上,我想明白了:表哥的生意永远不是我的,虽然他常说我们将来有钱了要怎样怎样,即使是真的,有钱人也只可能是他,不是我。

我继续每天去店里干活,和顾客说说笑笑,和表哥一起吃盒饭,忙的时候只泡一碗方便面。要干点别的什么事的想法,越发地强烈了。家里的电冰箱很好用,售后客服打电话来问体验,我给了五颗星。那个女孩带给我的最初印象,随着时间流逝,渐渐地模糊了。我又去过一次大中电器,她不在那里,售货员解释说这些大学生只是来打暑期工,现在都开学了。她不知道我形容的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所学校。我找不到她。在我的生活里,她只是偶然一瞥的影子,擦肩而过的路人,时间久了,连她的样子也渐渐模糊了。

春节,我和表哥一道回了老家,妈妈看见我,好像我从战场上活着回来那么开心。她拉着我到处去拜年,仿佛我是个新出世的婴儿,需要跟人家炫耀一番。我跟着她在各种亲友家穿梭,因为没有结婚,依然收得到压岁红包,开玩笑似的要给一位比我大三岁的远房爷爷磕头,被对方的父母哈哈大笑着拉起来。那一刻我觉得,老家也没什么不好,北京的世面呢,也不过如此。

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北京仍然吸引着我。过完正月,我和表哥还是上了回京的火车。房东又要涨价,表哥打算找新的住处,看了很多房子过后,最后他选中了一个朝西的半地下室,傍晚光线从窗户的上半截透进来,斜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好像一间牢房。

“这比地下室强多了。”他说。在我们脚下,还有一层真正的地下室,住户频繁更换,似乎每个人都是暂居,没几天就换一批新面孔,刚认识的邻居转眼就消失了,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在阴暗的楼道里乱跑,有人打麻将到半夜。比起原来的住处,这里又脏又乱,街道上的灰尘不断地飘进来,家具上总是一层土。好在表哥向来随遇而安,只要能攒下钱,他不在乎所谓的生活环境。

我又开始画画了,算是对困惑的一种回应。我买了一些美术教材,打算再多存点钱,就去学画。天气暖和起来,到处飞舞着柳絮,表哥出现了过敏的症状,他不停地打喷嚏、咳嗽、气喘,最严重的几天,不得不留在家里。我替他去店里照顾生意,这两天整座大楼里的客流都比平时少些。寒假刚结束,是卖电脑的淡季。我坐在表哥的转椅上,拿一个硬皮的笔记本垫在腿上,开始画一个女孩。

一双脚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白球鞋,牛仔裤,我仍旧看着自己的纸笔,等着顾客开口。有时候,做生意的过分殷勤,反而会赶走客人。我继续画,白球鞋在店里转了一圈。我们家和别人家并没什么不同,这样的小店在中关村有无数个,一般来说,有明确目的的顾客会很快发问,她——从鞋子的大小我断定是“她”,似乎是来闲逛的。

她没出声,我也没有抬头,直到女声响起,说:“你在这儿呀,咱们吃饭去吧。”我才惊觉已经到了中午。不知不觉间,我画了快三个小时,她的眉目依然不清晰,还没有从一片混沌中显现出轮廓,灵感来了又去,像在捉迷藏。我收起画纸,打算去楼下买个盒饭。今天表哥不在,我不打算吃方便面。

我抬起头,看见她站在一排显示器前面,脸上映出蓝荧荧的光,头发松松垂落下来,不像上次那样紧紧盘在脑后。旗袍虽然很美,但是并不适合她,她平平常常的样子就很好看。跟她说话的那个女孩比她矮一点,短发,跟她的漂亮朋友比起来,五官显得很模糊,像不存在似的,其实也长得挺好看。

我问她们想要什么,一般我不这么问,也不会这样快步地走上前。我不喜欢那种拉拉拽拽的销售风格,也不会过分热情。有些人喜欢跟店家贫一会儿嘴,套近乎,好拿到更低的折扣,我和表哥都留意着不让自己陷进这样的圈套。可是她看起来很需要专业的帮助,大部分女孩都是这样,对电脑一窍不通。

我给她讲解各个品牌,国内的,国外的,各种配置的高低差异,言谈之间我得知她是学设计专业的,想买一台电脑放在寝室。我自告奋勇要帮她攒一台,比买品牌机便宜,性能更好,店里一样给保修。最后她选了一套白色的机箱、显示器、键盘和鼠标,比起内在性能,她更关注外表。我们约定两天后取货。

表哥还在跟无孔不入的柳絮做斗争,店里客人不多,对我来说,这两天难得地清静。我仔细地帮她组装电脑,这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不用动脑筋,闭着眼睛也能完成。我在晚上闭店之后做这件事,慢腾腾地,好像舍不得结束。楼里的人都走了,只有我这里还亮着一盏灯。

工作做完之后,我给自己泡了碗方便面,匆匆吃完,然后取出没完成的素描,花了几分钟将她画完。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星座、血型、算命之类虚头巴脑的东西,但是今天似乎是冥冥中注定的一天:表哥得了过敏症,我独自看店,正在百无聊赖地画着记忆中的影子,然后她就出现了。她一定不记得我了,可我一眼就认出她来。

她一个人来取电脑,那个朋友没跟她一起来。我锁上店里的玻璃门,挂上休息的招牌,帮她把电脑送去学校。在一楼宿管阿姨严厉的目光下,她解释了半天,宿管才允许我上楼。我扛着那只沉重的纸箱跟在她身后,想问她记不记得卖过一台冰箱给我。

她的宿舍不大,摆满了床。说实话,这所知名大学的宿舍楼条件还不如我在老家念的专科的,房间里连吊扇也没有,夏天不好过。窗户大开着,外面支着晾衣架,几排颜色各异的衣服挂在外面。铁质的双层床,用围布挡着,隔出每个人的独立空间,中间摆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上面堆满了课本、小说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女生小玩意儿,她手忙脚乱地清理出一点空间,我把装电脑的纸箱放在桌上。

经过这一番忙碌,她的头发有一点起毛。我有些无措地站在房间中央,这是一个四月的晴日,柳絮飘得满天,恰巧这里没有别人,一个房间住八个人,另外七个都不在。她从床下的纸箱里拿出一瓶可乐递给我,大概意思是我可以走了。

我接过可乐,瓶子是温的,想起表哥是如何讨厌常温的啤酒。我慢慢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气体从舌头开始一路爆开,像节日里欢庆的礼花。片刻的沉默过后,为了打破尴尬,我说:“电脑如果有问题,可以来找我。我们保修,保修很久。”

“多久?”她问,眉梢眼角带着笑意。

我没来得及回答,身后的门开了,几个女生说笑着走进来。我只能离开,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没有期限,她随时可以来找我,署名“意城”。我怕她没存我的电话。

柳絮的时节过去了,表哥的过敏症迅速好转。过敏这毛病就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他回到店里的那天,我把画画用的东西都收进了背包。对这些天的销售额,表哥不太满意,觉得我一定在这儿偷懒。他这个人,有事并不会直接说出口,但他会想办法让我不舒服,拐着弯来表达不满,擅长的是找借口发脾气,而不是讲道理。

他让我把店里的货理一遍,对照进货和销货的单据,这些工作通常到月末给供货商结款的时候才做,不过他是老板,他说什么我就干什么。过了两天,我把整理好的单据给他,他接过去并不看,放在一边,说:“意城,你缺钱用,可以告诉我。三姑说让我多担待你,那你也不能偷呀。”

这个“偷”字,像是他信手拈来的字眼,轻飘飘地说出来,对我来说,却像一根冰做的锥子,直刺进我的耳朵。血涌上头顶,我强压着,冷静问他:“我偷什么了?”

他拿起账本,指出几件东西的价格不对。他的意思是我谎报价格,多卖少报,差价进了自己腰包,他看账的眼睛尖得很。我告诉他,这几件东西是同行串货拿走的,就是比表哥定的零售价低,我是忘了在上面标注,但你不能随便说我偷。我要拉着他去找人家做证,他不肯去,也没有道歉,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一整天都不跟他说话。到了晚上下班的时候,表哥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走,我对他说:“你是不是应该道个歉?”

他笑了,皮笑肉不笑地,说:“你不是要涨工资吗?下个月开始涨两百块钱。”

“你得道歉。”我说。虽然两百块钱也是个诱惑,但它冲淡不了眼下的羞辱。

表哥咕哝了一句什么,他以为这样就能过关了,他这个人大概从来没有真诚地说过“对不起”。我不依不饶:“我没听见。”

他火了,将手里即将熄灭的烟头摔在地上,大楼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对他来说就是一句废话。他说:“你不要得寸进尺!”紧接着,他就挨了一拳,后退两步,差点被一只纸箱绊倒。此时店门还没有关,打架的动静已经引起了一些注意。

表哥涨红了脸,嘴里骂着向我扑过来。他并不比我高大,因为缺少运动而生出了啤酒肚,力量和敏捷都远不如我。当我最后把他压在地上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过来把我们分开,表哥吐着气,我盯着他,双手依然紧握。他挣脱开扶着他的手,拿起自己随身的那只黑色腰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当天晚上,我没有回去。在北京,我没什么朋友,手机里存的号码,不是同行就是客户,还有几个从广告上抄来的画室的电话,我打算攒够了钱,就去报个名,好好学学。我找到一家餐厅,走进去点了两份炒菜,大瓶冰镇可乐,埋头大吃一顿。胃饱了,似乎头脑中的空虚也跟着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饱胀的迷糊,各种想法和各种食物混合在一起,血流减慢了,我从打架的激愤中清醒过来,面临着一个实际的问题:今晚该怎么办?像什么事都没发生那样,厚着脸皮回表哥的房子里睡觉?我做不到。除非他真诚道歉。

好在天气不冷,就算游荡在外,也不受罪。平常两点一线,我很少有空出来闲逛,北京的夜色只从窗户里望过,真正走进去时,繁华盛景让人眼花缭乱,即便是黑夜也充满着色彩。我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闲逛,看车灯汇流成河,像费力蠕动的爬虫,不知不觉从四环走到了三环,一只纤细的手搭在车窗外,不耐烦地轻轻敲打,手上的宝石戒指闪着锐利的光。这条路天天拥堵。

越过这些堵在路上的车和人,我自由无碍地向前行走,心中升起一种轻松的欢喜。虽然一无所有,甚至今晚的住处都成问题,我依然感觉自己像是这城市的主人,新的主人。人在年轻的时候,常有这种幻觉,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心想事成不过是个时间问题,没想过生活既然可以盘旋而上,也有可能急转直下。当时的我,只看到乐观的那一面。

我信步走着,享受着四月温暖的风。如果能有一间画室,此刻可以坐下来画画,那一定很舒服。从高楼大厦的窗口里透出来的光亮显得很温柔,每个窗口背后都是一个家,而我自己的家还在千里之外。我拿出手机,想给家里打个电话,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没拨出去。

通讯录里跳出她的名字,排在第一个,艾琳。屏幕亮着,我对着那串号码发了一会儿愣。此时我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索性试一试。电话打通了,没人接,我站在一间吵闹的麦当劳前面等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骑着一辆轮子发光的自行车,停下来,把车扔在餐厅门口就跑了进去。

我跟在那个男孩后面,给自己买了一份冰激凌。我不抽烟,不爱喝酒,吃甜食是最大的爱好,似乎不怎么爷们儿,不过谁在乎呢?这里没人认识我。我搅着冰激凌上面的巧克力酱,一边享受店里的凉风。麦当劳日夜开放,大不了就在这儿凑合一夜,明天再说。

冰激凌快吃完的时候,电话响起来,艾琳打回来,我没让它响第二声就按下接听键,凑在耳边。艾琳说:“喂,你有事找我?”听她口气,好像我们是多么熟悉的朋友。

我磕磕巴巴地说:“你在哪儿?”好像我有资格这么问。

“你有什么事吗?”她退回到应有的距离之外。我清醒过来,开始有逻辑地组织语言,简单地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实际上与她无关,但是我努力描述得似乎与她有点关系。“你得替我做证。”我说,“开给你的收据,你还留着吗?”

“留着。”她说,“你现在就要吗?”

“你要是方便的话,”我说,“我现在就去拿。”

她身边有人,我听见她跟一个男生小声说话的声音,心开始向下沉。很正常,像她那样的大学女生,有男朋友太正常了。随后,听筒里面她的声音又清晰起来,告诉我,她没在学校,她会将地址发短信给我,我可以在那里等她出来,然后一起回学校拿电脑收据。

我等了一分钟,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分钟。短信来了,是一个小区的名字,没有具体的楼号和房间。我破天荒地打了一辆出租车,不到半个小时就到达了目的地。我走进小区的大门,给艾琳打电话。小区中央有一片郁郁葱葱的花园,满树的桃花伴着新生出来的绿叶,花快要凋谢了,北京的春天特别短。

她来了,从花园边的路灯下面走来,比别人更早地穿上短裤和短袖衬衫。衬衫是纯白色的,在模糊的光线下呈现一种淡淡的黄,像奶油一样。头发高高地扎在脑后,发梢有些潮湿。

“意城。”她这么叫,不是因为亲热,是因为不知道我的姓。

“我姓杨。”我告诉她,怕她因为叫得太亲密而感到不自在。她的脸稍稍红了一下,也许是我看错了,路灯下并不怎么光明。

“我有点事,”她说,“你能再等等吗?”一边说,我和她一边向前走。她带我来到一栋楼前,厚实的铁门紧闭,密码键盘闪着绿色的光。

我点点头,停下了脚步,反正无处可去,在哪儿待着都一样。她回头说:“要不你跟我上来吧。可能还挺久的,你在这儿站着,我就更不踏实了。”

我举步跟着她,一边想努力理清思绪。也许眼前有一场美妙的奇遇,也许有别的什么难以预测的事情发生,还是那句话,我一无所有,连今夜睡在哪儿都不知道,有什么可失去的呢?我跟着艾琳上了楼,在电梯里,她一言不发,我假装专注地在看一张打印出来的寻狗启事,失主悬赏五千块钱,找一条十一岁的白色京巴狗。我不怎么喜欢这种狗,长毛邋里邋遢,常常目露凶光,无缘无故地狂吠一番。

电梯门打开,她引领着我走向楼道尽头的一扇暗红色的铁门,上面开着一扇透气的小窗。她掏出钥匙熟练地开门,把脚上的帆布鞋脱在门口的玄关。我学着她的样子,只穿袜子走进房间。

这不是一间普通的客厅,虽然我没去过北京的人家做客,但是一般人家肯定不会放这样的长桌子在中央,上面铺着一张紫红色的绒毯,落地窗前的地板上堆满了画具,石膏像散在各个角落。这是一间画室,我曾经梦想的那种画室,如果可能,如果我能拥有一间这样的画室,我愿意整天待在里面。

一个男人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艾琳说:“这是我朋友,这是冬哥。”对方冷淡地看了我一眼,没出声,我也没出声。

室内的空气有些混浊,窗户紧闭,深灰色的落地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艾琳随手拿了一把折叠椅给我,冬哥对她说:“明天我有安排,最好今天能完事。”

“是菲儿吗?她割完双眼皮了?”说着,她脱掉了上衣。我来不及躲,也没想到要躲,因为一切发生得太快了,甚至来不及从椅子上站起来。她已经全身赤裸地站在那儿,背对着我,轻快地跳上长桌,侧身躺下,用绒毯将自己包裹起来,腹部以上的部位袒露着,双脚和小腿的一部分斜着伸展在空中。

艾琳叫“冬哥”的这个人走到支好的画架前,漫不经心地涂抹起来。这是一个人体写生的现场,而我手足无措,努力不要显得少见多怪。显然他们是在工作,日常的工作,空气里有种紧张严肃的气氛,又带着一丝戏谑。如果说这个场面有任何荒诞可笑之处,那被取笑的对象也只能是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艾琳一动不动,从侧面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能看见那位画手。他时常凝视着她,时间长得超过绘画的需要。这人长得挺帅,光脚站着,比我高出一个头。我很想看看他画成什么样子,即使不是专业的画家,他至少是美术专业出身,要吃这碗饭的。

他画的时间比我预计的要短,大约一个小时过后,艾琳重新穿上衣服。她揭开毯子的那一刹那,我扭过头去,听见她一件件捡起地板上的衣服,一边说:“别忘了给我转账,还是那张卡。”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她从冬哥身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浅粉色的双肩包,就是那天去电脑城背的那只,带着我一起离开了。

电梯里,她一言不发,微微低着头,我努力不去想她裸体的样子,可那样子总像一张沾过药水的密码纸,影影绰绰地透出形状和含义。我不能说那裸体对我有什么意义,毕竟是在那样一个特殊的环境里,她完全心无旁骛,满不在乎,她在意的只是对面那个人的反应,绝不是我。当然,还有钱,这类模特应该很赚钱,我猜。

我一言不发地跟着她上了公交车,快十一点了,公交车上人很少,也许是最末一班了。她的学校离这儿并不太远,她随便捡了个座位坐着,我就站在她身边。

“你怎么不坐?”她问。

“刚才坐太久了。”我说,然后又觉得不妥,好像自己在抱怨似的。

她笑了,说:“你吓坏了吧。”

“不是,”我说,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也画画。”然后看到她露出吃惊的样子。

“不是你们这样,”我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有点后悔,好像冒失地闯入了一片属于别人的领地,“我就随便画画,漫画什么的。”

“那就好。”她说,“我遇见的浑蛋也不少呢。”

我想,她指的是刚才那个男孩那样的人吧,看上去就像玩艺术的,从发型、衣着到神态,是影视剧里标准的文艺青年模样。我和那样的人,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今晚你住在哪儿?”她突然问。车子堵在路中央,华灯满眼,我实话实说:“不知道呢,麦当劳之类的地方可以过夜吧。”

“我们学校有个招待所,”她说,“很便宜,有时候父母过来看孩子,就住在那里,五十块左右,很干净。”

我痛快地答应了,不愿意让她知道五十块对我来说,也算一笔钱。到站了,我们一前一后地下了车,她的白衬衫在灯光下呈现半透明的色泽,像阳光下的浮冰,看上去很清凉。

她带我去学校的招待所——偏僻角落的一座小楼,如果不是内部人还真的找不到——拿出学生证来帮我讨到优惠的价格,五十块一晚。前台的大姐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们,她说:“是我表哥,来看我的。”拿到钥匙后,她对我说,你等着,我回去帮你找那张收据。

我进房间先洗了个澡,水流忽冷忽热,正像我的心情。这一天过得有些魔幻,早上我在表哥的出租屋里醒来,晚上却到了这里。旅馆墙外是一条嘈杂的马路,不断有车来车往。我穿好衣服,走到楼下去等她。有意思,今天总是在等她。

她来了,换过衣服,也洗了个澡,头发披散下来,还湿着,脚上穿着一双人字拖鞋。她把收据递给我,问我打算如何洗清自己。

“没什么办法,”我说,“把这个丢在他脸上就完了。”

她笑起来,好像我说了个好玩的笑话,接着她邀请我在校园里走走,这个时候,学校里各处的人还很多。我们来到操场边上,篮球场上灯光通明,她停下来站着看了一会儿,对我说:“你看见那个高个子男生了吗?刚刚扣篮的那个?”

我点点头。

“那个是我男朋友,前男友,上个月分手了。”话题一下子深入到私人生活里,我有些不知所措。

“走吧。”她说,我们走在一条树荫浓重的路上,“他不喜欢我去打工,打那样的工。其实没什么,但他就是接受不了。”

我设身处地地替她男朋友想了想,似乎确实有些难以接受。

“那个,赚钱很多吗?”

“不算多,不过挺有意思。干这一行的,女生比男生更放得开。有一种心理学理论,说女人更愿意展示肉体,因为肉体美值得自豪。男人就不这么想啦,都很勉强的。”

她看看我:“唔,你看着还挺不错,想赚外快吗?”

我摇摇头,那情景光想想就受不了。

“也是,你是画画的,是属于另一边的。”她说,“画家和模特,有时候就像猎手与猎物的关系。有时候,打猎是为了吃饱肚子,有时候,完全是为了找刺激。我喜欢老老实实画画的人,可是有些家伙,画画不过是个幌子。”

她所说的“另一边”,我没有完全弄懂。我究竟算是“哪一边”呢?如果我拿起画笔,是不是就算进入了她的世界?

前所未有地,我想要坐下来画画。艾琳带着我走遍了校园,名校也不过如此,设计平庸的方块大楼,喷头都坏掉的喷泉,粗糙的雕像,结结巴巴的线条给人一种胡乱拼凑的感觉。学生好找工作就算是好大学了?当然,大学的好坏轮不到我这个专科生来评判。

一家小卖部的门口摆着几套塑料桌椅,她走过去买了两杯冰奶茶,让我一起坐下,使得聊天的气氛更浓了,但话题仍然由她掌握,我只是听众。

“他不喜欢我去当美术模特,”艾琳说,“不过更大的原因是他遇到了别的人。不喜欢我光着身子给别人看,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我忽然明白过来,她失恋了,需要找人倾诉,至于那个人是谁根本不重要,而我想把话题拉回我这一边。奶茶很甜,我一口气喝完一半。

“这么说,你认识很多画家了?”

“第一,他们不是画家,大部分只是学生。至少得开过个展,才能算是摸着画家的门槛。”她说,“第二,我们和他们,只不过知道个名字,算不上真正的认识。我不过是画室里的工具罢了,一对一还好,如果是上大课,十几个人对着你画。你想认识他们吗?”

“我想找间画室,”我突兀地说,“不知道能不能托你帮忙?”

“这个啊,”她笑了,喝完塑料杯里的奶茶,吸管发出呼噜噜的响声,“这个忙还能帮得上。”

晚上,我躺在床上,一台老旧的空调挂在身后的墙上,冷风相当强力,只是噪声很大,一时睡不着。我后悔没把常用的素描本带出来,不然此时还能随便画画消遣。百无聊赖的时候,就想起艾琳。几个小时以前,她带着我在校园里闲逛,我们一起喝了奶茶,然后,我送她回到宿舍楼底下,她答应帮我联系画室,学画的话,也许有折扣。最后分别的时候,她飞快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

这个举动的意义是什么呢?为了报复前男友吗?遇见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孩,这种事我曾经遇过好几次,但是每次都无疾而终,不算真正谈过恋爱。恋爱的节奏是什么样,女孩的心理又是如何,我是一无所知。这个吻又轻又快,于我却像是一道劈空而来的雷电。她态度自然,似乎只是一个寻常的道别,接着就转身消失在楼梯上。隔着玻璃门,大厅里坐着的宿管阿姨用严厉的目光望着我。我半天才回过神来,慢慢走回旅馆。

这一夜,我一直辗转反侧,天蒙蒙亮时才睡着。醒来时,看看枕头边上的手机,已经九点半。花几分钟洗漱,收拾东西,然后退了房,打算去找表哥把事情说清楚。外面天气暖和,柳絮不再到处飘飞,雾蒙蒙的空气使阳光有些发白,是北京特有的混浊空气,带着尘土味儿。过几天就要立夏了。

表哥昨夜发了几条短信过来,问我在哪儿,我没回复。我不喜欢辩解,他也不喜欢听解释,实际上他也未必真以为我在偷,只不过是嫌生意不好,拿我撒气而已。不过是三五天的清淡,就受不了了,这种生意做下去到底有什么意思?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觉得什么都没意思,没出息,似乎只有走艺术一条路才算成功,看不起表哥做的小生意,其实他也一样看不起我这样整天幻想的人。

“要去学画?”表哥说,“你这是把钱扔到水里。”他把我整理好的收据,包括艾琳给的那张,还有账本都放在一边,看也不看,“劝你不要发傻,你踏实跟着我干,天天有的赚,比什么不强?”

“我不会借钱给你。”最后他说,而我没等到他说完这句话,就走出店门,直接回到家,收拾了自己的东西——不多,只有一个大背包,将门钥匙留在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门。

这次离家出走,我的准备更充分,有替换的衣服和洗漱用品、画画的工具,银行卡里有一点存款。我打电话给艾琳,简单说明情况,她很痛快地答应带我去学校的旅馆,长住的话,价格更优惠。当然,如果只图便宜,还有更多选择,可是如果想一个人住,有点个人空间的话,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打算长租,我挑了一间走廊尽头的房子,安静,空调的噪声也没那么明显,从窗户上望出去,可以看见学校的足球场。等安顿好后,艾琳带我去食堂,她帮我办了一张饭卡,这样就可以吃到便宜又好的饭菜,很方便。我对她说了很多次谢谢,她说:“没关系,万一哪天你也成了画家,我又多了个客户嘛。”

就这样,我在艾琳的学校里安顿下来,头几天一直埋头画画。不过,这种画法完全是在发泄,既没有规划,也没有主题,甚至工具也不算齐全。艾琳带我去过一次美术用品店,她的那些朋友经常光顾的地方,告诉我哪些东西是必需的,哪些可以先不买。那天,我请她在一家火锅店吃了午饭,花掉了二十分之一的存款。

银行卡里的数字每天都在减少,照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我连这儿都住不起了。用那个专科学历去找工作呢,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况且我只有一点做小生意的经验,在大公司眼里,这经验等于零,很难跟应届生竞争。艾琳说可以帮我介绍画室,学费也是一笔钱。不管怎么样,先混进这个圈子再说。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去颐和园闲逛,年轻时候的闲逛是真的闲,不像现在,在健身房里跑步都在想事情。除了门口有一些旅行团吵吵嚷嚷之外,往里走,昆明湖边还是很清静。柳树的叶子青而小,夏天刚刚开始。

在一种沮丧的心情中,我走到拱桥边。皇家公园看起来既秀美又不可一世,我走到桥顶上,湖上游船点点,心里像湖水一样茫然。

桥的另一头,有人在写生。反正闲着没事,我就走过去看,才发现不是画风景的,而是一个给人画素描肖像的小摊子,收费不高,生意倒是不错。我看了一会儿,发觉这种水平的肖像也有人愿意买单,一天能画十个的话,挣来的钱够吃饭和住宿,对当时的我来说,是相当不错的收入了。

主意已定,我告诉艾琳,她觉得这个想法不错,同时,她也是我的第一个客户。这份工作的好处在于,因为不产生垃圾,公园的管理方便睁只眼闭只眼,没人来找我的麻烦。那天,艾琳坐在湖边草地上的一张米色帆布椅子上,和我自己坐的那张一模一样,都是从批发市场淘来的。她很专业地似笑非笑着,一动不动,我飞快地描下她的轮廓——速度,干这个活儿,最重要的是速度,因为彼此的耐心都有限。

画完了,她说她很喜欢,我想这不一定是真话,毕竟她被那么多专业的画手画过。不过,即使是假话,我也喜欢听,很高兴。那天是周末,她没课,陪我在公园待了一上午之后,我们去吃饭,一人点了一碗炸酱面,她坚持要买单。

“我挣得比你多。”她说,半天下来,我挣了不到一百块钱,第一天有这样的收入,我已经很知足了。下午她还有事,先走了,我回到公园继续画。游客渐渐多起来,一直到公园关门,我都忙个不停。等收拾好背包,准备离开时,已经是傍晚了。

就这样,我一天天地干下去,虽然无聊,也谈不上有什么长进,但至少是跟画画有关的事情,是靠自己的一点手艺维生,不用看谁的脸色。其间,表哥来找过我,他说他得对三姑有个交代,我告诉他我自己会跟家里解释,不劳他费心,态度很冷淡。现在想来,表哥并不是什么坏人,只是当时的我,只要受到一丁点委屈,就坚持不肯原谅。

表哥走后,我摘下了招牌,把所有东西收拾起来,只留下一把椅子坐着,一边喝着矿泉水,一边看着湖边镶嵌的石头。刻意地模仿自然,其实毫无野趣,就像我,看上去悠闲自在,其实心里很烦。钱总是攒不起来,过去我总觉得表哥小气,现在渐渐地能够理解他,也是因为这样,当他来找我,试图把我拉回去时,我才格外抗拒,不想回到原来的轨道上。在表哥的逻辑里,那才是最正确的生活方式。

在他眼里,我是自讨苦吃,画画是没有出路的,至少,没有看得见的、明确的出路。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其实我现在做的事情,跟卖电脑没什么区别,跟所谓的艺术根本不沾边。但是,仿佛内心深处有个雅鲁藏布江大拐弯似的——我在中学地理课本上见过图片,总之就是不肯一条直路走下去,近的,快捷的,无趣的,都不要。弯道才有风景可看。

六月一号,艾琳和我一起庆祝了儿童节。她发了短信给我,祝节日快乐,我就提议一起出去吃个饭,然后看电影。这几乎是个约会了,她并没有特别打扮,和平常一样,衬衫、短裤和马尾,看到我在楼下等着她,她说:“我洗了个澡。”沐浴更衣,简直太隆重了。

晚上她还有工作,还是在上次的地方。我们挑了一家附近的电影院,看完之后,我陪她一道走过去。走到楼下,她问我要不要等她,很快,不会太久。我答应着,在附近走走,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了几个苹果。便利店门口的墙上,还贴着那张寻狗启事,酬金涨到一万元。照片里是一只白色的京巴狗,头上扎着红绳束起来的辫子,勉强能看到黑溜溜的圆眼睛,一副娇生惯养的模样。

我拎着苹果,走向上次去过的中心花园,那里有长椅可以坐坐。这会儿热气还没消散,北京的春天实在太短了,好像一夜之间夏天就来了,热得令人措手不及。昨天下了场雨,今天一切都蒸腾起来。铁质的长椅泌出一阵清凉,我把装苹果的塑料袋放在身边,拿出随身听,准备听一会儿音乐,忽然听见轻微的响动,塑料袋在动。

有什么东西在椅子底下,很快,就露出一个头,土黄色野草一般的长毛,纠缠翻卷成一个脏毛球,看上去除了剃掉没别的整理办法。一绺长毛垂下来蒙着眼睛,红头绳还紧紧系着。

我俯下身,伸出一只手,它就舔起来,我手边只有苹果,它也嗅了嗅,发出低沉的哼哼声。这种狗的性子我知道,一点小事就狂吠不止,这一只看起来是受了不少罪,学乖了。流浪了这么久,居然没被人捉去吃掉,或许北京人不爱吃狗肉。我摁住了它的脖子,把它拉出来,它没怎么挣扎。脖子上还扣着项圈,上面的刻字有些模糊不清。我拖着它一边走,一边找到处张贴的寻狗启事。这张纸被前几天的雨淋过,字迹破破烂烂,似乎主人也已经绝望了。我掏出手机,照着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狗的女主人。

艾琳结束工作,走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站在楼道口等她,说:“你怎么这么高兴?”

我三言两语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她听得一脸不相信,说:“她就当场给你钱了?”

“没有。”我说,“她说过后会转账给我,一万块。”艾琳笑了:“如果她不守信呢?你就把狗给她了?”

“那是她的狗啊。”

“是这样,”艾琳说,“如果她只是寻狗,不提酬金,也无所谓,捡到就物归原主;可是既然有酬金,你就应该拿,给了钱再把狗还给她。”

“她答应会给的。”

“答应算什么?答应的事情多了,都能办到吗?”艾琳将双手插进短裤的口袋里,她脖子上忽然多了一条项链,闪闪发亮,吊坠是一条蜷曲的小蛇,绿色的蛇眼精光灿烂,下午去看电影的时候,还没有这项链呢。

我默默不语,过了半晌,说:“等拿到钱,我就可以去学画了。”

“要是没拿到,怎么办?”

“那也没什么损失,无非是像现在这样。”

“像现在这样,就是最大的损失。”她接得很快,“你现在就是在浪费你自己。你知道他们都在干什么吗?”她指指楼上,后面的话不说了,可能她也说不清,没有人能说得清别人的生活。她看到的,无非是画室,模特,雕像,父母供给的丰裕生活,艺术家该有的风流模样,这些我都没有,所以她才说,我在浪费我自己。

我也不相信偶然碰上一只狗,就能改变什么命运,但是就算没有钱,物归原主也是应该的。艾琳说我太单纯了,不知道人心多变,似乎很在意那笔悬而未决的酬金。回想起来,虽然有点小气,也是一种关心的表示。

好在人心并不像她想的那么糟,两天后,我就收到了狗主人转过来的一万块钱。这是我有生以来存款最多的一天,那一天我没去公园干活,而是拿着艾琳给的画室的联系方式,一个个打电话过去,最后确定了距离比较近的一家。专业的画室,价格还算合理,中间有艾琳在,还有个小小的折扣。她说起“折扣”两个字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

每周二和周五,我去画室,从住的地方步行过去只要三十分钟。艾琳没事的时候,她会陪着我一起去。“走走路减肥嘛。”她说。白天长了,傍晚无穷无尽,从画室出来时,天还没黑透,汽车尾气和街边的烧烤味儿混在一起,加上漫漫的灰霾,世界像个没洗干净的乌蒙蒙的玻璃杯,倒扣着,水流下来,闷热让人汗流浃背。

有时候,艾琳会到旅馆的房间里来找我,纯粹是为了享受空调,学生宿舍里只允许用小电扇,吹出温热的风。房间里电视是坏的,说了几次,还是没人来修,我们就开收音机听,或者听她的索尼CD机,她有一对小音箱,放在我这里。通常她会带点水果零食,堆放在床头柜上,我们俩在一起总是吃个不停,好像这样能占住嘴,少说几句话,气氛会显得轻松些。和她在一起,我总有些莫名的紧张。

她会评论我的画,有时候,也会给我当一会儿模特,不脱衣服,当然我也没提过。出人意料的是,艾琳的眼光很毒,批评起来也很尖刻,有时候听烦了,我也会回嘴呛她,事后又觉得是自己小肚鸡肠。在这种时候,艾琳总是主动宽容的那边。“算啦,别吵了,”她说,“你要是不爱听,我就不说了。”有时候,她也会很尖锐,比如,艾琳觉得她在我的笔下,总是像个木偶,没有灵魂,眼神空洞,像个挂历女郎,她认为是给游客画肖像的小生意把我的习惯带坏了。

“这样画下去根本不行。”她说,“你要把你自己毁了。”

“当初说好的也是你。”

“如果不能专心画画,你什么时候能有点名堂呢?”

我想告诉她,像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而她似乎替我做着雄图远志的梦,导致这话也没法说出口了。在艾琳看来,我是不得志的天才,只要学习,一点点学习,就能够舒展开来,像方便面里的脱水蔬菜似的,从一包不起眼的调料,变得像包装袋上那么丰盛而鲜艳。

“因为你没有全心努力过,”她说,“总想着挣点小钱,养活自己,眼光就那么短。”她伸出两根手指在眼前比画着。

“照你说的,眼光长远,那我恐怕活不到那一天就得饿死。”我说,“我又没有人家那样的家境。”

艾琳不说话了,吃完手上的苹果,将果核隔着半个房间准确地扔进垃圾桶,然后走过去换上凉鞋。“你说得对。”她一边拿起背包,一边说,“是我想多了。”

她很少把不高兴写在脸上,这是头一次,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或者有没有资格去哄她。她认识那么多画手,曾经在那么多人面前宽衣解带,她习惯了什么样的表达或者交流方式,我还是拿不准。从小到大,除了我妈,没人对我抱过什么期望,我甚至希望我妈也能放弃我。我妈知道我和表哥闹崩了之后,打电话过来哭诉,把她这些年的难过和委屈一股脑儿倾倒出来,像雨季的水库在轰隆隆地泄洪,而我只想跳下去把自己冲走。艾琳离开后,我躺在床上,重新思考眼前的生活,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可想的,因为路只有一条,就是继续画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第二天,艾琳没有来,平常她也不是天天都找我,可是因为昨晚的拌嘴,我总觉得她在闹脾气。我打电话给她,她没有接,过一会儿才回过来,说刚才在工作。她的语气有点冷淡,像含着一颗淡而无味的冰块,也许是我误会了,或者她从来就没有多么热情过。她有她的生活圈子,我处在最边缘的地带。

一连两周,我没有再见到艾琳。她在刻意疏远我,在我的生活里留下一个洞,一个边缘整齐而锋利的缺口。我照常画画,在公园里结识了一些新的人,用以打破孤单的边界,其中一个是和我一样,给游客画素描像的同行,叫田原,他把这名字签在每一张画上,不知道是真名还是艺名,如果我们也配有艺名的话。他只有周末才来,正经工作是一家银行的柜员,和我不同的是,他总是衣装整齐,头发上抹着保湿的发胶,这年头还有人涂发胶?他身上有清淡的香水味,大部分顾客都是年轻的女孩子。

“市场营销嘛。”他说,“我和你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干这个,哪怕只有周末挣外快,我也是全心全意地,你呢,你整天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些什么?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想寻找答案。艾琳开始不理我的那个星期六,我跟他收了工,一起去吃烤串,出名的店,人很多,吵闹中更容易隐藏自己,因为不必说太多话。他点了啤酒,桌子挨着玻璃窗,能看见湖面那边金黄的飞檐斗拱,隐没在又深又厚的绿树丛里,像巨鸟的窝。

喝个半醉,我们一起出去放水。小店没有卫生间,走出去很远也没有,就沿着红砖砌的宫墙解决。背后的街道上,汽车不断地驶过。

“你说,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摇摇晃晃地往回走。

“女人都是这样,”田原说,似乎很了解女人似的,“喜怒无常。尤其是关系还没确定下来的时候,她们就想办法折腾、试探你。你怎么不表白呢?”

我坦承自己从来没有表白过,也没恋爱过,相关的一切经验为零。

喝多了酒,田原的话变得特别多。他跟我讲起他跟女朋友分手前后的事情,零零碎碎的,像撒了一盘子的调料粉末,最终他宣布,恋爱不过是生活的一种调味料,可有可无,不值得太过伤情,况且,“你们俩还算不上男女朋友啊”。有种人醉了反而更清醒,更有逻辑,田原就是这种人,简直后悔请他吃饭。

后来,我用了最蠢的办法,这种事搁现在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我跑去买了一束花,花店里最贵的玫瑰花,香水卡片是空的,因为我的字不够好看。捧着花走到她宿舍楼底下的时候,宿管阿姨像看恐怖分子那样看着我。晚上八点多了,艾琳过了很久才下楼。

看见花,她犹豫了一下,大概是几秒钟,然后就露出笑容,那条小蛇项链在她脖子上闪闪发光,像在配合她的笑容。田原说得对,不管她喜不喜欢你,送花总不会得罪女人。她收下花,把卡片翻过来看。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说,卡片上写不下,好像无从说起似的。她很可爱,是一个值得幻想的对象,再多的优点,我也说不出来,况且我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空荡荡的孑然一身。那天晚上,她同我上了床。

艾琳努力地想把我带进她的朋友圈,确切地说,是客户的圈子,她觉得这些社交对我有好处。“时间得花在有用的事情上。”她这么说。虽然艾琳比我小两岁,还在学校里念书,但是她对这些事情想得比我明白多了。

“人脉。”她说出这两个字时,语气既生涩,又坚定,“你得多认识点人。”这与我对艺术工作的认知有些差异,我以为画家都是一个人在工作。

“我告诉你,没有人是一个人工作的。”艾琳裹着一条宾馆的白色浴巾,下面双腿交叠,搭在宾馆的床边上,头发湿着,她用棉签轻轻擦着耳朵。

“没有。”她又强调了一遍,“我有种感觉,你好像是为了不用跟人打交道,才跑去学画画的。”

世界令我无所适从,我想,她说的是对的。我像一个翻玩具箱的孩子,在自己有可能达到的地方四处寻找,寻求自给自足、不依赖外界的方法,最后决定,画画是最有可能的一条出路。

“那有什么不好呢?”我说,“我本来就不会跟人打交道。”

“那我呢?”艾琳说,毛巾压在胳膊下面,把自己裹得像个大蚕蛹,空调吹得很冷。“有我在,你就不算一个人。”她说,“有一天你会连我也甩掉,会吗?”

她说“会吗”的语气,带着一种调皮,好像并不真的这么想,我却认真地思索了一下。艾琳总是比我看得更长远,更有规划,而我从来都是过一天算一天。

“我不知道,多半是你甩我。”我最后说。艾琳扔下浴巾,开始一件件地穿衣服。

“好吧,那你就等着吧。”她动作利落地系上后背上的内衣搭扣,开始哼一支邓丽君的歌,然后是穿背心和牛仔短裤,帆布鞋,最后拿起那只粉色的双肩背包。窗外亮堂堂的阳光照进来,她上午有课,下午有工作,我们约好晚上再见。我今天还是去公园出工。

“明天晚上冬哥过生日,他要请客,”临走时她忽然说,“你来吧?”

“好。”我说,“你叫我去我就去。”

“你可以不加后面这句。”艾琳说,似乎叹了口气,“好像我让你做什么都很勉强。”

我觉得她有点无理取闹,明明我是为了让她高兴才这么说的。

这一天风和日丽,公园里的游客不多,我和田原都闲着,隔着十几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她说得没错。”田原说,“明天在哪里聚会?你带上我吧?”

我发短信问过艾琳,她说:“行,冬哥喜欢热闹。”

“行,”我对田原说,“你是拖油瓶的拖油瓶。”

田原发出一声类似“嘘”的声音:“你这个人就是不开窍,多跟人混混没坏处。”

当时的我,其实分不清哪些是好处,哪些是坏处,这可能是很多二十来岁的人的通病,以为只有自己是对的。面对只揭开了一角的世界,以为已经见识到全部,世事不过如此。

“你要带女生去?”我问他。

“当然不带。”他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我要是有人可带,还跟你去浪费时间?”

第二天晚上,我们一起去冬哥的家。上次我来的时候,只进到客厅,这房子面积不小,里面还有三个房间,眼下这里挤满了人。餐桌上摆着啤酒,还有别的什么洋酒,其中有一瓶是田原带来当作生日礼物的,我不太懂。艾琳带着一个名叫佳佳的女生一起来,我记起来,她就是陪着艾琳去买电脑的那个女生。还有两三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艾琳和他们一一打了招呼,也介绍了我。

他们打算在这里聚齐,然后出发去酒吧喝酒。我和田原到的时候,就已经八点多了,艾琳和佳佳坐在沙发上,电视开着,啤酒在杯中冒着气泡。冬哥坐在她们身边的扶手上,手臂搭在沙发的靠背顶上,一手圈进了两个女孩。

“菲儿没来?”艾琳说,“她最近在忙什么?”

“她忙着谈恋爱。”冬哥说,“跟你们一样。”

“佳佳没有男朋友。”艾琳说,似乎朝佳佳挤了挤眼睛。佳佳笑了,笑得有点傻气。艾琳穿了一条黑色无袖的连衣裙,佳佳依然是一副学生装扮,衬衫,牛仔裤,戴着近视眼镜。

我和田原看着丢在阳台上的那些石膏像,东倒西歪的,显示出主人的毫不珍惜。阳台很大,没有花草,全是各种胡乱堆放的杂物。再往外,是从不黑沉的城市夜晚,漫漫的灯火无边无际。

“那个姑娘不错。”田原说。他的啤酒已经见底了,喝得太快,泡沫还沾在杯底。他随手将杯子放在窗台上,我知道他下一步要干些什么。

他走过去找冬哥搭讪,很快他们就熟络起来。等我们要出发去酒吧的时候,冬哥已经跟田原说好,让他下周过来拿几张自己珍藏的重金属唱片。佳佳始终和艾琳走在一起,艾琳一边勾着我,一边和佳佳拉着手,像牵着两个孩子的小母亲。

人多,分成两辆车过去。佳佳上了另外一辆,田原特意邀请她去的,她似乎也想逃开艾琳,不想当我俩的电灯泡。冬哥、艾琳和我坐在一起,艾琳还是不肯放过菲儿。

“我听说她割双眼皮没弄好,又回医院返工了。”艾琳说,“应该去看看她。”

“别逗了,”冬哥说,“你去了就是讨打。”

艾琳半晌没说话,我把手从她胳膊上拿了下来,心里一阵翻腾。

“得了吧,”她说,“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错,”冬哥说,“是你跟她的事别扯上我。”

我听着他们哑谜似的对话,知道这里头有故事,但是并没有心情去深究。在这个城市里,男女之事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而随处可见。艾琳长得很漂亮,我想她不会把我当成唯一的人,这样的话,对双方都没负担。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如果她在什么地方亏负了我,我立刻就能原谅。

地方到了,冬哥先下了车,我和艾琳跟在后面。“菲儿也是模特,”艾琳对我说,低声地,“她压价压得很厉害。”仿佛在解释为什么她不喜欢菲儿,跟男女间的事情没关系。酒吧的招牌在小巷子里特别显眼,一行人鱼贯走了进去。

田原和佳佳看来进展迅速,已经毫不拘束地坐在一起,偶尔咬咬耳朵。这个卡座里全是我们的人。冬哥点了一轮酒。这次换成田原将手臂绕在佳佳的头上,女孩看起来有点拘谨,仔细看,她的眉眼很清秀,只是被眼镜和厚刘海遮住了,人的脸总瞒不过画家的观察。

佳佳不怎么说话,一直是田原在说,他能够把一件小事说得天花乱坠。“然后,我就跟她说,您去找大堂经理,就那边,穿西装的那个,投诉可以找他。”

“她真的投诉你了吗?”

“真的。”田原说。我知道,他又在说那次因为制服上衣的扣子没系好而被一个心情不好的客户投诉的经历,这件事经过不断地重复,已经像个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大概这世上的故事都是这样讲出来的。起初,他只是说,那天吃午饭的时候,不小心弄脏了制服衬衣的前襟,通常他会放一件备用衬衫在办公室的抽屉里,那天正巧忘了带钥匙。

“你看,这就是缘分要开始了。”他说。自从他第一次跟我说这件糟心事以来,版本又有数次变化。佳佳含着笑听他胡扯,仿佛他说的每个字都是金口玉言,重要得不得了。我忽然升起一个念头,或许田原说的那些关于女人如何如何的胡话,并不是胡话,是真的,他其实是个中好手,而幼稚的是我。我压根没把他那些所谓的艳遇当过真。

“她投诉我衣衫不整,员工手册里还真的有这一条。我头一次仔细看那本员工手册,那么厚的一大本,”他用手指比画,“里面什么都有,你知道吗?一本银行的员工手册,里面包罗万象,开头像新闻联播,结尾像天气预报,与各位共度美好明天什么的——明天得上班啊,美好在哪儿呢?”

他喝多了,我想。佳佳喝得不多,但是她一直笑得傻乎乎的。我对眼前这一幕发生了兴趣,一个半醉的男人还没忘记来这儿的初衷,没醉的姑娘呢,假装着不太清醒。无论醉与不醉,两个人都心知肚明。有些人就是这个样,稀松平常,不足为奇。艾琳将头靠在我肩膀上。

“然后,我们那位前台经理就来找我了。那姑娘平常根本不拿正眼瞧我,这会儿她来了,让我离开窗口,把等号的客户分到别人那里去,然后她就叫我到二楼行政部的办公室去,我们行里年纪最大、学历最低的人都在那儿养老。然后她问我,你的衣服呢?

“我说,这不是穿在身上嘛。她说,你看过员工手册了吗?我告诉她我从大专毕业就没看过超过三个指头厚的书。她就拿来一本,一页一页地给我翻,模样可认真了,认真地翻书,真的找到了,有一条说员工应该服装整洁,但是上头没写怎么个罚法。然后她就让我回家去换衣服,等于给我放了半天假。”

“这也太好了,犯错还能放假。”佳佳说。

“没完呢,别着急。听故事,千万不能着急。”田原继续说,面前的酒杯空空的,“我回了家,换了衣服,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那衣服一个人发好几件,然后打个车回到银行,她还站在那儿。快下班了,她在前台那儿一杵就是一整天。”

“然后,她跟你说,”我接口道,“田原,你给我带衣服了吗?”

田原冷冰冰地望着我,眼神证明他还没有全醉。他还没讲完,最后的包袱就被我毫不知趣地抖开了。关于行政办公室的描述是假的,没什么无聊的只等退休的老同事在那里打杂。他想说的是那姑娘暗恋他,借着这个机会和他搭讪,他们在无人的办公室里偷偷搞了一回。这种胡编乱造的故事在新认识的女孩面前讲,他也许是真的喝多了,脑子不清楚;也许是出于善良的念头——在深夜的酒吧里,和新认识的姑娘大讲黄段子,这行为含着某种保护的意味,提醒她这酒局到了什么地步,让她看明白对方究竟是个什么人,要不要玩,玩不玩得起,自己得想清楚了。

喝醉了酒,搂着姑娘讲荤段子,看似调戏的行为居然有某种纯洁之感,我对田原的认识在这个晚上发生了变化。有些人就是这样,看起来歪歪扭扭的,骨子里其实很正直,是一种由他自己定义的、难以向外人解释的正义感。表面上虽然不着调,心里仍然有对有错,在这方面,田原清醒得出乎我的意料。

艾琳笑了,好像在说:看看,你带的人都什么档次嘛。她没有看懂其中的善意。

不知不觉,我们又喝了一轮酒,又一轮,直到大家都舌根发硬,调笑的语句在空中互相抛掷,像孩子们在毫无目的地乱扔雪球,不在乎有没有砸中,反正总有人在原因不明地尖叫或者哄笑。艾琳的头在我肩窝里,但实际上我感觉她离我很远,随便换一个人坐在这里,她大概也是这样放松地躺下去,半眯着眼睛,躺到地老天荒,也说不定。

渐渐地,大说大笑变得悄然,酒意漫上来,有人开始变得反应迟钝,说话颠三倒四。“来吧,最后一轮。”冬哥说,“然后咱们就从哪儿来,回哪儿去。”这个提议得到了呼应,大家一起碰了酒杯,冰块碰撞作响,然后一饮而尽,然后尽力站起身来。世界还没颠倒过来,至少我还存着三分清醒。艾琳似乎完全醉了,冬哥看着她,半开玩笑地说:“你跟我走?还是跟他走?”

艾琳看了他一眼,说:“我不跟你走。”我一时间觉得她是在装醉,因为冬哥看她的眼神不像是开玩笑。我注意到,除了我、艾琳、佳佳和田原,包括冬哥在内的另外几个人,应该都超过了三十岁,在当时的我看来,已经不算年轻了。

艾琳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和角色混在了这些人中间呢?或许,我不应该生气:如果她不是这种随便而无心的人,又怎么会忽然跌进我的怀里?虽然我没有大学学历,没有好工作或者固定的丰厚薪水,但我仍然是个男人,不会因为穷而缺少情绪,我只是忍着没说。

在我面前,她始终像个普通的大学女生,但是在冬哥面前,她连说话的腔调都变了,变成我不熟悉的另一个人,好像年纪都跟着长了好几岁。有时候,聚会总有一种幻灭感,彼此都不喜欢的人凑在一起,用插科打诨来掩饰厌倦,最后空落落地互相道别,或者醉得连“再见”都不记得。大家因为孤独而聚在一起解闷,结果散场的时候更是凄凉。佳佳和田原在酒吧外面就分了手,田原甚至没勇气问她要个电话号码。这小子今夜简直丢人丢到家了。

我和艾琳、佳佳三个人打车回学校。佳佳坐在副驾上,她酒量意外地好,毫无醉态,艾琳快要睡着了。我忍不住问佳佳:“你以前也认识冬哥?”

“以前听说过,这是第一次见。”佳佳说,“艾琳说有朋友过生日,请她,让我陪她去,早知道你来我就不去了。”

艾琳挣扎着清醒了一下,推推我,说:“你走吧,佳佳陪我回去。”

出租车把我送到旅馆楼下,送她们回宿舍。这个房间已经越来越像一个长住的家,各种杂物,书,磁带,随身听,乱扔的衣服,服务员几乎不进来打扫。又一次,我感到了跟表哥住在一起时的那种厌倦,并不是因为生活没了希望,恰恰相反,希望就摆在那儿:好好画画,画出点名堂,或者画不出什么名堂,去正经的公司找个工作,变成办公楼里的白领阶层,对我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很好的结果。到底纠结个什么劲儿呢?

接下来三天,艾琳没来找我,醒酒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她对我若即若离,有时候真让人恼火,我又说不出什么。她得上课,得打工赚钱,都是冷落我的借口。艾琳很少提起她的家庭,偶尔的只字片语,也只是说起妈妈。有一次我问起她爸爸是做什么的,她眼都不眨地说他死了。

我告诉她,我爸妈离婚了,对我来说,他跟死了也差不多,这是我当时能想出来的最接近安慰的话。然后她就那么看着我,好像我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冷冰冰地说:“意城,你不懂就别瞎说,没什么能跟死了差不多。”后来我们再也没谈过这话题。

她妈妈身体不太好,艾琳时常去药店买保健品往家里寄,往往是在周末,她不用工作的时候。我陪着她一起去药店,有时候想替她结账,她都拦住我。“别闹了,”艾琳掏出她的粉色小熊维尼钱包,“我自己有钱。”

在任何方面,她都不表现出对我的依赖,有时候我分不清这是因为性格倔强,还是她对我有什么不确定的感觉。一想到她收别人送的昂贵项链,在脖子上戴那么久,却不让我帮她付几盒药钱,就觉得跟艾琳有关的所有标准都是错乱的,模糊的,忽近忽远的。她总是一副理所当然漫不经心的模样,我没法把这些焦虑说出口,担心自己显得太小气了。也许是因为实在没什么大事值得操心,我就在跟艾琳有关的小圈子里不停打转,像只察言观色又默默忍受的小狗。

冬哥生日聚会后的第二天,星期日,我照常去公园。田原下午才来,导致我上午的生意格外好,然后我才意识到我的到来多少影响了田原的收入,他从来没有抱怨过。

“又不是真为了赚钱。”他说。因为昨晚喝得多了,至少对他来说,那些酒都很烈性,他抱怨头疼。

“那你来干什么?”

“找点事干。”他说,好像周一到周五的上班不算事情似的,然后隔着被游人踩得半秃的草地看向我,“你有佳佳的电话没有?”

我从艾琳那里要来了佳佳的电话,她问明缘由之后,咯咯笑了起来,说:“去吧,去追她吧,你那朋友挺有意思的。”

佳佳是艾琳最好的朋友,她不如艾琳漂亮,也没有她那种外露的聪明机灵,甚至不是常见的那种女主角身边的影子——她的出镜率还没有那么高。大多数时候,艾琳独来独往,只有当她需要一个朋友陪伴的时候,这个人才是陆佳佳。

田原拿到了佳佳的电话,他们俩的关系进展成为我和艾琳的新话题。她不再努力地把我往她的客户圈子里面拉,已经明白了这对我没什么用,我看不上他们,他们也看不上我。专业人士,对于拼命想往自己圈子里钻的外行人,总有三分不屑,而我不过是喜欢画画而已,犯不着跑去看谁的脸色。喂饱自己有那么难吗?犯不着去巴结谁。

艾琳却不这样看。她说:“得有人带着你,你才有门路。”她觉得我在这方面迟钝得无可救药。才华有什么用?才华满大街都是,人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天赋,大多数都被浪费掉了,因为他们不懂得经营自己,开发自己,利用自己。她说这些话的样子,像个精明的小女人,有一点点可爱的俗气。

“那你是怎么利用自己的?”我吻着她耳边的头发,她的头发总是有点毛毛的,带着微微的潮气。

“哧。”她笑了,翻过身来面对我,白被单遮住了下巴,“我每天都很努力啊,你看我什么时候像你这么闲?”

这是真的,她总是忙碌,忙着做一切事情,有时候约会到一半,突然想起点什么,就急匆匆地走了。艾琳不是那种随便混混的大学生,就像我上学的时候那样,每天过着不知所云的日子,她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想要赚钱,赚更多的钱,毕业之后更得这样,钱是最重要的,所有努力都朝着这个方向。而我依然陷在迷茫之中,艾琳觉得我是个叫也叫不醒的懒虫,虽然她没这么说过,我已经默默地承认了。

八月,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工作机会,给一家卖画的小店画手工油画,在绷紧的画布上作画,复制那些时下流行的画家作品。奈良美智那些阴森森的人物画,大尺寸的标价九十块,小的四五十块一张。这工作完全不用动脑子,标榜手画作品,其实拿人当机器用。我和另外两个人在一起干活,其中一个是老板,叫陈童,是艾琳的朋友,去年刚从美术专科毕业,比我小一岁,另一个是他的女朋友,也是同学。工作的地点就在他家里,他是本地人,名下有房子。租的卖画小店就开在学院路附近。

这活儿挣钱挺容易的,反正都是画给外行人,价格便宜,差不多就行。很快我们三个人就形成了一条流水线,陈童负责线条部分,我来涂颜色,其余的杂事归他女朋友豆豆来做,豆豆的大名我始终不知道。

陈童人如其名,看上去像个玩世不恭的孩子,爱穿一种卡通式的背带裤。他说自己是“陈年的儿童”,就像过期的橘子汽水,应该被丢到垃圾桶里去。他这样形容自己,让我觉得有亲切感,好像我们都是角落里畸零的人。看到科班出身的人也就是这样混混日子,心理平衡了不少。陈童的父母很早就离了婚,他自我分析说现在没出息全怪他们,虽然他们还是出钱给他买了房子——用他的话说,“不情不愿地”,是离婚双方一番争吵过后的结果。他爸给出了大部分房款,算是这些年对儿子的补偿,他妈妈也拿出了全部积蓄。

“她总拿这个事念叨我,在我身上花了多少钱啦,付出多少感情啦。”陈童说,“你说这有多烦?”

现在想来,可能妈妈们也很孤单,需要找到一些情感上的支点。当时我对他说:“至少你还有套房子嘛。”当时房价还没有涨起来,几千块钱一平方米,在我看来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天价。没想到再过几年,房价已经高得使人看破红尘了。

“那有什么用?”陈童说,“我想卖了它,可是我妈不让。卖了,可以干些大事儿。”

陈童有个庞大的计划,庞大到他只有灌下几瓶啤酒之后才会滔滔不绝地说出口,平时,他闭口不提。计划大致是这样开始的:你们知道未来的趋势是什么?我跟豆豆于是洗耳恭听,豆豆捡起一粒炸花生米丢进嘴里。

“网络,绝对是网络,将来这里头准有大事。”陈童说,背带裤左边的扣子松开了,带子就这么搭在肩膀上。

“咱们开店,有房租、水电,各种费用,对不对?在网上开店,什么费用都没有,还不用上税。”陈童说,“你们说,这是不是前景?”

“我觉得,光是不用上税,应该不算什么前景。”豆豆说,她是个脾气温和的女孩,“在网上开店,谁知道呀,看不见东西,敢买吗?再说天天上网的人也不多啊。”

“所以说这是趋势嘛。”陈童说,啤酒杯空了也不倒满,豆豆把剥好的花生放进他面前的盘子里,“趋势就是必将到来,可是现在还没多少人发现的潮流,赶在前面才有用,一落后,就只能去成全别人了。我告诉你们,英雄还是蚂蚁,就是一闪念的事儿。”

“那,怎么开始呢?”豆豆问,她总能提出最关键的问题。她不喝酒,可乐的气泡渐渐消失了。

“明天我就去研究一下。”他说。一开始的想法是做个网站来做宣传,打听了一下价格,并不太贵,他打算先做一版试试看。陈童一向想法很多,不过他不是个擅长执行的人,光做网站这件事,从找人,做设计,谈价格,然后换人,再谈设计,再谈价格,乐此不疲,过了一个月,终于做出来了。在那台我帮他攒出来的赛扬处理器的电脑上,拨号上网成功,第一次登录了陈童心心念念的网站。

他把自己和豆豆的一张合影做成了背景:他穿着牛仔蓝的背带裤,豆豆的迷你裙刚过大腿,文字由上而下流过,音乐响起,店铺的名字飘在屏幕的正上方,像被烟花炸了似的闪着彩色的光。我目瞪口呆,问陈童,这就是你设计的?

“差不多吧,”他说,“大部分创意都是我的。你觉得怎么样?”

“看不出这跟卖画有什么关系。”我说,“至少写个电话地址之类的信息吧。”

“在这儿。”陈童指着页面右下角的两排小字,不仔细看,根本找不着。

那天晚上,为了庆祝,我们去吃烤鸭,陈童特意让我带上艾琳,他跟艾琳还有一些共同认识的朋友。艾琳来了,打扮得很漂亮,豆豆问她项链在哪里买的,她说是别人送的礼物。豆豆笑了,说意城很有眼光嘛,这牌子挺贵。我只是听着,没有说破,她们很快就聊到别的话题去了。

吃完饭,陈童带着豆豆去酒吧,我和艾琳同他们俩分开,坐地铁回学校。她神色如常,并没有心虚的意思,领口处的小蛇昂着头,微微吐出红信。

车上有空座,我们并肩坐下来,看见玻璃窗里我和她的倒影。她很美,即使只是模糊不清的一片影子,依然看得出流畅而细致的脸部轮廓。我对她说,今晚我想画你。

通常,这句话有两层意思,而今天我只取了表面的那层。在旅馆的房间里,她宽衣解带,头一次为了我这样做。

“你真想画吗?”艾琳问。

“想,就现在,特别想。”我说。

“你生气了吗?”她裹着一条薄薄的白床单,大概知道我一路回来的沉默与冷淡是为什么。

“没有。”我说,“项链挺好看,为什么摘掉?”

“你可能不想画这个吧。”

“那也可以不摘。”

“都说我这里的线条特别好看。”她抚摸着自己的脖颈下面的凹陷,有些自得地说。

我只拿了素描本,铅笔与纸面之间的摩擦,不知为什么显得特别大声,盖过了空调挂机的嗡嗡声,盖过了身边的一切。

最后,我放下笔。她还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眼睛追随着我的动作。我迅速地把笔和纸都收拾起来,去公园画肖像的那些家伙什儿此刻都堆在窗边的角落。

说说那条项链呗,我说,用一种刻意轻松的语气。谁都不喜欢解释,艾琳也一样,她笑着解释几句,大意是朋友送的,当作酬金之外的谢礼。她不太会说谎,学不会,或者是没必要去学,左右不过是个我嘛,一个随用随弃的寻常人而已。

然后,她就准备走了,穿好衣服,一件件地,很从容,像平常一样。临走时她说,意城,你总是这个样子,我都摸不透你在想什么。

“你戴了一条别人送你的项链,还说我无理取闹?”我反驳她。在她永远的镇定面前,满腔愤怒和失意的感觉像河灯漂在水里,远远地流走,湮灭了,只剩下空静的夜和水。

“你生气可以直说。”艾琳说,“没人规定我不能收礼物吧。”

“你随便收。”我说,“随你的便。”

艾琳穿好了衣服,为了今晚的聚会,她穿了一条我没见过的裙子,新的,也许又是别人送的礼物,也许是她自己挑,别人付钱的呢。我的生活全摆在这里了,可是她,她的生活中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瞬间。

“你有话能不能直说?”艾琳用一种质问的语气说。

“还不够直说?”我答道,“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艾琳一边扣上凉鞋的搭扣,一边说:“我明天晚上有事,后天,大后天也都有事。”

说完她就走了,像画下一个句号似的,轻轻关上门。

第二天,陈童和豆豆做出一个新的决定,这是他们俩昨晚在酒吧喝了几杯之后做出的决定,他们打算卖点自己的画。陈童问我,你有没有自己的画?

“没有。画室的作业算不算?”

“不算。”他干脆地说,“不过,你可以找点别的活儿干干,网站的维护归你?”

这又干回了老本行,为了不让他找我做网页,我没告诉陈童我是学计算机的。

“艾琳说你会。”豆豆说,“你是学计算机的?我们都不知道啊。”

“早说的话,那一万块钱不用花了。”陈童说。这个人一向直话直说。

我只好接下这个工作,报酬还是按卖出的画拿提成,所以基本等于白干。陈童说,搞不好,你是我们三个中间最有前途的,比画几笔画强多了。

这话并不是胡说八道。虽然是专科毕业,我很多同学都混得不错,有的当了公务员,或者进了银行、本地的电视台一类的地方工作。幸好大专的同学我妈都不认识,不然我一定会被她念叨死。

只剩下我在外头漂着,甚至也没有个明确的方向要漂到哪里去,光是靠卖画为生的话,现在就算达到了。我们小店的生意还不错,价格便宜,适合周边的学生,也有刚结婚的人跑来这儿买几张装饰画回家,随便地放在书柜或者鞋柜上,正儿八经地挂起来就显得有点小题大做了,毕竟只是几十块一张而已。

艾琳对我的现状不满,但是她也拿不出什么确切的规划来,有关前程的对话像一条死胡同,很快就撞上墙。这种矛盾,在陈童和豆豆之间也会发生。有一天,我正在一边描着草稿,一边听五月天的新专辑,陈童气呼呼地从外面回来,近来他想物色个新的店面,现在租的地方要涨价了。

他从冰箱里拿出可乐,咕咚咚地喝着,喝完将易拉罐使劲捏扁,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然后把它丢进垃圾桶。我们干活的地方是客厅,卧室是陈童和豆豆住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进去过。他们养了一只通身黄白条纹的公猫,在房子里四处游荡,卧室里总是飘出猫屎的味道。

上午两个人一起出去,现在陈童一个人回来。我关掉了音乐,他就开始说话了。

“我看中了一块地方,她嫌贵,还扯上一堆别的乱七八糟的,妈的,我听烦了,就自己走了。”他说“妈的”这两个字的语气,我还以为他动手打人了。

“她怎么把你惹急了?”手上虽然有动作,其实我闲得无聊,不如听听八卦。

“她不想开店了,想让我去找个工作,说我整天晃着不知道干些什么,也不知道将来什么样。”

这些话听起来非常耳熟。我每天早上醒来,也会这样质问自己。

“她说得没错。”我把铅笔叼在嘴里,从凳子上跳下来,“女人都想安定下来。”

“好像你多知道女人似的。”陈童嘲讽我,一边打开了电脑,快速地翻看新闻,最后打开自己的网站:豆豆穿着迷你裙,咧开嘴笑着。

他嘴里又咕哝了句什么,离开电脑前的转椅,让它凭空转了几个圈,人在各种杂物里焦躁地走着。我看着他,好像看着我自己。

“算了。”最后他说,“跟她们谋不成大事。”

最后,他还是放弃那间店面,继续跟豆豆在一起,似乎什么都没变,但是确实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他不再提起那些将来如何如何的大话。现在看来,那些计划并不算离谱,当时我们都以为他在胡思乱想。

与艾琳那次小小的争吵,并没有带来什么直接的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便重归于好,但是愈合的伤口总会留下痕迹,她不再戴那条项链了,始终不告诉我是谁送给她的。无所谓,说了名字我也不认识。那个圈子是她的,不是我的。

每周去画室的时间,是这片虚浮生活中少有的真实片段。我喜欢那里的气氛,狭小,逼仄,东倒西歪的石膏像,聚着一群果蝇的甜得发黏的葡萄,如果那里是那种干净敞亮的地方,或许我就不想进来了,但它偏偏是这样一个凌乱无序的空间,被年轻活跃的生命肆意蹂躏过,显出一种特别的生机,仿佛这样才是艺术家该待的地方。老师也姓杨,和我一样地不得志,四十多岁。他挺喜欢我,我们一起喝过酒。

跟艾琳争吵之后的第二天,他问我为什么看起来怪怪的,我把事情跟他说了。为了这个,我们一起去画室楼下的超市买了点啤酒和花生,他说起他的一次恋爱,这让我大吃一惊,原来他也会恋爱。二十多岁的时候,以为四十多岁的人早就跟浪漫无缘了。

他爱上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大学老师,现在已经退休了,在家带她的小外孙。有一次他回到美院,遇见她,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恍然间他以为那是她的女儿,然后时光穿越如火箭,他意识到那不可能是女儿,应该是第三代了。

“她教艺术史,我连着两年选她的课。”杨老师说,“我上大三那年,她得了乳腺癌,休了很久的假。毕业作品完成之后,我去看她,和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她给我们切西瓜吃,用大盘子摆着,切出一朵花的形状。在那以后,我很久都没见过她了。直到那一天,看见她拉着外孙女,才发现自己也老了。”

这段暗恋还没结束。在那次谈话之后的一两个月,画室的杨老师终于要开一次个展,地址选在一家商业画廊里。他用他教学生赚来的钱,租人家的场地,自费办展览。头一天,我和另外几个学生去帮他的忙。场地在学院路附近的一条小街上,临街的二楼,下面是一家咖啡厅,老板是一对小夫妻,经常放些老电影来招揽学生的生意,办画展还是头一回。

咖啡馆门前的海报已经立起来了,上面有杨老师的大幅照片,头一次见他穿整套的西装,站得直直的,神情严肃,像一根套着包装纸的雪糕,在太阳底下绷着劲儿,马上就要化掉了似的。我走上木质的楼梯,脚步声咚咚的,两边墙上贴满了老板夫妻的旅游照片,大部分是黑白照,仿佛刻意在营造一种旧日的气氛。那几年的潮流就是这样,越是复古,越显得入时。

我走上二楼,几张熟悉的面孔闪来闪去,杨老师像局外人似的靠在一个废弃的吧台上,狭窄的桌面上堆了好些杂物:卷起来没用的海报,几只杯子,里面有喝剩的咖啡,一件外套。杨老师全名杨宗信,这名字一点都不文艺,不卖座,跟他本人倒是很搭调。他是那种不知道怎么将自己打扮成艺术家的人,即使他比大部分人都更敏感,更有天分,却依然看起来像二十年后的我,既不优雅,也不落拓,跟各种文艺范儿的流派都不沾边,只有始终如一的平凡,或者说平庸。他就站在那儿,看着这场注定冷清收场的展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做这件事,非要办一场没人看的画展,而他给我的感觉,好像在等什么人。

“谢谢,谢谢,”杨老师说,“你们都来帮忙。”

其实也没什么忙可帮,他尽力地把自己的作品都拿出来,高高低低地嵌在墙上的泡沫板里,灯光是现成的,从顶上七扭八绕的裸露管道中间垂下来。工业风格,这是陈童教给我的词汇,现在很流行,他说,不过他觉得这些流行都很傻。

至于杨老师,他是个熟悉各种技巧的好人,跟着他学不会出什么错,但是也很难出什么彩。他拘谨地看着这里,学生和朋友们帮他张罗着,自己倒像是个局外人,像个不操心的新郎,看着别人操办一切。

“她要来。”杨老师低声对我说,“她明天来。”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然后想起了某天晚上,他跟我说起的那个大学老师,他曾经暗恋过的人。酒后的话他还记得,我都快忘记了。

这故事居然是真的,我经常不把人家闲聊的话当真,这是之前跟艾琳的那些朋友混出来的经验。他们喜欢无意义地闲扯,斗嘴,卖弄小机灵,开着熟人间的玩笑,讲着半真半假的八卦绯闻,像一堆浮在水面上的洗涤灵泡泡似的,转眼就消失了。而杨老师对我讲的全是真话,没有夸张和戏谑,平静真实的叙述如此难得。我想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描述过的那个女人,比他大二十岁,已经到了儿孙绕膝的年纪。

然后我明白过来,这是为了她,为了见她一面,给她发出邀请。退了休的教授每天在家陪着外孙女,或许她很乐意抽空来看看学生的画展,在一个不知名的、清静的、没有旁人的环境下,或许能说几句真心话。他画画难道全是为了她?这问题没法问出口,不过他的神情已经表达了一切。

第二天,我一早就到了这边,如果有杨老师的熟人或者朋友过来,我就下去给他们买咖啡,像个乖巧听话的学生。快到中午的时候,她来了,穿着一件墨绿色的丝质连衣裙,裙腰上打满细褶。在这个年纪,她只是略微地有些发胖,头发花白着没有染黑,拢在脑后,盘成一个小发髻。她爬台阶时有些吃力,杨老师下去扶了她一把,她脸上带着微笑。

“都是你画的。”她说,眼睛在老花镜片后面闪着微光,“我没想到你能画到现在。”

她一张张地仔细看过去,杨老师跟在她身边,小小的展览不到十分钟就能看完。最后,她停在一张不起眼的小画前面,杨老师说:“对,就是那张。”

画上的人显然是她,这张画应该是今早才挂上去的,昨天我没看到。尺寸很小,是习作,她坐在一片暗色的虚空之中,双手交叠在胸前,看脸也不算很年轻了,却很难判断年龄,仿佛是独立于时间的另一种存在,永恒的人类的模样。她看着年轻时的自己,扶了扶眼镜,感叹道:“画得真好啊。”

我转身,走下楼去买咖啡,却不打算立刻上楼去打扰他们相处。对于女教授来说,这不过是退休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仿佛自己还没有被社会遗忘,还有学生惦记着她。而这之于杨老师,差不多是相隔数十年后的一次表白,是他一生中的大日子,尽管对方一无所知,只把他看成晚辈、学生,如果知道杨宗信二十多年来的真实想法,她就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他们能在这里相会,完全因为彼此是陌生的,不知情的,甚至是相互误解的,如此,才能使这场暗恋得到最终圆满的结局。

二十三岁的我,有个毛病:总是否定着什么,这也不对,那也不对,结果到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真相。每天在公园画画,有很多闲暇时间可以胡思乱想:将来怎么办呢?要不要继续留在北京?还有,艾琳到底怎么看我?

除去这些,我俩还算过得很开心。虽然她很忙,我却差不多可以随叫随到。夏天日长,艾琳结束了工作,回到学校的时候,天还没黑透,有时候她会来找我,煮个方便面或者别的什么吃的。我们偷偷地弄了一个电炉子在房间里,这是违反规定的,因而特别有意思,煮出的东西也格外香。

艾琳有时候还会张罗着买点菜来做饭,她不是来自大城市的姑娘,家里只有妈妈,在生活方面很早熟。有时候,她还招呼佳佳一起来,佳佳是北京本地人,跟艾琳一比,她就什么都不会,做饭的基本常识都没有。我是跟着表哥学会了做一些简单的东西,渐渐地,调料越买越多,直到有一天旅馆的前台叫住我,说这里不允许用电炉子做饭,再被发现的话,就要按规定罚款了,态度有点严厉。这是学校里的旅馆,连服务员都带着一点宿管老师的腔调。

“那就算了。”艾琳说,“这点东西还得整天藏来藏去的,处理掉吧。”

我还是舍不得,并不是舍不得这些炊具,而是舍不得和艾琳在一起做饭吃饭的那种亲切感。只要不进行那些形而上的对话,什么前途啦,以后啦,画得怎么样啦,只是简单地、像两只动物那样相处,还是很快乐的。到现在,我依然怀念那些时刻,它们仿佛带着胶片的颗粒感,因为模糊而隐藏了瑕疵。其实艾琳的脾气不怎么好,常常因为一点小事而发作,比如我笨手笨脚地打翻了盐罐。

“你怎么这么笨。”她说,语气有点尖刻。

争吵就停在这儿,因为我不会回嘴,脾气好、能忍大概也是她愿意跟我在一起的原因,我猜。不然呢?我又没什么别的优点。

虽然从前没谈过恋爱,但是我知道情侣间吵架的后果。争吵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甚至有时候会没问题吵出有问题,从小我看着我父母吵架,这几乎是胎里带来的经验之谈。这些经验在现实的婚姻中非常有用,在年轻人的恋爱中,就有点过于成熟了。

我跟艾琳从来没有轰轰烈烈的感觉,任何有可能演变成深情的、戏剧性的时刻都被我有意无意地略过了,在床上之外的地方,我几乎没吻过她。在学校的林荫道,飘荡着烧烤味道的小街,或者深夜的电影院,有很多机会可以演变得相当浪漫,可我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期待。影影绰绰地,我总觉得艾琳身边还有别的人。她聪明,漂亮,整个人有多少百分比是属于我的,我算不出来。

最后,我们决定把朋友们都叫来热闹下,然后就把这些厨具统统处理掉。那个周五的傍晚,我们俩去买了肉和菜。现成的火锅底料和蘸料,小圆桌不够用,就摆在地砖上。没过多久,陈童和豆豆就来了,拎着两兜啤酒和有点多余的羊肉片,他说这肉是从一家清真铺子里买的,绝无假货。豆豆化了妆,穿了一条很漂亮的蓝色连衣裙,艾琳问她这裙子是哪儿买的,然后她们就热络地谈起附近哪些小店比较好逛,或者哪天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也行,去逛上一整天。

我跟陈童说下周要请一个星期的假,他咕哝着说那工资也要扣。这当然不是玩笑,他一向把钱算得很清楚,豆豆岔开话题,问我要去干什么。

“回趟家。”我说,“我妈身体不太好。”

她在电话里说个没完,说着说着就哭了,让我回家,不想跟表哥好好干的话,那就回家,我就说要回家去看看她,她才高兴起来。我妈这人虽然情绪反复无常,总的来说,她还是挺好哄的,一般我说什么她都相信,有时候是听不懂,有时候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反驳,好像我跟她讲的不是一种语言似的。

佳佳和田原是一起到的,今晚大家终于成双成对。这挺好。在颐和园,我们要被驱逐了,不准未经许可就在公园里招揽生意,至于如何取得公园的正式许可,那又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田原想都没想就放弃了。“没空跟他们较劲。”他说。以后他要把周末的两天时间都拿来谈恋爱。

对他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我觉得有点失望,好像战友忽然变了节。不过,反过来想,他是北京人,有稳定工作,工资不低,无论干什么都可以当是玩玩,这才是正常对待一切事的态度。而我呢,总是想认真做点什么,却不知道从哪头抓起,好像小时候,面对一条从湿土里钻出来的滑溜溜的蚯蚓,拎哪头都不对劲。

豆豆会做饭,她一来,艾琳就空出手来,拆开一包薯片吃着。佳佳给自己找到一瓶可乐,拧开瓶盖之后,田原先拿过去喝了两口。几个人在各种蔬菜、冰冻鱼丸、牛肉丸、蟹肉棒、蘑菇和豆腐中间穿来穿去,吃零食。陈童把电视打开了,拿着啤酒,看体育频道的篮球比赛。

豆豆坐在一张椅子上,弯身去搅弄火锅里的汤,然后把要吃的食物一样样拆开塑料包装。她的裙子开胸很低,有点走光了。她一只手随意地挡在胸前,好像在整理垂下来的又长又卷的头发。

汤开了,艾琳走过去,跟她一起把两盒肉都倒进锅里。陈童把空的啤酒罐扔进垃圾桶,一道弧线,精准入篮。田原和佳佳一直在说话,他又在讲那些一点也不好笑的办公室笑话,佳佳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笑声。天底下竟有跟田原这么般配的女人,对幽默的定义和领悟力都跟他相当。我一直以为田原在这方面蠢得独一无二呢。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溢满香气,热气腾腾的,空调感觉不够用了,温度越调越低,大家还是觉得越来越热。豆豆的胸前凝结了汗珠,密密麻麻地,闪着微小的光。我给她递过去一杯可乐,她捞了满满一碗肉给我。

“谁还要啤酒?”艾琳说,“你要吗?”她问我,我拿了一罐不怎么凉的啤酒。陈童关了电视,走过来坐在豆豆旁边,说:“这空调能不能调低点儿?”

“算了。”豆豆说,“吃完了咱们出去逛逛。”

田原对佳佳说:“公园不让摆摊了,你上我家去,我给你画个正经的,我学过油画,真的。你不信,啊?你不信啊。”佳佳说:“我信,那应该穿什么衣服呢?”

“你穿什么都一样,他都会叫你脱的。”没头没脑地,我插了一句。几个女生都静下来,陈童哈哈大笑了几声,笑声在寂静的空气里显得特别干巴。

“得啦。”艾琳说,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别学人家讲荤段子,你学都学不会。”

感觉像撞上了一堵墙。豆豆说:“意城像个小孩似的,你比他成熟多了。”

“上回冬哥过生日,”艾琳说,“你记得吧?冬哥后来跟我说,你那个男朋友,是从哪儿来的?我告诉他,他是南方人,他就说,上海男人都是这么内向的吗?”

我懒得去争论什么我不是上海人,反正对冬哥来说没区别。这些废话没营养得令人厌恶。那些年,我还是自视甚高的,虽然表现出来的像是沉默的谦虚,但骨子里,我很容易就看不起其他人。这可能是另一种自卑的表现,不管怎么样,就是不大开得起玩笑。

“我没觉得我内向。”我说,“我跟那些人没什么话说。”

“当初你还求着我想认识他们呢。”

“我没求着你。”我尽量保持语气平静,火锅的蒸汽使屋里变得有点湿热了。

田原说:“你们晚上想看电影吗?看《变形金刚》。”

“你带佳佳去吧。”豆豆说,“我俩都看过了。”

佳佳的脸有点红了,或许是还没消化完我刚才的那句玩笑话。她能跟田原谈笑风生,我不信她没听惯荤段子,那比我随口说的玩笑话露骨多了。无论如何,跟冬哥那些人在一起,我觉得我像个局外人,跟自己认识的朋友在一起,似乎也像个局外人。自绝于人民,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吧,像块水流里翻来滚去、怎么也磨不圆的石头。

陈童带来的肉确实不错,不是那种一下锅就碎的玩意儿,转眼就被干掉了一多半。艾琳不想看电影,说有点累了。一般来说,聚会上有人说“我累了”,意思就是觉得烦了,想快点结束。吃完饭,陈童又打开电视,把最后两分钟的球赛看完。两名解说员坐在直播间里絮絮叨叨,豆豆让他把电视关上,太吵了。

佳佳问:“你们暑假去干什么?”

“他们早毕业了,没暑假。”艾琳说。

“我是说,夏天能干点什么,去什么地方玩玩。”佳佳似乎有点窘,把手里的饮料又喝了一口。

“反正我不回家,”艾琳说,“回家也没什么事可做。”

“你是哪里人?”田原问道。经过刚才的那句笑话,他似乎想要故意冷落我一下。

“江西。”

“江西哪个地方?我去过江西。”田原追问,他就没意识到自己有点儿招人烦吗?

“小地方,没名气。”艾琳简短地答道,伸手在电炉子开关上按了一下,红灯熄灭。

“说不定我知道呢。”田原开了第二罐啤酒,幸好只有啤酒,他没别的可喝。

艾琳把锅里的剩汤端到卫生间里面倒了,然后轰隆隆地冲了马桶。在这儿做饭的主意是她出的,当时我俩都挺高兴,觉得像过家家似的,很好玩,现在觉得这主意真够傻的。

陈童说起《变形金刚》,艾琳说她没看过动画片,没什么情结。“简直是没有童年。”陈童评论道。艾琳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我小时候家里没电视,邻居家也没有,全村就一家有电视,我奶奶跟人家打过架,对方不让我去他们家看。”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委屈。

屋里陷入一片沉默,好像一枚气球被扎爆了,片刻间就剩下几片残损的碎片。豆豆说:“我也不爱看那种打来打去的电影,都是一个套路。”她这话没人响应,佳佳提议大家出去逛逛,去学校旁边那间咖啡店,每天晚上他们都在二楼放电影,免费的,一般都是老电影,她问大家感不感兴趣。

于是,没过多会儿工夫,我们就在那间咖啡厅的二楼里坐下了。在一张长桌子的同侧,面对一片投影机投下的非常亮的屏幕,大家坐成一排,完全没有打算聊天的样子。没看到片头,讲的是一个人在火车上遇见美女,被迷得神魂颠倒,跟着她一起在海边度周末,却被随后而来的黑帮追杀,光着上半身在车流中逃命。女主角挺漂亮,但是剧情很无聊,后面可能有反转,不过我没看到,没过多久我就迷迷糊糊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实木桌面的粗糙纹理凉津津的,很舒服,胳膊肘似乎顶着艾琳的手臂。直到电影结束,她才叫醒我。老板忠实地等着字幕完全结束,才关掉文件,主桌面的背景图片是一对戴着情侣款毛线帽子的男女,身后是遥遥的白色雪峰。

“这家的老板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陈童说,“从电影学院毕业后,去了趟西藏,回来跟女朋友结了婚,就开了这家店。”一行人从木质的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佳佳说:“听起来好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障碍也没有。”

“有些人天生就活得很简单。”艾琳说,“你也可以啊。逃个课,谈个恋爱什么的,整天泡在图书馆有什么意思?”

我要是佳佳,我就会说:“那你考试抄谁?”当然,她不会像我这么刻薄,佳佳是个很老实宽厚的人,用艾琳的话说:“她有点笨。”

脸漂亮,脑子一般,田原大概就适合跟这样的女孩谈恋爱,既安全又有面子。不过,佳佳的成绩很好,无论如何她不是真的笨,只是在人群中显得不那么灵活,不像艾琳那么显眼。她和艾琳之间的友情,多半是艾琳主动选择,而她被动接受的结果。艾琳需要一个陪衬,总是需要有人陪着,有人听她说话或者让她发发小脾气。我或者佳佳,在她眼里,不过是性别不同的跟班罢了。

有时候,她也会突然地流露温柔。当大家都走出咖啡馆,到街上的时候,她突然拉了我的手,不是那种成熟稳重的挽胳膊,像豆豆挽着陈童那样,而是像两个小孩子,懵懵懂懂地手牵着手,指尖热乎乎地勾过来,我拉一拉她,两条胳膊就快要连成一道直线。

她一手拉着我,同时转过头,向后面挥挥另一只手,原本和田原并排走着的佳佳,就把手伸给她。佳佳拉住她,三个人维持着这种怪异的姿态,几秒钟后,艾琳笑嘻嘻地放开了她。

那天晚上,人散之后,艾琳换了睡衣,躺在空调风口下面,享受呜咽似的冷风。她一向不是话多的人,此时格外沉默,揪起自己的一绺卷发在眼前,一下一下地揪着微微发黄的发梢,最近她的发型老是在变。

我冲完澡,找了一件当睡衣穿的旧T恤套在头上。衣服从脸上滑过时,带着一股樟脑丸的味道。艾琳往我房间的衣柜里放进好几粒用纸包着的樟脑丸,她说放一次能管一年,好像替我打着什么天长日久的主意,其实我在北京,连个像样的安稳工作都没有,每一天都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她这个人,有时候成熟得可怕,有时候又天真得可怜。

我躺在床上,她还是一动不动,像是在酝酿着什么。过一会儿,她把唯一亮着的床头灯拧暗了些,好像是预备要说些什么,却还是什么也没说。我伸手把灯彻底关掉,用胳膊搂住她,像搂着一块石头似的。

“我明天打算去北海。”我听见自己说,这纯粹是没话找话,“颐和园不让私自摆摊了。”

“这儿不让去,你就去那儿,被人赶来赶去的,这有什么意义呢?”

“意义就是我得挣钱供自己吃住。”我说,心里隐隐觉得这又是一场争论的开端,“陈童说等生意好了,我的工资还能涨。”

“好啊。”艾琳说,她好像快要睡着了。我把手伸进她的领口里,睡裙的领口又松又大,可以摸到柔软的半圆。她翻了个身,说:“你打算在陈童那儿继续干下去?”

我收回自己的手,说:“没别的更好选择嘛。”

“你跟我在一起,也是因为没更好选择?”

这个急转弯让我顿时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

“无论做什么,你都是这样,”艾琳翻过身来,与我脸对脸,“你打工,你找住的地方,找女朋友,这些事看起来都不相干,但其实是一样的,你对所有人事,包括我,都是一种‘你看,我没有更好选择呀’的态度,永远是凑合,别人给你,你就拿着,永远不去想着争取点儿什么。”

半明半暗中,我睁大了眼睛,她居然跟我讲起人生道理来了。

“争取什么呢?”我说,我觉得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就是,”她停下来,在虚空中寻找某个词语,最后放弃了,“就是不要这么死气沉沉,过一天和过一年没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我生硬地说,“过一年你就毕业了,我们得另找地方住。”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意城,你跟陈童、田原他们不一样。他们都是北京人,父母能给他们很多东西,就算稀里糊涂混下去也没什么,可是咱俩什么都没有,都得靠自己。”

“你是说我没出息。”我终于替艾琳说出了她没说出口的那个词,“是吧,没出息?”

“我没说。你到底听没听懂我的意思?”

忽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我是不是应该从这儿搬走?

“那你说说,怎么办才叫不凑合?”

她没回答,我想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二十多岁的时候,往往有这样的毛病:隐约觉得事情不对劲,却弄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毛病。

“可能你的性格就是这样。”她盖棺定论,语气里充满了失望,这句话让我心头一沉。问题是,我连她的希望是什么都不清楚。成为那种能随手送出上万块项链的人,像冬哥那样?那她为什么不去找冬哥?人家挺喜欢她嘛。

我碰到她的脚,又冷又硬,像块石头。这是第一次,我觉得我跟艾琳无话可说——不是在那种温柔的气氛里,仿佛多说一句话都会破坏甜蜜的感觉,而是真正的无话可说。我没觉得我现在有什么不好,再说,也没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了,人在无奈的时候,也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陈童对我挺好的。”过了一会儿,我说,“他这个人很聪明,想法很多,你看他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他心里很明白。他会做生意,过几年,肯定不是现在的样子。”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呢?”她又抓着了话头,“不能总是寄希望在别人身上吧。再说,你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她停了停,仿佛在掂量将要说出口的那些话的效果,“你一直在盯着豆豆看。”

“没有。”我简短地回答,希望自己听起来又诚实,又委屈。

“有,就是有。”她忽然变得孩子气,“你跟着陈童,画那些几十块钱一张的画,跟个流水线工人似的,是为了能看见她,是吧?”

当女人开始发挥想象力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围着她们旋转起来,男人完全晕头转向。

“你别闹了。人家有男朋友。”我说,这理由听起来并不是很有力。

“得了吧。”艾琳说,“你看她的眼神,估计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你不觉得丢人现眼吗?当着我,当着人家男朋友。”

“我没收人家的项链,还挂在脖子上显摆。”

“我早就不戴了,”艾琳愤怒起来,“可是你还是整天跑去看她。”

“我得挣钱!”话一出口,我才意识到这句话说得近乎咆哮,“现在,一个钱也是钱。我也想好好画画;我也想在北京有个房子,不用老琢磨搬家;我也想雇个漂亮模特在我面前脱光了躺着,这都是钱!”

艾琳目光灼灼地望着我,如果不是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她可能会给我一记耳光。她翻身起来,穿上自己的衣服,我不明白为什么吵架老是这么戏剧化,搞得像要离家出走似的,很快她就穿好了T恤和短裤,拿起背包,在屋子中央停了几秒。如果当时的我没那么糊涂,就应该起来拉住她,让她别走。可惜没有,我没看过那么多电影和小说,没谈过那么多恋爱,我不知道女生在期待什么。

我呆呆地坐在床上,听见她关上门的声音,动作轻得有点刻意,表示她完全不在乎。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结局,就像艾琳说的,我总是被动地接受,接受别人带给我的一切,工作也好,感情也好,任何东西我都没有争取过,没有挽留过。

我任她走了,然后整夜醒着,直到天空发亮。

整整一个星期,我跟艾琳都没见面。星期日下午,我给艾琳打电话,响了很久,她才接起来:“有事吗?”

“我今晚就走了。”我说,“下礼拜二回来。”我觉得这算是主动求和了。她态度依然冷冰冰的,说:“我在忙呢。你还有事吗?”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在图书馆,”她说,“不方便。”停了一下,又说:“你几点的火车?”

“八点。”我说,“在北京站。”

她没说什么,就挂了电话。我慢腾腾地收拾行李,就一只双肩包。到了火车站,天气闷热,人挤着人,到处都是黑黑的人头,站前的广场上有一股尘灰和汗水蒸发的混合味道,空气里憋着一场大雨。

我在广场上转悠了一会儿,在乌泱泱前进的人流里磕磕绊绊,想着该买点什么吃的带上火车,或者去找个快餐店解决晚饭,或者就这么无头无绪地等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来。

还剩不到二十分钟,火车就要开了。我走到附近一家小超市,买了几个面包和几瓶水,包里塞不下,就在手里拎着,拧开一瓶喝了一多半,又放回去,走到检票口,低头一看,原来瓶盖没拧紧,塑料袋里全是水,纸袋装的面包全泡在里头,都浸透了。检完票,我顺着电梯下到站台上,把面包都扔进垃圾桶。火车停在暮色里。

艾琳没来,也没打电话来。硬座的车厢里冷飕飕的,我坐在窗边,天还没黑透,远远地传来几声闷雷,雨要下起来了。我把手机掏出来,放在桌上,一条一条地翻看跟艾琳的短信记录。我们几乎没在短信里甜言蜜语过,面对面的时候,好像也很难说出口,不知道恋爱都谈到哪里去了。平常,我们像普通朋友那样相处;晚上,她经常来找我,跟我一起过夜。

有时候,她也会念叨,要毕业了,以后怎么办呢?找什么工作?住什么地方?我就替她想着,还有一件事,就是“换哪个男朋友”呢?当生活走到新阶段,也许我会像一件过时又过季的旧衣服那样,被卷成一团丢掉。当火车缓缓开动的时候,雨滴噼里啪啦地打在玻璃上。

我到家时,我妈的病并没有在电话里说的那样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吃了药,就好多了。”她没说具体到底是什么病,也许就是想让我回趟家。我才意识到我跟我妈的隔阂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得装病才能见到儿子,就觉得很对不起她。

很快,这点愧疚又烟消云散了。她不停地想说服我回家,拿出那一套陈年的说辞,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又哭了,说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生了病身边连个人也叫不来,儿子养了等于没有,真是没有意思。我听得烦了,借口去找同学玩,在镇上闲逛上半天。湿热的天气,从南到北都是一个样,像烦闷的心情一样无处开解。我走进一家台球厅,看两个赤膊的人打完一局,刚想在这块空出来的台子上玩玩,有人伸手拍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二毛。

二毛和我是同一个镇上的,小学、初中都是同学,后来我考上了重点高中,高考意外失利,落进大专,而他就在镇上念一个普通高中,考得不错,和我又成了大专的同班同学。

我们俩走出来,找到一家小吃店坐下,叫了两瓶啤酒。他说他在休假,带女朋友回家住两天。“女朋友,”他调皮地眨眨眼,“还是原来那个。”

“打算结婚吗?”

“明年五一。”他说,“她家催得紧。”不过,从他有点兴奋的表情来看,恐怕不是人家催得紧,是他自己想赶快结婚。

“你怎么样?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我觉得这样回答比较简单,省得解释我跟艾琳之间的关系。

“你这么有才,在北京没找到女朋友?”

“我没钱啊,没钱谈恋爱。”我说,一瓶啤酒见了底。

“你画得那么好,怎么不画画去?卖电脑有什么意思。”

为了终止这个话题,我告诉他我现在很少画画了。因为一切不顺利,就想越来越深地缩进壳里。艾琳觉得我没出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多可惜。”二毛说。他比上学的时候胖了好多,脸上闪着亮光,看来银行的工作很舒服。要是从前,我可以没什么顾忌地跟他扯上一通,什么都说;现在,我担心他会看不起我的烦恼。这一次回家,最大的感受就是,家还在那儿,但是我已经回不来了。

“你那时候画得多好。”二毛说,这种没什么现实烦恼的人,怀旧大概是他仅剩的忧伤了,“你给玲玲画的那张像,她一直留着,打算以后挂在玄关,一进门的地方。”

“哈?镇宅驱鬼啊。”

二毛笑起来,好像我说了个好大的笑话。“你还是那么扫兴,”他想了想,又说,“一边扫兴,一边还觉得你挺逗的。”

我们俩喝完啤酒,又叫了一瓶,二毛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喋喋不休地谈论他自己在办公室的清闲工作,他的新房、装修、买车、蜜月旅游要去什么地方,然后我忽然意识到,其实不论在哪儿,北京或者别的地方,干什么工作,以什么维生,其实大家都过着差不多的生活,有着差不多的快活和烦恼。艾琳是对的,有什么必要特立独行,谁也看不惯呢?

“玲玲想去新马泰,”他还在说,“我觉得三亚也差不多,都是看海嘛,出不出国都一样。你说是不是?没必要花那么多钱,以后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我们打算明年要孩子。”

我说我没有去过海边,连离北京最近的北戴河也没去过,没法给他建议。

“艺术家不一样,”他说,“我一直觉得你跟一般人不一样,你得接着画,真的,万一哪天成名了呢。”

尽管是来自外行的评价,这话还是挺让人高兴的,我们举杯相碰,把酒喝干了。我告诉他,我在北京认识一些画画的人。“没什么靠谱的,都在泡姑娘。”我说。二毛点点头:“怪不得你没女朋友,原来是因为姑娘太多了哈哈,绑在一个人身上多亏啊。”

我想解释解释,不是那样的,可越解释,他就越觉得我是那种电视剧里的文艺青年,连落魄也显得很浪漫。最后,二毛一定要带玲玲来见个面。“她有点崇拜你呢。”他说。然后约定明天中午在初中母校的门口见面。

第二天,我睡到很晚才起来,然后磨磨蹭蹭地吃完早饭。我妈已经去看店了,她的小杂货店一天也不能关。用她的话讲,人家缺个油盐,我不开门,怎么办呢?这是一种近乎可爱的责任心。而我呢,从没有过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比起我妈过的那种小而完整的生活,这三十多年,我好像缺了点什么。

母校还是老样子,铅灰色的围墙和砖楼,操场上新铺了红色的塑胶,不像过去那样一跑步就扬起灰尘。门卫还是原来的那个,显得老了很多,还认得我们,没说什么就让我们进去了。

玲玲拉着二毛的手。在高大的二毛身边,她只稍矮了半头,身材纤细,一张没什么特点的扁平瘦脸,我都不记得我给她画过什么样的肖像,她长得平平无奇。

我们在学校里逛了一圈,玲玲问起我在做什么。和二毛一样,她也觉得我应该继续画画。“不然你何必待在北京呢?”她说话更直接,“还不如回来随便找个工作,跟二毛似的,整天混日子。”

二毛抢着说:“我可没混日子,我忙着呢。”

“他忙着在办公室看电视剧,”玲玲说,“上班两年胖了二十斤。你看,意城就一点都没变。”我害怕她说出例如“有梦想的人永远年轻”一类很尴尬的话,就赶紧把话头抢了过去。

我们从操场上横穿过去,顶着炎炎烈日,影子在脚下缩成粗短的一团。上初中的时候,我又瘦又矮,还被班里的女生群嘲。二毛是我最好的伙伴,他当时已经长到快一米八,是班里最高最壮的男生,我们俩凑在一起,像漫画里刻意组合起来的搞笑人物,对比强烈,然后嘲笑我的人就笑得更厉害了。

等到上了大专,再遇上二毛,我已经跟他差不多高,但是那段时期的自卑好像一直在影响我。直到有一次,二毛在校报上发表豆腐块短文,我帮忙画了插图,他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喜,“原来你还会画画,画得不错呀”。二毛虽然成绩不好,但是同学中的人缘比我好得多,像我这种近乎边缘的人,得到他的夸赞还是很高兴的。

那时候,玲玲已经有工作了,算是个社会人,显得比我们成熟多了。她经常过来找二毛,带着一大袋零食和水果,留给宿舍里的人,然后就带着二毛一起出去,很晚才回来。有时候,二毛整夜不归,第二天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大家调侃的对象,当然,这种嘲弄也是夹杂着羡慕的。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小餐馆,玻璃窗上写着空调开放,就决定在这儿吃中饭。玲玲跟我们一起喝着啤酒。她是个挺可爱的女孩,活泼开朗,舍得自嘲,看得出来,她和二毛两个人相互都很满意。

二毛又说起那张画。“我们打算裱起来,万一你出名了,那就值钱了。”玲玲说。我告诉她,我在公园给游客画过几个月的肖像,收三十块一张。

“那也太便宜了。”她说,“你画得那么好只能卖三十块钱?我可是连个鸡蛋都画不圆。可能北京不太好混吧,不过你肯定没问题。”

鬼使神差地,我跟他们提起了艾琳,从头到尾没说她是我女朋友,就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很快,二毛和玲玲就相视而笑,像一对宽容的父母,听着我磕磕巴巴地描述她。

“她当然喜欢你呀。”玲玲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胡思乱想。”

二毛清清嗓子,好像在努力忍着笑,然后说:“人家为了你吃醋呢,你也不去哄哄,活该不理你。”

然而艾琳需要的并不是我去哄她,我想,然后就有点后悔,不该跟他们提起这些事。二毛和玲玲是标准的恩爱情侣,在他们看来,我和艾琳一定很可笑,纠结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

“这也是一种恋爱的风格。”玲玲最后下了定义,“有些人就是喜欢折腾来折腾去的,像演电视剧一样,好像是有什么戏瘾似的。”就此结束了关于艾琳的话题。我松了口气,同时觉得,玲玲说得不无道理。

最后,我们笑嘻嘻地碰杯,喝光了六瓶啤酒。我有点晕晕乎乎的,突然想起了最初画玲玲的冲动是什么。玲玲长相一般,但是一笑起来,就像被施了魔法,一下子变得非常漂亮,在我的画里,她也是微笑着的。二毛说那张画把她画得格外好看。

艾琳做模特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笑。实际上她平常也不怎么爱笑。她一次次地脱光了躺在冬哥的画室中央,她给家里寄去那些瓶瓶罐罐的保健药。她把我隔绝在她的烦恼之外,就像我隔绝她那样,谁也没办法隔着两道高墙去相爱。想到这一点,我忽然急迫地想回北京,想见到她,跟她随便说点什么都好,跟她道歉,然后把她拉进怀里。隔着桌子,玲玲把头搁在二毛的肩膀上,咕哝着什么,然后两个人一起笑出了声。

第二天下午,我就到了北京。离开拥挤的硬座车厢,走出车站,地面湿漉漉的,这些天北京天天有雨,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短暂雷雨过后的清新气味。还是伏天,凉意很快就会消散,又闷热起来。

在地铁上,我给艾琳打电话,告诉她我回来了。本来昨天上车之前就想告诉她,又担心告诉了她,就会暗暗期待她在学校等着我,如果没有,就更失望了。她接起电话的时候,把呜呜响着的吹风机关了,声音清晰起来:“你在哪儿?”

我回到房间时,她已经在房间里等着了,是服务员帮忙开的门。她坐在床上,头发蓬松地披散着。房间是刚打扫过的,两扇玻璃窗都开着,凉风吹进来,窗帘微微飘动,我头一次发现这间小屋如此明亮爽利。艾琳穿的白裙子和床单、墙壁几乎融成一色,衬托出一双好看的黑眼睛,像画布上的神来之笔。

我抱着她,像在温暖一块春天的浮冰,等着她渐渐融化,自己也随着水波漂荡。她伸手搂住我的脖子,我看不见她的脸,眼前一片雪白,然后忽地翻转过来,艾琳厚厚的头发遮住了我的眼睛,她的舌尖上有股又甜又苦的味道。

她脖子上有一处伤痕,锁骨上也有,肯定不是我造成的。当我们面对面躺下来的时候,我才看见,那时她用手指在我脸上画圈:“晒黑了。在家干什么了?”

我告诉她,我遇见了初中同学,两个人要结婚了,还让我回去参加婚礼,明年五一。我问她,想不想跟我一起去,那时候毕业论文应该已经写完了。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翻了个身,脸朝着天花板,说:“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参加别人的婚礼,因为有好多好吃的,好多肉,我妈做饭的手艺好,经常被叫去帮忙,我拿的喜糖红包也比别的小孩多。后来我爸死了,村里的人办喜事,不愿意请寡妇,嫌不吉利,我就再没参加过婚礼了。”

“我小时候嘴特别甜,是我妈教的,她说你一定要讨别人喜欢,不能让人说你不好,这样才能过太平日子。这些话她一直说啊说啊,说到后来,我就很反感,为什么要讨好别人呢?我为什么要去哄别人高兴?觉得我妈特别软弱,因为软弱,人家就看不起我们,欺负我们。在农村,砌一堵墙,种一棵树,人家都有办法多占便宜,反正我们是孤儿寡母。”

我没想到会招出她这样一番回忆。艾琳很少提到家里的事,她妈妈身体不好,给人打零工挣点生活费。艾琳在北京念大学,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赚来的,跟她比,我简直要羞死。这次回来,我妈塞给我两千块钱。

“有一次,大概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记不清了,我放学回家,看见我们同村的两个男孩,穿着中学校服,围着一个三年级的小孩要钱。我那时候总是一个人走路回家,所以也没人拦着我,我就走过去,问那小孩,你怎么了?你怎么不回家?他们叫我别管闲事,那两个男生个头很大,看着很凶,我有点害怕了,想走,又有点不放心那个小孩,他被截在那儿,一直在哭。”

“当时你也是小孩啊。”我说,伸手搂住她的脖子,她的头发毛茸茸的,耳朵下边那块红色的瘀伤很明显。她没注意到我的目光,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

“我本来是打算走了,一个人打不过他们,我妈又让我不要得罪人。我就一边走,一边念叨着:等我回去告诉你们家大人。好像这么说自己就能有点面子似的。其中一个男孩听见,就骂:你妈的,老寡妇妨死人!

“那时候农村的路修得乱七八糟的,不像现在城里这么干净,路边有很多石头杂草,我就捡起一块朝他扔了过去,一下砸到他的眼睛,砸得不轻,然后掉头就跑。我跑得快,他们没追上我,那个小孩趁机也跑了。”

“你小时候这么厉害。”我说,关于那块伤痕的问题仍然摆在眼前,像只秃鹫似的盘桓不去,“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妈知道了,把我骂了一顿,让我别惹事。‘别惹事’是她的口头禅,她的生活目标,一切一切的重点。就是别惹事,无论碰见什么事,忍着就是太平。”

我伸手摸着她的脖子,问:“这是怎么弄的?”

她回过神来:“什么?”

“这个。”我在她脖子上轻轻按了一下,红色的圆形痕迹。

她伸手摸了摸:“不记得了。我说了半天,你到底听没听?”

“听着呢。”我凑过去吻她。她不想说,我也不想追问,眼下她正在怀中,我不想破坏气氛。在她表面的温柔之下,有一种很深的倔强,她不想说的事,再怎么追问也没用。

不管怎么说,我们又和好了。晚上,我们俩一起出去吃晚饭,她说她下个学期不想打工了,要准备写论文和找工作的事,手头的钱暂时还够花一阵子。“冬哥那儿也不去了?”我忍不住猜想那块伤痕是不是跟冬哥有关系。

“不去了。”她说,“以后只给你画。”

我知道,以她的性格,这算是一句很漂亮的情话了。像解开了一道心结似的,我觉我们应该喝点酒。从餐馆走出来,我们在街边的超市买了一瓶长城干红和两只高脚玻璃杯,那瓶酒一晚上就喝光了,我们相互拥抱着一觉睡到天亮。

艾琳的新学期开始了。天气一天天凉爽起来,到了北京最舒服的季节。我不再去公园摆摊画像,周末就空下来,和艾琳在一起的时间比从前更多。表哥给我打过两次电话,好像把过去的嫌隙都忘记了,跟我聊他最近的情况,问我愿不愿意回去帮忙。我猜可能是我妈跟他打过电话,说过一些好话。表哥这个人虽然抠门又嘴碎,老家亲戚的面子还是肯给。

说到底,他没把我当作一个成年人,始终把我看作一个小孩子,骂两句也没什么,闹脾气也不过是一会儿就过去了,所以态度非常自然,丝毫不觉得尴尬,搞得我也没办法跟他发作。

有一天下午,我从陈童那儿回来,接到表哥的电话,让我过去找他吃饭,我想反正没什么事做,去找表哥也行。原来他有了个女朋友,大概二十五六岁,表哥管她叫勺儿,让我叫“勺儿姐”,听起来像道菜名。她在附近一家湘菜馆上班,是餐厅的领班,这天正好赶上她轮休。

上个星期,勺儿攒了两天假,跟表哥坐火车去了北戴河。“暑期人太多了,价格也贵。”她说,“大海太大了,都望不到边。我以前从来没看见过海。”表哥往她的杯子里添了热水。

“我们打算以后每年都去。”她说。表哥笑笑,说:“好的好的,你想去哪儿都行。”谈了个恋爱,表哥居然变了这么多,自带一束柔光,生意人的那种精明和棱角都不见了,只剩下轻声细语的温柔。过去他也交过女朋友,没有一个能让他变成这样子。

饭后,勺儿硬要拉我去家里坐坐,我才知道他们已经住在一起了。房子还是表哥那间地下室,里面完全改了样,房东的旧家具都换掉了,墙壁漆成淡淡的苹果绿,钢丝床变成了罩着乳白色刺绣床罩的双人大床,床单垂到地面,窗帘上头吊着长长的流苏,完全像一个女孩的房间。看来,表哥拱手让出了他对生活的全部控制权,把自己整个儿交到了对方手里。

他们从北戴河回来,带了不少小玩意儿,摆在房间各处。勺儿送给我一只镶着贝壳的杯子和配套的碟子,说是专门带给我的。这一看就是勺儿的主意,表哥不会想着给我带礼物,这种脉脉温情不是他的风格。他每次回老家会带各种北京的土特产,烟、酒,一些不太便宜的大路货,但是从来不会是这种华而不实的小玩意儿,好像在刻意修补关系,掩盖上次见面的尴尬。即便如此,我还是忘不了他说我“偷”的时候,脸上的那副表情。

我只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那间冒着粉红气息的屋子让人觉得无法久留。回到住处,准备睡觉的时候,有人敲门。

打开门,不是艾琳,是佳佳。不等我开口,她就开门见山地说:“我有事找你,能出来吗?”

我跟着她走到楼下。跟佳佳并不算太熟,除了有几次跟艾琳约会,她也被拖着来,此外毫无交集。她一句话也不说,匆匆地往楼下走,经过大厅的时候,前台用奇怪的眼神看向我们。

一直走到操场旁边,铁丝网外的草地上,摆着两三套石桌石凳,我俩拣了一处坐下,佳佳开口就直奔主题:“冬哥打了艾琳,你知道吗?”

我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她在哪儿?”我掏出手机,准备给她拨电话,被佳佳拦住了:“先别打,你听我说完。”

“她跟我说她再也不去了,实际上他们还有联系。起初他们是画手跟模特的关系,后来渐渐变了,我不确定他们到底算什么关系,但是感觉艾琳很不正常,那不是一种谈恋爱的状态。”她的语速又快又急,像是早就想好了,终于找到机会完整地说出来。

“我知道有人打过她,在她认识你之前,经常身上有伤痕。我问她,她含含糊糊地不肯说实话。后来遇见了你,她想摆脱冬哥,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有接触。今晚她又去了。”

“我觉得,我们得帮帮她。”她说,“她可能被威胁,或者被困住了。”

我想起了艾琳说过的她小时候的经历,想不出什么样的人和事能困住她。她不是那种娇滴滴的,任人揉搓的女生。

“我不知道怎么帮她。”我说,想起她戴过的那串项链,那么贵,到底是礼物,还是补偿呢?

“咱们俩是她在北京最亲近的人。”佳佳说,“没别人能帮她了,她跟冬哥一定有问题。”

“我见过她身上的伤痕。”我说,不确定佳佳是不是跟我在同一个频道上,也许她完全误会了,“我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也许她不想别人干涉呢?”

“你又不是别人,你是她男朋友!你当然得管她。”

不对,我在心里说,她从来没给我这种权利。出去吃饭,这顿我请,下一顿她就坚持买单,她不想欠我什么,更不会让我管她什么,质问她或者对她指手画脚。艾琳不会接受的,她只会嘲弄似的看着我,那目光明明白白地说:这样好傻啊,意城。

我想,可能每个人对恋爱关系的理解都不一样。佳佳明显带了点怒气,可是我没法跟她解释我的感受:艾琳到底拿我当什么?她想摆脱一个男朋友,就来找下一个男人做挡箭牌?

“我会给她打个电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我说,“谢谢你。”佳佳也撞上了那堵看不见的高墙,大概在心里深深地鄙视着我,然后就什么也没说,站起来走掉了。

草丛里的蚊子围着我的脚踝转悠,我站起来一边走动,一边给艾琳打电话。接通了,她的声音里有种打扮出来的欢快:“喂,你想我啦?”

“想你了。”我说,“你在哪儿?”

“在图书馆。”她压低了声音,“你还没睡呢。”

“在想你呢,睡不着。”

“明天去找你。”她的声音更低沉了。图书馆里特别安静,连翻书、写字,或者日光灯管的嗡嗡声也听不见。

“好,”我说,“我等着你。”她在那头笑了,好像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甜言蜜语。

“那明天见。”

电话挂断了。我回到房间,往自己腿上倒了小半瓶花露水,屋子里顿时充满了凉飕飕的草药味道。勺儿送给我的那两件小东西还摆在床头柜上,这屋里没别的地方可以摆了,我把它们收进抽屉里。佳佳的话像一锅炒不熟的豆子,在我心里不断翻滚。

从开始到现在,总是我在等她,等她有空,等她想起我。“想起我”和“想我”,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刚开始的时候,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反正,身边多个伴总比一个人待着好受点儿,但是现在,我想把整个生活都过得认真起来,不想再玩这种糊里糊涂的恋爱游戏了。

不知道她从中得到了什么乐趣,也许就是为了让我吃醋,或者想让冬哥吃醋。我躺在床上,在似睡非睡的时候下定决心:尽快从这里搬走。我先撤一步,也许会逼得艾琳做出选择。

搬家进行得非常顺利,甚至艾琳也没发现真正的原因。第二天,表哥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回去给他帮忙,我答应了。然后跟陈童商量,把白天的工作挪到晚上行不行,他虽然嘟嘟囔囔地不太满意,最后也答应了。

起初,艾琳有点意外,随后便说,那也好,下个学期我就没什么课了,要准备租房子,你先找个地方落脚也好。而我只想着,走得越快越好。表哥帮我在他住的小区里找到一间跟人合租的地下室,室友在一家商场做夜班保安,我跟他几乎碰不上面。

表哥同意,每周我可以拿出两天去给陈童帮忙,这样的话,休息日就一天都没有了。这个安排正合我意,我需要的不是休闲,是忙碌,无意义的、陀螺一样的忙碌。我像组装电脑一样画画,机械地重复着相似的线条和动作,就像我说过的:我不再画画了,这是真的。

陈童对此很是满意,他觉得我的工作效率比以前提高了好多。“开窍了嘛。”他说。他所说的开窍,就是不再纠结,也不再尝试着做些什么改变,我看上去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变成流水线上的一环,一个灵巧好用的机器人。前不久,陈童还问过我有没有自己的画想卖,现在他专注地做这些复制品,原创的事提都不提了。

“这比原创来钱快呀。”他说,只有兴奋,没有遗憾。不过,好像我自己的狂热也消失了,人活着还是简单一点儿好,不要节外生枝。你不知道伸出手会碰到什么。

有一天,陈童对我说:“咱们要有一单大生意了。”

这是网站发挥的效用,一家广告公司刚刚迁到新的办公室里,在CBD,想要装饰新办公室,看到了陈童的网站后,就找上门来。

“这可不是一两张画的小事,”他兴奋地说,转椅随着他的身体转着圈,“这是一个解决方案,你明白吗?solution。”我在电视广告上听过这个词。

“就是一整套的东西,一个解决方案。不是说这面墙空着,挂两张画上去,这太简单直白了,赚不到几个钱。现在我们卖的是脑子,是方案,意城,咱们要做大生意了。”

他带着我和豆豆一起去拜访客户,豆豆认真化了套全妆,她在地铁里给我们讲解女人的全妆是怎么回事。“连睫毛都要贴上。”她说,一边扑闪着向上翘起的浓黑的长睫毛。陈童穿了一件卡其色的西装外套,肘部打着两块装饰用的灰白格子补丁,这是他最正式的一件衣服了。我把平常穿的牛仔裤换成黑色,出门之前我们都洗了澡。沐浴更衣,不能再隆重了。

豆豆问起艾琳,她很久没见过艾琳了,我告诉她我们俩挺好。实际上,我已经快一个月没见过她了,她最近很忙,写论文,找实习单位,偶尔才打个电话。而我也在忙碌着,不像她那么目标明确。我白天去表哥店里,晚上去陈童家——他和豆豆晚上总不在家——我常常带着两块面包当晚饭,一边吃,一边在绷紧的画布上涂抹颜色。

清脆的女声在报站。我们下了车,随着电梯的人流向上攀升。外面阳光灿烂,空气清爽,澄澈得像一块透明的钻石,每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都有阳光轻快地闪动,像看不见的手指在灵巧地拨着琴弦。秋天要到了,是北京最舒服的季节。

陈童和豆豆走得意气风发,我跟在他们后面,脚踩在他们的影子里头。现在我们一片沉默,好像眼前怡人的秋日景色与即将到来的,别人对我们的严密考察不能相容。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表现,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陈童说。

“我说,咱们为什么要来?”在心里盘绕许久的问题终于问出了口,“就开个小店,卖几张破画,挺好的呀。”

陈童立住脚步,连同豆豆一起看着我,好像我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疯话。我这个人总是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这毛病可能是刻在基因里的,总也改不掉。

“我们都走到楼底下了。”他用手指指那座被深灰色的玻璃覆盖的摩天大楼,楼顶上立着巨大的英文字母,“你怎么了?你最近不太正常。”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语气都变了,好像脾气快要控制不住了似的。

我知道他最近压力很大,人一旦有了什么机会,欣喜的同时,压力也会骤然加大,生怕空欢喜一场。我没再说什么,冲他笑了笑。豆豆说:“走吧,要迟到了。”

我们三个人一起走进了旋转门,豆豆的高跟鞋敲在反光的大理石地面上,咯咯作响。穿上这双鞋,她看起来跟陈童差不多高,腰背挺得直直的,贴身的白衬衫塞进米色的窄裙里,和陈童的衣服颜色相互呼应。我拖着步子跟在后面,努力让自己显得跟他们一样昂首挺胸,自信满满。

七层到了,电梯打开,一眼就看见那家公司的logo,在两扇紧闭的玻璃门后面。一个烫着长卷发的姑娘坐在前台,看到我们,面无表情地按下按钮,门开了。

我们说明来意,她点点头,拿出一张表格,让先填上。陈童向她借了一支笔,坐在前台旁边待客的单人沙发上,趴在沙发边的小桌上写着。我看了看,那上面要求填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基础信息,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缓缓升上来,看来我们不是什么特别的客人。

不一会儿,陈童将填好的表格交还给前台姑娘,现在他脸上的表情起了点变化,不再像刚才那么坦然自信,显得有些紧张,甚至不知所措,也许是后悔带了这么多人来,显得过分重视,对方的轻慢使三个人都觉得尴尬。我们被让进一间没有窗户的小会议室,带路的前台姑娘让我们先等一等,负责人马上就来。

陈童自己去房间角落的饮水机接了一杯水,问我们,我和豆豆都不想喝。他独个儿把那杯凉水一口气喝光,将一次性纸杯丢进垃圾桶,动作显得有些粗鲁。也许是我刚才说的那句泄气话,他还记在心里,生着气。

等了几分钟,也许有十几分钟,玻璃墙外不断地有人来来往往,时而传来说话声,可是我们还被晾在这里。豆豆拿出小镜子来调整睫毛的角度,其实很完美了,她还是用手指轻轻地往上推。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他穿着一件黑色带口袋的针织上衣,好像认识我们所有人似的,打了一圈招呼,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刚才有个会。”我看见他手里还拿着那张表格。

陈童起身同他握手,一边介绍我和豆豆。他热情地冲我们点头,示意大家都坐下。

“你看,我们的需求很简单,是要给整个公司的办公环境,增添一些艺术化的氛围。你们都是搞艺术的,这个不难。”

陈童不置可否,大概是没想好承认这个“不难”,会不会跟最终的价格有关,因此他只是笑笑,等对方把话说完。

“一会儿咱们去办公区看一看,你们大概做个方案,得有个主题,对吧?艺术要有主题,然后咱们再谈。”

“那,现在就去吗?”

“等一会儿,还有别的团队一起看。”说完,他看了看表,说还有事,时间到了会来叫我们,就急匆匆地出去了。

门刚一关上,陈童就忍不住骂了句脏话,豆豆制止了他。我倒觉得无所谓,反正也不是我的生意,做成了,陈童也不会多给我一分钱。世界是属于别人的,不是我的。局外人天生就冷漠。

又等了大概一个小时,僵硬的、尴尬的、坏情绪不断酝酿的一个小时,刚才那个男人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水,随手放在桌上。

“跟我来吧。”他简短地说。我们三个人沉默地跟上他,让他带着我们在办公桌之间的通道里穿行。

“这里,”他指着一根方形柱子说,“你看现在全是空白的,我们想让这些空白墙面空间,都活跃起来,有一些色彩。当然得搭配起来,不能太突兀。”他回过头来,陈童不耐烦地点点头。

“提升一下工作气氛。”他说。

坐在桌前办公的人时而挪动黏在屏幕上的目光,看我们一眼,很快又转了回去。不知道他们对于提升工作气氛怎么看,也许还不如加点工资来得实在?我没有被这么大的机构雇用过,不了解这些人的想法,只能想象。奇怪,凭空想象别人的烦恼,对自己好像是种什么安慰似的。

陈童有点垂头丧气的,大概他也发觉这单生意不像他想的那么妙,我们跟着黑衣男人转过一圈之后,又回到刚才的会议室,凉透的茶水还放在桌上。

“你们看,”他拿起纸杯喝了一口,“先说说预算?好吧?我们这边的预算不高。”

陈童像牙疼似的说:“我们回去商量商量,我写邮件给您吧。”

“好。”没再多说,他又同我们握了一遍手,把我们送到门口,笑容满面地道别。前台姑娘坐在那儿对着自己的粉色指甲发呆。

回去的一路上,陈童一言不发,豆豆陪着他一言不发,我从背包里翻出一副耳机,却发现没带随身听,上个月我新买了一个mp3,艾琳拿去下载了很多邓丽君的歌。没法戴耳机,就只好面对沉默。回去后,陈童压根没有写邮件,他觉得自己被忽视、被羞辱了。

“‘我们这边的预算不高’,”他愤愤地说,“他算个屁。”豆豆看了我一眼,眼睛里有种宽容的笑意,好像在说:你看看他,又像个小孩子。

过后,陈童还是卖画,小店的生意不好不坏,用豆豆的话说,刚好够过日子,反正多余的钱也没有,这大概是暗示我,给我的报酬短时间内不会涨了。不过,我也不怎么在乎,好像每周两天跑过来干活,是一种逃避和休息,可以从表哥的眼皮底下躲开一会儿,实际上表哥对我的需要也变得越来越少。勺儿很能干,帮他不少忙,表哥说她过不久就要辞职,过来当老板娘。也许到那时候,他就用不着我了。那样的话,北京对我将变得毫无意义。

而我,为了留在这里,有必要寻求一种新的意义。不是为了钱,如果只是为了挣钱活下去,我还可以去公园里画肖像,但是那种生活是一个无尽也无解的循环,除了流逝的时间,我什么也得不到,就像艾琳说的,是在浪费自己。然而,我并不清楚地知道我自己有什么可浪费的。时间?时间有得是,实际上我弄错了时间的概念,不知道现在与将来,其实是一回事,年轻与年老,也没什么本质的不同。所谓的梦想,不过是个陷阱而已。

就在杨老师开画展的那天,一个十月初的傍晚,天气反常地炎热。忙了一天,他请我和另外几个学生去吃了晚饭,回到住处,我给艾琳打电话,想跟她说说今天见到的那位退休的女教授,杨老师足足爱了她二十多年。她没有接,再打,还是无人接听。冬哥,一定又是冬哥,我忽然觉得不能再忍受了,必须跟艾琳摊开来说清楚:她到底想要什么,想要谁。

室友照常去值班,我走到公共水房,随便抹一把脸,回房间打开了落地风扇,打算去睡觉。艾琳在这时候打电话来,语气中透着惊慌,要我去找她,现在,立刻,马上。

“等到了再说。”她急急地挂断了电话,随后短信发了地址过来,是冬哥的家,我去过两次。

我打上一辆出租,在小区门口就跳下了车——开进去还不如跑得快。3号楼,402。

电梯上了四楼,我咚咚地敲门,开门的是艾琳。她头发蓬乱,一件工作时穿的长袍披在身上,赤着脚,脸上的神情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像受困的野兽似的惶恐,又带着一丝凶残,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上来咬人。她让出一条路,意思是让我先走。我走进去,拐过玄关,进入客厅,然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间客厅面积不大,连着阳台的门大开着,大马力的空调柜机吹出令人毛孔发寒的冷风。屋子里一片凌乱,有人刚在这里挣扎着搏斗过,画架倒在地上,椅子也是倒的,沙发前面的玻璃茶几被挪到电视柜的前头,为画家和模特腾出空间。那茶几有四个尖角,其中一个上面沾了血迹,下面躺着一个人。

“他自己摔的。”艾琳简洁地说,声音中仍然带着颤抖,“他喝了酒,对我动手动脚,我只是躲,我没碰他。”然后,她像突然支持不住似的,想找个地方坐下,就顺着墙滑了下去,蹲在地上,灯下她满脸泪痕。

“他死了吗?”这是我脑中升起的第一个问题,“你,你能确认他死了吗?”

她抬起脸望着我。

我走过去,绕过翻倒的家具,散落的笔、纸张、一卷画布、泼洒的颜料,朝地上躺着的人走过去。他脸部朝上,眼睛睁着,血从脑后渗出来,湿了一整块地砖。任何人看到这张脸,都会毫不怀疑地判断此人已死。

“他喝多了,对我动手动脚。”艾琳干巴巴地又重复了一遍,好像不会说别的话了。

我没问她,为什么说好了不再打工,又来冬哥家里。有些问题最好就悬在那里,永远别问,像风干的腊肉似的,挂上一百年。

她曾经说过,有些家伙,画画不过是个幌子。我一直以为,她既然有这样的洞察,也应该知道如何自保,避开风险。事实证明,我错了,在表面上超出年龄的成熟之下,她仍然是个不知所措的小女孩。

“我们得报警。”我说,“万一他还有救呢。”

“我会被抓起来吗?”艾琳说,声音虚飘得像个游魂,仿佛死的是她,“我妈怎么办?”

“他自己摔的,跟你没关系。”我说,嗓子干燥,不像自己的声音,“得报警,叫救护车,万一他还活着呢。”

艾琳沉默不语,披着长袍站在一边,像一张被用力揉过的白纸。我意识到她里边还没穿衣服。

“报警吧。”我说,“咱们处理不了这个。”

“你会替我做证吗?”艾琳说。

“做什么证?”

“他是自己摔倒的。”艾琳说,“有人看见你进来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胃里一阵冰凉。地板上有水,可能是害他滑倒的原因,问题是平白无故哪儿来这么多水?然后,我留意到一只白色透明的冷水壶横着倒在地上,像是从什么地方摔下来的。也许是他摔倒的时候撞到茶几,水壶掉了下来。在尸体——我甚至不确定那真是尸体——旁边,红色的血和白开水蜿蜒到了一处。

也许是因为地上有水,他才滑倒的。水壶到底是什么时候,被谁不小心翻倒的?

“我不知道。”我说,“应该没人,这儿没人认识我。”

她不想报警,我想。出于什么原因,一时还难以总结,也许因为怕事,因为恐惧,我和她在北京都是孤零零的,无依无靠,谁也不想惹事。她想不留痕迹地全身而退。

“你能替我做证吗?”她用同样的语气,又重复了一遍。

“要做什么证?”我说,心里想的却是,他自己摔的,需要我替你做什么证呢?这句话没有说出口。

我走到沙发边上,差点就坐下来,好在及时站稳了。从这个角度看,冬哥倒下的姿势很不自然:仰面朝天,一只手横在躯干上——不能说是胸、腹或者别的什么部位,就是躯干,人死了,只能用最干巴巴的词汇去指代它。空调还在呜咽着,吹出强劲的冷风。十月了,今天热得反常。

我们像讨论一部小说情节那样,讨论了如何向警方解释整件事,像中学生在讨论一道题的解法。我们俩都没读过什么推理小说,所有的规划都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想要尽快摆脱麻烦,回到珍贵无比的平静生活中去。

“最好谁也不用做证。”我说,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卷了进来,我和艾琳必须共同进退。不想惹麻烦上身,就假装今天没来过这儿。

她到底为什么要叫我来?

“他给你打过电话吗?”这是我能想到的一处破绽。

她叹了口气,与其说是叹息,不如说是气管在哆嗦:“有短信,短信里说让我明天过来。后来又打电话,改成今晚。”

“你说过不再打工了。”这几乎算是质问了。艾琳垂下了眼睛,她一定有事情瞒着我,或者是瞒着整个世界也说不定。一堵看不见的高墙横在我和她中间,时不时就撞击上去,一阵疼痛。

“要是我们就这么走了呢?”我说,“会怎么样?”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

“我不知道。”是了,只有“不知道”是唯一确定的东西。后脑伤口处的血已经不流了,也许人都凉透了。人死后会经历什么变化、几个阶段来着?我忘了在哪个科普节目里看过介绍。恐怖的知识。

血液里的蛋白质会凝固,在那之后,清扫就更困难了。这房间里开着日光灯,亮如白昼,窗帘没有拉得很严,意味着对面楼里的人有可能看到,或者猜到这边出事了。多事的人可能已经报警了,警车正在闪着红色的顶灯,一路鸣笛而来。

她的手机响了,背包在门口的鞋柜上放着,她没动,似乎不打算接听。我觉得这样不对,她不应该表现出任何异常,包括漏接电话。我走过去将她的包拿过来,帮她把手机掏出来,屏幕上显示的是“佳佳”。

我把手机递给艾琳,她摇摇头,我替她接起来。

听见我的声音,佳佳有点意外,语气中带着调侃的笑意,她想问艾琳从她那里借的一本书放哪里了,“不过不着急,明天再找也行,不打扰你们”,她连珠炮似的说完,就匆匆挂了电话。

“你没碰到他,是吗?”

“我不确定,”艾琳说,“他动手动脚的,我就一直在躲。”她把遮盖身体的睡袍又裹紧了些,屋里有点冷。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无助、这么需要找个人去依赖的模样。此时此刻,她需要我。

得把我们来过的痕迹全都抹掉,假装与这个现场毫无关联。冬哥给她发的短信简直是救命的关键。

我们简单交流了几句,话都说不齐全,彼此已经心领神会,就动手干了起来。艾琳先脱下了她身上披的长袍,此刻,她的美妙裸体在我眼中和冷柜里的冻肉没什么分别。她穿上了自己的衣服,然后用那件毛绒睡袍似的东西当抹布,垫着手,把倒掉的画架重新扶起来,沙发上的盖布重新抖平铺好。什么样的男人会在沙发上盖两块白色蕾丝布来防尘?

然后,她走到厨房去找出一卷保鲜袋,扯下几个,我们套在手上,整个过程寂静无声,甚至连目光的对视也没有。世上还有比同谋更有默契的关系吗?

我从卫生间里找到一块旧毛巾,边缘上有黑色的斑点,幸亏他出的血不是很多。人居然就这么简单地死了,死得不像是真的,倒像是某种象征和比喻,是戏剧里的狗血桥段,导演喊声“cut”,他一下子就能坐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没人喊“cut”。我把血迹抹干净了,回到卫生间,在洗手池里清洗带血的毛巾。血水流了一小股,然后颜色越来越淡,最后变得清澈。我拿着毛巾又回到客厅。

艾琳动作很快,一切都各归原位,只有茶几没动,它和死人之间的角度和位置不能随意变动,这中间存在着物理上的因果关系,对断案有用,对我们更有用。我用那块毛巾,重新把沾血迹的地方抹了一遍,然后把它丢进套着塑料袋的垃圾桶里,垃圾桶的盖子已经被拿下来放在一边。所有操作没有直接接触,妈的,这跟毁尸灭迹有什么分别?

画架放在窗边,折叠椅收好,靠在沙发扶手上,蕾丝布上毫无皱褶。我灵机一动,示意艾琳将电视打开,电视遥控器的外面套着一个灰蒙蒙的塑料套,艾琳碰过之后,我拿过来将遥控器倒在沙发上,把塑料套也扔进垃圾桶。这是一档嘻嘻哈哈的周末娱乐节目,主持人说了句什么,嘉宾开始大笑。

“然后,怎么办?”艾琳还在听我的。今晚她把一切都交到了我手里,活了二十几年,我这个人还从没这么重要过。

就照刚才说的那么办,我告诉她,她深吸了一口气。我做主给两个人分了工,我抬头,她抬脚。我俯下身子向死人的肩膀伸出双手,手上套着两个从厨房里找来的垃圾袋,不知道这有没有用。应该有用,必须有用。艾琳站着没动,像个断了电的机器人,卡在某一点上。

“你觉得这样行吗?”她说,手上也套着两个透明的薄薄的塑料袋,发出窸窣的声音。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此时别无他法。“不要拉脚尖,”我告诉她,“拽脚后跟,抬起来,抬起来,不要让他擦着地面。”她按我说的做,使出很大的力气,我们合力将他抬到沙发前面,摆好,按着刚才躺着的姿势重新摆好。人死后多久才会变硬?

然后,我们又照样把茶几挪过来,角度不变,一点都不能变,当时,我们真以为这是最关键的事。茶几摆到位了,钢角上还带着血迹。遥控器从沙发上滑下来,落在他手边,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正在看电视,忽然想干点什么,倒杯水或者起来活动活动,却不小心滑倒,头撞在家具的尖角上。也许是因为喝醉了,对,喝醉了。

“我们俩都喝酒了。”艾琳说,“杯子呢?我用过的杯子也得带走。是吧?”

两个人开始满世界找杯子。杯子不知道滚哪儿去了,据她说,是两只一次性的纸杯,可能随手放在了哪个椅子或者柜子上头,总之眼前找不到了。我们小心地四处搜寻,艾琳突然发出一声呜咽,我不耐烦地告诉她,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她安静下来,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地板上留有一股淡淡的味道,像是鱼腥味,应该是血。血迹抹掉了,气味还在,永远都在,像是什么咒语似的。我有点想吐,死人躺在脚边,我们还在找一只杯子。

最后,艾琳找到了,在垃圾桶里,当时喝完就随手扔进来了,她忘了,完全忘了,浪费这么多时间。我忍着怒火,把垃圾袋提起来,像专业的保洁人员那样将它仔细地打了结,应该不会有人好奇到打开它看看里面有什么,事实是什么奇怪的东西也没有。除非有人刻意把它们跟死人联系起来。

我把地板又擦了一遍,用的是艾琳披的长袍,那其实是一件男款的长睡衣,化纤质地,结实的绒毛一根不掉,非常好用,混着一瓶从卫生间里找到的清洁剂,把地板抹得干净发亮,但是血腥味仍然没散掉。这气味到底是存在于空气中,还是飘荡在我的脑海里,几乎难以分辨。

我们改变了这个场景的内在逻辑:晚上没人来过,独居的人发生了意外。

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说:“咱们走吧。”屋间被整理过了,看不出来过客人,一切都像是意外,本来就是意外。艾琳说,他不该买这么危险的家具。

艾琳穿过的那件睡袍成了问题,太大太厚,塞不进她的双肩包,如果直接扔进楼下的垃圾桶,或许会成为隐患。我找到一把剪子,是那种古旧款式的大剪子,在厨房的一只抽屉里,拿着剪子回到客厅,然后一下下地剪起来,剪碎了,装进一只黑色的塑料袋,一样扎紧了袋口。可以走了。

我们关掉了所有房间的灯,除了客厅的,电视就让它开着,关上门,“咯嗒”一声落了锁,艾琳走在前面,我提着两个塑料袋跟在后头,楼道里没碰见人。

走到楼下,另一个问题又摆在眼前:这两个袋子,上面沾满了我们曾经来过的痕迹,是丢在最近的垃圾桶里,还是走远了再扔?我们俩讨论了几句,觉得站在这儿说话很不安全,被人看见怎么办?或许明天就有警察来了,一个多嘴的邻居就能毁了我们。

拎着两个扎眼的鼓鼓的垃圾袋,不能傻站在这儿,只能向前走。穿过一排楼房,又一排,路灯照耀下的乒乓球台上传来一来一往的声响。两个中年男人在打球,浸透汗的短袖运动衫贴在背上,他们只顾盯着旋转的球,没有转过头来看我们。十点多,傍晚散步的人早就回了家,人行道被树的阴影笼罩着,一只流浪猫轻快地跳进无人照管的草地,灯下的草地光秃秃的。

我和她一前一后走着。车道上,一辆车突然开起大灯,灯光刺眼,随后又关上了,是个手忙脚乱的司机,我不由得闭了闭眼睛。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前方的路灯下,出现了一只白色的狗,该死,它头上扎着一条显眼的红头绳,雪白的长毛垂到眼睛前头。与我捡到它的时候相比,干净漂亮得像是另一条狗。

我的第一反应是低头,然而狗主人已经从灯下走了出来,狗绳拉得直直的,那狗应该不记得我了。它的主人我还认识,她给过我一万块钱呢。

“是你呀,你好啊。”她热情地打了招呼,脸上堆着笑。

“您好。”

狗在我手里提的垃圾袋上嗅来嗅去。我下意识地躲了躲,狗主人拉着绳子:“馒头,过来。”

对了,这只狗叫馒头,我想起来了。大脑终于开始转动,好像它之前的几个小时一直都是僵死的。为什么不去报警呢?这个夜晚过得不合逻辑。狗被主人向后拽着,仍旧不死心地向前,拉直了狗绳,朝我的脚下不停地嗅着。艾琳从另一个方向走过来,手是空的。狗主人看见我手里拎的袋子,告诉我:“那边有个垃圾桶,五号楼后面。”我谢过她,跟她说了再见,狗仍然很好奇,不得不被主人拉着往前走。艾琳跟我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我找到那个垃圾桶,将手里的东西丢了进去。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她赶上来,说:“这两天先别联系了。”她碰碰我的手指,带着安抚的意味。我点点头,没有说别的,问题不在今晚,不在明天,问题在今后无数个日日夜夜里。马路两边的店铺都打烊了,只有两排路灯照着,车来车往,我和她一起走着,谁也想不起来要牵手。

沉默地走了两站地之后,她对我说:“要不要坐公交车?”

我点点头,前面不远处有个过街天桥,桥下的主路上有公交车站。她慢慢地爬上台阶,桥顶上横卧着一个人,到处都有这样的人,白天醒着乞讨,晚上就地睡觉。整个人都蒙在一张灰乎乎的被子里,露出几簇斑白的头发。被子一上一下地耸动着,是人在呼吸。讨钱的瓷碗空着,撂在旁边。艾琳停下来,摘下背包,翻出一张一百块钱,轻轻地放进碗里,怕丢了,又将碗倒扣过来。我看着她,她一个字也没说,径直走了。

车来了,车又走了。我留在车站,艾琳回学校了,我告诉她我想在外面多待会儿。是的,我肯定会回家的,就是想在外面多待会儿。公交车红色的尾灯淹没在车流之中,城市的交通系统像血管似的日夜运作不停。晚上依旧闷热得厉害,血腥的余味在口鼻之间缓缓流动。

手机响起来,是我的室友,那个夜班保安,我叫他老方。电话那头乱哄哄的,他说商场出事了,车库里有两个人打架,一个车主用高尔夫球棍敲了另一个人的脑袋,因为两辆奔驰车不小心碰在一处,打人的那位可能喝了酒。现在警察来了,他得配合调查。

“妈的,真他妈的倒霉。”他愤愤地,让我明天先去帮他垫上房租,房东催了几次了。

我放下手机,空荡荡的公交车在夜色中穿行,车厢里只有寥寥几个人。佳佳发了短信给我,告诉我艾琳回去后有点不舒服,现在已经睡着了,让我放心,好像她是艾琳的保姆似的。有种友谊就是这样,又周到又温柔,有时候会让人觉得有点啰唆,其实它很珍贵。那时候,无论是我还是艾琳,都不懂得珍惜别人,以为别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好像全世界都欠着我们一份温情。一个家庭破碎的人,与另一个家庭破碎的人,可以相互理解,却很难相互温暖——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我去房东家替两个人交了房租。所谓的房东也是二房东,租下了整层地下室,一间间地分租出去,自己也住在这里。我去的时候他正在看足球,穿着一件泛黄的白背心,接过钱去来回数了两遍。

“你在哪里上班?”给我写收据的时候,他开始闲扯。

“中关村。”我含糊地说。

“挣得多吧?”他说。我觉得这可能是要涨房租的前兆,就说:“我哥是老板,我只是打工的。”

“打工的。”他小声重复了一遍,“你说说,你们这些人,都跑北京来干什么,不嫌挤吗?”

我知道他是本地人,本地人里面混得最差的那种。即使如此,面对我,他依然有着天然的优越感。也许下个月又要涨房租了,五十,一百,为了这点钱又有人要搬家。我接过他给的手写收据,心里一阵恶心,想着说句什么来回敬他,没想出来。机锋总是该来的时候不来。

“谢谢。”最后我说,礼貌也是一种尊严的表现,表示我不屑与他多废话,房东与房客之间常常是这种互相鄙视的状态,地下室里尤甚。因为人人都有没法说的难处,所以挑别人的刺是最直接的解压方式。这里常常有人争吵打架。群居,太拥挤,满腹牢骚抱怨,脾气一点就着。

我拿着收据,穿过漫长的楼道,经过积水潮湿的水房,地上满是污渍、散发着臭味的卫生间,回到我自己的那间屋。单人床,格子床单皱巴巴的,床头灯的电线拖在枕头边上,一切都让人窒息。如果我曾经对北京有过什么幻梦,那它要不是压根儿没开始,要不就是已经碎得渣都不剩。如果有台机器能伸到我心里,拍张照片或者合成个什么图像,大概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像在令人昏昏欲睡的无聊旅途中,透过车窗看到的那样。

我在床上躺下来,一夜无梦地睡到天亮,直到被手机的铃声吵醒。是艾琳打来的,她说她就在附近,问我可不可以出来见面。

我们在一家闹哄哄的麦当劳里碰头,她脸色不太好,佳佳说她昨晚发烧了。我问她好点没有,她点点头,两大杯满满的冰可乐隔在我俩中间。

我们避而不谈前天晚上的事,谁都不提,好像我们只是去看了场电影,看完各自回家睡觉,完成了一次平平常常的约会。“今天没课?”

“有,我请假了。”艾琳说。

“应该去上课。”我说,意思是应该显得一切正常。想隐瞒或者忘记什么特别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全无异样,即使是表演,演久了自己也能相信。

“我想来看看你。”艾琳说,“你这两天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我说。

“意城,”她的声音低下去,“对不起,我不应该给你打电话。当时我吓坏了,不敢报警。”

我说,咱们还是别聊这个了。

我问她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去吃午饭。我们真的一起吃了顿饭,友好平静,分开时互相说了再见。也许不说更好?然后我把她送到最近的公交车站,要转一趟车才能回到学校。

她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好像那上头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佳佳告诉你我发烧了?”

“嗯。”

“她还跟你说过什么?”

“没有别的。”

她抬起眼睛:“冬哥的事,以后有机会,我再告诉你。”

我猜,她说的那个机会,永远也不会到来。这个人、这整件事会成为一个散不掉的阴影,谁也不想再提,却无法绕过去。死人,可能此刻还躺在自家客厅里。无人知晓的死人,他时时刻刻在我和艾琳身边,像个不识趣的客人那样赖着不肯走。也许永远都不会走了。

“意城,”车来了,她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我以后怎么办呢?”

我想纠正她:不光是她,还有我,我以后该怎么办呢?

她跟我说再见,明天见,或者过几天见,反正都一样。我看着她上了车,一手扶着吊环,脸朝着另外一个方向,不看我。一个很胖的女人费力地挤过她身边,坐在窗边的座位上。车开走了,我慢悠悠地走回住处。

我回到表哥的店里上班,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在北京,好像一切都是暂时的,暂时的住处,暂时的工作,暂时的梦想,所有的东西都变得比人快,总得准备好去接受些什么,或者放弃点什么。我的经验是,对什么都别投入深情,结束的时候也不会太痛苦。

勺儿经常到店里来,有时候带点吃的给我们。她是我们同乡,邻村人,离我们村不过五里地,田都挨着。我妈常做的家乡菜,她都会做。有时候,晚上她会做几个菜,叫我也过去吃。

有一天,勺儿叫我过去吃晚饭,完了让我把吃剩的菜带走,她要跟表哥一起回趟老家,后天的火车。

“你有什么东西要带给三姑的?我帮你带。”勺儿说,一边说一边把长卷发扎起来,动手去收拾碗碟,把半盘炒腊肉装进玻璃保鲜盒里。自从她住进来,表哥这里的瓶瓶碗碗就多了起来,大的小的,塑料的,玻璃的,装水果的,装剩饭菜的,各有各的用处,在冰箱里码得整整齐齐。

“没有,前一阵刚回去过。”

我拿着她给我的两盒剩菜,走回自己的住处。今天是周日,老方不用上夜班,他一周只休息一天。我回去的时候,他正对着笔记本电脑打游戏。

“炒腊肉吃不吃?”我问他。

“吃!”他床边扔着几只空啤酒罐,穿拖鞋的时候顺便踢到床下,发出咯愣咯愣的滚动声。

一边打开盒子吃着,他一边说:“刚才有派出所的人来。”

“什么事?”

“查身份证。还有消防的,查什么火灾隐患。”他说,“那边拉出来的灯泡不合格,给剪断了。”他指的是对面人家在楼道里拉出来的电线,打麻将照明用的。

“为什么要查身份证?”

“那谁知道。”他说,“这房子估计住不长了,公安局来人说这是违规的。”

“让搬就搬呗。”我说。我不想跟警察扯上任何关系。

吃完了勺儿做的腊肉,他窝回床上,戴上耳机,继续打游戏。我则翻出一个素描本来画画,随便画点什么,熟悉的动作可以使人平静。画室的杨老师还希望我去,他觉得我挺有想法,也有点天赋。不过我的想法已经变了:无论如何,只要活着,没有麻烦,自由地活着就够好。别的东西都离我太远。

至于天赋嘛,对于我这样挣扎着生活的人来说,天赋不是礼物,是判决。越早逃离,就越早解脱。

艾琳还会来找我,我们甚至在室友不在的白天,在这张床上做过爱,但也仅止于此。做爱是恋爱后的一种惯性,我们没有正式谈分手,做爱依然显得顺理成章。但是,总有些东西跟从前不同了。也许,她只是来确认我没有去告密,把她听到的一些消息告诉我,或许以为,我们还是同盟,同谋犯的那种同盟。

“十几天才有人发现,因为味道飘出来了。”有一次,她躺在枕头上,说,“太吓人了。那得是什么样子啊。”仿佛在谈论网上看来的新闻,跟自己没关系的,“这件事上了新闻。”

“警察来找过我。”艾琳说,“我就说前一天晚上见过面,他说身体不舒服,头有点晕。”他们没有多问就走了,“面对那样的尸体,可能谁也不想深究吧。”她的头靠在我的脖子下面,床头垂下来的灯泡毫无遮挡,烤得人热烘烘的。

“他真的跟你说身体不舒服?”

“是啊。”艾琳说,嘴边带着一丝隐约的笑意,“他心脏有问题,闲聊的时候告诉我,还告诉我急救的药品在哪里,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发病,我应该怎么帮忙。”

“所以,也许他只是那一刻心脏病发。他喝了酒,又摔到头,你说,有没有可能?”

也许吧,我说。她抱紧我,头放在我肩膀上,避免四目对视。还有什么比同谋犯更紧密的联结吗?表哥和勺儿打算结婚了,两个人领证结婚,那种感觉会不会也像是携手走进一处罪案现场,打算下半生就此同流合污?

不久,表哥买了辆车,二手捷达,他自己不用,给勺儿开着去上班。她在餐厅升做领班,一个月多拿一千五。为了庆祝,表哥带她去吃饭,也叫上我。自从我回来之后,他对我比从前客气多了。

勺儿不让我管她叫姐,只让叫名字。“姐姐听着太老了。”她说。她总是打扮得很时髦,是那种刻意打扮过的时髦,跟艾琳不同,甚至正好相反。艾琳是淡的,她是浓的;艾琳是远的,她是近的,说起我们村里的熟人,她认识一多半。表哥跟她扯家常永远扯不完。

“这道菜我也能做。”在外面吃饭,她总爱这么说,“回去我试试。”通常能试出七八分相像。有时候,她做出的味道很像我妈妈的手艺。

“我们回老家,三姑问你听不听话,”表哥说,“我可是实话实说。”

“什么意思?”我吐出辣子鸡的碎骨头。

“女朋友呗。”勺儿的笑声尖尖的,无端地令人想起春天的嫩笋芽,“那个高高瘦瘦的姑娘,上次我看见了,在小区门口跟你在一起的,是不是女朋友啊?”

我不说话,倒不是害羞或者想否定什么,而是艾琳和我现在的关系,怎么定义呢,好像很难描述。她对我仍然很好,我却不自觉地想要往后退,在我们的关系中,最重要的那部分已经永久地粉碎了。

勺儿把我的沉默当成不好意思,笑得更开心了,说:“她是学生,对吧?看着就像学生。那姑娘,长得可漂亮,身材可好了。”她对表哥说。表哥说:“下次你叫她过来玩嘛。”

“她哪里人?属什么的?”勺儿很懂属相,她还会看手相,曾经给我看过,说的全是好话。

“哎呀,你们俩属相合适。”她说,新烫的波浪卷发垂下一绺在肩膀上晃悠着,“正合适。”她又强调了一遍。

勺儿和表哥过得很好,所以她对于别人的恋情也是乐见其成,而我却将自己与艾琳生生剥离开来,这对我和艾琳都有好处。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它的影响永远都不会消失。

有一天,我直截了当地对艾琳说,不要再见面了,我不会说出去,一个字也不会,她尽可以放心。起初,她像没听明白似的那样看着我,等她理解了其中的含义,她说:“意城,你是我身边最后一个能说说话的人了。”

“别再提了。”

“他是自己摔的。”艾琳说,“我妈身体不好,她不知道我在北京打什么样的工,她什么都不知道,也理解不了。你明白吗?不能让她知道,也不能让学校知道,我得顺顺当当地毕业。”

也不能让我知道,我在心里想着,只有你一个人了解真相。

我说,我想过正常的生活,也许哪天我就回老家了,找个离家近的工作,每天吃我妈做的饭,结个婚,生个孩子,北京不过是一场幻觉。对吧?这个城市,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就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最后,她问我:“你是不是遇上别人了?”

那天,她走之后,我独自一个人在家里窝着,在属于我自己的那张床上,不久前艾琳还躺在上面,床单上留有余温。晚上八点了,地下室里不辨昼夜。表哥又叫我去吃饭,我没回复他的短信,感觉身边的一切都被悬挂起来了,在半空中飘着,不确定,不稳定,不知道下一步将去向何方。

陈童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班。我前两天跟他打过招呼,先请几天假,他催着等我回去呢。我告诉他,我不会回去了,听见他在那头骂了句难听的,又说:“你小子为啥不早说?”

我只能说对不起。愤怒过后,陈童冷静下来,问我辞职的原因。

“咱们这儿挺好呀。”他说,“网站每天都有点击,你为什么不来?给人装电脑有什么出息啊。”这语气简直跟表哥一模一样。“瞎画两笔,能有什么出息呢?”表哥说。这两个人的逻辑倒是一致的:非我族类,必然没有出息。现在,我只想挣扎着离开他们,离开他们所代表的那种生活——有希望的、有目标的、时而清醒时而混乱的生活。眼下,我在北京中关村人流最密集的地方,试图逃避全世界,就为了一个早已化了灰的死人,即使那死亡根本与我无关。

“我想回老家。”我说,然后就没有别的解释了。

十一

很快,地下室的出口贴出告示,要治理违规的群租房,房东找到我们,让我们退租,押金却不肯退。为了这件事,大家还闹腾了一阵子,最后,听说有的人给退了,我和老方都没拿到。

“咱们俩都太斯文了。”方晨说,要搬家了,他把一些没用的衣服杂物收到几个纸箱里,“要是像隔壁那两口子似的,女的抱着孩子,男的拎着菜刀去找他闹,也能把钱拿回来。”

“算了吧。”我说,那个场面昨天我已经见识过了。

“你是无所谓。”他有点愤愤的,“反正你不在北京混了,回老家,多少有口饭吃。我连住的地方还没找着,只能跟我老乡去挤,唉。”多少愤愤不平到了最后,就剩下一声叹息。

表哥他们从老家回来,带来好些腊肉,分给我一些,我都送给老方了。他把那些腊肉单独装进两个大塑料袋,推到床底下,我提醒他走的时候别忘了拿。明天他就要搬走了,邻居们大部分也走了,楼道里空空荡荡的。官方给的最后期限在一周之后。

“人都是一样,柿子拣软的捏。”他说,一边把冬天的被子盘成一个结实的花卷,“这些住户里头,只有咱俩按时交房租,一天也没差过。到最后,他不给咱们退押金。要我说,做人就不能太老实了。”

“几百块钱,算了吧。”我怕我顺着他说,把他的火气也拱起来,拉着我去讨押金。当初开的收条早就弄丢了拿不出来,万一闹大了,人家报警怎么办?其实也不至于,那个二房东肯定不想惹麻烦,可我那时候就是怕,光想着干干净净,一走了之。

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我们俩一块儿去吃饭。他先走,于是我请客,算是送行。我们去吃一家挺火的烤串店,秋天已经不像盛夏时那么多人,在靠近玻璃窗的位子坐下,点了啤酒之后,老方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

“回老家,找工作。”我说,“我表哥要结婚了,将来人家就是夫妻店,用不着我了。”

“我们商场在招人,在楼上坐办公室,管理工作。你有大专学历,可以试试。每天中午管一顿饭。”

我摇摇头。

“女朋友不要啦?”他见过艾琳,“你女朋友多漂亮。”

“分了。”

“为啥?”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一言难尽。我举起啤酒杯,跟他碰了碰,一口气喝干。最辣的烤鸡翅放在不锈钢盘子里端了上来。

“考虑考虑。”他说,“我们商场还不错,领导人挺好的。”

我不置可否,看着老方因为鸡翅太辣而冒出的微汗。他是河南人,不像我这么能吃辣。明天他要搬去另一处地下室,也不知道能住多久,然后又得搬家。我用冰凉的啤酒中和舌头上的火烫感觉,开始想念家里那张恒定的属于我的床,不论什么时候回去,它总摆在那里。

第二天,老方走了,我还没起床。他老乡过来帮他搬东西,忙忙碌碌地说了再会,之后门就关上了。我睡了个回笼觉,醒来时手机正在响,可能已经响了好几轮,终于吵醒了我。

打电话来的是陈童,一接起来,他就说:“你在哪儿呢?”

一个小时之后,他来到这间地下室,坐在老方那张只剩下铺板的空床上,说:“豆豆要跟我分手。”

“为什么?”

他像看傻瓜一样地看着我,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才更像个傻子,“这种事哪有为什么?”

那倒是,跟女朋友追问为什么,她们总会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让我找个正经工作。你说,她自己也没正经工作啊,凭什么老是要求我?”

“她要求自己的时候,你可能没听见。”我说,从床底下拉出一双拖鞋,觉得口渴,找不到开水,只有啤酒。

没有比温热的啤酒更烦人的东西了,让人越喝越渴。陈童还在抱怨,他觉得自己做得挺好了,想不通为什么被人甩了。

我告诉他,我跟艾琳也分了。这个消息暂时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早就该分。”他说,“她跟冬哥那些事儿,说不清楚。”

“她跟冬哥有什么事?”看来,在艾琳的朋友圈里,冬哥和她的关系并不是秘密,蒙在鼓里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结果他也说不太清楚,但是,艾琳和冬哥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画手与模特那么单纯。我想起佳佳说过的,冬哥打她。艾琳身上有过伤痕。

有些念头纠结成一团,像块消化不动的食物,沉甸甸地悬在胃里。啤酒还剩下半罐,我突然喝不下去了。

“我得出去一趟,有点急事,”我说,“你要是不想回家,就在这儿过夜吧。”说实话,他和豆豆争吵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说不定两个人明天就会和好。

我把老方留下的钥匙给了他,给自己找出一件运动外套——这几天天气忽然凉了下来,然后走到街上,坐公交车来到艾琳的学校。新学期开始,校门口来往的人比暑期多了不少,佳佳过了很久才回复我的短信,只有两个字:“好的。”

她在学校里那间奶茶店等我。前几个月,我和艾琳经常在这儿约会,佳佳给自己买了一杯金橘茶,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喝了一多半。

“路上有点堵。”我说,扯过一把椅子坐下。

“我只知道一点,艾琳不喜欢别人问太多。”佳佳说,“上次都告诉你了,冬哥打过她。”

“他们是在谈恋爱吗?”

“应该不是,”佳佳说,“但是后来艾琳想摆脱他,她跟我说过几次,冬哥脾气不好。”

“她还有个男朋友。”我说,“那个人你也认识吧。”

“刘凯?我认识,”佳佳说,“他们大二就在一起了。艾琳总有人追。不过,她不是那种一脚踏两船的人,刘凯先提的分手,我猜可能跟冬哥有关。”

佳佳给了我刘凯的电话,临分别时,她对我说:“艾琳最近状态不好,你们应该见面,把事情说清楚。”我答应了,等她走后,坐在原位上没动,给刘凯打了电话。

对方的语气有点不耐烦。我尽量简洁地说明了我的身份,和艾琳的关系,以及我的疑问,没有提到冬哥已经死了。

不管怎样,他还是来了。看得出来,他也有一肚子话想说。服务员再次送上冰镇的金橘茶,是我点给他的。

“她想甩掉那个冬哥。”刘凯是个又高又壮的男生,下巴很宽,声音低沉,短袖运动上衣的袖口绷得紧紧的。

“你们俩大二就在一起了?”

“对。我追了她一年多,”刘凯说,“后来我才知道她在外面打工,给画家当人体模特。瞒得好紧啊。”

“她妈妈身体不好,她想自己挣学费。”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想维护她。

“在一群人中间脱光了,这算挣的什么钱?”他说,“她是不是跟你说,我是因为这个跟她分手的?”

“她没说过。”我撒谎了。

“其实,知道她当模特的人也没几个,她在学校里瞒得很紧。这种事还是挺有话题的,对吧?”他说话总爱用这种反问句,显得没什么脑子。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我对他怀着敌意。

“我不想让她干这个,可是她说非干不可,冬哥不让她走。我问她为什么,她又不肯明说。”刘凯说,“那时候我就觉得,她压根不信任我。”他终于拿起饮料,一口气灌下半杯。

不信任,对,我想,我也有类似的感觉。在关键问题上,她总想逃走。

“然后呢?”我不动声色地继续问。

“没什么然后,然后不就是你了?”他说,语气中听不出愤怒或者惋惜的情绪,只有如释重负。

“她跟那个冬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帮画画的,没几个好东西。”刘凯说,“冬哥拍过她的裸照,艾琳亲口告诉我的。这种事儿,我真帮不了她。”

“因为裸照,所以没法摆脱他?”

“那男的可能还打过她。”刘凯说,语气仿佛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而不是自己的前女友,“不过,话说回来,当人体模特的还在乎裸照吗?”

他知道的情况并不比佳佳更多。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个大个子用的那种事关不己的口气让我很愤怒,我应该打他一顿而不是给他买饮料。艾琳是他女朋友,而他什么也没做,对她的麻烦坐视不理,直到今天这个地步。

“反正,劈腿的是她,”他又喝了一通,塑料杯里堆着大半杯冰块,“遇上人渣,我还能怎么着?这也是一种报应,是吧?”

“你知道那个人死了吗?”我问。

“谁?那个画家?”他吃了一惊,“怎么死的?”

“在家里摔死的,是个意外,过了好几天才被发现。”

他沉默了一会儿,仿佛在消化这个事关人命的八卦新闻,然后盖棺论定地说:“这也是报应,你说是吧?”

刘凯走后,太阳已经偏西。我觉得,我应该问问艾琳,把一些问题搞清楚。电话无人接听,短信也不回,直到杯子里的冰块都化成了水,对面的椅子被服务员拿去给别人了,拎起椅背的时候她还瞟了我一眼,大概是催我快走,别占着桌子发呆。

十二

艾琳没有消失,她过得挺好,准备毕业论文、找工作、找房子。有时候,她还会回复一两条短信,内容简短,没有继续聊的意思。我告诉了她我的新地址,原来的地下室已经清空了,她也只是简单地回复“哦”。

最终,我还是没有回老家。我想,如果我回去了,就会陷在一件一辈子都没搞明白的事情里,不知道艾琳是不是也这样?也许她只会觉得轻松,侥幸过后的那种轻松。她是逃脱了,可我陷进去了,这不公平,她应该给我个解释。可她就是不肯见我。

陈童跟豆豆和好了。在我的小屋里住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他在床底下发现老方忘了拿的两袋腊肉。“豆豆特别爱吃这个。”他说,睡了一整夜之后,自信的精气神又回来了,“我拿走了啊。”

“随你。”我说,想起老方说起的商场的工作,或许不是个坏选择。

没过几天,陈童和豆豆又成双成对地出现,他们来帮我搬家。田原也来了,他跟佳佳的约会没几次就结束了,那姑娘可不是靠着油嘴滑舌就能蒙骗上手的。

“佳佳很聪明,”虽然被甩了,田原对她的评价还是挺高,“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太玄了。”陈童说,把一只纸箱贴上大力胶封条,“一般人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就知道。她特别懂事。”田原说。我头一回听见他用这么认真的语气提到一个女孩,然后就明白了他是因为失落,才会这么认真。

“那就是被一个懂事的姑娘给甩了?”陈童说。我正跟他合力搬电视机,房东给配的那台早就坏了,这台是我和老方合买的,他留给我了。表哥把他那辆二手宝来借给我搬家用,陈童有驾照。

在打算扔掉的废品中,有写生用的画板,一把有破洞的帆布折叠椅,和一些别的跟画画有关的东西:一些没用完的颜料,一些铅稿,包括艾琳的那张没来得及上色的肖像,都卷起来扎好,田原问我为什么要扔了这些东西。

“不画了。”我说。

“那也可以留着当纪念啊。”

“纪念什么?”我妈妈从来不扔东西,说起来这个那个都要留个念想,实际上什么也留不住,有些人事还是忘了的好。

四个人挤进车里,我跟豆豆坐在后排,中间隔着一只塑料箱子,零碎东西都塞进后备厢。后视镜上挂着的CD收纳包里,有几张邓丽君的唱片——表哥爱听老歌。陈童随手拿出一张,看也没看就塞进音箱,飘出来的是《甜蜜蜜》,艾琳喜欢这首歌。

在音乐声中,车子像船行海上,轻快地滑过秋天的街道,树叶开始显出斑驳的金黄。艾琳没再联系我,她轻快地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像早晨的露水在阳光下蒸发了。我没换手机号,一直没换,用到现在,她的号码一直存着,排在通讯录的第一位。几年间我换过几个手机,诺基亚、三星、苹果,艾琳一直在那儿,虽然她早换了号码,旧号已经废了,但我就是不想删。

没过多久,表哥结婚了,勺儿辞职去给他帮忙。虽然勺儿对我不错,我还是不想给夫妻店打工,想自己找份工作。老方上班的商场正在组建一个IT部门,他就把我介绍过去,至于这个部门具体要做些什么,领导自己也不清楚。在办公室的电脑上打了几个月扑克牌,帮经理重装过两次系统之后,我被调到大客户部,负责制作和销售企业团购的礼品卡,在一台专用的POS机上刷一下,“啵”的一声,卡片成功充值。面带微笑,双手递过去就行了。

这份工作做了十年,有加薪,没升职,其间经历了两三任经理,有的人因为站错队而倒霉离职。我一直很稳,因为岗位微不足道,而且我从来不跟同事走得太近,从不站队。老方说我最滑头,让我觉得哭笑不得,我只是觉得折腾这些没意思而已。他升到了保安部主管的位子,不再跟老乡合租房子,自己出来单独租了一套一居室,问我为什么还跟人合租房子。“多烦啊,”他说,“跟别人住一块儿互相影响,老睡不好觉。”自从升到主管,他就不值夜班了。

“有个伴儿也挺好。”我说。

“那你得找个女伴儿。”老方说,“客服部那个高个子的姑娘老找你,你不考虑考虑?”

我笑笑,没说话,接着做储值卡销售记录的统计表。这份不咸不淡的工作一直干到去年,偶然间得到一个跳槽的机会,我决定走,是因为跟客服部那个女孩谈了段短暂的恋爱,发觉不合适,很快她就提出分手,再见面总是有点尴尬。

新工作是在一家更高档的购物中心做大客户经理,大客户部的每个人都挂经理头衔,为的是跟客户打交道方便,所以实际上也没升职,只是工作内容变了。我入职的第一天,主管给我一份电子版的VIP客户名单,让我熟悉熟悉。这些人多半是女性,每年至少都有几十万的消费,品牌都会给她们特殊服务。主管觉得商场这边也得跟上,多联络联络感情。“增加客户黏性嘛。”他说,这可能是他在MBA周末班的课程那里学来的新词。上班的第一天,他就明确要求:在我们这儿,必须每天穿西装。

我回到办公桌上,脱掉外套,解开衬衫领口的扣子,给自己泡了一杯茶,随手打开这份客户名单。顺序按姓名拼音的首字母排列,那个无法忽略的名字排在第一个:艾琳。

我愣了两秒,然后点开了她的消费记录:大量的衣服、鞋子、化妆品、珠宝首饰、皮包,都是很贵的名牌;各种各样的家居用品,成套的进口餐具,水晶酒杯,亚麻桌布,羊毛地毯,落地大钟,还有厨房用的料理机,烘焙套装,几千块的炖锅和刀具套装,尺寸不同的各种浴巾和毛巾;从去年秋天开始,她的购物重心转向婴儿用品,进口的婴儿食品、衣服——从粉嫩的颜色来看应该是个小女孩,样式夸张得像个太空舱的婴儿车,同品牌的婴儿床、电子摇篮和婴儿座椅,无数的洋娃娃以及各种各样的玩具……她是那种一走进门,店员就眉开眼笑的好顾客。

看着这份长长的清单,我勾勒出她的生活:她过得挺好,比大多数人都好,也许还在休产假,也许根本就没上班,孩子最多一岁;以地毯的尺寸看,房子不会太小,那种大块的地毯往往是住别墅的人家爱用,我看了看客户地址,果然是在顺义的一处别墅区。以物质的标准来衡量,她无忧无虑。不知道她还记得我,还记得那个搬死人的晚上吗?

资料上有她的联系方式,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只要拨过去,就能听见她的声音。我盯着那串数字看了一会儿,起身把西装套上,跟部门的行政秘书说要出去一下,她拿来一个本子让我登记,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上班时间的外出都得登记。我在事由那一栏里写上:增加客户黏性。她看了看,一脸茫然:“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得问李总。”我说,冲她笑了笑,就走出了办公室。商场的办公区在顶楼,我乘电梯下到一楼,靠近旋转门有一家店卖家居饰品,墙上挂着很多名画的手工复制品,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陈童还在做这个生意,他早就有了自己的车间,特色是坚持手工生产,工艺流程基本没变,这是他的一大卖点,只是产品做得很粗糙,进不了购物中心的品牌店。豆豆正怀着第二胎。

墙上挂的那些画,有很多是我过去临摹过的,再加上艾琳的消息,仿佛今天注定了要去怀旧。我穿过了阳光闪烁的玻璃旋转门,打上一辆出租车,报出地址之后,就用手机拨出刚才牢牢记住的那串号码,接通后,她说声:“喂?”声调是上扬的。

“艾琳?”那头一阵沉默,然后响起一阵婴儿哭声。

“你等等。”她说。她的声音一点没变,不知道样子变没变?她拿开话筒,高声说:“大姐,你哄哄她。”婴儿的哭声渐渐远了,她又回来:“意城?是你吗?”

她知道是我,还明知故问。我告诉她,我是大客户经理,工作就是联络VIP客户,“没想到看见了你的名字。你最近还好吗?”

“我挺好的。真是,多少年没见了。”

如果说这么些年过去,我在哪方面有长进,就是学会了直截了当地说话,不要绕弯子。我问她,可不可以见个面?有些事想问清楚。

她听出了我的严肃语气,也跟着严肃起来:“好吧,那你现在就过来吧。地址你有?”

“有。”我没告诉她,我已经在去往她家的路上了。

半个小时后,出租车把我放在顺义一处住宅区的围墙外,这儿不让外面的车进去。浅灰色的围墙显得很干净,沿着围墙种了一圈高大的杨树,卫兵似的排列整齐。深秋了,树叶被风吹得哗啦作响。小区的门口有警卫站岗,我告诉他艾琳的名字和地址,他回到岗亭里,拿起电话说了几句,就打开了栅栏门的电子锁,放我进去。

院子里种着很多枫树,红黄斑驳,独立的一幢幢房子散落在树木之间。人行道与车道分开,两边是草坪和低矮的灌木,路面上铺着圆滑的鹅卵石。房子是那种前几年很流行的欧陆风格,门廊下面立着一排罗马柱,二楼伸出半月形的露台。

按着门牌顺序,我找到艾琳的家,来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她带我来到门厅,换上摆好的拖鞋,艾琳朝我走过来,一个粉色衣裤包裹着的婴儿蜷在她的胸前。她把孩子递给阿姨,交代说:“带她上楼吧,一会儿再量量体温。”然后才转向我,脸上挂着笑容,说:“好久没见了。”

她带着我走进客厅,一组巨大的真皮沙发放在羊毛地毯的中央,同样巨大的茶几上摆着一组复杂的紫砂茶具,暗沉的色调跟室内的家具很相配。我不记得她爱喝茶。好在她没让我坐进那套宽大得能把人吞没的沙发里,而是走向落地窗前的黑色咖啡桌,桌边摆着两只同色的藤椅。

我坐下了,她去厨房弄点喝的。客厅的面积很大,不过家具摆得太多,并不显得宽敞。地毯划分出沙发待客的区域,其余部分是颜色黑沉的实木地板,家具也是类似的颜色,看得出都是贵价货,颜色相近,但并不成套。落地窗上挂着又大又厚的紫色窗帘,墙上并没有别的装饰,一张画也没有,只有壁纸透出隐约的暗金色花纹。身后传来嘀嘀嗒嗒的声音,回头看,是一架古典款式的落地大钟,是从我们商场买的,英国进口,不到十万一台,我在她的购物记录里看到过。在这间风格混杂的客厅里,“贵”是唯一能总结出来的特点。

艾琳回来,将一杯咖啡放在我面前,自己也坐下来。屋里很暖和,她穿着一条家居的长裙,一直拖到脚面,烫过的头发向后盘成一个松软的发髻,脸跟从前一样好看,但是说不上来为什么,我还是喜欢她从前披散着头发的样子。

“这个钟,”我扬扬手,“原来是你买的。”

“我老公喜欢古董。”她很快地接上话茬儿,“他喜欢比较古典的东西,家具都是他挑的,我只管去刷卡。”

她这是说,她老公对她不错,钱都给她管。她做的咖啡跟外面卖的一样好喝。

“你在商场上班?居然从来没碰见过。”

“我上周才入职。”我说。我把这几年的经历大概说了说,她不时有礼貌地点头。

“增加客户黏性?”她笑了,“你们老板真逗。”

“对,所以我得拜访名单上的所有客户。”我撒谎了。

“需要我填个表什么的吗?”

“不用,就聊聊,随便聊聊。”然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两个人同时举起杯子喝咖啡。

“这儿风景真不错。”我说,窗前的私人草坪修理得很整齐。

“嗯,我想种点花,他就喜欢草坪。买的时候贷了一大笔钱,现在都还清了。这边比城里安静。”的确,我一路走进来,一个人也没看见。

接着她又谈了一会儿附近的房价和国际学校,提到她老公前妻的儿子在哪里上学。周末那孩子会过来,跟爸爸一起过两天。

我应付着她,一边想着,如何跳进那个隐藏在无数散漫话题中央的黑洞,或者说漩涡——藏在水面下的巨大漩涡。我们俩像两条老练而冷静的鱼,默契地围绕它游泳。

“我结婚的时候,还担心关系处不好,没想到那孩子特别喜欢妹妹,周一到周五在学校寄宿,周末就要跑过来看妹妹,都不肯回他妈那儿,把他妈气得够呛。”她用纸巾仔细抹掉洒在桌面上的咖啡。

“你呢?”她忽然问,停止了谈论自己,“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说,“我买不起房子。”她宽容地笑了笑:“那你还画画吗?”

我告诉她,早就不画了。

“你真的很有天赋。”她说,意思是可惜了。很多人对我说过这句话,有什么用呢?完不成的梦,实现不了的愿望,在人间遍地都是。在沉默中,我们渐渐接近了那个漩涡。

“艾琳,”我清清嗓子,“有件事,我一直想搞明白……”

“他是自己摔的。”她打断我,然后脸色就变了,好像对这问题早有准备,越发显出心虚。我们俩都意识到这一点,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我没碰到他,我只是躲。”她看着我,“干吗问这个呢?”

“他打过你吗?”我决定单刀直入,不要跟她绕圈子。短短的一句话在空气中回荡。

“他打过我,拍过我的裸照,我都忍着不敢出声。”她一口气说完,“你满意了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你就缺那点钱吗?”我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好像自己仍然是她的男朋友。

挂钟在我身后嘀嗒作响。

“我跟你说过,我不想惹麻烦。刘凯就是因为这个跟我分手的。”

“那我算什么?我是下一个挡箭牌吗?”

“男人都一样,”她说,眼圈开始发红,“就只关心自己的感受。被人侮辱的是我!你没有被人打,你没有被人强奸,你没有被人拿着裸照威胁,到最后你们个个都觉得是我有错!”

她说完这些话,屋里静悄无声,好像有人在屏着气偷听。

我想起刘凯说过的那句话:当人体模特的还在乎裸照吗?

“我不能跟我妈说,也不能跟你说,佳佳知道,她也帮不了我。他死了,我特别高兴,但是我没有碰他,他是自己摔的!”

“为什么不报警呢?”我说,声音比刚才小了很多。

“我说过了,我害怕,我不想节外生枝。”艾琳有些不耐烦,“你来找我,就为了说这个吗?”

“有些事,我想搞明白。”我说,“三十多岁了,我想活得明白点,知道自己过去都遇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我不想一辈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混过去了!”说到最后,我不自觉地提高了声调,好像在跟哪个看不见的对手争论。

“意城,”她把手里的杯子放下,语气温和起来,“你这是拿我撒气呢。”

我说不出话来,仿佛前半生所有的不如意都摆在眼前,摆在这张小小的咖啡桌上,像一群小怪物似的咧开嘴嘲笑着我。艾琳飞快地朝我身后的座钟看了一眼,我想我该走了。

“我以前跟你说过,”艾琳慢慢地开了口,“我小时候用石头打过两个同村的男孩,因为他们骂我妈妈,后来的事我还没说完。第二天,我在放学的路上,被这两个人堵住了,其中一个把我强奸了。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跟我妈说了这件事,她第一反应就是骂我,问我为什么惹事,骂我脏、贱、不要脸,不许我去跟别人说,尤其是村里人,更不能说。那天晚上她没给我饭吃,第二天逼着我去上学,谁也不许告诉。我就饿着肚子去了学校,真的一个字也没说。”她停了一会儿,任由痛苦在沉默中发酵,“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想报警。”

“那不是你的错。她是你妈,她不应该……”

“她就打点零工养活我,我爸什么都没留下。”艾琳打断了我,“她已经很不容易了。你知道在农村,一个女孩被强奸,全家都跟着丢脸。孤儿寡母本来就受人欺负,她不想再惹事。忍忍算了。”

“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冬哥,还有他的一些朋友,他们让我觉得,我的身体不脏,也不恶心,我的身体可以很美好。我没想到后来事情会变成那样,冬哥不愿意分手,死活就是不肯,我有了新的男朋友,他还是不死心。他打我,拍了裸照,时不时地拿出来跟我炫耀,我没办法,只能跟他周旋。后来我遇到了你,你挺好的,意城,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你的反应会不会跟刘凯一样,我不知道。”她的眼睛湿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坚强,我很害怕。”

“那天,是他自己摔的。”最后,她这么说。“那,项链呢?”“什么项链?”她露出疑惑的神色。“就是,他送你的那条,卡地亚的项链。”我觉得喉咙发干,咖啡杯已经见底了。艾琳想了想,说:“那不是他送的,他送的我怎么会收?是另外一个朋友,他的画得了奖,送给我表示感谢的。而且,那不是真货,只是一条高仿,我喜欢那个款式,后来你不高兴,我就不戴了。”

楼上传来了婴儿的哭声。“我该走了。”我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孩子有点发烧。下次叫上佳佳,咱们再聚。”她站起来,陪着我走到门口。婴儿的哭声低下去,有人轻轻哼唱着哄她,音色婉转,像唱戏似的,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她停在门口,台阶两旁是平平整整的草地。临别的时候,我摸出口袋里装的名片盒——穿西装、随身带名片,都是新公司的要求——抽出一张递给她,说:“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跟我联系。”

她接过去看了看:“意城,你真的很有天赋,不画画可惜了。”

道别之后,我离开了她的房子。人行道这么长,怎么也走不到有树遮挡的地方,就感觉她的目光还在背后黏着。我把双手插进裤子口袋,像个少年那样迎着风走去。枫树叶上金光跳跃,我脱下外套,风灌进衬衫,吹得背后都鼓荡起来。我越走越快,心里只想着一件事:“你很有天赋”这句话,从此我再也不想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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