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程思齐的拐棍不太耐用。

几年里, 无厌给他削了许多根,都被他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给磨坏了, 折断了。

无厌做的拐棍自然是结实,但架不住程思齐这小老头太浪,早上还在城东头钓鱼, 晌午便要跑到城西下棋。

一整个午后都是走街串巷,搜罗着满城的小吃美味, 然后到了晚间,便一样一样摆到无厌面前。

美其名曰, 趁着一口牙还在,赶紧吃。

无厌也纵着他。

或许是以前修行练剑落下的病根儿, 到了凡俗一应发作了。程思齐的手臂和腿脚儿都不太灵便, 阴天下雨疼得厉害。若是不勤走动着,恐怕要不了多少年,就得瘫在床上。

“又吃甜的。”

闻到鼻尖的酥酪甜香, 无厌一握程思齐手腕,正好将他再度偷偷伸向纸包的手按住。

手掌下的腕骨不似多年以前的细瘦有力,劲秀姣好。反而透着一股干枯的瘦弱之感。抚过去, 肌肤也不再紧致细腻, 带着些许粗糙的纹路, 干巴巴的, 老态尽显。

但无厌却仿佛全然没有感受到一般,自然而然地擒住那只手,贴到唇边吻了吻。

手的主人立刻泄了气。

“我知道甜的吃多了不好, 不吃了……”

程思齐凑过去点,伸手去拽无厌下颔上垂下来的一绺花白的胡子,“俊老头儿别生气,给大爷笑笑。”

说着,晃了晃那缕胡子。

无厌任他揪着,把人揽过来点。

两人都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在凡人的寿数中,是实打实的老头子了。

程思齐的白发再不需要人数着告诉他,早已是花白了半个脑袋。无厌许是因着爱笑,眼下和唇角都生出了细细的笑纹,淡化了他早年的一身戾气,变得温文可亲。

老了,日子其实也没什么变化。

唯一令两人都有些遗憾的,便是不能做些晚间床事了。毕竟是老了,程思齐担心无厌的腰子,无厌怕程思齐太伤身子。

以前有一段时间,程思齐绞尽脑汁地为无厌熬补药,喝得无厌半夜起来念清心咒。无厌也为程思齐亲自做了些药玉,夜间便抓着人给他保养。无厌看不见,上药时便要一寸寸摸过去,程思齐一边享受着这温柔细致的照顾,一边叹息。

“都是年轻时候不懂事,都松了……”

“再胡说。”

无厌听了这没溜儿的话,定要一巴掌下去,拍得程思齐的屁股一声脆响。

后来程老头是真的成了老头,便也骚不动了,俩人熄了灯,就窝在一块像两只仓鼠一样轻声细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从白日来了个脚气病人,说到忘了喂鸡浇花,互相抱怨一通,然后又抱着对方小声哄着。

也不知是谁先没了声。

一个带着另一个,很快便沉入了寂静的夜。

张老大夫的去世,仿佛是开了某个头儿般。

接下来的数年,这条街上一个接一个,从包子铺的大娘,到胡同里的老秀才,再到木匠铺的王大叔,都纷纷病逝了。

每年的严冬,好似都有哀乐响起,白布悬门。

凡人之躯羸弱,春暖夏热秋凉,都还好过些。

但冬日却最是难熬。累累的大雪压下,各种病疾便都喷发出来。

王大叔缠绵病榻两年,本以为能熬过这个寒冬,却没想到仍是在春风化雪的当头儿,撒手去了。

葬礼那一日,七姑娘哭得昏厥过去,差点断了气。无厌和程思齐帮着忙前忙后,将王大叔的尸骨送入了墓地。

仔细想来,这些年,他们竟也送走了不少人。

葬礼结束后两日,谢昼回来了。

多年不曾归家,再度归来,谢昼已不再是往日人们口中痴迷练剑的小傻子,而是奉命驻守一方的筑基修士。

整个燕北城,不管认识或是不认识谢昼的,都纷纷登门拜访,欢呼雀跃。一个默默无闻的凡人小城,出了一名筑基修士,在所有人看来,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王大叔的葬礼也后知后觉地变成了一场浩大的厚葬。

燕北周遭的大小宗门都派人哀悼,城主府备上丰厚的纸礼,以表心意。往昔一个全然无人注意的小小木匠铺,却在一日之内被各路高高在上的人物几乎踏破。

七姑娘一家又惊又喜。

原本父亲离世,备受打击的七姑娘服下了谢昼带来的灵丹,也仿佛又年轻了许多岁一般,身体康健起来。

这车马喧嚣的热闹持续了一段日子才平静下来。

谢昼初回燕北,便雷厉风行地除掉了一个劫界的小据点,斩杀筑基劫数两人,可谓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立下了威名。

在这些事都处理得当,所有人的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后,他才拿了悉心炼制的增寿丹,敲响了对面小医馆的门。

小医馆的门庭这么多年下来,早已不如当初新艳。

门窗都落了漆,包铜的边角生了锈迹。

一进门,石块铺就的小路中间滋出不少细小的杂草,一个身形还算挺拔的老头儿弯着腰正在拔草。

拔到一半,看见谢昼进来,正要直起腰,却突然脸一皱,哎呦了声:“无厌无厌!我腰直不起来了!快扶我一把!”

谢昼正要上去搀扶。

却见旁边浇花的无厌虽是目不能视,却比他更快,一个转身,快走两步便扶住了程思齐的腰,带到怀里,熟门熟路地找到一个位置,轻重得当地揉了几下,口中哄道:“靠着我,慢慢吸气,不疼……”

谢昼瞧得倒吸口凉气,牙根儿直疼。

等腰疼劲儿缓过来,程思齐靠在躺椅上受了谢昼三叩首的大拜,才转头看了一眼谢昼递上来的瓷瓶:“增寿丹?”

“对。”

谢昼颔首,目中露出一丝悲切,苦涩道:“徒儿这次为了寻着丹药的药材,回来晚了。炼这丹药本就是为了保家人长寿,却不想,竟顾此失彼,没能见到爷爷最后一面。”

他将瓷瓶放到桌上,“师父师爹,我知道你们不是寻常人,或许有什么难言的苦衷。但这丹药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收下,就当……就当多陪狗蛋一段时日。”

当年初出茅庐的谢昼被沧澜城追杀,确是不明所以。

他知道是他师父坑了他,但他不相信程思齐是要害他。但其中究竟是为何缘由,他却一直想不通。

直到后来,他于绝境之中激发灵根,引气入体,将十年所学尽数吃透,一步步踏上剑修之路,他才明白,他的老师并非普通凡人。

十年看似简单的基础剑招,却是不拘泥于形式,能衍化出无数剑式。

更遑论,程思齐于他懵懂之时传授的剑气剑意,更是为他打开了一条不同寻常的剑道。

他不知道他的师父为何隐姓埋名于凡人小城,但做徒弟的,本就不需过问许多,唯忠孝罢了。

“算了吧。”

程思齐瞧了那增寿丹一会儿,摇头笑笑,拒绝了。

谢昼一怔:“师父……”

“别说些废话劝我。”

程思齐堵了谢昼一句,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为师并非是你想的那般,一心求死,或是心灰意冷。这尘世间这么多好玩的,好吃的,我也可舍不得。更别说,还有你师爹。”

“我和你师爹在一处,也争吵,也抱怨,但却总是没个够,没个腻,想着再来许多年,再来几辈子,长生不死地在一块。”

程思齐略有些浑浊的眼珠里涌出一丝憧憬,但却很快被了悟的笑意淹没:“但是生老病死,是人世的常态。谁也留不住谁。不怕你小子笑话,我起初刚发现自己老了的时候,慌得一宿一宿的睡不着。”

“你师爹就爬起来给我敲木鱼,念佛经,把我念得犯困了,他才躺下接着睡。后来张老头儿去的那天,他跟我说,两个人一块慢慢变老,躺在一块闭上眼睛死去,其实是件高兴的事,没必要怕。”

“因为白头偕老,是这凡尘能赋予凡人最幸运的事。”

无厌在旁无奈地笑笑,抬手握住程思齐的手。

干了许多年的粗活,无厌的掌心也已累了厚厚的茧,和些微皲裂的痕迹。因着体虚,即便是暖春,手掌也带着冰凉。

但程思齐却似早已习惯这样的触感与温度般,反手握回去,为无厌暖着手。

谢昼盯着那双交握的手许久,才慢慢闭了闭眼:“徒儿明白了。”

“嗯。”

程思齐懒洋洋应一声,极其顺手地用拐棍敲了敲谢昼的腿,“既然回来了,事儿也都安置好了,那明早就继续过来练剑。这么多年就知道跟那小猫三两只打来打去,根本没长进。”

谢昼这个俊逸挺拔、风姿不凡的一代巡查修士,被老老实实敲了一拐棍,恭谨地应了声。

同时心里不由猜测起来。

连炼气和筑基修士都是小猫三两只,难道他师父和师爹曾经是金丹元婴大修士?

不过想了想平日里程思齐不着调的模样,谢昼便又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了思绪。

日子仿佛就是十几二十年一个轮回。

医馆所在的窄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卖包子大娘的儿子接了她的摊,晨起时熹微的朝光与蒸笼里逸散出的蒙蒙白雾,飘满整条街道。医馆的小木窗雷打不动地支起来,程思齐趴着窗户递过去铜板,喊来几个素包子。

无厌不让他吃太多肉,他便只好唉声叹气地买着素包子。

有时候想偷偷买个肉的尝尝鲜,还要被卖包子的臭小子告黑状,一口一个程叔又偷吃肉包子,这么大年纪不养生,气得人想捶他脑壳。

不过无厌偶尔也睁只眼闭只眼,纵着他,还会边笑着骂他,边给他抹去嘴边的油点。

吃过早饭,程思齐便看着谢昼练剑。

而无厌,要么待在医馆诊病,要么便会上山去光明寺和方丈论经。

方丈的年纪也很大了,八十有余,算得上是整个燕北有数的长寿老人。老和尚会点炼体功夫,一直都硬朗得很,但近几年染了几场病后,也渐渐委顿下来,没了精神。

方丈最难放下的,便是他一手操持起来的光明寺。

在又一次大病初愈后的论经中,方丈终于忍不住朝无厌开了口:“这么些年,你在寺里,也已经是我光明寺的人了。我座下这几个弟子,庸庸碌碌,没有一个有才能的。”

“我怕他们撑不住这光明寺。”

老方丈苦涩叹气,满面苍老之色:“所以老衲便想着,将这光明寺传到你手上。你有佛性,也聪慧,想必能带着光明寺更上一层楼。”

无厌沉默了片刻。

然后在老方丈期待的眼神中摇了摇头,含笑道:“方丈,您知道何为佛吗?”

方丈一愣,有点不明白无厌的意思。

佛这个字,说来可大可小。

而在方丈心中,听到无厌这个问题的第一反应,便是去看佛殿内那尊煌煌而明的金身大佛。慈眉善目,俯瞰众生,这便是所有人的佛。

但他知道无厌指的并非这个。

无厌顿了顿,声音里带出一丝淡然的失落,道:“我不知道。所以我这一生都在修行,都在求佛。世人皆醉我独醒,不是我求的佛。慈悲救世,渡人不渡己,也不是我求的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亦不是。”

他的手指抚过桌上铺陈的经卷。

“从一个地方,求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身份,求到另一个身份,从一个世界,求到另一个世界。我始终相信我会求到。但却有那么一天,我前行渴求的路,被我亲手斩了。”

这句斩了,听得方丈心头一跳。

仿佛是有千难万险过去,即将望见佛光临世的那一瞬,迎来了无边无际的长夜。

他心里莫名地震骇着,却听无厌忽然轻笑了声:“但我却不后悔。因为我想着,或许佛祖本身求的,也便是一个不悔。”

这日论经回家后,无厌架了个火盆,将他往日珍藏的一本本佛经挨个儿烧了个干净,吓得程思齐抓着他的手给他诊脉,生怕他老糊涂了。

无厌却很是镇定,一边把程思齐扒拉到怀里,一边道:“不然我还俗吧……”

程思齐怔了片刻,面露纠结:“可小和尚调戏起来,比小公子有趣多了……”

话没说完,程老头儿就被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屁股。这让程思齐一度觉得,他都这么大岁数了,浑身上下都干巴巴老了,偏屁股还如此挺翘圆润,一定是无厌揍得太多的缘故。

烧完经书,无厌仿佛心头放下了许多东西,整个人都变了。

他和程思齐合计了一番,不顾谢昼和一帮邻居朋友的阻拦,拄着拐棍,背着包袱,就溜溜达达出了燕北城,美其名曰,游历四方。

若说游历四方,无论是无厌,还是程思齐,在年轻时候都是真正做过的。不说劫界之旅,就是这偌大一个灵界,他们二人年轻历练,也曾闯荡了个差不多,北至极北冰原,南至火海沙漠。

十万大山杀过妖,冥狱深渊斩过魔。

昆仑仙山的凌霄会上曾力压天骄,八大仙门的论道台上曾驳斥百家,仙府秘境、洞天福地,也都曾大战夺宝。

真要论起来,这个灵界根本就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兴趣,再值得游历一番的地方。

但或许真的是成了凡人,所见到的东西便不一样了。无厌和程思齐离开燕北城后的游历,不但不乏味,反而甚是有趣。

一座座城池走下来。

两个老头儿沿途边走边帮人诊病。

偶尔会在荒郊野岭露宿,被野狼围在树上,举着火把很有闲心地给对方讲笑话。

偶尔也会借住农户家,帮忙栽稻子,收庄稼,和村里的其他老头儿因为一步臭棋吵得不可开交,吹胡子瞪眼。

富庶大户后院的阴私见过,逃亡流离的尸骨殓过。

寒冬腊月的大雪里,也曾肩挨着肩坐在路边啃煎饼,看热闹的街市,怒放的烟火。

春暖花开的时节并排钓鱼,莲叶田田的夏夜里,撑着乌篷船听雨入江河的轻响。

老了老了,倒是学会了人间的诸般滋味,见识了尘世的千姿百态。

等到兜了一圈再回到燕北,正好是秋黄叶落的时候。

凡间联合修真界开始戒严,各地劫数怪异纷起,谢昼实在不放心,便亲自将两个老头儿捞了回来,安生在家养老。

“不服老不行。”

无厌靠在椅子上叹着气,一巴掌拍掉程思齐去拿瓷碗的手,“梅子汤凉,冰得牙疼。”

“乖点,晚上给你熬粥。”

“唔。”

程思齐应了声,看了一眼旁边闭着眼的老和尚,被午后日光晒得暖洋洋的心里含糊地想着,他这么多小动作,这么大犟脾气,为的,不就是听这“乖点”二字嘛。

听了,就真跟过了一辈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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