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掉进罅缝的陆小曼

陆小曼是谁?

假如四十年前做个街头访问,随机请路人回答“陆小曼是谁”,相信除了对中国现代文学特别感兴趣的人之外,没有多少人可以答得上这个问题。但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徐志摩热”,人们的注意力又都集中在他的罗曼史,因此能够回答“陆小曼是谁”的人就多了一些。接下来,徐志摩的罗曼史拍成长篇电视剧,广受欢迎,陆小曼作为其中一个女主角,在20世纪末华人社会的知名度忽然又提高了不少。如果现在去做个访问,只要稍微给一些提示,相信不少人会说得出她与徐志摩的关系。

我执笔写这篇文章的初稿时,刚好看到一份学术性的书评,作者把陆小曼列于五四时期新女性代表人物的榜首,这也可以看成“陆小曼是谁”的某一种答案。热爱现代文学但并不熟悉现代中国社会和历史变革详情的人,因为知道在徐志摩的恋爱史中,留下最多文字记载的女主角是陆小曼(1935年陆小曼公开发表徐志摩写给她的《爱眉小札》和她自己的《小曼日记》),把她想象为五四时期浪漫女神的化身,这一点不难理解。不过,一般人大概会倾向比较平实的答案:离了婚的徐志摩碰上已婚的陆小曼,两人的恋爱闹得满城风雨,接着她也争取离婚,然后两人结合了。

恋爱和婚姻自由是新文化运动的大旗,而徐志摩作为新月派浪漫诗人,在后世享有盛名,陆小曼因为爱上这样的知名人物,成功争取离婚,如果有人说她是个“新女性”,是自由恋爱的斗士,徐志摩情史上的“胜利者”,该不会引起太多疑问。

要是答案如此简单,这篇文章就不用写了:这么个站在新思潮浪尖的人物,成功争取到自己的理想,抛开父母选派的丈夫,嫁给心仪的男子,怎么可以说她掉进罅缝呢?

但事实往往不那么简单。大家回顾五四历史人物,会不自觉用眼前的标准在他们身上加标签。我们知道自清朝末年到五四前后提倡过新女性运动,所以有了“新女性”这个标签;我们知道五四时期青年人标榜自由恋爱,所以有了“自由恋爱”和“浪漫”这两个标签。我们认为三角或者多角恋爱总有胜利者和失败者,所以又有了“胜利者”这个想法。

这些标签真的能代表身处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陆小曼吗?

寻找真正的陆小曼

新文化时期的刊物有不少报道,叙述年青一代女子为了加入“新女性”行列如何艰苦挣扎,甚至不容于父母长辈,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常情。但社会上却也有少数幸运儿,自己完全不必伤脑筋,就已经被安排踏上“新女性”的坦途。她们的父母(特别是父亲)洞察变革潮流的先机,为女儿提供比别人优胜的机会,让她们接受最新式的教育。

陆小曼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她不像和她同辈的许广平和曹珮声,两人都曾被逼缠足,虽然能念书,但也只限于私塾。陆小曼从幼儿园开始,走的就是“新女性”坦途。

我们先看陆小曼的家庭背景:她父亲陆定虽然是前清举人,却捉摸到时代变革的脉搏,20世纪初就出洋到日本留学,进的是日本最高学府帝国大学。这样一位得改革风气之先的父亲,自然会为女儿做恰当的安排;而且别人光看这个女孩的家庭背景,也会毫不犹豫地把她归类为新人物。

陆小曼1903年在上海出生,从幼儿园起就在上海上学,在八九岁时移居北京,入读北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中学时转到法国教会学校圣心书院,因此接触法语和英语,家里还请了家庭教师为她补习英文。陆小曼到了十多岁,已是社交圈子的名媛。章君谷的《徐志摩传》对陆小曼有如下描写:

但凡是玩的事情一学就会……她能唱许多出京戏,而且腔圆字正,有板有眼,临时让她上台客串、彩排,她也能不怯不惧,应付裕如。她又能拍曲子,跳交际舞,舞艺之精湛和应付之大方,处处使人倾倒。

假如要找当时上流社会“新女性”表面形象的代表,陆小曼的确很能胜任:人长得漂亮,衣着时髦,会说外语,善于唱歌跳舞,身边围绕着一群裙下之臣。

何谓新女性?

五四时期把女性粗略地分为新、旧两种人,最简单的分界线就是这个人有没有进过新学堂,念过多少年书。大家说陆小曼是新女性,和她受的教育脱不了关系。即使她没有闹离婚,以五四时代一般人的眼光来看,既然她父亲是留学生,她本人在外国人办的学校读书,她的衣着、言行和社交习惯又都是上流社会的新派规范,她当然算是个头等新女性。

但这个浮于表面而粗略的定义,在当时思想先进的女性心目中,早已经站不住脚了。同样是念新式学堂,有些人毕业后尽力寻找进修机会,然后谋求专业发展;有些人投身社会,以自己的智慧和劳力争取经济独立,同时也争取各方面(包括婚姻)的自主权;也有些人拿了毕业文凭,当作高等装饰品,自己继续在家中做个无忧无虑的娇小姐,等到合适的婚姻对象出现时,就搬到另一个家庭去,做个无忧无虑的少奶奶。这种社会现况,最让有志气的新女性感到不是味儿。一生致力于教育的曾宝荪(曾国藩的孙女儿)对此就曾经严厉批评:

很多女子把学校文凭等同于钻石,她们受教育只是为了增高自己的地位,谋取更好的婚姻机会,又或是教友朋称羡。

陆小曼到底是哪一类型的“新女性”,我们看看她的生活方式和个人喜好,就可以得到答案。

她还在圣心书院念书的时候,因着父亲的关系网,经学校推荐,曾为当时北京政府外交部的顾维钧做兼职助理,性质大概像现在的实习,主要当口语翻译,这显示她的外语能力很不坏。可惜她此时没有真正投入社会工作,却在社交圈子活跃起来。十七岁那年,她经父母介绍,认识了美国西点军校的优才毕业生王赓,他是艾森豪威尔的同班同学,曾以武官兼翻译的身份随中国代表团出席巴黎和会。王赓当时被视为北洋政府军政界的青年才俊。陆小曼的父亲留日回国后,任职民国政府二十余年,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时人眼中,这两个年轻人的背景、才貌非常匹配。他们在1921年10月结婚,盛况轰动一时。

陆小曼婚后过着典型的官太太生活,丈夫上班,她闲在家中,家务自然有用人负责。她日常的娱乐是购物、票戏、打牌、跳舞。这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子不一定等同于有社会抱负,也不等同于反对传统女性以家庭为中心的定位。

尽管妇女运动积极分子看不起沉醉于闲适生活的“新女性”,但我们还是得面对事实:这类“新女性”在当时的中国很普遍,尤其以上海为甚。事实上,国民党政府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还不时鼓吹妇女珍惜贤妻良母的身份。这样的“新女性”不管在婚前还是婚后,扮演的都是上流社会小姐、太太的角色,由富裕的家庭支持她们的高级品位,同类的例子今时今日在世界各地也不罕见。用当代的香港术语来说,陆小曼大概是“波(ball)场名女人”。

平心而论,陆小曼从女学生摇身变为官太太时,还未满十八岁,她能参照的女性典型是谁呢?还不是她身边经常接触的女性,例如她母亲交游的圈子?从这个角度看,她并没有辜负父母和亲朋对她的期望——正相反,作为王赓夫人,初进高级社交圈子,她让父母引以为荣。当然,我们可以指出,张幼仪十二岁为自己找学校,林徽音十六岁就选定了未来的理想专业;但人之不同,各如其面,陆小曼跟她们是不一样的人。在她自己的社交与文化网络中,她有恰当的、让人称羡的位置。

20世纪上半叶标新崇洋,文化界不少男士都被像陆小曼这样的社交圈活跃分子吸引。在他们看来,西式社交场合男女混杂、自由交往是个新现象,是非常“摩登”和“洋化”的表现,代表着“进步”,而能在这种场合出风头的,自然是“新女性”中的佼佼者了。

有趣的是,这类场合让人联想到中国传统文人的习惯:他们的诗酒之会往往有名妓穿插其间,而名妓们不但长得漂亮,也颇以才艺见称。她们有的弹琴奏乐,有的轻歌曼舞,有的妙语解颐,有的和宾客酬唱,吸引传统文人学士为她们赋诗填词,百般颂赞,后代传为美谈。

这样的文人诗酒之会,也不是光在古代。在新文化时期的中国社会,旧传统与新习惯并行了二十多年,虽然互存敌意,但也不能抹杀对方的存在,老派“才子佳人”的聚会并不罕见。以此为参照背景,像陆小曼那样的“新女性”——长得漂亮,衣着入时,善于唱歌跳舞,在社交场合和名人雅士周旋——除了她们家里有钱、念过洋书以外,她起的实际作用和传统名妓有什么本质上的分别呢?

很可惜,这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对当时上流社会的新派文化人并没有吸引力。他们太热爱“新女性”那副招牌了,也太介意新文化和旧文化之间的鸿沟了,以致没有谁愿意探讨当时男女社交的深层结构。正因如此,徐志摩虽然是个新派文化人,但他遇上了风头正盛的陆小曼,也就没想过她是哪一类“新女性”。

其实,二人在热恋时,陆小曼就曾对徐志摩这样描写自己:

在城里每天沉醉在游戏场中,戏院里,同跳舞场里,倒还能暂时忘记自己,随着歌声舞影去附和;这次在清静的山中……反激起我心头的悲恨。

陆小曼要表达的是她对恋人的思念,但却不经意描绘出像她这样的大都会摩登女性平常的日程。在这本书中写到的与她同辈的女子之中,没有另一个人会选择如此过日子,因为她们是另一种“新女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大家现在看到陆小曼在北京再婚的照片,她身穿白婚纱,行的是“文明礼”;但她婚后与徐志摩回乡,却要求徐家派出六人抬的大红花轿去迎接她进家门。如此一来,懂得老规矩的人自然要怪她失礼(毕竟她和徐志摩都是再婚),讲究新典范的一代又要瞧不起这种封建派头。也许这最能显示像陆小曼那种背景的女性,往往陷进尴尬的文化处境而不自知,因而也不能自拔。

陆 徐之恋

陆小曼和徐志摩两人相遇,其实也是当年上流社会的写照:陆小曼过惯了“舞池歌榭”的生活,而丈夫王赓的性格和她背道而驰,热衷工作,也常常需要到外地公干,后来更被派往东三省任职;陆小曼不愿放弃北京的生活,不肯同行。徐志摩与王赓都是梁启超的门生,算是熟识的朋友,因此与陆小曼有了接触的机会,两人坠入爱河。

假如要问他们看中对方什么,读者可能认为我迂得厉害,恋爱嘛,是很个人、很主观的事。不过,如果硬要客观起来,也不是完全说不出原因。先看徐志摩,他硬拼着离了婚,惹来父亲大怒,却未能赢得林徽音。我们知道失恋会引起一种反弹作用(rebound),有点像遇溺的人伸手去抓救生圈,而他遇上的陆小曼,又是个易于让人倾倒的美人。张幼仪追述初见陆小曼,就不讳言自己没料到她如此美丽:

她的肤色白皙通透,五官很精致。她说话的时候,在座的男士们都入了迷。

徐志摩被美丽的外表吸引,运用浪漫的想象力,在自己心中建立一个理想的恋爱对象,这不是头一次。林徽音回忆当年徐志摩在伦敦追求她时,对徐志摩的心态就有明智的衡量:“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音。”

风流自诩的徐志摩碰到迷人的陆小曼,再一次发挥想象力,深深爱上自己幻想出来的最佳伴侣。

客观地看,相对于徐志摩,陆小曼真正面对磨难,得算是她离婚以前那一段时间。她最大的压力来自父母,特别是母亲——陆母很看重女婿王赓。以陆小曼自己的话说:“在他们的眼光下离婚是家庭中最羞惭的事,儿女做了这种事,父母就没脸见人了。”她曾以死为要挟,谁知她妈妈却说“要死一道死”,可见对于那一代人来说,似乎没有别的比离婚更破坏家庭声誉。

既然如此,是什么把陆小曼推向披荆斩棘的路上的呢?往简单里说,首先是作为年轻的官太太,生活实在太无聊。她不满十八岁结婚,碰到徐志摩时才二十一岁,还是做浪漫爱情美梦的年龄。徐志摩排山倒海的情书攻势,让她得到前所未有的“被追求”的乐趣,也把她引进浪漫幻想的境地,对眼前的婚姻愈来愈不满意。

因为婚姻生活沉闷而追求婚外的浪漫,俄国文学就有很多例子,上流社会的美丽太太有追求者在家中做客,几乎成了规范。但这不是新文化时期青年渴求的规范;他们要的是“去旧立新”。就是这股动力让陆小曼认为她可以化幻想为现实。

陆小曼和徐志摩的恋情受到极强的家庭和社会谴责,因为大家认为他们背叛婚姻属于任性妄为,而他们的配偶则无辜地受到伤害。徐志摩抛妻弃子在先,接着又向朋友横刀夺妻,应该引来更大的公众反感;事实也如此。他招来的抨击和抵制不限于舆论和社交圈,还直接影响到他找工作的可能性:据梁实秋回忆,暨南大学当年不肯聘用他,就是因为该校校长认为“此人品行不端”。至于在私人社交的圈子,虽然有不少友人对他回护,但像江冬秀那样,反对胡适为陆小曼与他在婚礼上充当“媒人”,当众说假如胡适真的上台,自己肯定要把他从台上拉下来,这种毫不留情的态度,也是一面明镜。

但事情也有另一面。新文化时期毕竟是个倡议激进行为的时代,因此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恋爱与婚变就成了社会革命的一面旗帜。不管他们的做法是对是错,他们反抗现实的行为,被数以万计处于不愉快婚姻中的青年视作黑暗中的明灯。其中以郁达夫把话说得最极端:

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

郁达夫是徐志摩的同学,也算是知交,当然有他的既定立场;但他这种反应却不光代表个人感情,也体现了出生在旧社会的新青年对自由和解脱的盼望。

其实处于社会规范剧变年代的人,感情和理想被新、旧价值观牵引着,即使认为陆、徐在道德上有所欠缺,也不免要同情他们追求婚姻自由的理念,这可以作为张幼仪的兄长和兄弟们在徐志摩抛妻之后依旧与他保持友谊的注脚,反映的是当时文化规范的灰色地带。这类道德与文化矛盾,在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中出现了一个代表性时刻:20世纪初执中国社会改革牛耳的梁启超,以徐志摩老师的身份被邀为徐、陆两人主婚,当众把自己的爱徒痛骂一顿。时人和后世的眼光多半集中在他的“骂”,但梁启超同意当他们的主婚人,这行动本身就已经有很强的文化意义。

不愉快的婚姻

徐志摩曾高调地向梁启超说明:“我将在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的灵魂伴侣。”这种差不多孤注一掷的勇气很容易让人感动。可惜的是,陆小曼和他都没有看清楚对方是不是这样的伴侣。他们虽然被很多年轻人视为成功打破婚姻枷锁的自由恋爱斗士,但两人结合以后,婚姻却极不愉快,等于披上了另一副枷锁。

梁启超在陆、徐二人弄得满城风雨之初,写信给徐志摩,劝他不要“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当时他就曾经预言:

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

这样的评价,可见梁启超知徐志摩甚深;有意思的是,他的话同样适用于陆小曼,对二人后来婚姻失败的原因,可说一针见血。他们因误解而恋爱,因抗拒外来压力而下决心争取结合,但结婚以后,外来压力消失了,开始过平常的婚姻生活,浪漫滤镜不再生效,逐渐发现原来把二人拼合起来的,正是当初视为死敌的外来压力,而眼前人跟自己想象中的伴侣相比,其实是两码子事。

到了这个境地,本来就该分手了——长痛不如短痛嘛。可惜他们却做不到“因了解而分开”。原因无他:他们在争取恋爱和再婚时,冒社会与家庭的大不韪,唯一能拿出来为自己辩说的只有一个字:爱。他们的事在社会上沸腾了两年,二人下的赌注太大了,因此虽然看清了现实,却找不到下台阶的长梯,只有一方面拖拖拉拉地过,另一方面把浪漫的诉求转移到别人身上。

陆小曼最为人诟病的,是她婚后不到一年,遇上了翁瑞午,不久发展为婚外情,又因为翁瑞午的关系染上了鸦片烟瘾。徐志摩在北京找到教职,她却坚持住在上海,不少人认为她因此要为徐志摩之死负上间接的责任。徐志摩逝世后,她一直没有放弃她的恋人和鸦片烟。

鸦片在中国人的历史中是个忌讳,抽大烟十恶不赦;但事实上鸦片也有药用的一面,在西方作为镇痛药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张幼仪说到陆小曼的烟瘾时,表示同情,原因是她行医的父亲在她和妹妹生病的时候,也曾想用鸦片为她们止痛,她虽然拒绝了,却见识到鸦片作为药用然后成瘾的过程。[4]我们固然不愿意为抽鸦片提供借口,但也不能完全抹杀它的历史背景。陆小曼的烟瘾起源也在于治病。

至于和陆小曼结婚后的徐志摩,看清了新夫人不会变成拿着彩笔的女神,浪漫想象又重新回到当年的对象身上,在林徽音因病回北京休养的期间,大力展开追求——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但徐志摩寻求“婚外的可能性”并不限于林徽音。从1927年到1931年,他冶游的对象包括项美丽(Emily Hahn,她和另一位诗人邵洵美的关系更为长久)、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5]和赛珍珠(Pearl Buck)。要是想为徐志摩开脱,可以说他的第二段婚姻让他陷入泥沼,因此往婚外寻求抒发,但这不也同样适用于陆小曼吗?后世要责怪陆小曼和翁瑞午,也得看看徐志摩的表现。

陆小曼的妒意

陆小曼到底有没有嫉妒过别人,嫉妒的又是谁,我们自然无法请她亲口作答。即使可以向她直接提问,她又会提供真确的答案吗?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会欺骗别人,而在于人最善于欺骗自己,所以即使当事人也未必可以(或愿意)如实作答。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把陆小曼这个人放回她所属的年代和圈子,以互相参照的方式,探讨在她那种境况的女性可能会嫉妒谁。

在认识徐志摩以前,陆小曼没有理由要嫉妒谁;正相反,在她的社交和生活圈子里,她的年龄、背景、样貌和丈夫王赓的地位,都让她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问题出在陆小曼与徐志摩相恋和结婚后,她必须进入一个本来不熟悉的圈子。

她大概没想过在婚后要面对另一种“新女性”标准。对她作出衡量的除了徐志摩本人,还有他的亲人和朋友。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男性爱恋的“新女性”面貌不一而足,有的被志士型吸引,有的被战斗型吸引,而徐志摩在自己心中筑起的女神像,手里拿着一支彩笔。诗人是否自觉如此,我们不知道,但从他对曼殊菲尔颇为肉麻的描写,到他对林徽音的恋恋不舍,还有他婚外情的其他对象,我们可以看出一条清楚的路线。他与陆小曼恋爱之后,极力鼓励陆小曼从事创作,也证明了这个看法。

不管是谁,希望把恋爱对象塑造成自己心中女神的模样,结果都是要失败的,徐志摩的个案也不例外。虽然尽力为陆小曼说话的文人如陈磊庵努力建立陆小曼多才多艺的形象,但事实上她的才与艺倾向于中国旧文化(她是个票友,也爱画国画,曾拜刘海粟为师)。不管徐志摩如何幻想把陆小曼带上新文艺创作的路,最后他也要面对事实:他最爱恋的那种“才”,陆小曼并不具备——不是她完全没有尝试,而是她的兴趣并不在此。

再看徐志摩身边的朋友,无论是男是女,没有谁会认为一个过惯了官太太生活的摩登女子是他们心中的“新女性”象征。徐志摩到北京教书谋生,陆小曼却坚持不肯迁居,要住在上海,不管她的原因是翁瑞午,还是像张幼仪所说的,在上海容易买到鸦片,都不会为他们所谅解。对徐志摩寄以希望的师友固然对陆小曼没什么好感,连一向愿意为女性说话的江冬秀也劝徐志摩干脆和陆小曼离婚算了。由此可见,在徐志摩的朋友圈中,陆小曼占着怎样的位置。

诚然,客观情况让人感到不愉快,倒不一定会引起嫉妒之心;关键是当事人本来有没有嫉妒的倾向。陆小曼是个善妒的人,我们从一件事看得很清楚:徐志摩和她谈恋爱的时候,曾经把旧日记交给凌叔华代为收藏,原因是其中有他当年追求林徽音时的记录,他怕陆小曼翻出来看见了,会引起大风波。如果陆小曼不是处处表现出醋娘子模样,徐志摩何必连日记也不敢放在家中?

除了会吃醋外,陆小曼也是个自视很高的女子。和徐志摩苦恋之际,她饱受家庭和社会压力,就说过这样的话:

我自小就是心高气傲,想享受别的女人不容易享受得到的一切,而结果现在反成了一个一切都不如人的人。

由此我们知道陆小曼除了妒意强以外,也爱把自己跟别的女性比较。她与徐志摩交往、结婚之后,没想到要长期面对另一种“新女性”的评价标准。从前在自己熟悉的圈子被捧得高高在上,现在以同样的方式过生活,却有很多人表示不以为然,这样的情况最容易打击自信。本来“心高气傲”的陆小曼失去安全感,因此对别人会拿来和她相比的对象就难免感到嫉妒了。

招来嫉妒的对象

让陆小曼嫉妒的人,必定是徐志摩圈子里那种新女性;更重要的是,这个人和徐志摩一定有密切关系,让她觉得自己即使和徐志摩结了婚,未必就因此而胜过对手。

这样的女性,在徐志摩当时的生活中明显有两位。

第一个是林徽音。陆小曼与徐志摩热恋的时候,已经对林徽音饱含醋意,到了婚后两人感情出现诸多暗流,徐志摩到北京工作,时常得见当年倾慕的对象,陆小曼怎会毫无反应呢?当她知道林徽音回到北京养病时,就多番讽刺丈夫经常在病榻旁侍候,引来徐志摩再三辩解。陆小曼一向自恃的条件——貌美、懂外语、受过新式教育——几乎没有一项不让林徽音比下去;至于专业、文才和在徐志摩朋友圈中的声望,这些都是陆小曼完全没有的条件,也是林徽音的最强处,难怪她心中有刺。

除了林徽音外,让陆小曼嫉妒的该是张幼仪。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前,徐家二老坚持要先当面取得张幼仪同意,同时声明张幼仪在徐家的地位是干女儿,孙儿由她负责教养,将来她要是结婚,可以在徐家的资产中分取嫁资。

张幼仪以张家二小姐的身份在上海商界立稳阵脚,不但是女子银行的副理,也出掌在上海深受小姐太太们拥戴的时装公司,成为当时上流社会和商界的知名人物。更重要的一点,张幼仪除了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以外,在徐家父母心目中地位也远比陆小曼高。这不但因为她是徐家嫡孙的母亲,更重要的是,二老认为她才是稳重可靠的人。

以陆小曼爱玩、爱自由、爱消费的个性,固然不会愿意和丈夫的父母同住,但丈夫的父母明显地偏爱丈夫的前妻,对她来说却是非常失面子的事,她新婚不久就曾为此大发脾气。当时陆、徐二人婚后回到徐家居住,不久二老竟然收拾行李跑到北京张幼仪家中,说是看不惯陆小曼的作为,宁愿跟张幼仪住。徐志摩曾为此向前妻兴师问罪,开宗明义地说这“让小曼太没有面子了”。

可惜,徐家二老的选择不以陆小曼的面子为依归。1931年徐母去世,徐父坚持不让陆小曼回硖石的徐家,甚至说要是她踏进家门,自己就马上离开,原因是陆小曼一直不懂得尊重二老。反过来,张幼仪第一时间就被知会要为徐母奔丧。

有一段时期,陆小曼、徐志摩和张幼仪都住在上海法租界,徐家二老每到上海,不住在儿子那里,而是住进张幼仪在范园的家;后来张幼仪在股市上赚了大钱,还在范园找地方给二老另外建了一栋小洋房。

张幼仪轻描淡写地说自己为二老建房子,大概让陆小曼最感切肤之痛——这牵涉的不是面子,而是财力。陆小曼和徐志摩结婚前,徐父把生意和祖居以外的财产分为三份,一份两老自用,一份给张幼仪和孙子,一份给儿子。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待在上海无所作为,1926年底,老友胡适写信向英国友人恩厚之(Leonard Elmhurst)求助,说希望他能资助徐志摩夫妇离开中国,到欧洲学习几年。恩厚之在次年3月就汇了款给徐志摩,作为他夫妇的旅费。徐志摩收了钱,却没有成行,我们说不准原因,但陆小曼一直不愿意离开上海,是个事实。二人婚后,徐志摩就靠卖父亲所给的东西供养陆小曼,甚至把一些玉器字画拿到美国,希望卖得高价。坐吃山空,东西很快就卖光了,徐志摩面对经济困境,终于在1930年应聘于北京大学,靠教书来养家,这如何足够陆小曼在烟床上的消耗呢?

张幼仪事业成功之后,经济能力远比徐志摩强,而徐父也宁愿把自己生意上的事交托给张幼仪;徐志摩经济拮据时,反而要靠张幼仪向自己的父母说项。陆小曼是个需要花钱的人,这样的情况,即使再不计较,心里免不了有一根大刺。

除了上述两人以外,徐志摩身旁还有别的女伴,其中有浪漫关系的,也有朋友关系的,不管她们的政治倾向如何,都是有个人事业的新女性,也是有写作能力的女性——正是徐志摩心仪的典型。陆小曼面对林徽音的心影和张幼仪的身影,要是还有余力,可以引起她妒意的人实在不少。

假如没有徐志摩

一般人研究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大多为徐志摩抱不平,认为陆小曼贪恋洋场生活,染上不良嗜好,迫使徐志摩疲于奔命去赚钱供养她,上海、北京两边跑。同时徐志摩为了省钱,选择坐免费飞机,导致丧命。

但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通过陆小曼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情况:她本来就过惯了舒适的小姐、太太生活,徐志摩对此不可能说不知情,因此在和她结婚的时候,早该有心理准备,知道要为她提供怎么样的生活。反过来说,她因为和徐志摩结婚而要面对新的社交圈子,从众人称羡的位置掉下来,备受批评,丈夫的心里和身边又有别人认为比她强的女性,这样的日子实在很不好过。她习惯了被呵护宠爱,和徐志摩结婚后自尊和自信受到打击,现在只能在翁瑞午身上找到一点自己往昔的光辉,她还真的感到冤枉呢。

写到这里,我不禁要问,假如陆小曼当年没有碰上徐志摩,又或是两人认识初期就已决定抽身后退,她一生的故事又会如何呢?

她和王赓性格不同,兴趣大异,即使没有徐志摩,两人也会渐渐变得貌合神离。但在官场之中,这样的婚姻组合实在常见,因此我深信他们也会像别的夫妻一样,过着表面风光的日子。

王赓事业心极重,不爱跳舞享乐等无聊的应酬,假如陆小曼没有和他离婚,会耐得住寂寞吗?当然不。丈夫不肯陪她,她可以自己出去应酬,她热衷的娱乐像唱戏、跳舞,都不一定要有丈夫在身旁。陆小曼在京剧票友圈子中,还是会碰上翁瑞午。她既然惯于有人在身边奉承,因此不管她是王赓夫人还是徐志摩太太,同样可能和翁瑞午展开婚外情。

假如说两者之间会有一点分别,就是王赓的军旅地位和阳刚之气,可能让陆小曼和翁瑞午多一分避忌,不至于像对徐志摩那么明目张胆;他们可能更像上文提到的俄国小说中的三角关系。除此之外,陆小曼大概也不敢肆无忌惮地在王赓家中摆放烟床,吞云吐雾。所以说,如果她当年不离婚,起码有这个大好处。

抗日战争“一·二八”事件期间,王赓因为破敌心切,想向西点军校的老同学讨教发炮的问题,因而进入上海租界,不慎被日军拘捕,虽然经美、英、法等国干预而把他交由国军处理,但他进入租界前没有先行汇报,算是擅离职守,依军法判刑两年半,狱中生活对健康难免造成影响。刑满后,他依旧在国民党军中服务,处理抗日军需事务。1942年,蒋介石派出军事团访美,希望加快美国供应物资的速度,当时王赓的同学艾森豪威尔是美方军事要员,王赓的职务又正是军需,因此是访美成员之一。但他在这次旅途中肾病发作,在开罗进了盟军医院,当年7月不治病逝,遗体安葬在开罗Heliopolis英联邦军事坟场,墓碑上刻着他的英文名字和官阶:Colonel Ken Wang,还有四个中文字:鞠躬尽瘁。

假如陆小曼是王赓的遗孀,而翁瑞午又愿意离婚,她和翁瑞午要正式结合,包袱也没那么沉重了。

徐氏遗孀

据同情陆小曼的人说,她在徐志摩死后洗净铅华,在上海深居简出。她除了协助徐志摩全集的出版,也把二人的部分书信和日记公开发表(按梁锡华研究所得,徐志摩写过好几百封信给陆小曼,大半被陆小曼失落了,小部分则扣下不发表。这些劫后余函收入梁锡华所编的《续爱眉小札》)。除此以外,她主要寄情国画,在1941年开过小型画展,只不知时间是在上海沦陷之前还是之后。

虽然她与翁瑞午的关系没有中断过,但徐志摩的父亲还是按月把她的生活费存进银行。徐父去世后,徐家的财产由张幼仪管理,她的生活费就经由张幼仪支付。大概到了1949年初,翁瑞午约见张幼仪,说自己做成了一笔大茶叶生意(翁家拥有一座茶山),以后可以独立支持陆小曼的生活,徐家的资助才停止。

陆小曼一生重复面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剧变,从出生到十多岁属于摩登浪尖上的人物,到了二十多岁,徐志摩让她离开了原来的生活轨道,她像个迷了路的人,落进了文化夹缝。徐志摩死后,她与翁瑞午过日子,算是回到本来的圈子,但毕竟翁已经有家室,陆小曼也背着徐志摩早逝的包袱,生活不能说没有阴影。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小曼和翁瑞午依旧留在上海,面对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二人平稳度日,而且鸦片不容于新政府,两人都戒掉了毒瘾。20世纪50年代初,翁瑞午的太太去世了,但他们始终没有正式结合,不过陆小曼在申报户口时把翁瑞午列为家庭成员,表现得实事求是。

陆小曼在1958年成为上海美术家协会会员,后来又受聘为上海中国画院的画师,终于能凭着持久的努力,获得自己的位置。

翁瑞午死于1961年,陆小曼在四年后病逝。

附注

关于陆小曼入学、转学和结婚的年份,二三手资料有很多不同说法,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本文只能凭其他历史资料为旁证。例如她何时迁居北京,进入北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小,按她侄儿陆宗麟说是“六岁”,一般资料说是“八九岁”,我倾向后者,原因是民国成立于1912年,她父亲陆定加入北洋政府度支部,时间比较符合。但也有说陆定曾任教于清朝贝子贝勒学校,如属事实,则陆家1911年以前已经在北京,但此说未有实证。

北京女子师范学校的前身是京师女子师范学校,成立于清末1908年,据资料,在1910年设附属小学,陆小曼在1909年11月满六岁,假如她翌年夏天入读刚成立的女师附小,时间也符合;但如果陆宗麟说的是虚龄,则不符合女师附小的历史了。

至于陆小曼的年龄,这里以足龄为依据,例如她在1921年10月结婚,到11月才满十八岁,因此她结婚时仍是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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