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个性:从父母到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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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聊一聊更私密且个人化的故事,我会使用家庭相册作为蓝本,但也不会限于其中。家庭相册里通常有父母的照片,自己和兄弟姐妹童年时的照片,以及每个成长阶段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照片,像生日聚会、毕业典礼、婚礼、纪念日等等。这一章里讲述的东西就类似于家庭相册。先从父母开始,以大致的时间顺序介绍过去的重要“照片”。还有一个相似性在于,相册里的照片之间没有过渡,一本相册里也不可能有完整的家庭历史。因此,用它作为蓝本便可让我拥有很大的选择自由,并免去做那些繁重的填补空白的工作。此外,按照这个模式写出来的东西,最终读起来还很简明扼要。

但这个模式有一个严重的缺点,也就是,因为我讨厌家庭和社会上的那些仪式感,所以相册里绝大部分照片都缺乏自我意识。这些照片无法说明我是谁,恰恰相反,它们更多地隐藏了——至少是掩盖了——真正的自我;或者说,我的自我意识或许存在于照片之间的那些灰色的空当里。虽然我可以承认,在其中使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可以挖掘出一些重要的经验和事件,但我宁愿不去这样做,因为我没有这样的技术能力。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还有另一种方法,是诗人所喜欢的方法,它的揭示能力更强,也更符合我的性格。那么,这种方法是否会被它所揭示出来的真理证明是正确的?或者,仅仅是出于懒惰和懈怠,我才采用这样的方法?不妨来做个实验吧,这本自传将给出答案。

这两种方法在哲学上的根本区别在于,精神分析学家必须努力挖掘和渴求事物背后的意象,而这些意象越阴暗、越怪异才显得越“真实”,而诗人则不会如此去挖掘。诗人会等待事物背后的意象慢慢浮现出来,在自己的意识中突然留下一个印记;这些意象,与精神分析所寻求的相反,通常是——或通常看起来是——生活中的点滴平凡。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些意象,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会慢慢浮现出来呢?就如同T.S.艾略特(T.S.Eliot)<注:"T.S.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1888—1965),英国文学家。——译注">所说的:“我们所有人,在一生中所听到、看到、感觉到的一切(一只鸟鸣、一条鱼跃,一位老妪行走在山路上),为什么会富含感情地重现出来,而其他东西没有?”<注:"T.S.Eliot,The Use of Poetry and the Use of Criticism (London:Faber and Faber,1948),p.148.">这些生动的意象(不仅是视觉上的)意味着什么?它们是不是揭示了一个生命——一个自我?

有一个事实我是不怎么愿意接受的,那就是,我是父母生养的。因为生命这样开始,不仅显得平淡无奇,而且太一成不变了。同时,这也太强调基因和早期环境在人类个体成长中的作用了。但是,父母的影响又无处不在、融入血脉。身体的外形和结构提醒着我,自己终归是父母塑造的。尽管我和尼古拉斯·别尔嘉耶夫(Nicholas Berdyaev)<注:"尼古拉斯·别尔嘉耶夫(Nicholas Berdyaev,1874—1948),俄国哲学家。——译注">一样不喜欢家族成员长相上的相似性,但每次照镜子时,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到了一定年龄,我的眉眼开始长得像母亲,之后,又长得越来越像父亲了。幸运的是,在心理特征上,我还是更像我自己一些,不过也同样能看到与父母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我性格里的那些弱点。

我和母亲的关系比同父亲的要亲密得多。然而,萦绕在脑海中的记忆,却大多与父亲有关。这些记忆,要么不快乐,要么针锋相对。也许这就能说明:幸福不等于狂喜,幸福常常是平淡的,是不留痕迹的。

我父亲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家长,他的行为举止遵从他在美国学到的理念,所以不想再沿袭爷爷身上那种冷静严厉的态度了,因为那是旧中国推崇的父权姿态。我对自己的父亲是钦佩和尊敬的,因为他确实尽其所能了。作为一个儿子,还能要求什么呢?我倒是宁愿他别那么努力就好了,但这似乎又有点不近情理或不太符合孝道。但是有时候,求少反而得多。传统的中国父亲经常违背自己的天性,明明心花怒放却故意不动声色,明明想抱抱孩子却故意摆出一副父亲架子,而我理想中的父亲绝不会是这样。在我看来,我父亲对我们的关心更多的是出于对原则的坚持,而不是出于感情的自然流露。我们生病时,他给我们买玩具。在他的知识里,这是一件应该做的事。作为一个孩子,我当然很喜欢这些玩具,它们让我暂时忘却病痛。与此同时,我每天躺在床上,画笔盒和小卡车越堆越高,我也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必须尽快恢复,回到属于我的地方——学校。我希望大人们来确认我是不是仍然在病中,我需要他们这样做,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过,因为他们是真正关心我的人,不会怀疑我是装病逃学。

另有一段记忆,我想抹去却抹不掉。在我们十几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和我的兄弟们躺在床上看漫画,直到上午九点多还没起床。我们都觉得这种放纵应该是可以原谅的。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成长得飞快,需要额外的休息。就像最近的研究表明的,青少年每天需要大约10个小时的睡眠。我父亲当年肯定不可能知道这回事。但即便他知道了,我相信,他还是不能原谅这样的所作所为。那天,他时不时地来到我们的卧室里,冲着我们横眉瞪眼,而且每来一次,他都会变得更加恼怒。最后,他干脆站在门口,把指关节掰得咔咔作响。那一刻,最令我不安的是他那张充满厌恶神情的脸。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过自己的孩子。如果有的话,我可以想象到一种场景,即自己愤怒地看着他们——但会有厌恶之情吗?

我父亲很少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他天生就比较率性而为,自己的需求总是放在第一位。比方说,他自己起床更衣了,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和娱乐了,却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孩子们会赖床不起。再举一个十年后的例子,哪怕这会显得我把一些鸡零狗碎的事都还记着。成年以后,我去探访父亲在国外做外交官时的官邸。那时候,母亲已经去世了,父亲坚持要我和他同住在“大使馆”的一间卧室里。让我无法忘怀的一个小细节就是,每当他要上厕所或看表时,总是会“啪”的一声打开天花板上的灯。而他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完全不必大费周章就能做这两件小事的,况且这样做,还会把身边的儿子惊醒。

我后来意识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父亲都如此无视孩子的个性和需求。威斯康星州一位做父亲的朋友就不是这样。1992年,那位朋友飞到东海岸为他父亲庆祝80岁生日,偕同自己15岁的儿子一起前往。在朋友父亲的家里,很多地方都放着闹钟,定的时间都在早上七点,每每那一刻,所有的闹钟都会一齐响。朋友告诉我,他自己是如何疯狂地穿梭于每个房间,试图找到每一个闹钟,在铃声响起之前关掉它们,因为儿子需要多睡一会儿。看看人家这爸爸是怎么当的!我羡慕地听着。我很羡慕他的儿子,但更羡慕他,因为十年或二十年后,等儿子长大以后,怎能不以感激和爱戴来回应呢,即使他儿子现在还小。

当你走进一个房间,看到别人的脸上都真心实意地洋溢着欢迎你的笑容,便是生活里最大的幸福之一。在童年时期,这样的幸福主要来自父母。他们温暖的微笑让孩子们感到被需要,给孩子们信心和力量来应对外界的冷漠和敌意。我们住在悉尼的时候,妈妈会时不时带我们去买些东西来填满我们在学校里的衣柜。我们坐有轨电车去市中心。这种出行是一种享受,因为我们总是在某个地方停下来喝下午茶,吃蛋糕。一天结束时,我们带着大包小包来到父亲的办公室,想搭便车回家。父亲看到我们的时候笑过吗?他一定笑过。可是——该死的记忆力!——我只能回忆起他心不在焉的神情,甚至是恼怒的样子。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了。父亲在悉尼的工作不容易。作为首席领事官,他不仅要处理因为身处异国而变得纷繁琐碎的办公室政治,还要应付形形色色的同胞——华工、水手、店员、大小商贾——带来的大量棘手问题。他从来都没有真正把领事工作放在心上,因为他原本的愿望是能在一个文明的、多语言的环境下进行高等级的外交工作。他没法忘记,为了家庭,他不得不接受一次大幅度的降职。只有牺牲了自己的事业,他才得以把家人从衣食不足的中国带到了丰饶的澳大利亚。不过,我们在他办公室的会面其实可以更亲密一些。我父亲可能已经积聚了足够的热情来应对孩子们的天真烂漫。我知道这是可能的,因为我最近在马尔科姆·马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注:"马尔科姆·马格里奇(Malcolm Muggeridge,1903—1990),英国演员、剧作家。——译注">的传记中读到了一个例子。也许拿我的父亲和马格里奇的父亲作比较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的处境和责任都大不相同。但哪怕是不公平我也来比一下。马格里奇成年以后,经常去伦敦和他的父亲待上一段时间。他会径直走进父亲的办公室里。很久以后,他描述办公室里的情景时说道:“当他看到我时,脸上总是容光焕发,……他的外貌,会突然从空洞、萎缩一下子变得天真热情起来。他敏捷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兴高采烈地向同事们挥挥手……然后,我和父亲就像逃跑似的离开了办公室。”<注:"Gregory Wolfe,Malcolm Muggeridge:A Biography (Grand Rapids,Mich.:Eerdmans,1997),p.24.">

当然,我和父亲在一起的回忆里也有美好的部分。最早的回忆是在大约7岁那年,我在泥里丢了鞋子,他背着我穿过小镇去买一双新鞋,当时就我们两个人。还有我上文里写过的,他逞能地想为我留下一块冰,但却没有成功。还有一件事是后来发生的,当时我15岁,在马尼拉的拉萨尔学院(La Salle College,一所美国人办的天主教学校)上学。那里的课程,尤其是数学,给我带来了很大困扰。在一个蚊虫猖獗的炎热夜晚,我绞尽脑汁,都没能解决一个二项式定理的问题。父亲试了试,他也无能为力。我沮丧地哭了,深感自己能力不够。我原以为他会生气,但他非但没有,反而和我一样感到羞愧,并发愿要给我找个家教。

然而,不幸的是,我对父亲最深刻的记忆,却是童年的一场噩梦。当时我大概八九岁。就像之前提到过的,那些年,我们一家都住在重庆郊外的一个村子里。我和兄弟们习惯沿着一条绿树成荫的道路步行到公共汽车站去接父亲下班。在我脑海里,那是一个快乐的时刻。我们年纪都还小,即使是从城里开来的笨重的公共汽车,看着也挺新鲜。当人们从公共汽车里出来时,我们搜寻着父亲——他就在那儿!我们冲上去迎接他。但是,在我的噩梦里,我却是独自走在绿树成荫的路上。天快黑了,浓雾涌上来。我感到忐忑不安,因为熟悉的风景开始变得陌生起来。就在那一刻,我远远地望见了父亲,他向我走过来。看来今天的汽车到早了,我便跑过去迎接他。但是,父亲却是时隐时现的,因为周围雾气在翻滚。每次我看见他时,他都会离我更近一些,变得更大一些……但最后他又消失了。突然之间,他又出现在了我面前。我感到如释重负(因为我之前感到非常害怕)。我张开双臂想拥抱他……怎么回事?一个幽灵却站在了我面前,可以看出,那是我的父亲,但他身上却披着一件丧服。这具幽灵在不断变化的气流中移动着,没有重量。那是一个恶鬼,一具尸体,空洞的眼睛里泛着黄色的光。

有时候,小孩子会做噩梦,惊醒后,浑身是汗,不敢再睡。但随着白昼的到来,这种恐惧感就会像从未存在过一样消失掉。在夜里,我的经历就是这样,那个噩梦一直挥之不去。当然,我会顺利地度过第二天上学的时光,但随着夜晚的降临,我又开始感到焦虑了。入夜后,家人都很喜欢的一位表姐来我家,我把这个噩梦告诉了她。有人可能会觉得,把故事讲给别人听,会让自己感到心安一些吧。但事实恰恰相反,恐惧感恰又重新袭来了。即便是现在,当我讲述六十年前的这个噩梦时,仍能感到空气里飘着一丝寒意。

1980年,我父亲在台北去世。他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两周,在那期间,我本可以像另外两个兄弟那样,飞过去看望他。他活着的时候,我常常渴望他的陪伴,常常去他的驻外岗位上探望他。但当他躺在那里奄奄一息的时候,我选择不去看他。这种令人震惊的不孝行为肯定是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原因我当时还无法理解,现在也无法理解。不过,有两个原因我是知道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中国人在葬礼上对待死亡的态度让我感到厌恶。这样的厌恶可能源于小时候看到的村里面恐怖的白事——人们居然用一只公鸡来预防诈尸。这种旧时代的迷信,我是不能忍受的,也不能忍受那种歪曲了感情的尽孝仪式。第二个原因在于我对父亲的矛盾情感,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讲得够多了。中式葬礼的陈腐气息在我看来,是对中华文明的严厉控诉,再加上我对父亲的矛盾情感,那么,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我都无法承受。

我当然也爱自己的母亲,但所求也多。当我还小的时候,对母爱的索取就特别多,因为我很早就知道,想要得到父爱,指望不大。父亲早就说过自己更喜欢长子和三子。重视长子是中国的传统,至于对三子的偏爱,好吧,因为父亲自己就是家里的老三,这个理由也算说得过去。而次子——我,运气则不太好。比我更糟糕的是妹妹。我妹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如果生在一个美国家庭,大概会受尽父母的宠爱;但她只得到了中规中矩的照料,虽然由于我父亲严格秉持原则,她不至于受到虐待,但有时候也仅仅就是能按捺得住脾气不至于爆发而已。

小时候,我觉得母亲好像对待每个孩子都很公平,所以便努力想成为她最爱的那一个。直到成年以后,我翻看家庭相册,才忽然意识到当年自己是多么渴望一直偎依在她身边,把最年幼、最有权利待在母亲怀抱里的那个弟弟排挤到一边儿去。我早年最鲜活的一则记忆,是妈妈画的一辆汽车。直到现在,那辆汽车都还能活灵活现地浮现在脑海里。它的形状四四方方,前面有两个锥形的灯,大轮子的上方是拱起来的半月形挡泥板。大约4岁那年,母亲是怎样一个人,已经在我心里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但其中并不包含艺术方面的造诣。我问妈妈,这幅画是用来干什么的,她回答说,是用来逗弟弟开心的。那一刻,弟弟正在睡午觉。

我母亲在育龄期间患有轻度肺结核,所以她没有亲自照料我们。当时中国的习俗是家里的女主人要把基本的养育劳动交给别人来做。父亲由于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就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意味着一位农村妇女要舍弃自己的新生儿(基本上都是女孩)去抚养别人家的孩子。尽管如此,父亲还是雇了奶妈,到头来,在我们人生最初的时光里,亲密的接触几乎都来自一位陌生人。奶妈会承担起大部分的育儿工作,她不仅给我喂奶,擦鼻子,骂我淘气,还在我蹒跚学步时鼓励我学习汉字(尽管她自己不识字)。结果,母亲反而变成了一个疏远、高贵、有魅力的人物,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芳香,不像奶妈那样。

7岁那年,我看到了母亲不为人知的一面——当孩子们需要她时,她的温柔可以无微不至;而当有外部威胁入侵时,她的强悍坚韧又令人吃惊。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品质,我就不妨展开来讲一讲吧,讲述一下当年我们躲避日军的故事。那些年,我们过着四处奔波的日子,在这个城市里待一年,又在那个城市里躲两年,但是,日军迟早会追上我们的。最后一次重大的逃亡是去到了中国最后一个后方重镇——重庆。我们前后进行了两次蛙跳式逃亡,一次是从上海到海防(河内旁边的港口城市),另一次是从河内到昆明,再从昆明到重庆。

1938年夏天,我父亲和其他外交部人员离开南京,前往战时陪都重庆。我们作为家人也一同前往。这是母亲第一次独自照料四个年幼的孩子。我们挤进了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走的是著名的滇缅公路。<注:"原文如此。滇缅公路东端止于昆明,从河内到重庆途经昆明但不走滇缅公路。此处应该是指昆明至重庆的公路,与滇缅公路相通,但国外对此多有误会,以为此段路也属于滇缅公路。——译注">这条路仓促地修建在世界上最崎岖的地形上,为饥困交加的中国开辟了一条狭窄的生命线。这条公路有数不清的急转弯,也鲜有什么护栏,仅有的护栏,也是歪歪斜斜、断断续续的。到处是坑坑洼洼、起起伏伏的路面。我们的车队常常不得不等待好几个小时,一整天,甚至好些天。有时候,烟雨蒙蒙又大雾笼罩,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时传来前方车辆坠入悬崖的消息,或者两辆车撞到了一块儿。更有时候,幸存者裹着血渍斑斑的绷带,和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地挤在道路两旁,让车队的行驶越发艰难。有一日——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的车开在盘山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和弥漫的雾气阻挡了司机的视线。但就在这一刻,挡风玻璃的雨刷也罢了工。忽然之间,车里的一个婴儿号啕大哭起来。司机(我们称呼他“工程师”,像是一个有威望的头衔)把车停了下来,大吼道:“把这孩子给我扔出去!不然咱们谁都活不成!”于是,乘客们开始恳求司机,又手递手地把孩子传到车厢后面,用衣服和毯子捂住他的哭声。这似乎能让婴儿保持安静,平抚司机的焦躁。

我们这班孩子起初是把这场逃亡当成儿戏。几天下来,我们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长时间的烦闷无聊和性命之虞,情绪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急躁,越来越不安。车里的妈妈们开始想尽办法分散孩子们的注意力,免得他们惹恼了脾气越来越暴躁、性子越来越专横的司机。当时,更恼火的是,我患有一种皮肤病,发病时疼痛不已,可能是营养不良造成的。每隔一段时间,我的全身就会出疹子,不过几小时就会变成珍珠色的水泡。母亲用针把它们挑破,涂上药膏,最后,我几乎整个身体都包在了纱布里,极度痛苦,焦躁不堪地呜咽,还不断地要求这、要求那。但是,也正是在这条滇缅公路上,我体会到了母亲身上不为自己所知的品质——无限的温柔和耐心。

最后,我们终于挨到了重庆的郊区。透过窗外的黑暗和雨幕,我们可以看到远处闪烁的城市灯光。还剩一座桥要过。后来我们才知道,父亲就在桥那头等着我们。接着传来了坏消息,我们的公共汽车太重,过不了桥。在这之前,洪水泛滥,桥已经被冲得摇摇欲坠了,但每次快修好的时候,又都被不顾一切、匆匆过桥的小轿车给轧坏了。这样,我们不得不再一次等待。但又要等多久呢?最后,我们索性决定步行过去。妈妈帮我们穿好衣服、带好东西。车外,从城里涌来的搬运工都聚集在了车辆周围,争抢着生意,扛着行李。这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噩梦。迷失了方向的男男女女、号啕大哭的孩子、高声喧嚷的搬运工、四处散落的箱子和包裹……我一踏到路面上,两只鞋就陷到了泥泞里,最后都给弄丢了,腿上裹的纱布也松开了。我淋成了落汤鸡,一步都不肯往前迈了。妈妈当时正抱着妹妹,就没法再来抱我。哥哥8岁<注:"段岱孚生于1929年10月,所以1938年夏天是8岁。——译注">,身体强壮,非常独立,但弟弟显然也跟我一样需要照顾。就在那一刻,我惊讶地看到,母亲走过去抓住一名搬运工的胳膊,命令他立刻放下扛着的箱子来背我。她的语气是那样坚决,甚至像是不可抗拒的命令。那个搬运工立即听了她的话,放下了箱子。谁知道那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是丝绸还是毛皮?(它好像属于一个有钱人。)反正,箱子被搁下了,我则高高骑在了搬运工的肩膀上。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对母亲的情感不仅是爱了,而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保护欲。说到保护,我可能只是扮演了一个儿子应该扮演的角色。我知道,母亲并不需要我的帮助和保护,因为她自己就很独立,甚至有时候还会令人生畏。然而,她给我的总体感觉是脆弱的。在我看来,她不谙世故,尽管她尽职尽责地参与了我父亲的外交和政治活动。她不像父亲那样喜欢公共场合,更喜欢远离聚光灯,热爱生活里那些简单素朴的事情,比如给孩子买衣服和鞋子,买下午茶(这是她在西化的上海生活时养成的习惯,后来到了澳大利亚、英国和法国时,她都一贯如此),买圣诞树和装饰品之类。尽管我家还不太习惯庆祝圣诞节,但她却把这个节日变成了我们的习惯,因为这个节日里温暖快乐的气氛是她喜欢的。她所做的一切事情、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不是为了炫耀,包括那棵只有一米五高的圣诞树。

几年后,也就是1956年,我父亲被任命为驻巴拿马“大使”。老两口决定在上任前来美国看望我和兄弟们。我当时正在印第安纳大学做我平生第一份工作。我花了300美元从一位同事那里买了一辆旧车,开着它去纽约见父母。我们一家住进了曼哈顿的一间旅馆。父母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厨房。夜深了,在一番谈笑风生之后,大家肚子都饿了,母亲就给我们煮面条。我们大家都洋溢着幸福,是一种天真烂漫的幸福,这样的感受之前还从未有过。之后,父亲很快就去巴拿马任职了。但母亲却决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多待一段时日,我弟弟段三孚正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我也一样在读书,在印第安纳州工作的期间,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这样,我们开着那辆旧车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在西行的漫长旅途中,新鲜的经历让母亲感到十分欣喜,这种情绪在我看来就像个孩子一般。她唯一的抱怨是持续的背痛,她将这归因于长时间的坐车。后来才知道,背痛是胰腺癌的早期症状,几个月后她就因癌症离世了。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临时住所是伯克利山(Berkeley Hills)上面的一栋漂亮房子。妈妈很喜欢那栋房子,但却不敢一个人待在那儿。所以她会每天从山上下来,到我们的校园里闲逛、购物,或坐在长椅上观赏周围忙忙碌碌的学生生活,享受阳光晒在桉树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她还说,当年在澳大利亚结识了一个美国朋友——也是我同学的妈妈——身上就带着这种香味。一天夜里,很晚了,我要返回学校的制图室去绘制地图。母亲也陪同我一起来了。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工作的地点是在詹尼尼大厅(Giannini Hall)附近,弟弟可以来大厅旁的停车场接母亲,开车带她回家。我们先在停车场里等了一会儿,母亲劝我先去干活,她可以自己等弟弟。三个小时后,我回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发现妈妈竟然蜷缩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可能是弟弟没理解我的意思,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来。我很惊讶,因为即便是20世纪50年代,天黑后的校园里也可能有危险。但母亲似乎并不介意什么危险,或者说,她只要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就心满意足、抛却烦恼了。其实,她的烦恼不会是因为现实中的威胁,因为她始终觉得有熟悉的人陪在身边。刚才,我待在离她几步远的一栋大楼里工作,这就足以让她感到安慰了,虽然大楼的门在夜里都上锁,她无法来到我身边。

这次经历使我深刻地意识到,我们母子俩的角色已经互换了,现在应该由我们这些20多岁的孩子们来保护和照顾母亲了。她当年只有55岁,但是,疾病却不断消耗着她的精力和自信。而且,我们谁都不知道她到底病得有多严重。后背不那么疼痛时,她便重新焕发出活力,充满着快乐。她在我们房子的门廊下打乒乓球,在漂亮的美式厨房里尝试新颖的烹调,到沙特克大道(Shattuck Avenue)参加家庭聚会,喝茶吃蛋糕,总之,她会做那些自己热爱的事情。而其他时候,她会有些心烦意乱,显得不知所措、担忧害怕。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9月临近,我和母亲都变得惴惴不安,但我们彼此都把这样的不安埋在了心底。再过不久,我就要回印第安纳州上班了。分别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和母亲都起得很早。我们先到城里悠闲地吃了一顿早餐,这似乎是母亲发明的拖延战术。直到最后,我不得不说,我要走了。但是,母亲立刻又想到了另一个计策,她坚持要我带一些加利福尼亚州产的橙子,在我长途开车的时候可以解解渴。于是,我陪她一起去了超市。我同弟弟妹妹都在收银台旁等着她,而她则沿着过道故意慢条斯理地挑选着橙子,最后,她抱着一大口袋向我们走来。我们来到汽车旁,打开车门,我把橙子放进车里,转身对母亲说再见,她立刻紧紧拥抱了我,掉下了眼泪。平日,她很少拥抱我,因为中国人没有这样的习惯。

之后,母亲去巴拿马和父亲相会。再过不久,她住院了。医生说她患的是癌症,父亲立刻买了张机票把母亲送到曼哈顿哥伦比亚长老会医疗中心(Columbia-Presbyterian Medical Center)治疗。探查性手术表明癌症已经是晚期,无法切除或治愈。手术结束后不久,母亲恢复了意识,望着围在床边的家人。我们大家都报以微笑安慰她,但她却立刻把这种微笑当成了好消息,以为自己会康复如初。我们谁也不忍心告诉她实情。我们好像一天天无助地等待着什么,只见她一天天衰弱下去。在我看来,医院的候诊室俨然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场所,那里的谈话声、脚步声纷纷扰扰,但又显得毫无意义;墙壁上的光和影,随着太阳的起起落落而来来去去。面色苍白的病人瘫坐在软椅上。椅子的样式仿似度假村里的躺椅,透露出不合时宜的轻松来。我的身体像灌满了铅一般沉重,我每天都把它从一个地方拖到另一个地方。但我的头脑却变得飘忽不定,因为疲惫和绝望使它空虚起来。一天,大约凌晨三点钟,我们大伙儿还都在半梦半醒之间,一个护士跑过来说,我母亲快不行了,要不要见她最后一面。我拼命挣扎着从椅子上爬起来,简单理了理皱巴巴的外套,那上面的扣子少了一个,我便俯身往坐垫和椅子下面找,还怀疑它是不是滚进了暖气片里。我真是太蠢了。

在我的相册里,还珍藏着亲戚和朋友们的照片。现在,我就来聊一聊其中一个朋友。友谊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志同道合,另一个是惺惺相惜。在理想的友谊中,这两个条件应该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平衡,因为如果过度倾向于共同的兴趣和利益,这两个人就更像是同事而非朋友;反之,他们可能更像是恋人,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不是世界。我不想冒险坠入爱河,原因将在下一章写明。因此,我的友谊建立在志同道合之上。但这也有风险,因为,如果共同的兴趣和利益是人类的本性,那么朋友之间的相互同情和嫌恶就可能(我甚至可以说,必然)要发生。没有这种纠葛,他们共同的追求只能是肤浅的。有了这种纠葛之后,比如说长时间地用语言来交流感情,或者交流私人的和客观的心路历程,那么,朋友之间的情感温度几乎肯定会上升。如果不想走这条路,避开它的不便和危险,那么朋友们可以专注于无机世界,即自然地理;或者以一种冷静的、类似于统计学的方式专注于人类世界。

我意识到上面这段话听起来很冷酷,似乎生活和情感是一种诱惑,需要与之保持安全距离。确实冷酷,但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残忍,因为追求知识的过程本身也是充满激情的,倘若有一位同样充满热情的好友来陪伴,这种激情还会升温。

那么我就来说说我和大卫·哈里斯(David Harris)在1954年到1963年间的友谊故事。1954年的冬天,我在亚利桑那州的东南部为博士论文做实地调查,研究一种叫做山麓侵蚀面(pediment)的荒漠地形。我把我的“基地”设在图森市(Tucson)的一间破旧公寓里。我从那出发到野外,露宿了三五天。我很享受在野外的时光。这里半干旱的景色非常美丽,温度恰到好处——白天温暖,日落后凉爽。我的快乐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在山麓侵蚀面的研究上取得的迅速进展。我知道该绘制什么地图,该寻找什么样的证据。我会停下来休息,那时候筋疲力尽,再也做不动了。我会在烤炉上用罐头食品做晚饭。我把一辆1940年产的福特双座汽车改装成了一张床,在方向盘旁边放了一个橙色的板条箱,然后把椅背打开,露出一个通到后备箱的洞。这样,我就可以平躺在汽车里,头靠在板条箱上,后背撑在座位上,双腿插在后备箱里。我在后视镜上挂了一盏灯,这样就能躺在这张临时床上看书。很快,书页上的字变得模糊,我就睡着了。

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只有两件事让人恼火。第一,我的汽车没有在荒漠崎岖地形上行驶的装备,动不动就陷进沙子里。我的身体既不强壮,也不灵巧,解决起这些问题来,从来都是信心不足。如果时间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流逝,车子还是弄不出来,我会越来越沮丧、恐惧、手足无措。第二,我常常不知道在一天结束时,该如何打发时间。晚饭后,太阳还没落山,这时候,我还睡不着,但又太累而做不了任何事,甚至连书都读不进去。

自从英国学生大卫·哈里斯加入之后,情况都改变了。他靠着“乔治五世奖学金”(George V Fellowship)从牛津大学来到伯克利大学。在牛津,我们错过了对方,因为他去的时候我已经到加利福尼亚州了。在伯克利,我们又错过了对方,他是在我出发去亚利桑那荒漠之后到达的。我们人生地不熟,但有许多共同经历和学术兴趣。我们的关系立刻变得融洽起来。在野外,我的小车一次又一次地陷进沙子里,轮子空转着。我没有像过去那样感到挫折和绝望,而是惊讶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很享受救援汽车这项挑战。大卫的出现让情况大为改观,他的务实精神安慰着我,而他的乐观态度也令我开心。最重要的是他的耐心和毅力,这些品质又是我特别缺乏的,因此,我非常钦佩他。

有这样一件事。在大卫来之前,我去到亚利桑那州东南部一个偏远的地区,进行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我在野外徒步了好几个小时,在沟壑和巨石间攀上爬下,最后来到一个扶手椅形状的基岩面,这是证明山麓侵蚀面的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案例。我在地图上标记了它的外缘,并由断层线来界定;还拍了很多照片,这些照片为我的论文提供了可见的证据,说明它是如何形成的。

大约一周后,大卫来了。我们驱车返回荒漠,待在唯一的一片树荫底下吃午饭。我突然想起,应该把上次外出拍完了照的胶卷换掉,那些照片都很重要,再重新装上一卷新的胶卷,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准备。但那一刻,照相机的旋钮转不动了,胶卷卡壳了。所以,我得打开照相机才能把它取出来,但这么做的话,就需要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才行。而在这片明亮的风景中,唯一完全黑暗的地方就是睡袋里。于是,我钻进睡袋,拉上拉链以防止光线忽然穿透进来,并尝试着把胶卷取出来。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我觉得,时间似乎静止了,满头大汗,喘不过气来。最后,我钻出睡袋,依然没有成功。我开始痛哭流涕,对大卫说,我不得不重新回到那个侵蚀面去,再拍一次。但是,大卫却说,他来试一下,于是钻进了我的睡袋。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那张睡袋活像一条大蟒蛇,吞下了一只愤愤不平的兔子,不断扭曲着。我大声喊着,大卫快出来。他要么是没听见,要么就是不理会我。六分钟,七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大卫,看在上帝的分上,在你憋死之前出来吧!”最后,他得意扬扬地出来了,手里握着好容易才解救出来的胶卷。我满怀钦佩地对他说道:“我现在知道大英帝国是如何成功的了。”

又有一日,我们待在一起,绘制了好几个小时的地图后,便放下了手中的活儿,在一个巨大的冲积扇的顶部搭起了帐篷。从那个方位,我们可以眺望绵延数英里的荒漠,寥无人烟。接下来,我们就要准备晚上的野营了。我想,所谓的“野营”,并不是什么难理解的词吧。简单说来就是,我会待在车子里一觉睡到天亮,就像往常一样。大卫说,自己很喜欢在无云的夜空下入睡。晚饭时间,我热了两罐爱尔兰炖肉,算不上是美食,但对于饥饿的地理学家来说,真是上天的恩赐。我烧了一壶水,煮了点咖啡,边喝边休息。我的手表显示是七点,太阳仍未落山,睡觉显然还太早。要做点什么吗?大卫说,我们应该尽情享受荒漠里的空气。我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但还是按照他说的去把座椅从车子里拉了出来。这倒是很方便,只要花一点点精力,那辆老福特里的所有东西都能拆下来。我们拖着座椅走出一段距离,坐在了冲积扇上。令我吃惊的是,大卫拿出了一瓶葡萄酒和两个优雅的酒杯。两个座椅在车里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存在感,但在这茫茫的荒漠里,茕茕孑立的两把椅子却弥漫着一股动人心魄的文明气息。椅子带有软垫,我们坐在上面,碰了碰酒杯,“敬女王!”

2

黑暗最终笼罩了大地,在耳边吹打一整天的风也停了。我感觉到一种沉默,虽然它一开始让人感到安慰,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沉默变成了一种巨大的、越来越令人感到压抑的存在。我试图给大卫讲一个鬼故事,是很久以前发生在中国的鬼故事,来打破沉默。为什么是鬼故事?首先是因为,这附近有一座鬼城,虽然我们现在从宿营地里望不见它,但它就在那儿。早些时候,我还去过它废弃的商店和房屋,阴森恐怖,似乎在任何时刻,我都能不经意地在某条街巷处撞见一名矿工的鬼魂,或者在某间还保持着原貌的小店里,撞见一名中国洗衣工的鬼魂。至于为什么我会从那么多的鬼故事里偏偏挑中这个故事来讲,原因也是深层次的。如今我甚至相信,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和大卫的友谊正在加深。与他日夜相伴,就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层关系带给了我满足感,但同样也引起了不安——几乎所有到达一定深度的人际关系都会同时体现出这二者。为什么?是我有什么问题吗?这个鬼故事本身就给出了答案。我差不多是这样讲给他听的:

从前有两个学生,一个姓王一个姓魏,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有一年夏天,他们想趁着假期到紫金山的石灰岩洞穴里探访一番。晴朗的日子里,从学校就能清晰地眺望这座山,步行一天就能到达。那天一早,他们便出发了,但随后在途中迷失了方向,夜幕降临时还没到达目的地。他们发现自己在山峦和谷地间游来转去。夜深了,再往前走已不大可能。他们开始寻找栖身之处,最后,躲进了一个洼地里。魏生本想再走远一点,不愿待在洼地里过夜,但原因他却说不出口,因为那附近都是乱葬岗。

王生是那种随遇而安的人,没一会儿的工夫就已鼾声四起了。但是,魏生却睡不着,躺在地上辗转反侧,望着月亮在天上的位置变化,盘算着时间过去了多久。忽然,他想去解手,但深夜里寒风习习,他狠狠下定决心,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走出去几步,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好像只走出去了几步远,来到洼地的边缘处。小解以后,他如释重负,觉得只要回到被窝里就能睡上一觉,并释然地笑了。他绕过一座小丘,本以为能看到栖身的地方,但是没有。他绕过了一座山丘,又是一座山丘,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他其实可以喊叫的,那样,王生一定能听得见。然而,他并没有喊叫,万一这一喊,有别人答应了呢?

魏生不敢再东走西窜了,他已完全迷失了方向,所以最好不要再轻举妄动。他试着缓缓地、均匀地喘着气,平复一下心神,毕竟目前还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他站在原地环顾四周,看到远处有灯火在闪烁。那又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但也总比困在原地要强。他朝着亮光走去,每到坡底,光就消失,而每到坡顶,光又出现。最终,他来到一个破旧的农家院落,只有一间屋子里闪着灯。魏生走到那扇亮着灯的窗子外朝里瞅去,只见一个老妪背对着窗户坐在凳子上,在镜前梳理那长长的白发。她的动作迟缓笨拙,很难伸手摸到后脑勺。最后,她深深叹了口气,干脆把胳膊举到头上,把头取了下来,放在身前,轻轻松松地梳了起来。

魏生被吓得动弹不得,双手仿佛粘在了窗台上,脚也仿佛粘在了地上。终于,他还是猛然抽身,挣脱了恐惧的束缚,撒腿就跑。他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奔跑在山路上,摔倒又爬起来,反反复复地摔倒。他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跑,也顾不上辨认方向。最后,他终于在一个丘顶上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忽然见到前方有个山谷,对,正是那个熟悉的山谷!谷底那块黑乎乎的地方一定是王生所在的洼地!他冲下山坡。但在接近那个熟睡的人影时,他却放慢了脚步。“等一下,”他心里想着,“会不会是我自己疑神疑鬼?”眼前这个人和那床皱巴巴的被褥看起来是如此真实,相比之下,先前那个无头女人却越来越像一场正在消散的噩梦。如果这时候王生知道我有多害怕的话,肯定会取笑我的。然而,魏生却根本没法平静下来。他待了一会儿后,不情愿地推了推王生。王生醒来,睡眼惺忪地问道:“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魏生说:“我睡不着,实在想不通,想不通!”他尽量压抑着心底的恐惧,又把刚才的经历轻描淡写地讲述了一遍。讲完之后,他又向朋友道歉,因为刚才吵醒了他。王生却更轻描淡写地回答说:“哦,有什么好奇怪的?”然后若无其事地把自己的头拿了下来。

故事讲完,夜空中飘着寒意。大卫听后,把酒杯放在一块石头上,慢慢把双手靠到头上。我很宽慰地觉着,他这个姿势似乎打破了取头的魔咒。看来,眼前的现实是多么可靠和令人安心啊!

1954年,我完成了论文的实地调查工作。1962年,我再次与大卫合作,这次是在新墨西哥州。1959年后,我一直在那里教书。自从在亚利桑那州第一次见到大卫后,我的生活状态几乎一成不变。我依旧是单身。唯一的变化,也可以说是进步,就是从一名研究生变成了教师行列里的一名新人。而大卫已经结婚了,还生下了两个女儿,到哪儿都会带着家人。我们又续上了友情,继续发展着对荒漠的共同兴趣。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些不同点,那是一种不对称性。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们都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第二次见面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还是曾经的我,但我面对的却是一个更为宏大的人格。如今的大卫,比我之前认识的,在人格上更广阔,更难以准确捉摸。因为在原先那个大卫的身上添加了其他的自我——更好的自我(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以及未来的自我,也就是他的孩子们。甚至当我和他单独交谈时,都能感觉到,除了一些专业知识以外,他在思考事物的时候,在考虑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之前,都会考虑一些额外的因素,所以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预期来。所以,我们再也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当然,我们还是会一起去到野外做考察。如果一个地方风景优美,或者有一段不寻常的历史,他的家人也会跟来。新墨西哥州西北部的查科峡谷(Chaco Canyon)是一个著名的历史遗迹。峡谷的地面上有很多大型多层建筑的废墟,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3世纪。我们各自驾驶一辆汽车从阿尔伯克基出发。我开着我的小卡车带路,大卫开着他崭新的英国小轿车跟随着。我们沿着里奥格兰德河谷(Rio Grande Valley)一路行驶,然后沿着里奥查马河(Rio Chama)穿过圣胡安山脉(San Juan Mountains)进入一片高原。再往前走就是我们当天预设的宿营地,即一个叫古巴(Cuba)的小镇。我们计划入住当地的一家汽车旅馆,第二天早上出发去查科峡谷。当我们开车行驶在通往里奥查马河谷的土路上时,已是黄昏时分。或许是大卫觉得自己认路,没必要跟在我后面;也可能是因为孩子们那时候都需要照顾。我想是出于这些原因。后方传来一声鸣笛,随后,大卫的车卷起尘土超过了我。我不想被甩得太远,所以也加大了油门。但我的卡车显然在速度上比不过他们。最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不久,在我眼前剩下的,就只是扬起的尘土了,到最后,连尘土都看不见了。我便陷入了一片孤独的阴影里。

1962年的时候我31岁<注:"段义孚生于1930年,原文如此表述。——编注">——以学术生涯的标准来衡量,我还显得很年轻。更重要的是,我仍然抱有无限的热情想与这个世界搏斗一番。相比于思考的乐趣和取得进步的信念而言,社会的要求、生理的需求和其他方面的诱惑都被我抛诸脑后了。我独自生活工作,很少觉得孤独。而我也从来不觉着,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的话,我的生活可能显得相当可悲,既无家人,也无密友。在里奥查马土路上发生的事就是生动的体现。当我努力追赶哈里斯一家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独和痛苦。更糟的是,我甚至觉得自己很荒诞。我到底在新墨西哥州的土路上做什么?开车追一个坐在轿车里的年轻家庭?我一度想把卡车掉头开回阿尔伯克基。当然,我没有,因为恢复了理智。在古巴的汽车旅馆里,我看到哈里斯夫妇已经打理好了孩子,孩子正在婴儿床里咿咿呀呀。我们马上得准备晚饭了。

害羞的人,不爱交际的人,或者像我这样被古怪的追求抑制了社交需要的人,或许更应该投身于大自然。不容易适应环境的人容易把情感寄托于动植物身上,因为动植物不会对人有成见。但即使是动植物也不是绝对可靠的,因为生物也会形成群体;许多动植物都有社会性,它们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会有歧视、包容和排斥的现象。最后,可能只有待在无机物的环境中,例如沙漠、冰山里,人才能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注:"我曾经有幸表达过自己对沙漠和冰山的情感,参见“Desert and Ice:Ambivalent Aesthetics,”in Salim Kemal and Ivan Gaskell,eds.,Landscape,Natural Beauty,and the Art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pp.139–157。">

我喜欢大自然吗?在我们这个道德标准经常变化的后现代社会里,唯一不变的信条,即最无可争议的道德准则,就是“你应该热爱大自然”。我承认,如果大家都像很多年轻的环保人士那样,用“生命”这个词来指代大自然的话,那么我不算热爱大自然,甚至不太喜欢大自然。对于有机体为了繁衍生息而迸发出的奋进和狡黠,我怀有一种矛盾的态度。反而,宇宙中拥有这么多毫无生机的“矿物”,这让我感到安慰而不是沮丧。持这种态度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然而,我们的数量是很小的,因为如果物种要繁殖、生物要进化,就不能容许有太多我们这样的个体存在。

我对矿物的偏爱一定很深,因为它铭刻在我最早的记忆中。我当时大约3岁,住在天津,冬天很冷,池塘里都结冰了。我每天下午要睡午觉,刚醒来的时候脾气就很不好——就像很多小孩子一样,我也有“起床气”。你可能还记得,母亲预料到我弟弟会发脾气,就画了一辆汽车。为了安抚我,我的奶妈做了一件更富有想象力的事。她在烟灰缸里装满了水,放在窗外的窗台上,让它暴露在寒冷的天气里。她见我快要醒过来,便拿来烟灰缸,在我床边的桌子上翻过来,用刀柄轻轻敲了一下,然后——哎呀,看哪!——一个闪闪发光的冰雕掉了出来。在我一个小孩子的眼里,这简直就是魔法。

纯净的矿物,或者说任何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都具有非凡的吸引力。现在回想起来,我这辈子只买过一件完全没有功能性的东西——蒂芙尼(Tiffany)的玻璃苹果。它如今在我客厅的桌子上。当傍晚时分的阳光照在上面时,它就会变成一个光球,绚丽的光斑显得五彩缤纷。我时常凝视着这个苹果,醉心于它的美丽,一次次地想到:上帝创造的一切并非都是激情和斗争,并非都是为了最终的朽坏或腐烂。

荒漠所带来的巨大吸引力让我感到意外。毕竟,它从未在我的童年里出现过,也不可能唤起遥远的回忆,因为我和家人从没有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过。在澳大利亚上学时,我知道我们住在一片大沙漠的边缘,但我从没探访过。第一次意识到贫瘠土地的美丽是在我坐火车去加利福尼亚州读研究生的时候。但它第一次让我深感震撼,则是在一年之后。1952年的寒假,我和一些中国学生去野营,这是美国人普遍的业余爱好。一天清晨,我们出发前往沙漠谷地国家公园(Desert Valley National Monument)<注:"沙漠谷地国家公园(Desert Valley National Monument),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华达州交界,是北美洲最干旱的地区之一。下文中的死亡谷(Death Valley)属于该地区,弗雷斯诺(Fresno)是加利福尼亚州中西部的一个城市。——译注">,希望能在天黑之前到达那里。我们都没有野营过,但我们很自信,因为有帐篷、睡袋和其他野外体验的必要装备。我们的车在弗雷斯诺(Fresno)以南的某个地方抛锚了,修车花了几个小时。到达死亡谷(Death Valley)时已经很晚了,天也黑了。一阵大风刮了过来,再加上我们毫无经验,帐篷怎么也搭不起来,最后我们放弃了。记得当时,我感到很沮丧。我想,美国的学生应该知道如何在暴风雪中支起帐篷,而且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轻易放弃。最后,我们只能睡在睡袋里,任凭风卷起尘土扫在脸上,在风平静的间歇望见星空。

美丽的月色让我难以入眠。我想,命运的安排就是这样无可抗拒。在漫天的灰尘和漆黑的夜晚里,我设法使我的睡袋与冲积扇的倾斜度保持一致,这样当我钻进睡袋的时候头就会比脚高了。醒着的时候,我只需要把自己的头再抬高一点,枕在肘窝里,就很舒服。一眼望去,谷地西侧的整片坡地展现在面前,坡面被晨曦的第一缕阳光照得微微发亮,像星光映在广阔的海面上,像一丛丛紫色的花,像洒下的一片片金粉。山谷底部的盐碱地,以及四处耸立的光秃秃的岩石,看起来也像是异界之物。但更不可思议的是那种安宁和静谧。我对这种景象非常好奇,估计别人也会如此。但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我不仅感到好奇,还感到一种醉人的幸福。

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真正对大自然表示赞叹(有别于我出于习惯或礼貌而点头以表示赞同)是在巴拿马。1959年夏天,我在巴拿马研究海岸地貌。<注:"Yi-Fu Tuan,“A Coastal Reconnaissance of Central Panama,”California Geographer 3 (1962):77–96.">那种地方很难身临其境去观察。我从美国海军借来一辆吉普车,去了大部分地方,但那还不是我需要考察的全部地段。其中一个难以到达的地点是一个嘴状沙洲,它环绕着一片浅海湾。当地人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到达那里,一种是骑驴(要花四个小时),另一种是坐渔船。我选择了后者。我从一个村民那里了解到,如果中午时分到海湾,就会看到有人在等着被渔船接走,我可以搭船一起出发。我在指定的时间去了那个小海湾,没找到人。我等了一个小时,仍然没有人。我又等了一个小时,其间来了几个人。大约四个小时后,码头上聚集了一小群人。我们继续等待,似乎不存在任何不耐烦的迹象,人们愉快地闲聊着。太阳落山了,但是仍然没有船过来。终于来了一艘船,此时月亮已经高高挂在半空了。我们排队走上船,船立刻就出发了。没有一丝风,海湾里的水平滑如镜,只有船头分开两股波浪。旅客们都不说话,也许是累了。我静静地和他们坐在一起,一半沉醉于在水面上舞动的月光,一半沉醉于引擎的轻推。一个男孩爬上高高的桅杆,坐在横木上,细长的腿悬在空中。他的轮廓显现在船桅搭成的十字上,在晴空的映衬下,黝黑而且朴实。除了被美震撼之外,我还能有什么感受呢?

我试图构想出一幅关于大自然的画面。但是那个男孩的身影映衬在夜空里,他的出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没有他,我仍能看到美丽,我仍然欣赏那如镜般平滑的水面、那月亮、地平线上那条沙洲的黑影。但当那个年轻人坐在桅杆上时,对于我来说就不仅是视觉上的吸引,而且令我心酸和感慨。那一幕的气氛也受到了之后发生的事情的影响。在这方面,它有别于我在其他自然之地的体验,包括在死亡谷里的难忘经历。晨光下死亡谷的迷人景色是个特定时间地点下的产物,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们起床做早餐,绕着冲积扇散步,为下一步去哪儿争吵,等等——并没有给那次经历带来新的光亮或阴影。但巴拿马的情况却不是这样。

当我到达沙洲时,那里正在举行节日庆典。人们吃着、喝着、跳着舞,我站在一旁看着。过了一会儿,我感到疲乏和头晕,离开了人群,离开了嘈杂的声音,离开了耀眼的灯光,去寻找夜晚那抚慰人心的黑暗。在沙丘和灌木丛中,我发现了一小块干净的沙地。我躺在上面,很快就睡着了。当我醒来时,发现有人在摇我的肩膀。那个女人看起来板着脸,所以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抗议——告诉她我没有妨碍任何人。她快速地对我说着西班牙语,我完全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她让我随她回家。出于好奇,我照做了。在房子里,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因为她指了指一张大床。她的好心肠让我很感动。我躺在床上,尽管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有说有笑,在房子里进进出出,我还是很快地、感激地沉沉入睡。几个小时过去了,又有人摇了摇我的肩膀,还是那个女人。这一次,她不仅仅是看起来板着脸,而是真的板着脸,做出的手势只能表示一件事:“滚出去!”我不懂当地的习俗,看来我错会了她的热情好客,睡得时间太长了,以至于干扰了孩子们的正常作息。

船上的平静、岸上的喧闹以及我与沙洲上女人的小小尴尬,我没法把这些东西完全分开。它们是同一次冒险里接连发生的事,虽然完全不同,但在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过去的回忆之间产生了共鸣。它们真的那么不同吗?即使在寂静的船上,我对自然美景的感受也不完全是宁静,男孩的出现打破了它。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看来,美必须与人无关——甚至与生命无关——才能慰藉灵魂。这就是为什么我会爱上荒漠。

这是否意味着我无法欣赏人类创造的环境?不,完全不是这样。城市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它吸引我的原因和荒漠吸引我的原因是一样的。两者的吸引力都是某种严苛——而且,不仅仅是严苛,还有水晶般的光彩,一种闪闪发亮的无机物的威慑力。我很容易想象自己和华兹华斯(Wordsworth)站在威斯敏斯特大桥(Westminster Bridge)上,凝视着伦敦,吟诵着:

人间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景象,

它是那样庄严,又那样辉煌,

谁能经过它身边而无动于衷?

这城市此刻披着美丽的晨光,

像穿着睡衣;袒露而又安详,

那船舶、楼阁、剧院、教堂,

栉次伸向田野,又伸入高空,

一切在明朗的空中熠熠闪光。

璀璨的朝阳从未这样美丽地

照耀过大地上的峡谷和山岗。

我从未看到或感到这般沉静。<注:"William Wordsworth,“Composed upon Westminster Bridge,September 3,1802,”Selected Poems(London:Penguin,1994),p.170.译文引自[英]华兹华斯等:《英国湖畔三诗人选集》,顾子欣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9页。——译注">

诗人注视着仍在睡梦里的伦敦,这座城市的雄伟在于它的船只和建筑物,在晨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清晨时分,曾经是,现在仍是,欣赏伦敦这件艺术品的最佳时刻。而黄昏就不太合适了,因为在那个时候,车辆的噪音和路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可能会分散观察者的注意力。至于夜晚,在华兹华斯的时代,除了几条灯光昏暗的街道,或者满月的时候,整个城市都从视野里消失了。我们太容易忘记黑暗的统治是最近才被推翻的,颠覆者先是煤气,然后是电力。“城市生活就是夜生活”这句格言在1800年以前是无法理解的。现在,即使是二三线城市在天黑后也能熠熠闪光。它们呈现给人们的不是建筑的体量,而是由色彩斑斓的点、线、面组成的图案,背景是棉绒一般的黑色。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蒙德里安(Mondrian)<注:"蒙德里安(Piet Mondrian,1872—1944),荷兰画家,擅长使用基本的元素(直线、直角、三原色等)构成抽象的画面。——译注">风格的美,不再刻意关注它们,就如同那些不知道浪漫主义运动带有何种热情的农民,毫不在乎他们的山川具有如画般的品质。

我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教过一门课,在这门课上,我和学生们探讨环境(自然环境或建筑环境)与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开讲之前,我会让学生们写下对他们最有吸引力、对他们的生活质量贡献最大的环境。我在大学开设这门课程的那些年里,以及更早,即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时候,学生们绝大多数都选择了荒野或乡村作为他们最喜欢的地方,而几乎从不选择城市。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城里人。他们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St.Paul)或麦迪逊长大,这些地方都以靓丽的风貌和宜居性而闻名。此外,大学生不仅仅是被动的居住者,他们还是这个城市最大胆的探索者——他们能发现隐蔽的咖啡厅、气氛最好的酒馆、受众极小的书店;他们能整夜不睡,看着城市笼罩在微醺的酒气和狂热的爵士乐组成的蓝色薄雾里,又在几个小时后,喝完第三杯咖啡,看着空荡荡的街道沐浴在熹微的晨光中。然而,他们对这座城市不屑一顾,仿佛它与他们的满足感和幸福感无关。美国年轻人的非理性让我吃惊。尽管他们活力四射,尽管他们直面现实,但他们还是允许自己在课堂上读到的东西覆盖掉自己每天在城市空间里感受到的兴奋和亲切——要知道,这些文学素材的作者早已入土,想要切身体验他们的感受,恐怕只能到蚊虫肆虐的树林里走一遭。

我会恼怒地说:“从科学讲堂的窗户往外看,难道这里的景色不会让你回忆起美好的时光吗?”我还会诚恳地让他们想一想哪怕是最普通的情形——在一个普通的下午,和朋友在图书馆学习,然后在室外走上几步,穿过喷泉广场到学生会附近,来餐厅点一杯啤酒,坐在台阶上俯瞰门多塔湖,待上足够长的时间,就能看见夕阳中的帆影。冬天会给人带来另一种满足和喜悦。台阶上空荡荡的,一根根树干就像灰色天空里枯瘦的窗格,喷泉被盖住了。但也就是在那时,麦迪逊,或任何一个有活力的北方城市,才开始显露自己的青春。我会对他们说:“想象一下,在12月一个晴朗的夜里,麦迪逊已经换上了晚装。下课之后,你走出学术大厅,站在坡顶俯瞰这座城市,映入眼帘的场景是你所熟悉的,但依然不失为一场视觉盛宴。从站立的地方望过去,前景是校园里的商场,黑黢黢的;再往外看,一条主干路向远处延伸,行道树上点缀着无数闪闪发光的灯泡,商店橱窗和灯箱发出柔和的光,照在路边的雪堆上;建筑物大小形状各异,有黑的,也有灰的——视野从你眼前向远方展开成一幅图画;在街道远方的那一端,州议会大厦灯火通明,它的圆顶像一轮膨胀的月亮照在半空。”

让我印象深刻的画面,无论是冰、沙漠、海洋还是城市,都缺少一点人类的温暖。它们的吸引力更多的是精神和想象,而不是身体的需要和渴望。这些景观要么人烟稀少,要么与人无关,即使是城市,也是几乎空无一人时才让我喜爱。“亲密”这个词对上述任何场景都不适用。难道就没有什么地方能唤起我对家园的回忆吗?有的,但与崇高的自然和伟大的城市相比,我必须有意识地努力去回忆它们。这本身并不令人惊讶,因为越是日常生活里的东西,人们越不会专门留意其复杂性和亲密性。成年之后,我的亲密意象十分稀少,还有另一个原因——我始终独自生活。当然,亲密的对象不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一只动物,甚至是一个无生命的物体,比如一件暖和的毛衣或一个舒适的房间。然而,所有事物的情感基调和活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人的品性——狗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伴侣只因为我们不仅把它看作动物,温暖的毛衣让我们有“被抱着”的感觉,房间里只在充满了欢声笑语时才有生气。

遗憾的是,真正的人类亲密感,我从未切实体会过。为什么不试试替代品呢?为什么不养一只狗或猫呢?如果我有家庭,我很可能会这么做,但我没有。既然我放弃了真实的亲密关系——这个能给我带来最大风险和回报的东西,就不想再退而求其次了。其原因可能出于自尊心或者任性,但还有一件事——我不想伤害狗的感情,不想对它说:“我没有软玉温香可以揽入怀中,所以将就着摸摸你好了!”岂有此理!

作为一个孩子,我自然是家庭的一员,周围都是会关心我需求的成年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体验到了各种亲密性,(顺便说一下)并非所有的亲密性都是迁就我。但我对实际发生过的事情,很多细节也记不清了,这出乎我的意料。为什么童年的温馨画面没有像A.A.米尔恩(A.A.Milne)<注:"米尔恩(A.A.Milne,1882—1956),英国作家、编剧,代表作有《小熊维尼》系列。——译注">所描绘的那样,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呢?会不会是因为我像所有幸运的孩子一样,把别人的支持和关注视为理所当然以至于淡忘了?当然,我的记忆也不是一片空白。我还记得大约6岁的时候,我从肺炎中恢复过来。肺炎是一种可能致命的疾病,我得慢慢养病;这是尽人皆知的,所以,慢慢养病也不会产生负罪感。我就整天躺在床上玩玩具,而兄弟们则去上学。当我恢复了食欲,感觉身体强壮了一些时,就试着唱了一首自己编的歌,里面重复着可笑的歌词:“亲爱的老妈,亲爱的老爸!”

“关怀”,这个温暖的词语被过度使用时,会变得多愁善感和俗气。然而,我却不能没有它。关怀是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在我们还小,必须得到照顾的年纪,当我们生病的时候,这类亲密关系是最普遍也是最温柔的。一个四肢酸痛、发着高烧的孩子会有什么感觉?我想借用一下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注:"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小说家、诗人。——译注">的经验来说明。因为正如我之前提到过的,我的经历是矛盾的。厄普代克是这样说的: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端着早餐上楼去看她生病的孩子,想起了这一幕——

那些早晨的时光就这样流逝了,他不去上学,待在家里。鲜榨的带着籽的橙汁,烘烤后切成条的热乎乎的面包,脆米饼,蓝色的奶油罐……毯子翻起的皱褶就像是山川谷地,上面摆着的书、蜡笔和短头剪刀慢慢被吞噬了身影;窗外的日子是一成不变的两点一线,镇上的人们在住所和工作地之间往返,奔向电车,或者疲惫地走回来,他的父亲正在这些人中间忍受着煎熬——顾不上对这个孩子履行什么义务,只是让他活下去,不出事、不生病,好干一件叫作“无所事事”的大事。

后面一句话让这所房子本身成了一个关怀者:“在一片寂静中,家具四平八稳,钟表滴答,低语回荡,混搭在一起,是助他疗养的一剂灵丹妙药。”<注:"John Updike,“The Egg Race,”New Yorker,June 13,1977,pp.36–40.">

疾病也会让成年人对他人产生依赖。由此,我们变得再一次需要别人的关心,需要一个恢复健康的地方。健康人会给予病人特别的关怀,比如一碗鸡汤和一个靠枕。在缓慢的康复过程中,病人与病房也建立起了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一种特殊的感恩之心会生发出来,传达到付出关怀的人或地方。人类可能是仅有的能产生这种情感交互的物种。例如,虽然所有哺乳动物都要照顾自己的孩子,但人类的这个阶段尤其漫长。也许一个更重要的区别在于,人类有能力暂时放下其他一切事务,专心地与有需要的人相伴,无论对方是老幼还是病残。家作为康复的场所,承载着某种程度的情感温暖,这是其他灵长类动物,例如狒狒、猴子和猿所无法体会的。

我很喜欢引用两位杰出的人类学家S.L.沃什伯恩(S .L.Washburn)<注:"S.L.沃什伯恩(S.L.Washburn,1911—2000),美国人类学家。——译注">和欧文·德沃尔(Irven DeVore)<注:"欧文·德沃尔(Irven DeVore,1934—2014),美国人类学家。——译注">的话。他们曾在我的相册里留下了一张让我难忘的照片。他们曾经说过:“当大部队每天出发时,所有成员必须一起行动,否则就会被遗弃。对于狒狒来说,保护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和群体在一起,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受伤或生病……对于野生灵长类动物来说,一种疾病,只要足以让它离开群体,就属于致命的疾病;但对于人类来说,在家园里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也无法恢复的疾病,才能称为致命的疾病。”<注:"S.L.Washburn and Irven DeVore,“Social Behavior of Baboons and Early Man,”in S.L.Washburn,ed.,Social Life of Early Man (Chicago:Aldine,1961),p.101.">

一个独自生活的人无法了解家的全部意义。我不知道在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早晨与心爱的人悠闲地共进早餐是什么感觉。我没有在客厅的窗户上看到过孩子们的手指印,也没有在地下室看到过他们破旧的自行车。对于我来说,家就是一幢建筑。然而人类构建的东西,哪怕仅仅是房间和家具,都能承载多么丰富的情感啊!这对于只强调理性的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更令人费解的是,人们越是感慨于时间如白驹过隙,看到一个新的居住地时就会越觉得有人情味。1952年,正是我对荒漠一见钟情的时候。1983年,不出读者所料,我立刻对我居住的公寓产生了情愫。那一年我来到麦迪逊教书,房地产经纪人给我看了十几个地方,我都觉得不太合适。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绝望,开始找借口对自己说:“行了,差不多了。”最后一站是莫诺纳湖畔(Lake Monona)的一所废弃小学,当时正被改造成公寓。工人们正在安装窗台和木制窗框。地板上满是洒出的油漆、灰尘和保护布。尽管有这些明显的未完工的迹象,但在我看来,这些房间有了某种可供栖身的品质。厨房墙上露出的砖块有助于产生这种错觉。它们使人想起了岁月,想起了秋天的醇厚,想起了从窗户透进来的午后阳光。毫无疑问,气味也唤醒了我的记忆——时间维度拉长了——因为我一进房间,首先注意到的就是淡淡的烟草香味。一个工人正在休息,他把身子探出窗外,手指夹着烟头。

对于一个生活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来说,家不仅提供了养育和亲密,也具有一种魅力,因为在成年之前,家的某些部分——或其中的某些社交功能——并不对他开放。这种魅力,就如深夜里香烟的雾气,人们的谈笑。我记得,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偷偷下楼,走进灯火通明的餐厅,父母和客人们刚吃完饭,彼此分发着香烟。那些烟卷紧紧地码放在一个圆柱形罐子里,想要取出来,需要扯动一根预先埋在里面的纸条。父母偶尔允许我晚睡的时候,我就会出现在大人们中间,一个接一个,请他们从烟罐里掏出一支烟来。他们向我道谢之后,靠在椅背上,容光焕发,聊着天,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种记忆赋予了家一种超越建筑和舒适感的意义。要不是我教书时在学校里偶然闻到香烟味,这些记忆就会被深深埋在心底。我瞬间感到,哪怕是一个重视保护自己隐私的单身汉,家提供的社交机会仍然是一个诱惑。

虽然多蒂学院公寓已经整体翻新,但它漂亮的外墙没有改变,还是旧样子。我搬进了一个还算是有回忆的地方。建筑里蕴含的回忆让我感到安慰,让我的居所更像一个家,更有人情味。这使我得出一个基本上应该是正确的结论,即给一个地方带来光环的记忆不一定来自当事者本人的、独一无二的过去。它可以牵连出其他时间和地点、为其他人所知的奇妙时刻。在无眠之夜,我看着从天窗射进来的月光,找到了宁静——几乎和睡眠一样的宁静;下雨的时候,我听着雨点敲打着窗玻璃,不知不觉地就滑进了珍贵的忘我状态。夜空里的月光让我想起孩子眼中的魔法世界,雨点打在窗户上唤起了安全感,这是每个人的第一个家(即母亲)曾经提供过的安全感。这些都是相通的,一旦出现,人们几乎在任何情境下都能察觉。它们独立于一个地方的物质细节和历史因素,而取决于这些细节和历史的只不过是它们唤起的感受。如果我还是睡不着,就会想到公寓所在的建筑以前是一所小学,从而开始一项富有想象力的练习。我愉快地幻想着孩子们的琅琅书声,说不定呢,我现在躺着的地方可能就是一个孩子曾经坐过的地方。

随着岁月的流转,我对这所公寓的感情越来越深。我现在觉得它仿佛有生命。如果哪天需要在外面过夜,出门时我都会在门口停下来,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这是我在任何地方都会采取的谨慎措施,比如在旅馆房间门口。但在家门口我会停下来说再见。我的目光倏然落在厨房的桌子上,桌面摆着一盏仿蒂芙尼的台灯,长椅上的靠背又软又鼓,一张张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光碟,多年来积累的书籍,还有一堆没来得及看的杂志。它们是多么平静、甜蜜,令人安心啊!它们似乎在说:“我们会永远陪着你的。”这就是我的屋子和里面东西的情形。它们会一直存在于这个地方,这让人心安。它们便是错综变化的生活里的一道避风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其实就是我自己。在我离世以后,它们就会浮光掠影般地呈现出那个最好的也是最真实的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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