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记忆就像一道闸门, 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的。而一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的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的时候, 为了赶在高三前浪一波, 约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凤市来说, 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的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 不仅自然景观壮丽,人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了一天的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 走了几百道台阶去拜了姻缘寺, 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一个不请自来的人搅乱了清净。

叶绯长得好、性格好, 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 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情书的男男女女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 唯独对谈恋爱没兴趣。其他人见他这样, 慢慢也就放弃了, 唯独一个人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的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 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了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了。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女生心中理想的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神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了叶绯。从第一次见面起, 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么拒绝都没用。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来了松市。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了什么急事。结果一出门,就碰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叶绯,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的人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别矜持了,这么帅还犹豫什么!”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亲一个亲一个!”

……………………

自以为的深情不是浪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性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的一切,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一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一丢。不顾朋友在身后的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了喝酒撸串的人,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浪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一边上菜,一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了双百的小孙子;才下班的白领擦掉口红,豪迈地一口啤酒一口肉,言谈间,笑声传出去老远。

热闹又充满了烟火气。

叶绯边走边看,心情慢慢平静了下来。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正打算随便拉个人问问,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尖锐的女声:“你看看给我们家孩子伤的!没爹没妈的小畜生就是没家教!”

叶绯心情本就不好,这句没妈恰好戳到了他心上。他微微敛目,拨开人群走了过去。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正拽着一个穿初中校服的瘦弱男生破口大骂,她旁边站着个和她有三分相似的男生,眉眼间尽是得意。

打眼一看就知道,应该是两个男生在学校发生了矛盾,其中一方的家长找了过来。

“就你横是不是?”中年妇女伸着两根手指,不停地往男生脑门上戳,“你再横一个给我看看?”

男生脸色发白,尽量镇定地解释道:“是他先欺负我的,我书包和课本都被他踩上了脚印。”

“还嘴硬!”女人瞪着眼,唾沫星子满天飞,“踩了你不会擦干净吗?这点小事用得着动手?”

周围有人劝她,骂两句出出气就算了,孩子的事情让孩子自己解决。

她冷笑一声:“孩子个屁!这没爹没娘的玩意迟早是监狱的料!”

叶绯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直接把那个男生拉到了身后,嘲讽道:“那你这么嚣张,是有几个爹啊。”

周围瞬间一静,随即响起扑哧扑哧止不住的笑声。

女人恼羞成怒:“小-逼-崽子滚边去!这里这么多人,就你爱管闲事。”

叶绯微微一笑:“街边也有这么多条狗,怎么就你爱乱吠。”

“你!”女人被他气得脸红脖子粗,下意识就要抬手去打。

“你动我一下试试,”叶绯躲都不躲一下,他扫了一眼女人的儿子,嗤笑,“到时候老子让你儿子连假aj都穿不起。”

女人呼吸一窒,肥厚的手掌在半空中晃了两下,到底还是放下了。

眼前这个男生虽然年纪不大,但衣着光鲜、眉眼张扬,看着就不是普通家庭能养出来的。况且……她儿子那双aj确实是假的。

女人对叶绯微微有些忌惮,可就这么走了又实在不甘心。瞪着叶绯身后,色厉内荏道:“晏雄!我告诉你,你打我儿子的事不会就这么算了!”

“你儿子是伤了还是残了啊。”叶绯瞥了一眼女人旁边的男生,男生立刻一缩肩膀,躲到了他妈身后。

“怂货,”他不屑地移开眼,“踩人家书包和课本不就是找揍?不然这样——”

叶绯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女人一眼:“我给你几脚,你也好好忍着,反正回家擦干净就行了。”

女人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晌,才一把拉过她儿子,对晏雄道:“什么东西!以后离我儿子远点!孤儿院出来的崽子,看着就恶心。”

“恶心?”叶绯痞痞一笑,黄色的小卷毛在脑袋上飘来飘去,“怀了谁的孩子找谁去啊,关人家一个学生什么事。”

周围人登时哄堂大笑。

女人一口血卡在喉咙里,差点没憋死。她恶狠狠地瞪了叶绯一眼,拽着她儿子就走。经过叶绯身边时,壮硕的身体一斜,就要撞上去。

叶绯正处在发育期,瘦得跟竹竿似的。这一下要是撞实在了,也够他喝一壶的。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拉进了怀里,躲过了女人的身体。

叶绯埋在那个人胸口,鼻尖萦绕着他身上干净的肥皂味,一时之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枭哥,你来了啊!”晏雄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叶绯抬起头,正撞入了一双漆黑的眸中。

“我叫晏雄,”叫晏雄的初中生在见到他哥之后,恢复了不少精神,叽叽喳喳地给叶绯介绍,“这是我哥……”

晏枭眨也不眨地看着叶绯,打断晏雄的话:“我叫晏枭。”

叶绯下意识地回了一句:“我叫叶绯。”

“刚刚多亏了绯哥,”晏雄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然我一个人肯定应付不来。枭哥,是绯哥帮了我。”

晏枭说“知道”,又说“谢谢”,好像是忘了,仍旧没有放开抱着叶绯的手。

“小事。”叶绯摆摆手,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刚刚那个人是我同学,”晏雄主动给叶绯解释,“因为我是孤儿,一直欺负我。我今天实在忍不住反抗了,结果他就叫了家长。”

说到身世的时候,晏雄虽然掩饰得很好,但脸上还是透着些许黯然。他冲叶绯笑了笑,说:“枭哥不是我亲哥啦,我们在同一所福利院长大。”

叶绯抬头看向晏枭,然后发现,从刚刚开始,晏枭的视线就一直落在他身上。

叶绯从小到大被人看惯了,也没在意。拍了拍晏雄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正好瞄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家哈根达斯店,就对晏雄说:“没事,是那个人有病。走走走,哥请你吃哈根达斯,可好吃了。”

晏雄连连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叶绯笑笑,找了个借口:“我想吃,你陪我一起。”

三个人进了店,恰好碰上店要打烊,只剩下一个球。叶绯摸兜要给钱,这才发现自己从酒店房间下来时,就只拿了一个手机。

他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尴尬地举着手机,耳朵都红了。

“我来结账。”晏枭说。

一分钟后,他也僵住了。

在2010年,哈根达斯对一般学生来说,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小小一个球要五十块钱。晏枭翻遍了所有口袋,只凑到了四十三块。

“这下我们谁都不用笑话谁了,”叶绯拉着晏枭走出店,笑得直不起腰,跟他解释,“我不是你们松市人,是凤市过来旅游的。”

“之前有个傻-逼,在酒店下面跟我表白,”叶绯解开手机上拴着的钥匙链,掂量了两下,“气得我什么都没带,就直接走人了。”

他撇撇嘴,撸了一把头上的小卷毛:“烦死了,最讨厌这种不懂矜持的人。”

“哇,”晏雄正是对这种事好奇的年纪,兴致勃勃地看着叶绯,“怎么表白的?”

“就哗众取宠那一套,”叶绯不想多说,将那个钥匙链塞到晏雄手里,“没请成哈根达斯,这个送你了,我……”

一句话还没说完,谷瑞嘉的电话打来了。

“你跑哪儿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回来吧,那几个人被我撵跑了。”

叶绯说:“行。”捂住话筒,一边招出租车,一边对晏枭和晏雄道,“我朋友找我,我就先走了,拜拜。”

恰好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叶绯一路小跑过去:“老谷,你在楼下等我,我打车没带钱……”

后来,叶绯回了酒店。调整好心情,跟朋友们开开心心地过完了剩下的旅程,再也没想起在松市偶遇过的、那个叫晏枭的人。

但晏枭却从没忘记过他。

叶绯慢慢坐回到椅子里,捂住了眼睛。

“叶绯,你怎么了?”群视频还开着,谷瑞嘉见叶绯脸色不对,连忙问道。

“有点事,”叶绯勉强笑了一下,说,“我先挂了。”

说完,不等谷瑞嘉回话,就直接断开了视频。

他终于明白晏枭为什么会以家里逼婚为由,跟他结婚;明白晏枭为什么会以为他喜欢吃哈根达斯;也明白晏枭那句一直记得你是什么意思。

晏枭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叶绯正低着头坐在餐厅里发呆。

“叶绯,”晏枭走过去,握住他的手,“发生什么事了吗?”

叶绯抬起头,眼尾有一点红,像是哭过了。

晏枭心里维持了一天的喜悦,瞬间就像是被戳的泡泡,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熟练地-解-开叶绯的睡-袍,在他腰-间-摸-索,声音里带着几分慌张和不知所措:“是腰太疼了吗?”

“晏枭,”叶绯没有阻止他,只抬头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晏雄现在在哪里?”

晏枭的动作戛然而止。

他静静地跟叶绯对视,良久才说:“在松市上大学。”

“你喜欢我,为什么从来不跟我说?”叶绯的睫毛颤了颤,问他。

晏枭低头抚摸叶绯的脸,还是那句话:“你不喜欢不矜持的人。”

“我……”叶绯努力回忆,却什么都想不起来,“我说过吗?”

晏枭说“是”,告诉叶绯:“2010年8月17日晚上9点23分。”

“对不起,我不记得了。”叶绯垂下眸,心里又酸又涩。

晏枭马上说:“没关系。”低头在叶绯额上吻了吻,然后抱住了他。

二十岁之前,晏枭的世界是一片空白。他像个旁观者一样生活在人群中,物欲很低、也没有任何长久目标,直到遇见叶绯。

清瘦又漂亮的少年,浑身写满了鲜活气。像一抹霸道的彩光,直直地照进他的心里。让他从第一眼看到起,就再也无法移开目光。

晏枭从不为过去而后悔,唯独七年前错过要叶绯联系方式这件事除外。

所以,在来不及阻止叶绯离开后,他冷酷无情地抢走了晏雄刚拿到手的、还没捂热乎的钥匙链。

晏雄长这么大,第一次接受陌生人的善意。很不情愿地攥着钥匙链,试图跟他哥讲道理:“枭哥,这个我很喜欢。”

“你不喜欢。”晏枭面无表情地吐出四个字,握着钥匙链转身就走。

这一保存,就是七年。

七年间,他在松市和凤市之间来往了无数次。

最开始没钱的时候,坐的是普通列车。往往要灰头土脸地走上一天,才能晃晃悠悠地到达目的地。

不知道叶绯的身份、也见不到他。可即便这样,也是快乐的。

来到他所在的城市、踩着他走过的道路、或许还会经过某个他曾经去过的小店,仅仅这点,就已经足够支撑晏枭乐此不疲的往返了。

一个人的旅程持续了四年,直到三年前,飞霄科技总部迁移到了凤市。

公司发展越来越迅速,晏枭手中的财富呈滚雪球增加,他也终于弄清了叶绯的身份。

鼎源娱乐的继承人,家里有父亲、继母、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一次,他没有再犹豫。在鼎源资金困难的时候,当机立断地出手,如愿跟叶绯结了婚。

虽然只是契约式婚姻,但结婚证是真的。

而现在,晏枭抱紧叶绯。这个人终于从里到外、完完全全变成了他的。

可以抱、可以亲、可以做更过分的事,而不是每到早晨都会消失的美梦。

“叶绯,”晏枭很认真地将他的睡袍系上,说,“不要道歉。”叶绯从没有做错任何事,错的是他,是他用错了追人的方式。

叶绯回抱住他,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睫毛微微湿了。

两人静静抱了半晌,叶绯抬起头问他:“飞霄科技搬来凤市,真的是出于战略性考虑吗?”这是叶绯在新闻里看到的。

晏枭微微别开眼,过了一会儿,说:“不是。”

连整个飞霄科技的存在,都是晏枭想念叶绯的证明。

发展到现在,原本只有两个人的创业公司,如今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巨头,是年轻人最向往的雇主之一、也是青年才俊争相跳槽的平台。

没人知道,晏枭创业的初衷只是因为叶绯想吃哈根达斯,而他摸遍了全身上下,都凑不够五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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