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与森林的颜色

马车沿着河边的道路慢慢下行。

森林变得稀薄,路的起伏也逐渐减缓。离开人们口中世界的尽头——纽希拉之后,经过数日才终于有了来到凡间的感觉。即便如此,有时马车仍要穿过逼近河流的山峦,或是幽深的森林。

季节正当秋天,地上是落叶汇成的,深可达脚踝的河流。一脚踩下去,疏松干燥的落叶发出的声音令人愉悦,还带着腐殖土的清香。如果说再要挑剔什么,那就是落叶有时会呈现出一条若有似无的小径,反而覆盖住了正确的道路。

若是熟悉的森林里倒还好,可这里的假路好几次都险些骗过了眼睛,甚至还真的一度让马车迷失了方向,闯入森林深处。等发现时已经到了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位置。此刻再冷静回想,直教人背后一阵寒战。

罗伦斯手握缰绳坐在马车驾台上。即便他曾是旅行商人,终究也比不过能在山中来去自如的樵夫。

一旦独自在这里迷了路,恐怕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倒毙在树下,成为森林中动物们的饵食,或是蘑菇的苗床。

「大笨驴,不是走那边。」

但罗伦斯身旁有一位可靠的同行者,先前迷路时也是仰赖于她,才得知了正确的方向。

她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和秋日的森林看上去非常相称,又在膝盖上梳着一件同样颜色的毛皮。尽管看上去像是少女,可她的实际身份却与此相去甚远。她头上顶着野兽的耳朵,手中的毛皮则是她自己的尾巴。

坐在罗伦斯身旁的赫萝,真身是高龄恐怕已有数百岁的,寄宿于麦粒中的狼之化身,同时也是罗伦斯至爱的人生伴侣。

「想想自己以前是怎么一个人赶路的,真是后怕。」

罗伦斯一边说,一边牵引缰绳,让马儿掉头回到正确的方向。赫萝则无奈似地叹了口气。

「汝就光是运气好。」

她的尾巴日日都被精心打理,柔软而蓬松,在秋日的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芒。再加上蔷薇香油的增色,就是挂在在贵族宅邸中也丝毫不会逊于其他饰物。

「对啊。毕竟,我可是在旅途中遇到了你。」

罗伦斯忽然装模作样地这样回答,引得赫萝立刻瞪圆了眼睛。虽然她很快便哼笑两声,继续打理手中的尾巴,耳朵却喜不自胜地扑簌起来。

赫萝精明又老辣,仿佛对人世的角角落落都了如指掌,却也会如此坦率地露出喜悦的模样来。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自己才想要一直陪在她身边。罗伦斯心想道。

「不过,早知道的话,真是应该坐船走的。」

从蜿蜒的道路上望去,不时可以看到河流。这条河从温泉乡纽希拉一路流出,船只往来频繁。若是不吝惜金钱,原本他们大可把马车也一并载到船上,悠然地在半梦半醒间望着天空,只花两日左右就到达海边。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理由之一是为了节约。

之二,则是罗伦斯不舍得走那么快。

时隔多年,终于又一次和赫萝一同踏上旅程,他想要慢慢地,缓缓地享受这种感觉。只不过——。

「受不了了……腰太疼了……」

罗伦斯手握着缰绳,从驾台上站起来,伸直腰杆。

这恐怕是因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赶过车,不过,年龄也是另一个原因。

「谁教汝光想着赶马儿往前走,汝应该更信赖它才对。」

伸展腰肢,活动脖颈之后,刚一坐回位置上,罗伦斯就听到赫萝这样说。

「我有那么紧张吗?」

「唔。简直就像是当初,第一次让咱坐在汝身边的时候一样。」

十多年前,罗伦斯刚开始和赫萝旅行时,还没有一点跟女性交往的经验。因此对赫萝的作弄毫无抵抗力。

「这样说,和现在也没差多少嘛。因为我得紧紧地攥住钱袋子,以防你随便乱花钱。」

他笑着回答,结果被赫萝踩了一脚。

「大笨驴。」

接着,赫萝又用头在他肩膀上一顶,可即便如此,罗伦斯还是继续笑着。

「真是的,汝这个人呐……」

赫萝嘟嘟囔囔地打算接着整理尾巴,突然又一下子立起了耳朵。

「怎么了?」

罗伦斯回头问她时,她已经轻巧地从车上跳了下来。

赫萝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循着声音找到她的身影时,她正绕到一棵从地面上拔地而起的大树背后。少女也有要摘花的时候吗?罗伦斯刚这么想,又发现她很快返回来了。

而且,两手中抱满了蘑菇,每一朵都大得和人脸相当。

「这片森林的通风很好,可以放开了采蘑菇。」

一路上,赫萝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因此马车的载货台上已经堆满了食物。罗伦斯看着赫萝朝货台探出身体,摇着尾巴将蘑菇塞进袋子里的模样,怎么都忍不住想笑。

天气晴好,气温也相当舒适。

除了自己和赫萝,恐怕再没有人能享受到如此棒的旅行了。他真心这样想。

「真棒啊。」

罗伦斯不由自主地开口说。

赫萝这时正像冬眠前的松鼠一样忙着装食物,她的耳朵和尾巴猛然一抖,似乎是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紧接着,才慢慢回过头来望着罗伦斯,不再像刚才那样毛发倒竖了。

「嗯」

她重新在马车驾台上坐好,开心地露出笑容来。

刚刚离开纽希拉踏上旅途时,罗伦斯连火也生不好,还曾在森林中迷过路。种种事件都让他担心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不过现在看起来,愉快的旅程应该能继续下去。

罗伦斯满满吸入这安稳祥和的空气,忽然发现赫萝把尾巴伸进了盖膝的毯子里。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她精心打理的毛皮更暖和了。

但愿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下去——或许是因为自己许下了这么一个商人式的随意愿望。

赫萝慢吞吞地,开口说道。

「对了,汝呀。」

「嗯?」

「为了不把这种乐趣给忘掉,咱想用文字把它记下来,不过——」

她笑眯眯地,倚上罗伦斯的肩膀。

「墨水都用光了,汝啥时候给咱买新的呀?」

赫萝展现出这种纯真笑容的时刻,大抵都是心怀着什么鬼胎。

更何况,现在自己还要仰赖那条大尾巴的温暖。

就像旅途不可能只有愉快经历一样,花费金钱也总是在所难免的。

赫萝之所以会缠着罗伦斯,是因为她从旅程开始后便一直心情很好,打发闲暇时,总是握着笔杆子。

赫萝的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了弥补两人寿命的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的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的故事,多到读完一遍就忘了开头,那么这些快乐的回忆就会永不褪色。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了可以用沉迷来描述的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的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

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

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一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了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

「剥一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么样?」

赫萝的真身是一头巨大的狼,只要她一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

「你说的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

「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

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的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

「顺带还有肉吃,真是一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

「羊皮纸的做法,我可不知道啊。」

「汝这个人真没用。」

到处随便乱花钱的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了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一晃一晃的模样看上去开心极了,他不忍心这么说。

马车的载货台上,有几件装在大麻袋里的货物。除过赫萝在秋天的森林中努力收集来的战利品外,还有一个袋子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到嗡嗡声。仔细一看,周围还有从袋子的缝隙里逃出来的家伙飞来飞去。

袋子里面,是罗伦斯被蛰了好几个包之后,才采到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既然这样,干脆绕一点路好了。」

「喔?」

罗伦斯摊开了地图。赫萝对他接下来要说的似乎很有兴趣。

「正好到了岔路口。我记得这附近有个旅舍……啊,果然找到了。来纽希拉的客人中途会在这里停留,所以他们也许攒了一些纸和墨水。」

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过贵族和王室之外,还有大圣堂的大主教,或是拥有广大领地的大修道院院长。他们的工作就是和文字打交道,因此旅舍为他们提前将书写工具准备齐全,这也不奇怪。

「那咱们就去看看呗。要是顺带还能吃到暖和的炖菜,就真是万万岁了。」

罗伦斯原以为,赫萝是因为用光了纸和墨水,出于愧疚才一路尽力收集食物。然而现在看她咂嘴考虑炖菜内容的模样,这些行为大概单纯只是她遵从食欲的结果吧。

不管怎么说,只要赫萝能觉得开心,罗伦斯就没办法挑刺。

「那,我们走吧。」

「唔嗯。」

赫萝带着满意的表情点了点头,罗伦斯则用余光瞄了她两眼,然后叹着气,将马车由西转北,继续前进。

旅舍所处的位置并不远。

这里似乎原本是伐木工们聚集的场所,几根满是苔藓,行将腐朽的粗大圆木堆在一起,也许是当时留下的遗迹。斧子模样的旅舍招牌就立在圆木上面。

旅舍本身也缠满了苔藓和爬山虎,模样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圆木。

「唔,真是个好住处。」

赫萝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开口说道。四周都是幽深的森林,旅舍本身又是个古老的小屋,一见之下,这里就好像林中精灵的居所一样。

然而支撑屋顶的柱子和房梁状态颇佳,就像是用昨天才砍倒的木头做成的,栅栏围起来的小院子里种着蔬菜,山羊和猪则在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悠哉悠哉地吃着草。

罗伦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小屋受到了主人的精心维护。

只不过,赫萝所赞美的恐怕不是这番生活情趣,而是烟囱中不断冒出的,烤面包的香味吧。

「咱们今天就住在这里呗?」

「假如还有空床的话。」

罗伦斯之所以这样回答,并非是因为担心睡在小屋里会让住宿费用变高。

马厩中已经有了三匹骏马,马夫模样的人则在白日当头的时间里就喝起了酒。

看来,这里已经迎来了某位有身份的客人。

「不过,我还是要去问一问,看看今晚能不能睡在有屋顶的地方。」

「要不要咱装病?」

「那样也许能睡在暖炉前,但是酒和肉可就别想了。」

「唔唔唔。」

赫萝居然真的开始为此苦恼了。罗伦斯苦笑一声,然后把马车停好,推开了旅舍的门。

「打扰了。」

也许店主人正在准备晚饭。一推开门,首先涌来的就是面包的麦香,还有大蒜和油脂勾人食欲

的味道。

赫萝追到罗伦斯身后,肚子「咕」地响起来。

「哎呀,是旅行商人吗,居然能在这里遇到,真是太巧了。」

围在圆桌旁谈笑的人里,有一位店主模样的男性站起来说。他的胡子已经开始发白,外表看起来确实很像是森林中的居民。

「不,我是——」

罗伦斯刚要开口自我介绍,圆桌旁的另一个人却首先发出了声音。

「啊,这不是罗伦斯先生吗!」

定睛一看,罗伦斯发现那是光顾过旅店好几次的某位修道院长。

「一定是神的旨意让我们相遇,院长大人。」

「真是巧极了,噢,您的太太也没变啊。」

赫萝的演技在这种时候最为出色。她听到院长的话,立刻露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以眼神回礼。

「店主先生,这位是纽希拉那家『狼与香辛料』的主人。」

「哈哈,您不会也打算在这里开一家温泉旅馆吧?」

旅舍主人的话激起了周围人的笑声,罗伦斯和他们握过手后,被请到了桌子旁。

有另一位衣着华贵的人物始终坐在那里。

「啊,罗伦斯先生。这位是统治附近土地的比佛利阁下。比佛利阁下,这位罗伦斯先生经营的温泉旅店,可是在纽希拉赫赫有名的。」

「喔喔,是那家温泉吗。我听说过,据说是个一直能涌出欢笑声的地方。」

虽说是附近的领主,但他却没带一名侍从,还大方地向罗伦斯主动伸出手来。罗伦斯再次自报了家门,又介绍了一遍赫萝,然后在桌子边坐下。这位比佛利阁下,似乎是个对身份地位不怎么在意的人。

「话说回来,罗伦斯阁下。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想必店里的准备很忙吧?还是说,您现在就是在赶路进货的途中?」

这是个自然至极的问题,罗伦斯也不打算隐瞒柯尔和缪莉的事情。于是他告诉院长自己正要去见他们俩,也兼作经营旅店期间的休憩。院长听完后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啊呀,我们也听闻了柯尔大展身手的事迹。虽然在我们听来就像是战争中的英雄故事一样,可对罗伦斯先生来说,确实难免会有些担心啊。」

柯尔立志要纠正堕落的教会,因此离开了村子。罗伦斯夫妇的独生女儿缪莉也跟着她。听说,两人的冒险如今已经变得相当波澜壮阔。

「院长大人接下来要去纽希拉吗?」

「唔。正是因为柯尔的影响,今年从春天到夏天,我忙得一刻都停不下来。现在事情终于告一段落,我也想早一刻放松一下身体。」

眼下,全天下的教会和修道院首脑,都因为柯尔和缪莉的影响而不得不重新审查自己的财产。他们急切地想在矛头转向自己之前,处分掉这些手中的特权与资产之类。

「这可真是……我们家的柯尔给您添麻烦了。」

「不,不不,怎么会是麻烦。这是个好机会,想要好好对房间扫除一番,没有什么相当大的势头可是不行的。」

从开春到夏天,这类「大扫除」一直找上门来请罗伦斯帮忙,因此他的微笑不免有些尴尬。

赫萝忽然轻轻拽了拽罗伦斯的袖子。

大概,是在催罗伦斯快点进入正题。

「对了,有一件事我想问您。」

罗伦斯开口说道。

「您手中,还有多余的书写工具吗?」

不只是院长,为罗伦斯端来饮料的旅舍主人也愣了一下。

「书写工具?」

「是的。为了增长见闻,我们想记下旅途中的经历,只是现在纸和墨水都用光了,如果还有库存,可否分给我们一些?」

院长和旅舍主人对视彼此,然后一同露出苦笑来。

「哎呀,我们先前正好就说到这件事。」

「啊?」

院长咳了两声,接着说道。

「因为柯尔的活跃,如今世界上的每一座宝库,都可谓是被翻了个底朝天。而且您也一定知道吧。为了让人人都能阅读圣典,柯尔还在制作圣典的白话译本。这件事影响甚大,墨水和羽毛笔早就被买光了。」

能读写文字的人并不多,平时,墨水和笔的需求量是有限的。

「我也曾在路经的市镇中四处寻找过,然而实在是不容易找到。偶尔得以一见,价格也高得惊人。所以,才在和这位——」

院长指了指那位领主比佛利。

「去年购进大量存货的比佛利阁下商谈,希望他能分出一些来给我。」

说起领主,人们总会想到威严的面孔,威严的大胡子,不过比佛利却因为眼神安详,看上去反倒好像有几分睡意似的。

从他能不拘小节地主动和人握手来看,这位领主的性格大概也很温和。

「那些是去年,我从一个在村里落脚的吟游诗人手中买下的。他和在纽希拉认识的一位舞娘结婚,就要返回故乡的村子去,还说从今以后他需要的不再是笔,而是锄头了。」

吟游诗人和舞娘,这两种职业都很难长久地做下去。要说在纽希拉的温泉池中为客人提供余兴的他们之后将如何如何,这里就是一个例子。

话说回来,那位诗人留下的墨水和笔已经有了一位买主,罗伦斯只好放弃。看来得请赫萝忍耐到阿提夫了,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

「不过比佛利阁下,罗伦斯先生居然会到这个旅舍里寻找纸和墨水,这真是神的旨意啊。」

「呃?」

罗伦斯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只看到比佛利和院长,以及旅舍主人一同对自己露出笑容。

最先开口的是旅舍主人。

「比佛利阁下正在寻求合适的人手,而在这里,遇到博学达礼之士的可能性是最高的。」

「遗憾的是无论二者的哪一方面我都有所不及,罗伦斯先生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院长说完,椅子上的比佛利摆正了坐姿,直视着罗伦斯。这是有地位的人士所特有的姿态。

「我比佛利,在这片曾属于异教徒的土地上,从未怠慢过对神的祈祷。没想到如今能在这里,遇到在背后支撑德堡商会的传奇旅行商人罗伦斯阁下,实属大幸。」

罗伦斯仍旧在困惑中,不知道他们究竟要说什么。不过看赫萝在旁边悠哉喝着东西的模样,周遭的气氛应该算不上是凶险。

于是他干咳两声,挺直脊梁回答道。

「有什么事情,是我可以为领主阁下效劳的吗?」

比佛利静静地开口说。

「能请您拯救我的领地走出困境吗,罗伦斯先生。用您优秀的商业头脑。」

大胡子,好像面带睡意的领主说完后,看了看身旁的院长。

「我想把纸和墨水赠送给罗伦斯先生,作为答谢之一,可以吗。」

「啊,当然,当然。这一定也是神所期望的。」

比佛利点了点头,然后重新转向罗伦斯说。

「现在,不知您意下如何?」

这可是附近领主提出的请求。而且,看来现在纸张和墨水的价格都因为供应不足而飞涨,即便到了阿提夫,也未必就能在那里购得。

不知道自己面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委托,但身旁赫萝无言的压力终究胜过了商人的警戒心。假若此刻拒绝比佛利,今后好一阵子,睡觉时就要下定决心告别赫萝的尾巴了。

「我明白了,我一定竭尽全力。」

「喔喔,太好了!」

比佛利站起身来,双手握住罗伦斯的手。

院长为他们向神祈祷,旅舍主人则添满了桌上的酒杯。

罗伦斯脸上虽然挂着商人式的完美微笑,但心里还在在意。

地方领主来到旅舍里寻求人手,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一面觉得不安,另一面又感到好奇。

倘若对方需要的真是商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自己的看家本领。

「那么,希望您立刻就到我的领地来,今晚我要在领地里好好招待——」

说到这里,善良的比佛利看了看旅舍主人。

「这不会妨碍店主先生做生意吧?」

比佛利的模样很认真,不过旅舍主人和院长都笑了起来,然后摇摇头。

看上去,比佛利是那类受人爱戴的领主。就连看人眼光相当挑剔的赫萝也露出了愉快的模样。

「那么,趁着天亮,我们走吧。从这里很快就能到我的宅邸。」

比佛利说完,罗伦斯恭敬地低下头去。

比佛利的领地就在旅舍附近。据路上他告诉罗伦斯的情况,那家旅舍原本,也是比佛利家族所拥有的伐木场。

林木渐渐变得稀疏,一行人好像来到了悄然钻进森林缝隙的草原中,很快,视野里出现了一个宁静的小村子。

比佛利只带了一名侍从,路过的村民们向他打招呼时,也没有什么畏惧模样。

村里看不到牛马,只有几头骡子充当驮兽,看起来虽然朴素,但被治理得井井有条。

「有关我希望委托给罗伦斯先生的,困扰这座村子的大问题——」

一行人穿过收割完的麦田时,比佛利这样开口了。

「您说需要一些商业知识?」

「正是。」

结束了劳作的村人和比佛利擦肩而过,他和村民们打完招呼,接着说道。

「实在是惭愧,包括我本人在内,这里的人们对经商都知之甚少……」

「但是,这座村子看上去和平又宁静,我没找出来有什么问题。」

被黑心商人盯上,拖入债务深渊,或是在苛政领主的重税下苟延残喘的村子,人们只要踏进去就能一眼看出来。

「所幸,现在问题还不至于威胁到村人生活……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我才缺乏紧张。」

比佛利叹了口气。

「就连这样的边境小村,也免不了受到世间潮流冲击,人们也会被翻弄其中啊。就连我自己,现在也无法确信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了。」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直到罗伦斯开口询问,比佛利才像是挑明家中丑闻一样,带着哀伤的目光说道。

「此事,有关支撑这片领地,支撑人民生活的森林。」

「森林?」

赫萝在旅舍里喝了些葡萄酒,前一刻她还在微醺中,听到森林二字,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唔。就像那位院长说的一样,世人匆忙而起,影响则一直波及至此。换句话说」

道路前方,在林木的掩映中,罗伦斯看到了领主的宅邸。

「我们正在争执犹豫,不知该如何从我们的森林中得到最大的利益。」

面貌淳朴的领主说完这句话后,再次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比佛利招待两人的晚餐桌上,摆着野兔,鹌鹑,鹬和大雁做成的菜肴。

这些肉食都属于山珍,不像牛肉和猪肉那样可以切成大块保存,要吃到它们,必须每次都进山打猎才行。想要在城镇中享用这样一顿晚餐,恐怕要花费数额不菲的金币。

赫萝当然欢喜极了,可罗伦斯却感到肩头的负担愈发沉重。

因为在晚餐桌上,他从比佛利口中听到的情况并不简单。

「呼……咱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肉了……」

赫萝躺在床上手捂着肚子,心满意足地摇着尾巴。

「只要吃过那肉就能明白,这屋子后边的森林可不一般。谁若是对这样的森林下手,想从里面砍木头,那可就太傻了。大胡子觉得不能砍森林里的树,咱认为,他是有几分眼力的。」

说完,赫萝打了个小小的饱嗝。罗伦斯坐在床的一角,望了望她,然后又望了望蜡烛的火光,最后叹了口气。

「道理是这样没错……」

「怎么,汝想为砍树的笨蛋们说话?」

也许是因为话题关乎森林的未来,赫萝的语气听上去有些剑拔弩张。

纵然不是自己的领地,赫萝似乎仍然不能容忍丰饶的森林遭到摧残。

「村民们想砍树出去卖的心情,我是能理解的。」

「……嗯?」

赫萝只睁开一只眼睛,看着罗伦斯。

「和异教徒的战争结束之后,贸易变得活跃,各种物资都涨价了。纽希拉的小额货币之所以那么紧缺,就是这个原因。」

自己将要旅行的消息传出之后,纽希拉的其他旅店主人们全都找上了门来,拜托他帮忙兑换小额货币。当时的情景罗伦斯还记得很清楚。

「这其中,木材因为能用在船只、马车、箱子和木桶上,所以价格尤其高。抓住机会把森林里的木材变成金币,这种想法肯定不能算错。」

赫萝翻了个身,横躺在床上,用手肘支着下巴,尾巴则不悦地敲在桌上。

「大笨驴。这么好的森林,要真那么做可就是糟蹋了。汝忘了刚才的肉有多美味呗?」

「你想说的我也明白。这座村子里的人能享受安宁的生活,确实是多亏了森林的丰饶。」

「哼哼,汝这不是挺清楚的嘛。」

赫萝就像是自己受到了夸奖一样,露出一副得意模样来。她也许有些醉了。

「比佛利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好领主。我听说,他大方地让村民们去林子里收获那些蘑菇,蜂蜜,野生的燕麦和大麦。所以就算农田里遇到歉收,人们应该也不会饿肚子。」

「唔,这样不是很好呗……」

赫萝说出这句话时,眼皮已经阖上了一半。吃了不少又喝了不少之后,再加上久违的旅途生活带来的疲惫,她应该很累了。

「可是,就算是那样,没有银币,人就没办法过日子。想买那些村里做不出来的商品,就必须得去赚钱。」

「唔……但是,砍木头去卖……还是……欠考虑……」

赫萝的脑袋脱离手肘支撑,落了下去。

然后,她顺势悉悉索索地将身体团成了一团。罗伦斯于是叹着气站起身来,准备脱掉赫萝穿在身上的罩袍。

「唔~,就这样也没关系……」

「有关系。衣服会皱坏的。」

「大笨驴……」

说着,赫萝的动作渐渐变得缓慢。自称贤狼,甚至还在一时受到人们供奉的她,眼下却是这副模样,罗伦斯无话可说了。

他从赫萝身上剥下罩袍,又解下她挂在脖子上的麦粒袋放在枕边。

这时候,赫萝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进入了梦乡。

「真是的。」

罗伦斯又叹了口气,叠好罩袍,走向木窗旁边。

秋夜的空气稍有些寒意,即便有月光映照,森林中仍是深不可测的黑暗。

「木头就算砍掉了也还能再长出来,既然这样还不如趁着高价时卖掉一些……」

估计,村民中抱有此种想法的,不在少数。

然而比佛利的家族一代代管理着这片土地,他害怕这种短视的行为会让人们最终失去森林的恩惠。

就算这是对山林土地的信仰,罗伦斯也觉得他的想法绝非毫无根据。

因为哪怕是区区蘑菇,如果贪欲太重连根都挖掉的话,要再长出新的也得花费数年时光。砍倒了树,空气的流动就会发生改变,水的流向也会变化。植被变化之后,小鸟和蜜蜂的栖处同样会跟着变动。

然后,经过多一代人的时间,树苗才能长回原先的程度。

到底能不能采取急功近利的手段,做出决定之前不可以不慎重。

但是,假如犹豫的期间里木材价格下跌,村里又突然遭遇歉收或是火灾之类,急需金钱来解急的灾害,到那个关头该怎么办?

人们必定会后悔,埋怨为什么当初没有抓住卖木材的机遇。

作为领主,比佛利既想要消解村民的不满,为领地储藏一些应急的资金,又希望为了今后的生计而维持森林丰饶。

那么,问题就在于究竟该怎么办。

罗伦斯远眺着夜色中的森林,终于还是叹出一口气来,闭上了窗户。

问题的答案不是稍稍思考一下就能的出来的。他需要听听村民们的声音,视情况也许还必须要面对村长或是村中的长者们。

无论如何,这都超出了商人的能力范围。采纳各方意见,最终找到一个让众人都满意的折衷点,这是政治的领域。眼下最能依赖的,恐怕只有人称贤狼的赫萝了。

罗伦斯心想着这些,又抱住胳膊叹气起来。

赫萝此时缩成了一团,紧紧揪着毯子,发出微弱的鼾声。

「这副模样,也敢自称是贤狼啊。」

望着毛毯中赫萝无忧无虑的睡颜,罗伦斯的嘴角不禁微笑起来。

他在赫萝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吹灭蜡烛,自己也钻进毛毯中。

无论如何,所有事情都从明天才开始。

闭上眼睛后,梦乡随即降临。

赫萝第二天表现出一副势头十足的模样。但恐怕不是为了答谢昨晚丰盛的肉食,而是出于不忍丰饶森林遭到破坏的义愤。

「喂,赫萝……等等我!」

为了前往实地确认情况,罗伦斯与鲜少早起的赫萝一同来到了森林中,然而赫萝迈步的速度却不得不让他开口。

「汝是怎么啦?昨晚喝的太多了?」

看来在山中行走,技巧似乎比体力更重要。

在这一点上,赫萝的脚步正如同狼一般轻盈。对区区一介旅店主人的罗伦斯来说,想追上她实在是太难了。

「你才是……咳、咳……别那么冲动好不好,」

罗伦斯不住地咳嗽。拿出皮袋喝水时,他看到赫萝的红色眼睛正盯着自己。

「咱没有冲动。咱只是觉得,好好的森林就这样糟蹋了,实在是不应该!」

这就是冲动——但就算罗伦斯出口提醒,大概也不会有用的。

他叹了口气,拿出了夹在腋下的木板。这块木板上抹了一层蜡,可以用削尖的木棒来写东西。

木板上详细记录了他们收集到的,村民们关于森林的看法。

「这一带应该都是比佛利家族的森林。这里,嗯……是人们采野麦子的地方。」

大麦和燕麦在森林中也有生长,但品质不及人工栽培的,因此往往被用来饲喂牲畜或是制作麦酒。

「唔。这个小山包上的树不多,太阳光很好,地势也不容易积水。咱应该可以赶走野鹿和野猪,保佑这地方丰收千年。」

赫萝的真身正是寄宿在麦粒中的狼,她不会毫无根据地这么说。

「有村民觉得,这里的树就算砍掉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土地开阔之后,野麦子应该还能生长得更加茂盛。罗伦斯也这么想。

「哼,真是大笨驴。」

但赫萝却像是用尾巴对这种看法表示否定一样,转过身去,望着这片林间空地说道。

「他们可以试试继续砍这周围的树。天气坏的日子里,立马就有风会灌进来,把野麦子好容易结出来的麦穗全吹倒。然后,就只有那些长得又粗又矮的才能活下来,但是根本长不出穗子。过上几年,这里就只能剩下荆棘一样,不管是煮还是烤都吃不成的野草。」

赫萝曾在某个小村子的麦田里停留过上百年,在那之前,她居住在一处叫做约伊兹的,比纽希拉更偏僻的深山中。她目睹森林变迁的时间,一定长得超过了罗伦斯的想象。

空地上的麦子已经被割光了,看起来有些寂寥。赫萝站在那里眯着眼打量周围的模样,甚至让罗伦斯感到了一丝悲壮。

「原来如此。以前我行商时路过某些村子,也见过突然失去了森林恩惠的。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唔。咱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那些村民,他们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心想着不管做什么都没事。不过,森林可比人类的天平还要精细。」

赫萝蹲下身,捡起落在地上的一根麦穗,像孩子一样地挥着,说。

「然后,接下来去哪儿?」

「从这里往东……嗯?」

罗伦斯读着木板上的笔记,突然发出疑问的声音来。

「怎么啦?」

「啊,」

他把木板递给赫萝。

「上面写着,注意蜜蜂」

先前采蜂巢时被蜜蜂蜇伤的地方,现在还留着红印。

罗伦斯涂了猪油做成的软膏,手够不到的地方则是赫萝帮忙涂的,所以她当然明白罗伦斯的苦劳。

但,赫萝是只贪吃的狼。

「上面还有没有说,要顺带做些什么呀?」

「没有! 我不会去采蜂巢的!」

假若不斩钉截铁地拒绝,接下来赫萝就真有可能让他那么做了。

赫萝嘿嘿一笑,把麦穗叼在嘴上,然后指着东边说。

「好啦,咱们去那边吧。」

罗伦斯已经有些累了,但还是只好匆忙朝兴头上的赫萝追去。

从小丘下来的路堆积着落叶,看起来很平坦,但赫萝的脚步变得慎重了一些。她一面告诉罗伦斯哪里其实会让人一脚踩空,一面凭着空气流动寻找出了一条容易走的迂回路径。

森林开始变得愈发浓郁,空气中也带上了湿气。

这里多是常绿乔木,日光被遮去了大半。

四周偶尔会发出什么东西爆裂,或是树枝折断的声音,大概来自于那些停留在目所不能及之处的小鸟,或是角落里躲躲藏藏的松鼠和野鼠。

每向前走一步,都能在脚边看到不少苦栗*和橡子,把猪赶到这里,应该能让它们很快就长肥。

[*注:其树也称栲或苦槠,多见于南方。果实类似橡子和板栗,味苦,含淀粉。煮熟可食]

「咱越走,越觉得这片森林真是不错。」

罗伦斯也同意赫萝的这番感叹。

「难怪村里人对田里的活儿不怎么上心,咱现在懂了。」

「嗯……我倒是觉得村里的田地不像是没人照看啊,真的是那样吗?」

「他们管得不细。毕竟只要走进林子里,吃的东西要多少有多少,这也不能怪他们。不过呀,咱现在越来越不懂为啥村里人还能起争执了。明明要是没了这片森林,不少人可要饿肚子的。」

赫萝一边盯着敏捷窜过枝头的松鼠,一边这样说道。

「这个嘛,因为森林的恩惠未必对每个人都平等。」

「唔?」

她转过头来看罗伦斯,手中正拿着一根棍子敲着树根。看来是玩腻了先前的麦穗。

只要一弯腰,就能采到很多可以用作解热剂的草药。比佛利告诉两人,森林中的物产他们可以随意取用,现在正是好好利用这个机会的时候。

「这些草药,蘑菇,树果什么的,对每个人都一样有用。但是,人世间的情况可要更复杂一点。」

赫萝没有插嘴,而是用眼睛催促他接着说下去。

于是罗伦斯走在她身旁,继续说道。

「森林的恩惠再怎样丰富,能换成货币的东西终究还是有限。」

「比如蜂蜜之类的?」

「嗯。要说食物,代表就是蜂蜜。麦酒和果酒在其他地区也算是商品,但这里也许是水质不好,我没见到有卖的。更何况,位置这么偏僻,出货还要费不少功夫。酒是很重的,成本里的大头都花在了运费上。就这个地方来说,造出的酒要没有非常非常好的味道,恐怕很难在市场上赢来一席之地。」

也许是回忆起了和罗伦斯一起行商的时候,赫萝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来。

「除了这个,还有一种办法是替附近的城镇放牛放羊,但距离一样是问题。」

说到这里时。

赫萝突然伸长脖子,往森林深处望去。

「怎么了?」

「……有股木炭味儿。」

是山火吗?不过赫萝看起来却并不慌张。罗伦斯很快也明白了过来。

「有人在这里烧过木炭啊。」

脚下的土被堆成了一个小山包。

把柴火和湿的落叶堆在一起,点着火,再在中间放一根管子流通空气,盖上土后等待一到两天,就能烧出木炭来。

「这个木炭也是所有人都需要的东西,而且有人尤其需要它。」

「……卖肉的?」

罗伦斯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结果被赫萝瞪了一眼。

「抱歉抱歉。不过炭火烤出来的肉确实很香。」

赫萝扭过头,用手中的树枝在烧炭的痕迹上划来划去。

「消费木炭最多的,其实是铁匠。」

「唔……就是那些在森林里整天整夜地烧火,敲东西的?」

「只有规模相当大的铁匠铺才会那样,不过,大概就是那种感觉。」

「那,说要砍树的也是这一群人呗?」

赫萝的目光转向罗伦斯拿在手里的木板。

「没错。看样子,现在燃料涨价,金属也跟着涨价了。有这么一大片肥沃的森林在附近,他们一定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

「真短视。」

「也许应该说他们是善于发现机遇。」

赫萝先哼了一声,然后叹了口气。

「基本上,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这片森林里能惠泽所有人的好处,都很难换成钱。但是,能换成钱的那些好处,又没办法遍及所有人。」

主要的受益者会是砍树的樵夫,还有运木头的人,烧炭的工匠和铁匠紧随其后。当然,他们不会把赚到的钱全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这些钱中的一部分会作为税收交给比佛利,然后成为村里的共同积蓄。

但是,总有一部分人会产生自负,认为「赚钱的可是我们」,村里的等级之差就这样诞生了。

尽管这种优越感不能直接变成钱,但充实村民们餐桌的赶山人和猎人们,以及在田里流汗的人心里一定不会好受。比佛利最恐惧的不是森林荒废,而是村民间的不和。

「要是有什么容易卖钱的东西,就好了啊。」

「唔」

赫萝闭住眼睛,像是专心倾听四周响动一样地,开口说道。

「那,皮毛如何呗?」

赫萝是狼的化身,而市场里间或会有狼皮出售。对这种话题罗伦斯最好谨慎一些,但既然是赫萝主动提起的,他就只能坦率回答。

「这确实是少数几种能换钱的商品……但猎人们几乎都赞成砍树。」

赫萝蹙起了眉毛。

「他们希望把树都砍倒,这样追赶猎物就更方便了。」

「……」

赫萝一脸惊愕地垂下肩,用手中的木棍轻轻敲着树干。

「人类可真傻呐。」

「但是,皮毛工匠们反对砍树,两边基本上是势均力敌的。」

「……嗯?」

大概是因为不能理解为什么皮毛工匠会反对,赫萝露出一脸困惑的神情。

猎人得到更多的猎物,皮毛工匠的工作也会跟着增加才对。

罗伦斯于是继续为她解说人类社会的原理。

「皮毛要拿出去卖,得先硝一遍才行,所以才需要森林的存在。……啊,对了。这上面写着小心蜜蜂,原来是说这个啊。」

罗伦斯环视周围的树木,忽然明白了过来。

「很遗憾,看来这种『蜜蜂』不是你喜欢的那种。」

「唔……是叮在牛身上的那种呗?」

她应该是说牛虻。狼这样的森林之王似乎也不能支配虫子,赫萝摆出了一副厌恶的神情。

「不,是叮在木头上的。」

「那个……那不就是采蜜的蜂? 不是到处都有呗?」

不久之前他们得到的那个蜂巢,也属于一群从树液里采蜜的蜜蜂。

但是,昆虫利用树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我说的那种『蜜蜂』会在树里筑巢。你看,偶尔树上会有奇怪的果实,对吧?」

赫萝愣了一下,然后含混地点了点头。

「唔,嗯。汝说的是那种偶尔能看到的,直接长在树干上的东西? 但是,那个不像是果子……倒像是什么奇怪的瘤子。也不能吃。」

看她吐出舌头,一脸苦相的样子,应该是曾经尝过那种滋味了。

「那是因为里面已经有了蜂卵,所以说,那东西就跟摇篮一样。」

也许是想象到了那一番情景,赫萝吓得脸都变了颜色。尽管害怕寄生虫到会哭出来的程度,但她又觉得蜂蛹很好吃,最后,好奇心终于还是在赫萝心中占了上风。

「然后呢? 这个跟皮毛又有啥关系呀?」

「关系可大了。把那瘤子切碎,泡在水里煮,煮出来的汁液就可以用来硝皮子。」

「喔喔,也就是说……原来如此。光有皮子,没有处理的工具,做皮毛的人就头疼了。」

「没错。而皮毛是少数几种可以卖钱的商品,所以村里反对砍树的人之中,皮毛工匠们的话是最有分量的。」

赫萝点了点头,露出的笑容好像在说『汝瞧,这不是有一线光明了呗』,然而她好像很快就回过神来。

「不过汝哟,皮毛和木材比起来,哪一种更赚钱?」

不愧是贤狼,不,应该说,不愧是前旅行商人的妻子。

「卖木材的钱,远远多出卖皮毛的。」

赫萝失望地哼了一声,扔掉了手中的树枝。

然后,环视四周,如同森林的王者般环抱住手臂。赚的钱多才是硬道理,这一点赫萝也明白。

「所以,就像我早上说的,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你的智慧了。」

罗伦斯抱着一缕希望踏进森林,想要找到某些新的商品——哪怕比不上木材的价值,至少也能让皮毛匠人们说话更有底气——然而事情果然并不像他想得那么简单。

村民们自从生下来便在这片森林中长大,他们了解森林,就如同罗伦斯作为商人了解市场一样。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东西是他们未曾发现,而自己作为一个外人却能注意到的。

「唔……森林的好处,还有砍倒了树的后果,这些东西咱倒也能告诉他们……」

「看来,得请你脱一层皮来帮忙了。」

赫萝嘟起嘴来,不高兴地抖着耳朵和尾巴。

「要说没有皮毛,咱现在的模样才是。」

「那,换一种说法,拜托你披一次皮毛。」

赫萝的真身,是巨大到让人不得不仰望的狼。如果让村民在月夜的狼嚎中目击到她的身影,人们一定会对这黑暗森林中的王者产生恐惧。

或许他们就因此而不敢对森林出手了。

「……可是,汝就没想过,假如他们挑来年轻女孩儿放在森林里,该怎么办。而且咱也不可能以后常来这片森林。」

不只是森林之王。触怒山岭或是泉水中的精灵时,人们都会做同一件事,这种习俗在教会的影响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巨狼模样的赫萝,面对着无助哭泣的祭品少女,罗伦斯想象了一下那番情景。有些滑稽,但无法让人发笑。更何况假使人们因为恐惧而不敢进入森林,那么更大的问题就会随之而来,毕竟为保全森林而阻止人们享受森林的恩惠,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再说了,嘴上功夫,花言巧语,那是汝擅长的吧?」

罗伦斯可不认为用尽手段缠着人买食物的赫萝有资格这么说,或许是因为这个想法表露到了脸上——

赫萝突然靠近,故意踩了罗伦斯一脚,然后又退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抱住手臂。

「是汝擅长的吧?」

「嗯,对啊。」

罗伦斯只好叹着气这样回答道。

「唔……到最后,问题还是钱啊……。这么富饶的一片森林里,就没有什么能变成金币的东西吗。」

比佛利领地里的村民们一定也听到了市场上的消息,何况只要沿河南下,无论再怎么耳目闭塞,都会看到市场上的繁荣景象。整个世界都在活跃地进行着贸易活动,木材这种紧俏商品被不断地沿着河被运出去。那么自己当然也应该从中受惠,人们很自然会这么想。

罗伦斯觉得,哪怕森林萎缩一些,为了取得金钱而伐木并不是不可以的。

之所以没有明确将这种态度表达出来,是因为顾虑赫萝。

只要一提到有关森林的事情,赫萝就会变得冲动。更何况他们之所以会接受比佛利的请求,正是为了从比佛利手中取得纸和墨水,赫萝要靠着它们来记录旅行的经历。

贤狼赫萝,当然不会忘记这一点。

一阵风吹过,她抬头望着摇摆的树梢,开口说。

「哪怕是咱,也没法阻挡巨大的潮流。人们想要金光闪闪的钱币,有些事情就要不可避免地发生。」

「赫萝?」

「而且,要写字,也需要金币或者银币,对呗? 既然村里的人想要钱,咱就不该妨碍他们。因为他们其实和咱一样,有想要的东西。」

村里人绝不是为了享受奢侈生活才要砍树卖钱的。他们只不过是不想错过这个贵重的,能得到金币的机会。仅此而已。

如果村里有了积蓄,歉收的时节就可以去附近市镇购买粮食,也可以购买铁制的工具用于务农或是去森林中干活。再或者,他们甚至能在附近的小河处设立一座水车。货币能直接地帮助村民们的生活,帮助他们变得富裕。

人不能只靠面包活下去*,就像圣典中所说的一样,村民们也不可能只靠着大地的恩惠来维持生活中的一切开支。

[*注:此句出自玛窦福音4:4,思高本原作『人生活不只靠饼』。]

赫萝仿佛自己也被烧尽了一般,无力地站在烧炭的痕迹旁。

「什么保护森林,这种东西,咱以为老早之前咱就能一笑而过了。」

她苦笑着,靠近罗伦斯。

这次,赫萝没有踩罗伦斯,而是握住了他的手。

「就像是汝过了这么久,再出门赶路,生火都要费好半天的功夫,握缰绳的时候也紧张兮兮的,咱好像也在温泉里泡得过头了,忘了世间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人活在世上,不可能万事都顺心如意,有时候,必须得对某些东西视而不见。

不论是走过了漫长旅行商人生涯的罗伦斯,还是在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中一直不得不旁观的赫萝,他们都对这一点有切身的体会。

罗伦斯也握住赫萝小小的手,屈下身子,在她的耳根处吻了一下。

「至少比佛利先生是个善良的领主。作为支配这片土地的人,他应该是懂得节制的。」

「……嗯。」

赫萝点了点头,像撒娇的猫咪一样把脸贴在罗伦斯胸前。

赫萝祈愿森林的安宁能够长存,比佛利身为领主也如此希望。然而罗伦斯无法实现这样的愿望。

比佛利是个温柔善良的人,如果罗伦斯诚心诚意地为此道歉,再或者拿出那块巨大的蜂巢表示歉意,也许他还是会愿意分出一些纸和墨水来。

想到这里,罗伦斯忽然灵光一闪。

「对了。假如我们替比佛利先生把那些纸和墨水卖出高价,或许还能当作一点补足。」

毕竟在这样的乡下地带,能读写文字的恐怕也只有比佛利一个人。

与其让这些书写工具在储藏间里腐朽,还不如把它们变成银币,比佛利应该会有这种想法。

罗伦斯鼓足干劲接下的委托失败了。不过,他也许还能借这个机会来弥补,重新赢回领主的好感。

一番说明后,赫萝露出苦笑来。

「汝呀,真是摔倒了也要捡两颗石头。」

「在下毕竟是一名商人。」

听到罗伦斯用开玩笑的语气这么说,赫萝先是咯咯地笑了笑,而后又叹了口气。

「那,咱们现在先去道歉呗。今晚,看来吃不上美味的肉了呐。」

「也只能拜托你暂时在树皮上记笔记了,就像这个木板一样。墨水和纸,以后找到机会再买。」

「唔。这样啊。这附近的木炭是不是也能派上啥用处?」

罗伦斯看了看烧炭的痕迹。

「纯用炭写的东西,很快就会被蹭糊了。我见过有人在里面加了胶,代替墨水的,但做胶要花很长时间,得把动物的骨头或者筋煮化才行,这就又需要森林里的树……」

「怎么还是不行呀!」

赫萝故意大声说道,引得罗伦斯笑了起来。

「不过,汝呀。」

她又接着开口。

「既然这样,咱平时用的墨水又是怎么做出来的?」

「嗯? 那个啊,那是用一种叫做没食子的,树果模样,长在树上的瘤子,把它煮……嗯?」

「唔?」

罗伦斯和赫萝看了看彼此。

「汝哟。」

然后,他的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

「……就算头脑里有知识,也不是随时都能拉出来用啊。」

「就跟汝的钱包一样。」

别把我拿去跟钱包做比较——罗伦斯想这么说,可是看到赫萝满眼期待地摇着尾巴,他不由得笑了。

「村里的人们,真的没有发现这一点啊。」

能够读写文字的恐怕只有领主比佛利一个人,或者甚至就连比佛利也不会。这在远离城市的地区是很常见的,倘若如此,他们当然不可能注意到墨水的可能性。

「那个和尚说,因为柯尔小鬼和缪莉的缘故,现在墨水的价格高得要死,是这样呗?」

「嗯。然后,想要得到很多这种木瘤,就得有一大片树林。」

「汝哟。」

赫萝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微笑。

世上,有时确实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这样既保住了森林,又能帮到村里的人们。昂贵的墨水一旦能够批量生产,带来的利润可比砍完就不会再有的木材要多得多,长久得多。」

「而且咱也不用为墨水发愁了!」

与赫萝一同离开森林后,罗伦斯找到比佛利,将事情的经过,墨水的制作工艺与价格都告诉了他。和酒不同,墨水是少量且高价的优秀商品,即便运往远方的市场依旧十分有利可图,而没食子的采集就连小孩子都做得来。人人都可以为村子积累财富作贡献,因此也回避了村中产生矛盾的可能。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罗伦斯先生!」

比佛利对他大加赞赏。当夜,豪华的菜肴又摆上了餐桌。

从比佛利处得到墨水后,赫萝立刻就动笔记下了晚餐的内容,罗伦斯趁她写到一半醉得睡过去时偷看了一下,纸上写着他的名字,还有一句话:大笨驴偶尔也能发挥作用。

「大笨驴三个字是多余的。」

罗伦斯苦笑着,抱起椅子上已经睡着了的赫萝,把她搬上了床。

等永远的公主殿下沉入梦乡,他借着月光看了看那叠稿纸。

今后,稿纸上一定还会写下更多文字。

其中有快乐事情,当然也会有不快乐的事情。

「但是,每一件都是美好的回忆。」

他自言自语地说完,朝木窗伸出手去。

像阖住书本一样地关上了它。

长长的,长长的旅途中,两人走过了这样的一幕。

(《狼与森林的颜色》 完)

有关没食子的笔记:没食子也叫栎瘿或栎五倍子,因为其中含有鞣质(即单宁),与亚硫酸铁混合便可制成鞣酸铁墨水,或称蓝黑墨水。这种墨水干燥后呈现的黑色正是鞣酸铁的颜色。鞣酸铁墨水有悠久的历史,从中世纪一直沿用至今,并且如前文所述,单宁又可用于硝制皮革。没食子也是一味不原产于中国的中药,它本来出自地中海和黎凡特地区,约在明代通过波斯传入中原。在当时的中医著作中又称墨石子,无食子,没石子,麻荼泽,无余子。换句话说,这些诸多名称都是从音译讹变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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